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廷弼之子熊廷弼
含冤被殺
兵敗受牽 含冤被殺
二月,朝廷下令逮捕王化貞,罷免熊廷弼的職務(wù),令其聽候處理。不久,熊廷弼亦被捕入獄。四月,刑部尚書(朝廷主管刑事的部門長官)王紀等人奏請將熊廷弼、王化貞二人處死。
當(dāng)時,司禮秉筆太監(jiān)(宦官頭目,代皇帝批閱奏章)魏忠賢在朝廷專權(quán)。熊廷弼托人傳話給中書(最高行政機關(guān)官員)汪文言,許愿拿出四萬金送給后宮宦官,請求緩刑。之后,熊廷弼收回這一許諾,沒有向宦官兌現(xiàn)。魏忠賢聽說后大為惱火。
魏忠賢早年曾為皇孫朱由校(即當(dāng)朝皇帝明熹宗)的母親王才人管理過伙食,又與朱由校的乳母客氏勾搭成奸。朱由校即帝位后,魏忠賢引誘他沉迷聲色犬馬,由此受到特殊寵信。魏忠賢專權(quán)亂政引起朝廷內(nèi)外忠正之臣的義憤。
六月,左副都御史(最高監(jiān)察機關(guān)副長官)楊漣上書彈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狀。魏忠賢隨即假傳圣旨,以“無人臣禮”的罪名將楊漣革職。魏忠賢知道,當(dāng)初馮三元等人彈劾熊廷弼時,楊漣曾為熊廷弼講過話。他下令將汪文言逮捕入獄,指使其黨羽錦衣衛(wèi)都指揮僉事(主管警衛(wèi)、緝捕、刑獄的機構(gòu)副長官)許純顯對汪文言嚴刑拷打,逼迫汪文言誣告楊漣曾收受熊廷弼賄賂。汪文言至死沒有提供假證,許純顯便自編供詞,誣告楊漣受熊廷弼賄賂二萬。據(jù)此,魏忠賢下令將楊漣逮捕。
天啟五年(1625年)七月,魏忠賢將楊漣害死在獄中,接著即對熊廷弼下毒手。他指使其黨羽誣稱熊廷弼的兒子“出入禁獄,陰謀叵測”,又令其親信把一本名為《遼東傳》的小冊子拿給明熹宗看,誣告熊廷弼寫作此書意在翻案。明熹宗不分是非,完全聽信魏忠賢讒言,竟于八月下令將熊廷弼押往鬧市斬首,并將其首級傳送九大邊鎮(zhèn)示眾。
天啟七年(1627年)八月,明熹宗去世,其弟朱由檢繼位,是為崇禎帝。十一月,崇禎帝下令將魏忠賢遷至鳳陽(位于今安徽省鳳陽縣),接著下令將其逮捕。魏忠賢畏罪自殺。
崇禎元年(1628年)秋天,工部主事(主管百工建造部門文秘官)徐爾一上書為熊廷弼申冤,稱其“罪無足據(jù),而勞有足矜”,請求為熊廷弼平反昭雪。崇禎帝沒有同意。
崇禎二年(1629年)五月,大學(xué)士(宰相)韓俄等人上書再次為熊廷弼申冤,稱“廷弼遺骸至今不得歸葬,從來國法所未有”。“傳首邊庭,頭足異處”,“身死尚懸坐贓十七萬,辱及妻孥,長子兆珪迫極自刎。斯則廷弼死未心服,海內(nèi)忠臣義士亦多憤惋竊嘆”?!捌叫恼撝?,自有遼事以來,誆官營私者何算。廷弼不取一金錢,不通一饋問,焦唇敝舌,爭言大計。魏忠賢盜竊威福,士大夫靡然從風(fēng)。廷弼以長系待決之人,屈曲則生,抗違則死,乃終不改其強直自遂之性,致獨膺顯戮,慷慨赴市,耿耿剛腸猶未盡泯。今縱不敢深言,而傳首已逾三年,收葬原無禁例,圣明必當(dāng)垂仁。臣所以娓娓及此者,以茲事雖屬封疆,而實陰系朝中邪正本末”。崇禎帝看了韓俄等人這封奏書,發(fā)話準許熊廷弼之子將其父的首級領(lǐng)回老家安葬。
《明史》卷二百五十九《熊廷弼傳》
卷二百三十八《李成梁傳》
卷三百五《魏忠賢傳》
卷二百四十四《楊漣傳》
《明通鑒》卷七十六明神宗萬歷四十七年
明光宗泰昌元年
卷七十七明熹宗天啟元年
卷七十八明熹宗天啟二年
《明史紀事本末》補遺卷二《熊王功罪》
【簡評】
《明史》作者張廷玉等人認為:“惜乎廷弼以蓋世之材,褊性取忌。功名顯于遼,亦隳于遼。假使廷弼效死邊城,義不反顧,豈不毅然節(jié)烈丈夫哉!廣寧之失,罪由化貞,乃以門戶曲殺廷弼?!保ā睹魇贰肪矶傥迨牛?/p>
筆者認為,明晚期朝政腐敗,建州女真部獨立建后金國(清)后,明朝廷沒有一個砥柱中流的人物能力挽狂瀾,遏制其向南擴展,女真(后改為滿族)貴族入主中原為歷史大勢所趨。就明歷任遼東守將來說,熊廷弼算得上是佼佼者。他初任遼東經(jīng)略,安撫軍民,醫(yī)治戰(zhàn)敗的創(chuàng)傷,練兵筑城,積極做好防守,遼東局勢為之安定。姚宗文等人出于個人恩怨在朝廷煽動眾御史對熊廷弼發(fā)起攻擊,激起熊廷弼憤然辭職,明熹宗不辨是非,竟同意熊廷弼辭職。袁應(yīng)泰的慘敗使明熹宗意識到免去熊廷弼遼東經(jīng)略職務(wù)是一大失誤。他雖然重新起用熊廷弼為遼東經(jīng)略,由于張鶴鳴等人從中作梗而未能讓熊廷弼掌握實權(quán),卻聽任不懂兵事的王化貞貿(mào)然領(lǐng)軍出擊。廣寧乃至遼東失守,直接責(zé)任在王化貞,禍根在朝廷,以此給熊廷弼治罪實屬冤枉。楊漣為熊廷弼講公道話,完全出于正義,彼此并無私下交易。他彈劾魏忠賢禍國殃民,則出于對朝廷的忠誠。魏忠賢欲置楊漣于死地,硬把熊廷弼與楊漣扯在一起,使熊廷弼冤上加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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