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是泰國支柱型出口產品,泰國政府針對大米的調控始終存在,而由政府使用財政資金收購國內大米再統(tǒng)一銷售則起源于他信政府。因為是由農民先向政府交付大米,政府在未賣出大米的情況下就先向農民支付一部分收購款,因此這項政策也被稱為“大米典押政策”。
政府通過大米典押政策向農民支付高于市場價格的補貼性收購款,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換取選民的支持,因此該政策也被視為一項民粹政策。他信政府之后的頌猜政府、沙馬政府雖然在政策的細節(jié)和條款上有所變動,但通過政府行為壟斷國內大米市場和高于市場價格收購補貼農民的兩大特點并沒有改變。而到阿披實政府時期,則改為大米價格保護政策。大米價格保護政策旨在大米市場價格過低時,用政府財政對農民進行補貼,但政府并不購買大米。
英拉和大米典押政策
為泰黨在2011年大選競選過程中,就已經在競選活動中宣傳大米典押政策。為泰黨的大米典押政策其實就是他信政府時期大米典押政策的翻版,只是典押價格更高而且增加典押數量上的限制。大米典押政策的優(yōu)勢在于,政府收購價格較高,農民可以更快和更直接地得到政府補貼。與此同時,泰國政府能夠對全國大米進行調控,控制國內大米價格和促使大米出口價格上漲。
但以民主黨為首的泰國反對黨則認為,大米典押政策讓政府擁有動用財政壟斷國內大米市場的能力,其中容易滋生腐敗。與此同時,大米典押政策也違反市場規(guī)律,政府需要承擔大米倉儲和銷售環(huán)節(jié)的雙重風險。
英拉政府大米典押政策從2011年10月開始執(zhí)行,普通大米稻谷每噸典押價格15 000銖,茉莉香米稻谷每噸2萬銖,每戶大米典押上限不得超過50萬銖。到2013年,參加大米典押的大米數量超過此前歷屆推行大米典押政策或大米價格保護政策的政府,僅2011年產季典押的大米數量就達6 924 485.91噸,此后泰國大米典押數量呈爆發(fā)式增長。2012年產季大米典押數量達14 864 546.21噸,2013年產季大米典押數量達14 671 066.24噸。英拉政府用于大米典押政策的財政預算不斷增加,但與此同時由于價格過高和主要大米生產國產量不斷升高,泰國大米出口下滑,英拉政府無法通過銷售大米獲得資金繼續(xù)維持大米典押政策。
2012年,隨著泰國大米典押政策的推進,該政策帶來的負面影響逐漸凸顯,泰國大米在國際市場上失去價格優(yōu)勢。2012年上半年,泰國大米出口不敵印度和越南,失去全球最大大米出口國地位。2011年泰國大米出口量達1 070.6萬噸,2012年出口量為673.40萬噸,2013年出口量僅665萬噸。由于大米典押政策典押來的大米數量遠多于泰國國內消耗和出口的大米數量,導致英拉政府從農民手中典押來的大米被大量囤積。
2013年6月19日,英拉政府宣布將大米典押政策中每噸15 000銖的收購價下調為12 000銖,而國際市場的稻谷價格為7 000銖左右,15 000銖在國際市場上顯然沒有競爭優(yōu)勢。15 000銖稻谷碾成大米后的成本價格在24 000銖(800美金)左右,以致大米在國際市場上無法銷售,造成大量囤積,時間一久就出現生蟲、大米發(fā)霉等情況。
與此同時,由于政府財政預算不足,大米典押政策中開始出現拖欠農民典押款的情況。因此,大米典押政策遭到農民的反對,2013年年末部分東北部和北部農民進入曼谷參與反政府游行示威活動,要求政府盡快支付他們的大米典押款。2013年年末,銀行方面也不愿意再向英拉政府繼續(xù)提供貸款,導致政府大范圍拖延農民典押款。
2014年巴育政變后,國家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對英拉政府時期的經濟政策和項目進行暫停審查,大米典押政策也在同期被暫停。巴育擔任泰國新一屆政府總理后,要求政府盡快付清拖欠農民的大米典押款,同時終止大米典押政策。
大米典押政策9年統(tǒng)計表
資料來源:政府大米政策審核委員會 數據截止日期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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