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jié) 跳高裁判工作
一、任務
在田賽裁判長的領導下,嚴格執(zhí)行《田徑競賽規(guī)則》和大會競賽規(guī)程有關條款的規(guī)定,在主裁判的帶領下,保證跳高比賽的順利進行。
二、人員設置與職責
(一)主裁判
主裁判1~2人,其職責為:
1.全面負責本組的裁判工作。領導本組成員,確?!短飶礁傎愐?guī)程》有關條款的貫徹執(zhí)行,順利完成跳高比賽的裁判任務。
2.領導全組成員學習《田徑競賽規(guī)則》和大會競賽規(guī)程,負責本組裁判員的工作分工,制訂裁判工作細則。
3.組織全組裁判員在賽前檢查場地和器材,進行裁判工作實習,熟悉器材的性能。
4.運動員入場后負責宣布比賽中的注意事項及起跳高度與升高計劃,組織運動員進行賽前練習。
5.掌握比賽進程,在比賽中擔任起跳點裁判員,負責橫桿高度的測量,判定試跳成功與失??;督促全組裁判員認真工作,處理比賽中的爭議,如不能解決,及時報告田賽裁判長。
6.按規(guī)則精神審批運動員請假事項。
7.審查成績和錄取名次,無誤后簽名;運動員破紀錄后報請?zhí)镔惒门虚L、技術官員審核成績并簽名。
8.賽前負責做好與各裁判組之間的協(xié)調工作,包括:檢錄處、賽后控制中心、競賽秘書組、場地器材組、技術組(比賽中所使用的各種儀器、器材的技術維護人員)等。如設2名主裁判,比賽中,一名主裁判擔任起跳點裁判員,負責運動員試跳成功與否的判罰;另一名主裁判負責全面工作。
(二)時限員
時限員1人,其職責為:
1.負責記錄運動員每一次試跳的時間。
2.負責操作時限鐘,確保時限鐘放在便于運動員觀察的位置。比賽中,當成績顯示牌顯示某試跳運動員的號碼、跳次和高度,通知運動員開始試跳時,計時開始。
3.當運動員試跳時間只剩最后15秒時,舉黃旗向運動員示意并提示旗示裁判員注意,當時限到時,及時通知旗示裁判員。
(三)橫桿放置員
橫桿放置員設2人,其職責為:
1.負責橫桿的放置、升降,確保橫桿放置符合《田徑競賽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比賽前應對場地、器材進行檢查和調試。
放置橫桿應注意以下幾點:
(1)跳高立柱與落地區(qū)之間至少應有10厘米的空隙;
(2)橫桿兩端與立柱之間至少應有1厘米的空隙;
(3)橫桿托在起跳區(qū)兩端的高度是相同的;
(4)在跳躍過程中,橫桿托必須牢固地被固定在立柱上,不可移動;
(5)應沿著兩個立柱前沿垂直面的地面畫一條5厘米寬的白線(通常用膠布或類似物質),該白線后沿應與橫桿后沿垂直面在一條線上,并延伸至立柱以外3米處;
(6)在比賽中不能移動跳高架,除非裁判長認為該起跳區(qū)或落地區(qū)不適宜比賽(此類移動只能在一輪試跳完畢后進行);
(7)配合主裁判,保證橫桿放置和升降的迅速準確。注意橫桿兩端的各個面始終朝向各自原定的方向。
2.協(xié)助主裁判判斷運動員是否犯規(guī)。
(1)運動員在越過橫桿之前,身體任何部分觸及立柱之間、橫桿延長線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區(qū)時,應主動報告給主裁判。
(2)運動員在越過橫桿過程中觸及橫桿造成顫動時,放置橫桿裁判員應迅速走向立柱架旁,在主裁判判定后應將橫桿扶穩(wěn),以便下一名運動員試跳。
