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價值質的規(guī)定性
作為一個完整的國際價值理論,首先需要對商品的國際價值進行定義。按照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的解釋:商品的國際價值是由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即在世界經濟現(xiàn)有條件下,在各國勞動者的平均勞動熟練程度和強度下,生產某種商品所需要的世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
馬克思對于國際價值的集中論述,也是眾多學者關注的論述,體現(xiàn)在資本論的第一卷,專門論述工資的第六篇中的第二十章,對工資的國民差異進行比較時所說的一段話:“每一個國家都有一個中等的勞動強度,在這個強度以下的勞動,在生產一種商品時所耗費的時間要多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所以不能算作正常質量的勞動。在一個國家內,只有超過國民平均水平的強度,才會改變單純以勞動的持續(xù)時間來計量的價值尺度。在以各個國家作為組成部分的世界市場上,情形就不同了。國家不同、勞動的中等強度也就不同;有的國家高些,有的國家低些。于是各國的平均數(shù)就形成一個階梯,它的計量單位是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因此,強度較大的國民勞動比強度較小的國民勞動,會在同一時間內生產出更多的價值,而這又表現(xiàn)為更多的貨幣?!?sup>[1]馬克思在這里,科學地闡述了國際價值這一經濟范疇,詳盡地描述了商品的國別價值與國際價值轉換的原因和過程,并明確地提出了“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這一概念。從內涵來看,馬克思在這里雖然沒有直接使用世界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這一概念,但是,其所論述的內容是符合這一概念的。
按照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的基本框架來看,馬克思的這一論述具有這樣幾點重要的內涵:
第一,商品的國際價值是由“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決定的。這一基本論點是與馬克思主義的勞動價值理論一致的。按照勞動價值理論的分析思路,國際價值同樣是人類抽象勞動在勞動產品中的凝結,構成參與國際交換的商品的價值。
第二,概述了“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計量的方法,即“國家不同、勞動的中等強度也就不同;有的國家高些,有的國家低些。于是各國的平均數(shù)就形成一個階梯,它的計量單位是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國際價值的計量是世界勞動,計量單位是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
第三,應當注意的是“強度較大的國民勞動比強度較小的國民勞動,在同一時間內可以生產出更多的價值?!边@一句話正表明,勞動強度作為勞動的一種指標,在國際價值的創(chuàng)造上,具有重要的意義。
第四,看上去,馬克思所說的“它的計量單位是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似乎轉而討論商品國際價值的量的規(guī)定性,實質上,講的仍然是國際價值的本質,即其決定性的因素,是世界范圍內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第五,尤其應該注意“在以各個國家作為組成部分的世界市場上,情況就不同了”這句話。這里所說的不同,引起了后人在理解這段論述上的嚴重分歧。
2.國際價值量的規(guī)定性
馬克思在1861—1863年的《經濟學手稿》的有關論述中指出:“棉花的價值尺度不是由英國的勞動小時,而是由世界市場上的平均必要勞動時間來決定?!?sup>[2]在這里,馬克思用了“世界市場上的平均必要勞動時間”這樣一種說法,非常重要。在一國內部的商品交換和國際商品交換中,除了二者的范圍不同之外,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概念是共通的,前者使用了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后者使用了“世界市場上的平均必要勞動時間”,二者具有同樣的涵義。由此可以看出,在馬克思那里,勞動價值理論的基本概念在世界范圍內是適用的。
商品的國際市場價值由國際市場范圍內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而世界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即商品的國際價值量是在“現(xiàn)有的”條件下,在各國勞動者的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強度下確定的。在世界經濟現(xiàn)有的條件下,在各國勞動者的平均勞動熟練程度和強度下,來考察決定商品的國際價值的世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問題,應該特別注重“現(xiàn)有的”這樣一個限定詞,它揭示出國際價值在揭示國際交換或國際貿易發(fā)展的必然規(guī)律方面的生命力。
構成“世界市場上的平均必要勞動時間”的因素影響著參與國際交換的商品的價值量:
第一,勞動生產率。商品的國際價值量受勞動生產率的影響。勞動生產率變化,會引起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變化,引起商品價值量的變化。勞動生產率越高,單位時間內生產出來的商品越多,生產單位商品所需要的勞動量就越少。商品的國際價值量與勞動生產率之間的關系可以表述為,勞動生產率與勞動創(chuàng)造的價值量成反比。在此,要特別注意勞動生產率的確定,它是由各個國家的勞動生產率決定的,而不是某一個國家的勞動生產率水平的翻版。
第二,勞動強度。國際價值量受勞動強度的影響,其作用方式與勞動生產率對商品的國際價值量的影響大致相同。只是方向相反,勞動強度越大,商品的國際價值含量越高,即二者之間的關系呈現(xiàn)正相關的關系。
