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安排,看似大事,與平常人無關,其實日常生活中的很多小事,都與之息息相關。利用好了,寺廟中的和尚就能把粥分得又快又均。
話說有一群清苦的和尚,誰都不愿意多做點事情,就連分粥的活,也是大家輪流來做。但是一碗粥畢竟不能滿足自己的食欲,于是有人便利用輪值的機會,開始以權謀私了,他總會在自己的碗里多放一些米。久而久之,他膽量越來越大,以致于越到后來的人,粥也越來越稀了。好在風水輪流轉,等自己分粥的時候就狠狠的飽餐一頓。但要苦等好長一段時間,才能輪到自己分粥,而平日里就只有喝湯的份了。
于是,有人提議要找個公正的、口碑好的和尚來分粥,大家一致同意了。果然是立竿見影,這個德高望重的老和尚把粥分得是既快又平均,不偏不向,所有的和尚都非常滿意。然而這樣的日子卻并不長久,很快,有人發(fā)現(xiàn),大家碗中的粥分得不再是那么均勻了,這下大家可不干了。換人!可換誰呢?沒有比這位老和尚資格和口碑更好的了,何況即使換了人,又如何能保證他不會變呢?
“我們成立個分粥委員會吧,再成立一個分粥監(jiān)督委員會!”有人提議道。于是大家分成了兩組,第一組是分粥委員會成員,專門負責分粥的工作。第二組是分粥監(jiān)督委員會,專門檢查第一組的工作結果。大家都各自負責,反正集體的眼睛是亮的,一個人的不公正,很快就被其他人給糾正了。監(jiān)督委員會的更是認真負責,毫不留情,這下大家可放心了。再加上,兩組人員定期輪換,那粥分得絕對地公平。但是,問題也隨即出現(xiàn)了。中午的粥熬完后,等到大家喝上的時候都快下午了。很明顯,時間都耽誤在分粥的上了,熱氣騰騰的粥等喝的時候都涼了。
大家又苦惱了,怎么辦???這時,有個和尚提出了個建議:大家還是輪流分粥,但作出規(guī)定,分粥者必須最后挑,也就是說,他只能得到最后那一份。此時,分粥者要想少吃虧,就必須很認真地把粥分得差不多,因為越是分得均勻,他越能得到與大家差不多的份額。粥分好后,大家按順序挑選自己認為最合適的那碗,而取粥的順序也要定期調換。
從此,分粥人就會以最快的速度,最公正的方法把粥分了。因為他非常清楚,哪碗粥最少,哪碗粥就肯定是他的。分得速度慢了,他也要喝涼粥。這種安排,效果很好,此后便形成制度,固定下來。
小小的分粥,讓我們看到了制度安排的重要性。
制度安排,其實是用來規(guī)范人行為的必要手段。比如,會計出納,必須由兩人擔任,企業(yè)的員工再少,會計和出納也不能合二為一,因為這樣便會缺乏監(jiān)督,時間久了,即使他的覺悟再高,也難免出現(xiàn)像上文中那位德高望重那樣的錯誤,靠覺悟來制約人不實際,制度安排上有漏洞,遲早要出問題。
還有一個經典案例,當年英國政府將流放澳洲的犯人交給往來于澳洲之間的商船來完成,由此經常會發(fā)生因商船主或水手虐待犯人,致使大批流放人員死在途中(葬身大海)的事件。后來大英帝國對運送犯人的辦法稍加改變,流放人員仍然由往來于澳洲的商船來運送,只是運送犯人的費用要等到犯人送到澳洲后才由政府支付給商船。僅就這樣一點小小的“改變”,幾乎再也沒有犯人于中途死掉的事情發(fā)生。
鄧小平講過一句話,一個好的制度可以約束壞人,而一個壞的制度可以使好人變壞。這是為什么呢?因為人的本性是逐利的,即人性有貪婪的弱點,沒有完美的人性,但有相對完美的制度。理解了這一點,也許我們就能知道調動單位職工積極性,防止領導濫用職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靠的絕對不是大家的覺悟,而是行之有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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