3.比賽中指揮志愿者(助理裁判員)及時調整落地區(qū),保證落地區(qū)的安全。
(四)記錄員
記錄員設1人,其職責包括:
1.與管理裁判員一起,協(xié)助檢錄處有關裁判員,負責運動員的檢錄工作,并在規(guī)定時間將運動員帶入比賽場地(如大會規(guī)定由檢錄處負責,則此項工作取消)。檢錄結束后,由電腦操作員打印4份比賽成績登記表。
2.比賽中負責登記各運動員的起跳高度和比賽中運動員申請免跳等信息。
3.根據(jù)成績記錄單中的試跳順序,宣布試跳運動員號碼,并正確記錄其試跳成績。當在一個高度上,所有運動員結束試跳后通知裁判員將橫桿升至下一高度。
4.比賽結束后排定運動員的名次,與電腦記錄成績核對無誤后,交主裁判審核簽名,并請?zhí)镔惒门虚L、技術官員審核簽字。
5.比賽結束后,記錄員將原始記錄單送交競賽秘書組,并由電腦終端打印4份成績單,一份交主裁判留存,其余3份分別送宣告組、賽后控制中心(由管理裁判員交)和頒獎組;如大會有終端聯(lián)網(wǎng)設施,則由電腦操作員由電腦傳送成績,并打印1份成績交主裁判留存,記錄員將其比賽中的原始記錄單送交競賽秘書組。
(五)檢查記錄員
檢查記錄員設1人,其職責為:
1.檢查記錄員和電腦操作員的成績記錄是否正確。
2.負責成績公告牌的操作,及時顯示橫桿高度及試跳運動員的號碼、試跳次數(shù)以及試跳是否成功等信息(見成績顯示牌圖)。
圖8-1 成績顯示牌及操作臺
(六)管理裁判員
管理裁判員設2人,為了工作方便,最好為男女裁判員各1名,其職責為:
1.與記錄員一起負責運動員的檢錄和管理工作。
2.負責運動員的管理,確保比賽中運動員的行為符合《田徑競賽規(guī)則》中的有關規(guī)定,維持賽場秩序。協(xié)助主裁判組織運動員進行賽前試跳練習。練習時,站在運動員助跑起點附近維持秩序。
3.操作號碼顯示器或小黑板,在前一個運動員試跳時,顯示下一個試跳的運動員號碼,提示運動員提前做好準備。
4.比賽中,當運動員結束比賽后或請假要求離開時,陪同運動員離開比賽現(xiàn)場。
5.比賽中提醒督促運動員做好試跳準備,使其能按時比賽。采用小黑板或號碼顯示器方式公布運動員的起跳高度、免跳及每次試跳情況,以便運動員掌握各自的試跳順序。
6.監(jiān)督運動員在比賽準備中有無犯規(guī)情況,標記物的擺放是否符合規(guī)則的規(guī)定。
7.比賽中每個高度試跳結束后,將被淘汰的運動員送至賽后控制中心。全部比賽結束后,將運動員帶至賽后控制中心,將運動員和成績記錄單交賽后控制中心有關裁判員。
8.應了解和掌握運動員情況,以及檢錄處、賽后控制中心、醫(yī)務站和衛(wèi)生間等位置,以便更好地開展工作和為運動員服務。
(七)終端電腦操作員
終端電腦操作員設1人,其職責為:
1.賽前負責將高度登記表輸入電腦,并通過電腦終端聯(lián)網(wǎng)在檢錄結束后,及時打印4份成績記錄表(技術官員、主裁判、記錄員、管理裁判員各一份)。如電腦未聯(lián)網(wǎng),則應將檢錄結果及時錄入電腦,并打印4份。
2.賽前將高度成績記錄表顯示在終端機屏幕上,與檢錄表進行核對。
3.比賽時將記錄員報告的成績顯示在屏幕上,檢查無誤后進行輸入。
4.每一高度比賽結束后,與記錄員核對無誤后,及時通過網(wǎng)絡提交成績記錄結果;全部比賽結束后,經(jīng)核對無誤后提交比賽成績,并打印2份成績單,一份在主裁判簽字確認后留存,另一份交主裁判留存。
(八)激光測距儀操作員
激光測距儀設1~2人,其職責為:
