我向來認為自己的歷史知識不算淺陋,除了學校里學的加上自個兒讀的,懂得不算少了。但是,近讀喻權域先生發(fā)于《當代思潮》的大作《中共黨史的主體應該是什么?》,我才覺得自己委實無知。
喻先生舉人權問題為例。他說:“當年江西中央蘇區(qū)頒布的《憲法大綱》、《勞動法》、《婚姻法》,在尊重人權、維護人權方面非常先進,規(guī)定得非常細。不僅三十年代西方國家的法律沒達到中央蘇區(qū)法律的水平,就是到九十年代,西方許多國家也還沒達到。可是,我國出版的黨史著作對此不著一字。筆者在中、加兩國聯合舉辦的人權學術會議上拿出來,加拿大學者大吃一驚,說是從來沒聽說過,你們中國也沒有宣傳過?!?/p>
因為“不著一字”,所以別說加拿大學者吃驚,中國人更是吃驚。一說中共黨史,那就是黨內路線斗爭、黨外階級斗爭和民族戰(zhàn)爭,反正是“與人奮斗”,斗走了日本鬼子,斗跑了蔣介石,斗贏了美帝國主義,也斗敗了陳獨秀王明張國燾等等,于是就“其樂無窮”。居然有尊重維護人權的革命傳統(tǒng)?我輩見所未見,聞所未聞。
喻先生是人權問題權威,相信他不會也不敢篡改黨史。他接著說到抗戰(zhàn)時期“共產黨領導的各個根據地都頒布了《保障人權條例》,現已收集到十三個,那些條例非常先進,訂得很細,而我們的黨史著作中也一字未提”。
因為“一字未提”,熟讀黨史(不能不熟,要考試的)的我們便一無所知。在我輩腦袋里,人權這兩個字是有定語的,即“資產階級人權”,一如“人性”、“人道”之類都屬資產階級騙人的玩意兒一樣,別說倡導,沾邊就心顫。在階級斗爭年代,許多文藝家和許多文藝作品的罪行,就是宣揚這“三性”,批判的武器當然是“在階級社會里只有階級性”,誰料,共產黨早在抗戰(zhàn)時期就有了《保障人權條例》,而且“非常先進”。
寫到這里,我感慨萬端,胸口悶悶的,真想喊一聲“嗚呼——”“嗚呼”常連著“哀哉”。我確實有點“哀哉”……
人權、人性、人道、人情,都是絕好的東西,為什么我們都要“送”給資產階級?中共明明有史籍可據的維護人權的傳統(tǒng),我們的黨史為什么“不著一字”?倘若人權傳統(tǒng)能一貫到底,我們的現代史將減少多少“無情斗爭”中的冤魂?倘若江西蘇區(qū)載有人權的《憲法大綱》能貫之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胡風反革命集團”、“右派分子”、直至“劉鄧司令部”還會人為地制造出來嗎?
看來,革命史上曾載人法典的人權終究被階級斗爭的急風暴雨淹沒了,特別是“萬歲”聲起之后,人都成為俯伏在神像下的工具,人權不屑提更不配有,干脆拋到大洋彼岸去了。這是怎樣的哀哉喲!
終于從泛黃的歷史中找回了“人權”,而找回“人權”恰恰是“人權”回歸的需要。這是值得慶幸的進步,這是人權高揚的希望。
1998年
商子雍(1942年生),
河北廣平人,1942年生于西安,著名作家,長期從事雜文、散文、報告文學創(chuàng)作,有《求是齋雜品》《商子雍文集》等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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