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用水戶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確定
【摘要】: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本次工作任務(wù)是先確定甘肅省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再將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分解到各主要用水戶。為了全面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在用水總量控制基礎(chǔ)上,要確定全省省級主要用水戶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地級行政區(qū)和縣級行政區(qū)將各自頒發(fā)取水許可證的2015年用水指標落實到各用水戶,并制定用水效率考核指標,用于考核政府的直接參考依據(jù)。
6.3 主要用水戶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確定
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本次工作任務(wù)是先確定甘肅省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再將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分解到各主要用水戶。
為了全面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在用水總量控制基礎(chǔ)上,要確定全省省級主要用水戶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對2010年前頒發(fā)的取水許可均予以認可,并將引大入秦、引洮工程、蘭州威立雅供水集團等主要用水戶的2015年用水總量控制分解落實到取水單位,實行雙重管理,雙重約束。地級行政區(qū)和縣級行政區(qū)將各自頒發(fā)取水許可證的2015年用水指標落實到各用水戶,并制定用水效率考核指標,用于考核政府的直接參考依據(jù)。不同規(guī)劃水平年對取水不合理的取水許可進行必要的調(diào)整,新增取水量補辦取水許可手續(xù),以此作為今后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取水許可管理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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