1.比賽中負責高度的丈量,確保橫桿高度的精確。
2.確保儀器的精密度符合《田徑競賽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為保證儀器正常工作,比賽前、后,都應與有關裁判長、主裁判一起,共同使用一個經(jīng)標定檢驗的鋼尺對一組電子測量成績進行檢測,以確認兩種測量結果相符。
(九)志愿者(助理裁判員)
志愿者(助理裁判員)設2人,其職責為:
1.在橫桿放置裁判員的指揮下,負責整理比賽場地。
2.完成主裁判交給的臨時性工作。
三、跳高比賽場地布置和裁判員工作位置
跳高比賽場地布置見圖8-2。
注:1、2:橫桿放置裁判員;3:時限員;4:記錄員;5:檢查記錄員;6:電腦終端操作員;7、8:主裁判;:技術官員;:田賽裁判長;9、10:管理裁判員;11、12:志愿者;13:測距儀操作員。
圖8-2 跳高比賽場地布置圖
圖8-2中只是一種場地條件下的比賽場地布置圖,實際比賽中應根據(jù)比賽場地條件和場地內的電源、網(wǎng)絡線插頭的設置進行安排。目前世界大賽中,跳高比賽場地一般設在兩個彎道內,成績顯示器為便于全場觀眾的觀看擺放在落地區(qū)遠端的草坪上。
此外,運動員的助跑距離較長,運動員的助跑都從彎道上開始,可能與中長距離跑項目之間存在交叉進行的情況。此時,應適當安排兩名裁判員負責在交叉處控制運動員的試跳,做好安全工作,防止運動員時間出現(xiàn)沖撞現(xiàn)象,同時,也可以更好地保證比賽順利進行。
四、跳高的裁判工作方法
(一)跳高裁判工作流程圖
(二)跳高裁判工作方法
1.賽前。
(1)學習比賽規(guī)則和規(guī)程。全組裁判員在田賽裁判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比賽前,主裁判帶領全體裁判員認真學習大會競賽規(guī)程和《田徑競賽規(guī)則》的有關條款,了解每單元比賽項目、時間、場地情況和參賽運動員的人數(shù)及水平等情況。
(2)明確職責與分工。主裁判根據(jù)各位裁判員的工作經(jīng)驗和能力進行分工,明確各自的職責和任務,做到定崗定位,責任到人。
(3)制訂工作細則。主裁判與全組裁判員一起,共同制訂完成任務的詳細工作計劃,定崗定責,并落實本組間的協(xié)調配合以及與其他組的聯(lián)系。
(4)根據(jù)競賽規(guī)則,檢查場地器材,熟悉器材的使用性能,了解和掌握儀器操作的注意事項和工作特點。
賽前,裁判長、主裁判和激光測距員共同檢查、核準測距儀和高度尺。如由大會技術人員負責操作儀器時,應使其了解和明確本項目的裁判工作任務和特點,并確定比賽時的工作方法。
賽前對橫桿支架、橫桿托、橫桿和落地區(qū)等進行檢查,確認設備和擺放位置是否符合《田徑競賽規(guī)則》中有關規(guī)定。對場地、海綿包及其他有關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為運動員創(chuàng)造良好的比賽條件。檢查橫桿的下垂度及升降靈活性。對其他儀器,如秒表、測距儀、高度尺、成績顯示牌和時限鐘等進行檢查并熟悉其操作方法。
(5)準備裁判工作所需的用品。
(6)裁判實習和各組聯(lián)系協(xié)調,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總結匯報,提出解決方案。當出現(xiàn)主裁判不能解決的問題時,應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上級有關單位和人員匯報,使之得以妥善解決。
