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先生發(fā)明文人的天性,第一項是好吃;我發(fā)明第二項是不好睡。我們時代的大文豪大詩哲大半是夜貓之流;(如嫌不雅聽的不妨易為夜鶯之流,我不嫌避輕靚,我只因為夜貓更接近民眾些,便用了它,一點沒有其他的惡意,千萬別纏夾了。)不然,何以文章的寫成每恰巧趕上中夜或晨一時二時呢?
千門萬戶里,大約是一個人都在齁齁睡,是一雙人都在床上了;而我們的文人還孳孳矻矻地在那邊伏案伸紙,對燭(本當說電燈,因它不如蠟燭雅。)揮毫,但聽得撲禿一響,哼哼幾聲,筆管掉而呻吟作,是何等的賢且勞!我們對他是應當何等的恭且敬!明朝鉛墨凄然的報紙,白胡蝶般的飛來飏去,我們即使在其間不幸發(fā)見了一兩處的錯誤,還好意思老實指出嗎?不好意思的!他是在中夜,支著惺忪的倦眼,孤負熏熱的繡被而勉強寫的呢,何等的可憐可敬!可不是嗎?是的。我不忍說不是。但我終有一點懷疑:既已這般倦了,又有那黑甜兼溫柔的誘惑,何以不毅然脫鞋脫襪,覓枕覓衾,而必定要博無益的浮名,作踐自己的身子?有人說:“這才是真志士呢!悲哀頹廢的是志士喲!”我不得不肅然了。
手民(下)
文人的心血滴成點點的珠玉,(不是戲法,不可胡猜。)而可惡的手民必損害之為快。萬惡的手民呀!
大家來評一評我的邏輯:(1)凡有資格把著作付印的都是通人,通人決不會驟然的變?yōu)椴煌ā#?)凡手民都是沒有知識的人,從他們沒有大學卒業(yè)文憑及沒有當過大學教授知之。他們的癖氣是改竄他人的文字,且尤愛一行一篇的大改竄。(3)故刊布的文字,只要發(fā)見了不通,無論一字一行一篇一冊都是手民改的,與老牌的通人無涉;而且認為有傷文豪的令譽,有嚴行取締的必要。
實際的辦法,在消極方面不外乎登報聲明,(報館里的手民如并廣告亦改了,則通人之技殆窮;但幸而還沒有聽見說過。我又很奇怪,何以排廣告的手民竟不和排詩文的合淘,一例的這般謹慎小心,平正通順呢?)法庭起訴等等;在積極方面是應當設一個手民大學或專校,或各大學于新聞系外添設手民系,這方是仁者之政。
若矣!匆匆地寫了,在中夜迷里朦朧里寫完了,更被手民顛顛倒倒的排出了;文責終于作者自負。若矣!一厄于忙,二厄于夜,三厄于手民?!叭思睉伊?,狗急跳墻?!泵駠f萬年,會見有三頭六臂的文人站在希馬拉耶挨佛賴司特峰頂,拿著一張廣長等于二十二行省的鎖封,上面蓋著“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的符印,其大如洞庭湖之六倍,里面滿粘著如鰾膠的漿糊,牢牢貼住輕嘴薄舌的全國批評家。從此千秋萬古,開口不得,六合清平,沉冤凈洗矣。猗歟休哉!
一九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作
選自《雜拌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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