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 賈斯特·赫爾茲·曼塔里和翻譯行為論
賈斯特·赫爾茲·曼塔里,是德國籍芬蘭職業(yè)翻譯家、翻譯學者以及培訓職業(yè)譯員的翻譯教師。她在理論上又比弗米爾前進了一步。在其1981年首次出版并于1984年修訂的《翻譯行為理論與研究方法》一書中,曼塔里幾乎不使用“翻譯”一詞。這使她偏離了傳統(tǒng)意義上“翻譯”的概念及人們對“翻譯”一詞的期望值。她的理論建立在行為理論的原則之上(von Wright,1968;Rehbein,1977),這一理論試圖囊括各種形式的跨文化轉換,包括那些不涉及任何原文語篇與譯文語篇的轉換。她偏愛“信息傳遞者”一詞,因為它包括語篇材料以及其他諸如圖片、聲音及肢體語言等媒介。
在曼塔里的理論模式中,翻譯被解釋為一種“為實現(xiàn)某種特定目的而設計的復雜行為”(Holz-Manttari &Vermeer,1985:4),通稱“翻譯行為”。翻譯行為的目的在于傳遞跨越語言與文化障礙的信息,這些信息由專家培養(yǎng)出的信息傳遞者發(fā)出。譯員便是產生跨文化交際的信息傳遞者的專家。曼塔里將“跨文化交際”稱為“合作”。
翻譯行為是產生某種信息傳遞者的過程,它為協(xié)調行為與交際合作而服務于上級行為系統(tǒng)。
曼塔里特別強調翻譯過程的行為方面,重視對行為參與者(行為發(fā)起者、譯者、譯文使用者、信息接受者)和環(huán)境條件(時間、地點、媒介)的分析。她主要關注的是譯者在以勞動分工為特征的社會中所處的地位。
在近期的其他作品中,曼塔里引進了生物控制論,試圖解釋促使作為社會組成部分的個人在合作中能夠相互適應的條件(1988:39)。產生或設計功能信息傳遞者的能力由大腦的功能決定,大腦功能在專業(yè)文本設計者培訓時必須予以考慮(1993:304ff)。這一理論被認為屬于翻譯研究的認知語言學和心理語言學領域,我們在此不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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