(7)由主裁判負責確定與各裁判組之間的聯(lián)絡和工作配合方法。
賽前應通過學習和實習,使每一名裁判員都對各自的崗位職責、工作任務、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做到心中有數(shù)。并明確裁判員、運動員的進、退場路線。
2.賽中。
(1)準備比賽場地和器材。通常在比賽前1小時,領取比賽所需器材,布置好比賽場地。裁判長、主裁判應與激光測距員一起,共同使用一個經(jīng)標定檢驗的鋼尺對一組電子測量成績進行檢測,以確認兩種測量結果相符。
(2)裁判員入場。在主裁判的帶領下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一般為賽前30~50分鐘)和路線整隊入場。
(3)檢錄。按大會規(guī)定時間(通常在比賽前40~50分鐘),主裁判指派記錄員及管理裁判員到檢錄處檢錄,在檢錄處檢錄員的配合下,對運動員的號碼、服裝、釘鞋及所攜帶物品等進行嚴格的檢查,確保其符合規(guī)定。凡檢錄不到者,應取消其比賽資格。檢錄結束后,按規(guī)定路線、按大會規(guī)定的入場時間準時將運動員整隊帶入比賽場地。
如在檢錄時,發(fā)現(xiàn)有運動員攜帶了不符合規(guī)則規(guī)定帶入場地的物品時,由檢錄處暫時保管,同時向運動員出示收條,檢錄結束后由檢錄處將有關物品送交賽后控制中心,以便運動員結束比賽后領回。
(4)主裁判向運動員講解比賽的注意事項。運動員被帶到比賽場地后,由主裁判向運動員表示歡迎,并簡要講解有關比賽的注意事項,包括練習高度、起跳高度和橫桿升高計劃等內容,并祝運動員創(chuàng)造好成績。
(5)組織賽前練習,作好賽前準備工作。組織并監(jiān)督運動員按比賽試跳順序進行賽前練習。管理裁判員應注意每名運動員的標記物擺放是否符合規(guī)則規(guī)定。
在運動員練習時,管理裁判員提示運動員登記起跳高度。
(6)介紹運動員。比賽前5~6分鐘,主裁判在得到現(xiàn)場指揮的通知后,示意管理裁判員停止練習,主裁判、運動員(按競賽日程中的比賽順序)、管理裁判員依次面向主席臺站立,當大屏幕和廣播開始介紹各參賽運動員時,運動員向前一步向觀眾舉手致意。介紹結束后,比賽準時開始。
(7)裁判員升起跳高度,做好開始比賽的準備。在介紹運動員的同時,橫桿裁判員和激光測距員升橫桿至第一高度。助理裁判員整理場地,做好比賽開始前的準備工作。
測量時,要與放置橫桿的裁判員配合好,先左后右,最后測量橫桿的最低點,保證橫桿與地面平行并使其高度準確。測量高度應從地面垂直測量到橫桿上沿的最低點,測量時應以1厘米為最小單位,不足1厘米不計。
(8)準時開始比賽。運動員介紹結束后,管理裁判員通知第一個試跳運動員準備比賽,主裁判通知檢查記錄員在成績顯示牌(或屏幕)上打出第一個試跳運動員的號碼、跳次和所試跳的高度,第一個試跳運動員開始試跳,計時員啟動時限鐘開始計時。
(9)試跳成功與否的判定。運動員完成每次試跳后,主裁判舉旗示意判定成功與否,成功舉白旗,失敗舉紅旗。旗示需停留片刻時間,以便觀眾和運動員都能看到。
如有下列情況者,應判為試跳失敗:
①使用雙腳起跳。
②由于運動員的試跳動作致使橫桿未能停留在橫桿托上。
