裂縫的控制標準按建筑物對裂縫的要求不同而分為兩大類:一是不允許出現(xiàn)裂縫,必須嚴格抗裂;另一類是允許開裂,但是需對裂縫的開展寬度加以限制,即“限裂”。
裂縫控制的標準不同,相應地,裂縫控制的方法也不一樣。例如,對于不允許出現(xiàn)裂縫的結構,不能依靠增配鋼筋來解決問題。這是因為,既然不允許開裂,則所配鋼筋的作用充其量不過相當于在截面中增加了鋼筋的折算面積,其影響很有限。對于允許出現(xiàn)裂縫但需限制其寬度的結構,適當增配鋼筋是可以達到預期的目的的。但是此時必須明確,配筋的目的是限裂而非抗裂,這類結構在實際工程中占絕大多數(shù)。
由于抗裂的控制標準非常嚴格,因此,提此要求應非常慎重。例如,有些結構之所以必須抗裂,是為了防止高壓水進入混凝土內(nèi)部引起危害性后果。對此,若考慮設置專門的防水層而將結構按允許開裂的標準設計,可能更為經(jīng)濟合理?;炷两Y構中由于各種原因而存在大量的微裂縫?;炷廖⒘芽p是肉眼不可見的,肉眼可見裂縫一般以0.05 mm為界(實際最佳視力可見0.02 mm),大于或等于0.05 mm的裂縫稱為“宏觀裂縫”。一般寬度小于0.05 mm的裂縫對使用(防水、防腐、承重)都無危險性,所以是否可以假定具有寬度小于0.05 mm的裂縫的結構為無裂縫結構,從而將裂縫的控制標準定為有無大于0.05 mm的裂縫,對結構抗裂設計的經(jīng)濟性有重大影響,很值得研究。設計混凝土重力壩時,不希望上游面出現(xiàn)拉應力,更不允許出現(xiàn)裂縫。然而,實際工程中都或多或少地出現(xiàn)了一些裂縫,這些裂縫對結構的危害性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若適當降低拉應力控制標準,在上游壩面增配一些構造鋼筋,不僅可以限制可能出現(xiàn)的裂縫的寬度,防止貫穿性裂縫的出現(xiàn),而且對提高混凝土結構設計的安全度,其效果可能更為顯著。
免責聲明:以上內(nèi)容源自網(wǎng)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chuàng)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