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操作原則
(1)下列情況可以不填用操作票,但應填寫操作記錄:
1)事故及緊急狀態(tài)處理。
2)斷開、合上斷路器、二次空氣開關、二次回路開關的單一操作。
3)給上或取下熔斷器的單一操作。
4)投入、切除、切換繼電保護(或自動裝置)的一塊連接片或一個轉換開關。
5)拉開全站(廠)唯一合上的一組接地開關(不包含變壓器中性點接地開關)或拆除全站(廠)僅有的一組接地線。
6)查找直流系統(tǒng)接地或搖測絕緣。
7)有載調壓變壓器、消弧線圈分接頭的調整。
(2)電氣設備轉入熱備用前,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必須按規(guī)定投入。
(3)電網并列操作的條件如下:
1)相序一致,相位相同;
2)電壓相等或電壓偏差盡量小,允許500kV電壓偏差不超過額定電壓10%,220kV及以下電壓差不應超過額定電壓20%;
3)頻率相同,220kV及以上系統(tǒng)偏差不得大于0.2Hz,110kV及以下系統(tǒng)偏差不得大于0.5Hz,但兩網的頻率必須在合格范圍內。
(4)電網合環(huán)的操作條件如下:
1)相位相同,整個環(huán)路內的變壓器接線組別之差為零;
2)500kV電壓差不超過額定電壓10%,220kV(110kV)電壓差不應超過額定電壓20%;
3)500kV的相角差一般不應超過20°,220kV的相角差一般不應超過25°。
(5)倒閘操作前應充分考慮系統(tǒng)中性點的運行方式。
(6)系統(tǒng)運行方式和設備運行狀態(tài)的變化將影響繼電保護的工作條件或不滿足繼電保護的工作原理時,操作之前應及時調整或退出相關繼電保護。
(7)多回并列運行線路,若其中一回需停電,應考慮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調整。在斷開斷路器前,必須檢查其余運行線路負荷分配情況,確保運行線路不過負荷。
(8)變電站35kV及以下電壓互感器高壓熔斷器或站用變高壓熔斷器,在發(fā)生高壓熔斷器(保險)熔斷需更換及檢修要求時,只有在拉開高壓側隔離開關和斷開(取下)低壓側空氣開關(熔斷器)且驗明設備確無電壓并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取下更換。
(9)原來已處冷備用的設備轉為檢修時,在合接地開關(或裝設接地線)前需在操作票中填寫檢查相關斷路器在斷開位置、隔離開關在拉開位置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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