③在越過橫桿之前,身體觸及立柱前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區(qū)。但如果裁判員認為運動員并沒有受益,則不應憑此而判該次試跳失敗。
④無故延誤時限。如果在比賽中兩次無故延誤比賽時間,即取消該運動員的比賽資格,但在此之前的比賽成績仍然有效。試跳時限:3人以上試跳時,每次試跳的時限為1分鐘;只剩2~3人時,每次試跳時限為1.5分鐘;只剩1人時,每次試跳時限為3分鐘;一名運動員連續(xù)兩次試跳的試跳時限為2分鐘(見表8-1)。
表8-1 單項和全能項目時限表 單位:分鐘
﹡此次給予的試跳時間,只有當只剩一名運動員,而且之前一次試跳也是該運動員時才適用。
當時限只剩最后15秒時,計時員舉黃旗示意,當時限到時,落下黃旗,主裁判應判定運動員該次試跳失敗。如時限到的同時,運動員已開始試跳,應允許其進行該次試跳。
⑤當裁判員通知運動員試跳開始后,運動員才決定免跳,但如果時限已過,仍應判為該次試跳失敗。
⑥試跳時,運動員有意用手或手指把即將從橫桿托上掉下的橫桿放回。
⑦使用超過兩個標記或在大會提供標記的同時使用個人自己的標記(該次試跳失?。H珏e拿別人的標記、離開比賽場地、無故延誤比賽時間和與裁判爭吵等情況應由有關裁判長給予警告,并告誡,如再犯,將導致被取消比賽資格。
⑧還未通知該運動員試跳,而進行了試跳,不管是否越過橫桿,都應判該次試跳失敗。
⑨無故錯過該次試跳順序。
(10)記錄員準確記錄比賽成績。成功記錄符號為“○”,失敗為“×”,免跳為“—”,電腦終端操作員也相應地錄入比賽結果,檢查記錄員在成績顯示牌(或屏幕)上顯示試跳結果,并旋轉顯示牌(或屏幕)以便全場觀眾都能看到。當成績顯示牌(或屏幕)停止旋轉后,檢查記錄員顯示下一個試跳運動員的號碼、跳次和所跳高度等信息。當一個高度的全部試跳結束后,經(jīng)主記錄員與電腦錄入核對無誤后,電腦操作員將比賽結果及時提交至信息中心。
(11)升高度。當在一個高度上所有運動員結束試跳后,檢查裁判員顯示下一個試跳高度,起跳點裁判員(主裁判擔任)組織橫桿裁判員、激光測距員一起將橫桿提升至下一個高度。高度測量結束后,檢查裁判員顯示下一個試跳運動員的號碼、跳次和所跳高度等內容。比賽繼續(xù)進行,直至最后一名運動員出現(xiàn)連續(xù)三次失敗或運動員放棄比賽為止。除非比賽中只剩下一名運動員,并且他已經(jīng)獲得該項目比賽的冠軍,否則橫桿升高幅度不得增大,也不得少于2厘米。
準備試跳的高度凡超過世界、亞洲及全國紀錄時,主裁判應請?zhí)镔惒门虚L和技術官員,對橫桿的高度進行審核。測量破紀錄的橫桿高度后,如橫桿又被觸及,必須再次測量。
(12)運動員的退場。每一個高度結束后,管理裁判員應將已結束比賽的運動員及時送至賽后控制中心。
(13)記錄員判定名次。記錄員應根據(jù)運動員的成績判定名次。出現(xiàn)成績相等時,在出現(xiàn)成績相等的高度中,試跳次數(shù)少者名次列前。如成績仍相等,在包括最后跳過的高度在內的比賽中,試跳失敗次數(shù)較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涉及第一名時,應及時通知主裁判舉行決名次賽,并由管理裁判員及時通知有關運動員準備參加決名次賽。首先在造成其成績相等失去繼續(xù)試跳權力的最低失敗高度上每人再試跳一次。有關運動員都必須參加決名次賽,如有關運動員都成功越過或失敗而仍不能判定名次時,則橫桿應提升或下降2厘米,直至決出名次。涉及其他名次時,成績相等的運動員名次并列,后續(xù)名次相應后推(如第4名有三人并列,則后面的名次應為第7名),見表8-2。
