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調查隊 張光祥
“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xiāng)”,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農村居民生活水平始終是經濟社會發(fā)展的“短板”。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從實現(xiàn)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出發(fā),明確到2020年我國現(xiàn)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xiàn)脫貧,以解決部分貧困實現(xiàn)全面小康。“十二五”期間,富民縣委、縣政府持續(xù)領導農村居民“脫貧困、奔小康”,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穩(wěn)步增長,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生活消費結構更加科學合理,呈現(xiàn)出由商品性消費向服務性消費的發(fā)展趨勢。
一、“十二五”期間,農村居民消費變動特征
(一)生活消費支出較“十一五”末大幅增長74%,年均增速12.9%
“十二五”期間,隨著農村居民收入穩(wěn)步增長,農村居民消費能力不斷增強,消費需求進一步提升,生活質量得到進一步改善。2015年,富民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44元,生活消費支出9960.64元,較“十一五”末分別增長99.2%和74%,生活消費支出年均增速12.9%。
表1 “十二五”期間富民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生活消費支出情況
注:人均可支配收入數(shù)據來源于《富民縣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公報》
(二)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生活消費支出的局勢得到扭轉
從表1可看出,從“十一五”末到“十二五”開局,富民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低于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010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44元,人均生活消費支出5724.86元,收入與支出差額為-80.86元,這部分生活消費支出則需要靠農民自產自用的實物來補平;2015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44元,人均生活消費支出9960.64元,大幅增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力地保障了生活消費支出,并且讓農民有了盈余,五年的穩(wěn)步發(fā)展,徹底地扭轉了富民縣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生活消費支出的局勢。
二、生活消費結構的變化特點
“十二五”期間,富民農村居民消費在支出大幅增長的同時,結構得到優(yōu)化升級,消費能力全面提升,農民生活質量得到持續(xù)改善,逐步重新形成了新的消費熱點。在消費支出逐年增長的基礎上,食品消費的比重在不斷下降,服務型消費比重穩(wěn)步上升,呈現(xiàn)出由商品性消費向服務性消費的發(fā)展趨勢。
(一)消費支出較快增長,新的消費熱點逐漸形成
由圖1可看出,“十二五”期間,食物、衣著、生活用品和其他用品及服務等商品性消費增長勢頭平緩,居住、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娛樂和醫(yī)療保健持續(xù)向上增長,這些項目成為新的消費熱點,消費支出逐年穩(wěn)步提升,體現(xiàn)了農村居民在改善生活水平的同時,對住房、交通和通信、健康和精神娛樂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食品和居住支出作為主要生活消費主體的格局還未改變,教育文化娛樂和交通通信支出增長還有進一步上升的空間。
圖1 “十二五”期間富民縣生活消費支出“八大類”增減變動折線圖
(二)消費質量不斷提高,結構更加優(yōu)化均衡(見表2)
表2 “十二五”期間富民縣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比重結構變動情況
續(xù) 表
1.食品消費比重持續(xù)下降
“十二五”期間,人均食品消費穩(wěn)步增長,但所占消費比重逐年下降,2015年,富民人均食品消費2796.24元,較“十一五”末增長9.4%,消費比重為28%,較“十一五”末下降了11個百分點,但食品消費依然是農村居民生活消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依然是生活消費支出的主體。
2.衣著消費購買力增強
隨著農民收入的穩(wěn)步提高,衣著消費的購買力也隨之增強,2015年,富民人均衣著消費274.92元,較“十一五”末增長30.3%,其中,衣服類人均消費189.1元,鞋類人均消費85.83元。
3.住房條件得到大幅改善,生活用品及服務消費強勁
2015年,富民居住類和生活服務類人均分別支出2608.96元和473.03元,較“十一五”末分別增長209.8%和81.2%,隨著收入的增加,農村居民迫切希望改善自身的居住條件,農村住房逐漸由土木結構轉變?yōu)榇u混結構,農村居民住房條件得到大幅提升。
4.交通通信支出得到有力增長
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xù)健康發(fā)展,交通和通信基礎設施得到不斷完善,交通工具和通信工具不斷普及大眾,農村居民也共享了這份經濟發(fā)展帶來的紅利,交通和通信等服務型消費也隨之增強。2015年,富民交通通信人均支出1407.8元,較“十一五”末增長103.5%,其中交通人均消費1052.79元,通信人均消費354.59元。
5.精神消費更加豐富,醫(yī)療保健意識逐漸增強
2015年,富民教育文化娛樂人均支出1063.1元,較“十一五”末增長67.4%,其中教育人均支出798.07元,文化娛樂人均支出265.03元;醫(yī)療保健人均支出1172.86元,較“十一五”末增長49.9%,其中,醫(yī)療器具及藥品人均支出343.74元,醫(yī)療服務人均支出829.08元。
三、看清兩個重要指標(見圖2)
一是恩格爾系數(shù)持續(xù)下降。恩格爾系數(shù)是食品支出總額占個人消費支出總額的比重,它是衡量一個家庭生活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標?!笆濉逼陂g,富民人均食品消費支出比重由“十一五”末的39%下降到“十二五”末的28%,也即恩格爾系數(shù)由39%下降到28%。根據聯(lián)合國對生活水平的劃分標準,恩格爾系數(shù)大于60%為貧窮,50%~60%為溫飽,40%~50%為小康,30%~40%屬于相對富裕,20%~30%為富足,20%以下為極其富裕。此外,按照我國現(xiàn)行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本標準中,直接涉及農村居民有兩項標準,即恩格爾系數(shù)低于40%和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8000元。根據目前的計算方法,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會比人均純收入要小。綜上可以得出,富民農村居民在“十二五”末已總體進入小康社會。
圖2 食品支出和居住支出比重變化折線圖
二是居住支出占整個生活消費支出比重較大。2015年,居住類消費比重為26%,較“十一五”末上升了11個百分點,整個“十二五”期間,居住類支出平均所占比重為29.6%,僅低于食品支出平均比重0.4個百分點。由此可看出,“十二五”期間,富民農村居民為改善居住條件,把近三分之一的收入消費在居住上,較高的居住支出比例拉低了其他項目的消費支出。
經過“十二五”的發(fā)展,富民縣農村居民經濟收入得到持續(xù)增長,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得到大幅提高,但也應該深刻認識到,農村經濟發(fā)展依然是整個經濟社會發(fā)展的短板,農民生活水品依然有待持續(xù)提高。從2015年的數(shù)據分析看,富民縣已總體進入小康社會,但遠未達到全面的小康,即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實現(xiàn),一定程度上的貧困問題肯定仍然會存在,只有深刻認識到脫貧問題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做好打持久戰(zhàn)的思想準備,才能確保不落下一個貧困農村、一個貧困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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