3.國際價值與國別價值在質與量上的關系
(1)國際價值與國別價值在質上具有同一性。商品的國際價值與國別價值或國別價值在本質上是相同的,都是一般人類勞動的結晶或凝結物。這說明了二者在質上的同一性。但是,二者在量上是有差別的。
(2)國際價值與國別價值在量上具有差別性。從商品交換的發(fā)展來看,國際貿易是國內貿易在空間上的延伸,商品的價值在國內市場上實現(xiàn),繼而在國際市場上實現(xiàn)。商品的國際價值由商品的國別價值,而且是同一種商品的各國的國別價值即國別價值發(fā)展變化而來。二者既有聯(lián)系又有區(qū)別。
第一,商品的國際價值是在國別價值的基礎上形成的。這主要是說,一種產品在一個國家之內被作為商品生產出來,是人類抽象勞動的結果,因而具有價值,才能夠作為一種商品進入國際市場,并具有價值。進入國際市場這一過程本身,就使該種商品在國內市場中的價值成為國別價值。該種商品的國別價值由該國內部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也使該種商品在國際市場上具有價值,這是因為該產品在國內市場上是作為商品進行生產的,具有價值,進入國際市場也是作為商品進行生產的,因此,也就具有價值。
第二,商品的國際價值不同于其國別價值。商品的國際價值與國別價值作為一般人類勞動的凝結物,在質上是相同的,但是,在量上是有區(qū)別的。進入國際市場的商品,其價值量多少,不是由該商品生產國內部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而是由其所進入的國際市場范圍內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國際市場范圍內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多少,影響因素與國內市場上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有聯(lián)系,也有區(qū)別。
第三,國際價值不同于國別價值,同一勞動時間內有不同的國際價值。馬克思說:“一個國家的資本主義生產越發(fā)達,那里的國民勞動的強度和生產率,就越超過國際水平。因此,不同國家在同一勞動時間內所生產的同種商品的不同量,有不同的國際價值,從而表現(xiàn)為不同的價格,即表現(xiàn)為按各自的國際價值而不同的貨幣額。所以,貨幣的相對價值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較發(fā)達的國家里,比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不太發(fā)達的國家里要小。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名義工資,即表現(xiàn)為貨幣的勞動力的等價物,在前一種國家會比在后一種國家高;但這決不是說,實際工資即供工人支配的生活資料也是這樣?!?sup>[3]這里要特別注意“不同國家在同一勞動時間內所生產的同種商品的不同量,有不同的國際價值”這句話,從國際價值與國別價值的量的規(guī)定性上二者是不同的。正好像個別商品生產者在國內市場上,由于生產率高低不同,在同一時間內生產出不同量的同種商品,按照其勞動生產率的高低,也代表著不同的價值量。
國別價值是由該國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吧鐣匾獎趧訒r間是在現(xiàn)有的社會正常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制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4]國際價值是由世界各國的勞動平均水平決定的。在這里,馬克思用了勞動強度這個指標來揭示這個平均水平。
4.價值規(guī)律在國際交換中的作用
馬克思明確指出:“價值規(guī)律在國際上的應用,還會由于下述情況而發(fā)生更大的變化:只要生產效率較高的國家沒有因競爭而被迫把它們的商品的出售價格降低到和商品的價值相等的程度,生產效率較高的國民勞動在世界市場上也被算作強度較大的勞動。”[5]
“一個國家的三個工作日也可能同另一個國家的一個工作日交換。價值規(guī)律在這里有了重大的變化?;蛘哒f,不同國家的工作日相互間的比例,可能像一個國家內熟練的、復雜的勞動同不熟練的、簡單的勞動的比例一樣。”[6]
“在這種情況下,比較富有的國家剝削比較貧窮的國家,甚至當后者像約·斯·穆勒在《略論政治經濟學的某些有待解決的問題》一書中所指出的那樣從交換中得到好處的時候,情況也是如此。”[7]
從上述的三段論述中,我們可以看出馬克思對價值規(guī)律在國際交換中的作用是這樣認識的:
第一,價值規(guī)律在國際交換中是發(fā)揮作用的。馬克思論述價值規(guī)律在國際市場中的作用發(fā)生變化時,其前提條件是價值規(guī)律仍然在國際市場上發(fā)揮作用,這是考察價值規(guī)律在國際市場中作用的基礎,即價值規(guī)律在國際商品交換中是發(fā)揮作用的。如果沒有這一點,就談不上什么要發(fā)生變化了。
第二,價值規(guī)律在國際交換中發(fā)揮作用時發(fā)生了重大的變化。價值規(guī)律或一般的價值規(guī)律適用于國內市場,進入國際市場的商品交換對一般的價值規(guī)律提出了調整的要求。這些要求表現(xiàn)為,其作用的范圍更大、作用的形式更為多樣化、作用的程度高低不同、作用的社會經濟條件不同。這種調整要求的背景是國際商品交換在馬克思的時代遠不如現(xiàn)在這樣發(fā)達,在商品生產與商品交換還不占主導地位的環(huán)境里,價值規(guī)律所揭示的客觀規(guī)律必然會有所不同。
第三,在國際交換中是存在剝削的。馬克思的這一觀點是在考察薩伊有關對外貿易的一個觀點時,稱這個觀點是正確時說的。薩伊正確的觀點即“利潤也能由欺詐生出,也就是,能由一個人獲得別一個人的損失的方法生出。損失和利得在一國之內會互相抵銷。但不同國家之間不是如此”。[8]馬克思同時還指出,這種剝削是由比較富有的國家剝削比較貧窮的國家。在交換中“實現(xiàn)”剝削,這是對價值規(guī)律所提出的“等價交換的要求”是不矛盾的。
此外,馬克思還提出,對外貿易可以增加一國的價值量。在關于大衛(wèi)·李嘉圖的《政治經濟學和賦稅原理》一書的評述中,馬克思指出:“隨著新開辟的交換的源泉,國內貿易和對外貿易中的價值量都會增加?!?su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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