表8-2 跳高比賽名次的判定
注:決名次賽的成績應被視為正式比賽成績。
(14)保護幫助。比賽中,運動員不得在比賽場地進行練習,也不得接受他人幫助。比賽中,運動員不得與場外人員交談,否則裁判員應報告主裁判和田賽裁判長,由田賽裁判長或受田賽裁判長委托的主裁判予以警告。如重犯,則由田賽裁判長取消其比賽資格。
(15)比賽時,運動員不得離開比賽場地。特殊情況下,須在一名裁判員的陪同下才可以離開場地。
(16)運動員兼項。比賽中,有運動員同時參加多項比賽時,有關裁判長每次可以允許該運動員在每次試跳中,以不同于賽前抽簽排定的順序進行試跳。如果該運動員后來在輪到其試跳時未到,一旦該次試跳時限已過,將視其該次試跳為免跳。但當所有運動員都完成了比賽,該運動員還沒有到場,并且給他的試跳時限已過,裁判長將視其為中退。
(17)及格賽。當分組舉行及格賽時,比賽時應提供各組在相同時間和同等條件下進行比賽的設施,否則應在上一組比賽結束后,立即進行下一組的準備活動。
及格賽中,沒有因連續(xù)三次試跳失敗而被淘汰的運動員,要根據(jù)《田徑競賽規(guī)則》第181條第2款的規(guī)定繼續(xù)比賽,直至及格高度上的最后一次試跳結束,但根據(jù)第180條第11款的規(guī)定達到了決賽的人數(shù)時除外。
(18)比賽受阻。運動員在試跳過程中,由于某種原因而造成試跳受阻時,該項主裁判有權讓該運動員補跳。
(19)安全。比賽中應隨時注意比賽場地的安全,特別是助跑道、起跳點、落地區(qū)的平整與否,下雨天或地面有積水時的場地安全,以及大風天時的橫桿放置是否能穩(wěn)定停留等。此外,還應注意比賽場地人員的安全,防止無關人員(如:記者、無關裁判員、工作人員等)的穿行等。
3.賽后。
(1)當所有運動員結束全部試跳后,記錄員應檢查、登記并審核比賽成績,判定名次,并經(jīng)與電腦記錄核對無誤后,比賽成績記錄單由主裁判、田賽裁判長、技術官員審核無誤簽字后交競賽秘書組,同時,電腦操作員及時將比賽結果提交信息中心。如電腦軟件許可,結束比賽后,應根據(jù)比賽結果相應在成績顯示牌(或屏幕)上顯示運動員的名次。
(2)電腦操作員打印兩份成績單,一份交主裁判留存,一份送賽后控制中心(由管理裁判員轉交)。
(3)管理裁判員將結束比賽的運動員帶至賽后控制中心,并將1份成績記錄單交賽后控制中心,以便他們組織運動員。注意運動員經(jīng)過混合區(qū)時記者的采訪、運動員的控制與安全問題。
(4)根據(jù)《田徑競賽規(guī)則》第137條的規(guī)定,比賽結束后,田賽裁判長、主裁判應與激光測距員一起,再次用一個經(jīng)標定檢驗的鋼尺對一組電子測量成績進行檢測,以再次確認兩種測量結果是否相符。
(5)全體裁判員整理場地器材,集體整隊退場。
(6)全體裁判員進行工作小結。
五、跳高裁判工作要求
(一)精通規(guī)則,公平、公正、準確地執(zhí)法
作為一名裁判員應精通《田徑競賽規(guī)則》和大會競賽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并熟練掌握有關裁判方法。執(zhí)法中應做到以規(guī)則和大會競賽規(guī)程和有關說明為準繩,盡可能地按“是否與規(guī)則精神相符、運動員是否獲利”的原則進行,對于一些規(guī)則以外的無法做出決定的問題,應及時向有關田賽裁判長、技術代表等匯報。
