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心力衰竭多由器質性心臟病引起,如冠心病、風心病或高血壓心臟病等。但有幾類藥物可在病人無心臟疾患或原有左心室受損的情況下導致心力衰竭,這些藥可稱為致心力衰竭的藥物。目前,主要是對上述藥物可能產生心力衰竭的副作用加以警惕,做到心中有數,用藥前須權衡利弊,用藥中應注意觀察病人心功能的狀態(tài),以便合理使用藥物。
心力衰竭多由器質性心臟病引起,如冠心病、風心病或高血壓心臟病等。但有幾類藥物可在病人無心臟疾患或原有左心室受損的情況下導致心力衰竭,這些藥可稱為致心力衰竭的藥物。
致心力衰竭的藥物有如下幾類:抗腫瘤化療藥,如抗瘤細胞生長的蒽環(huán)類抗癌藥環(huán)磷酰胺、5-氟尿嘧啶等;免疫抑制藥,如干擾素、白介素-2等;抗抑郁藥,如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全身麻醉藥;非固醇類抗炎藥(解熱鎮(zhèn)痛藥);抗心律失常藥,如維拉帕米(異搏定)、地爾硫,β阻滯劑(此類藥運用得當可治療心力衰竭)。雖然使用以上藥物發(fā)生心力衰竭者只占用藥者的少數,但醫(yī)師應將上述藥物視為潛在的可以誘發(fā)心力衰竭的原因。
上述藥物引起心力衰竭的詳細機制還不甚清楚,估計與藥物損害心肌或加重心臟前、后負荷有關,這方面尚待進一步研究。目前,主要是對上述藥物可能產生心力衰竭的副作用加以警惕,做到心中有數,用藥前須權衡利弊,用藥中應注意觀察病人心功能的狀態(tài),以便合理使用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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