(二)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整齊的著裝
在比賽中,裁判員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按大會要求穿戴整齊并佩帶裁判員等級徽章。
(三)場地布置和裁判員的站位應既利于執(zhí)法,又利于觀眾的觀看和教練員的指揮
世界大賽中,電視轉播和觀眾的參與已成為了現(xiàn)代田徑競賽的一大發(fā)展趨勢。比賽場地布置時,應考慮到以下幾點:
1.成績顯示器的擺放應便于觀眾、運動員的觀看。
2.時限鐘和風袋的擺放應在保證運動員能方便觀察的同時,也應考慮到有關裁判員和觀眾、教練員的觀察。
3.裁判員的站位和記錄臺的擺放既要便于執(zhí)法工作的進行,又要考慮便于仲裁錄像的拍攝和盡可能地不妨礙現(xiàn)場觀眾的觀看。
4.執(zhí)法中裁判員盡量取坐姿,并保持良好的身體姿態(tài)。
(四)裁判工作應認真、細致、耐心,盡可能防止意外事件的發(fā)生
各裁判員應在熟悉掌握本職工作職責任務的同時,對各自崗位上可能出現(xiàn)的各種意外情況,按照規(guī)則精神處理。如:運動員試跳過程中,身體未觸及橫桿,橫桿也未掉落,但出現(xiàn)橫桿托下滑現(xiàn)象。造成這個問題的原因:一是器材質量問題,二是橫桿托沒有穩(wěn)定固定且未認真檢查。出現(xiàn)此類情況時,應按運動員受阻處理,即允許該運動員重新進行試跳。
大風天氣條件下的準確判定。大風天氣比賽時,應注意觀察當運動員試跳中橫桿掉落時,是大風吹落的,還是運動員身體觸碰橫桿掉落的。如果是前者,不能判為失敗,應按運動員受阻重新試跳;如果是后者,應判該次試跳失敗。主裁判應通過自己的細心觀察做出公正的判決,防止造成誤判。如果比賽時風確實很大,以致橫桿根本無法在橫桿托上穩(wěn)固停留時,主裁判應及時請示田賽裁判長和技術官員、技術代表,決定是否更換比賽場地或延期進行,以確保運動員的安全和運動成績的發(fā)揮。
此外,對運動員要耐心、有禮貌,盡可能地為運動員創(chuàng)造良好的比賽條件。
(五)嚴格檢查比賽器材、場地設備,確保比賽順利進行
賽前和比賽當天都應嚴格按要求對各設備器材等比賽用品進行檢查,確保比賽設備的準確性和穩(wěn)定性。電子設備的電源線和插座應盡可能擺放在隱蔽地點,以防因誤碰或雨天等原因而造成電源短路,影響比賽的進程。
六、所需器材和物品
1.跳高海綿包、跳高架(各1套);
2.橫桿(不少于4根);
3.高度測量尺(經(jīng)標定的)(1個);
4.成績公告牌(1套);
5.紅、白、黃旗(各1面);
6.秒表(1塊);
7.膠布(若干卷);
8.成績記錄表(若干);
9.時限鐘(1個);
10.裁判桌(3張);
11.椅子(10把);
12.運動員休息凳(若干);
13.夾板、鉛筆(若干);
14.風標(1個);
15.5厘米布帶(7米);
16.測距儀(1套);
17.電腦(1臺);
18.鋼尺(1個);
19.50米皮尺(1個);
20.“STOP”暫停墩(1個);
21.號碼顯示器或小黑板(1個);
22.0.6米高的梯子(1個);
23.遮陽傘(若干);
24.掃帚(2把);
25.小垃圾箱(1個);
26.吸水海綿(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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