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是人自覺的文化活動
儒道兩家在旅游觀上雖然各有異同,但并不是絕對的對立。在兩千多年的發(fā)展歷程中,兩家互相滲透、互相彌合,在旅游觀上,逐漸走到相通的道路上來。儒道兩家都認為,旅游是一種自覺的文化活動,是人類生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漢代時人們就認為旅游可以“養(yǎng)性”和“致知”。在枚乘的《七發(fā)》里,吳客向楚太子陳述了七種強身養(yǎng)性的靈丹妙藥,其中有3種都屬于“浮游觀覽”之事:一是登高覽勝,可以“原本山川,極命草木,比物屬事”;二是馳騁游獵,可以“動心驚耳”:三是曲江觀濤,可以“澡概胸中,灑練五藏”“分決狐疑,發(fā)皇耳目”。旅游可以致知,這也是秦漢時期旅游觀的發(fā)展。班彪《冀州賦》“歷九土而觀風,亦哲人之所娛”,說的就是這個意思。東漢后期,政治黑暗,官場污穢,一些正直的人士為了潔身自好,不愿做官,隱居山林,逍遙一世之上;另外還有一些人把旅游看作棄時厭世,麻醉人生的一種方式:“生年不滿百,常懷千歲憂。晝短苦夜長,何不秉燭游?為樂當及時,何能持來茲?”(《古詩十九首》)
到了明代,人們對旅游的本質(zhì)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認為旅游最基本的目的是為了滿足人感官上的快感,它的本質(zhì)是人的生命機能的客觀表現(xiàn)。明人王思任就指出,人是“大天大地大山大水所托以垣不朽者也”?!爸劣邙B性之悅山光,人心之空澤影,此即彼我共在不相告語者?!碧斓厣剿杂篮悴恍?,就在于有人能夠欣賞它。百鳥因山林風光而快樂自在,人心也因湖光澤影而空靈透徹,此即物我相處,精神默契的結(jié)果,非語言所能表達的。這些強調(diào)了旅游是一種文化活動,是一種審美實踐,而人則是審美的主體,離開了人,再好的自然風光也了無意義。山水因人而名,山水因人而勝,因而強調(diào)山水名勝的人文因素。明人王思任說:“山川之須眉,人朗之也;其姓氏,人貴之也;運命,人道之也。滁陽諸山,視吾家?guī)r壑不啻數(shù)坡坨耳。有歐(陽修)、蘇(軾)二老人足目其間,遂與海內(nèi)爭千古,豈非人哉?!彼鞔_指出,人文事跡是山水的魂魄,是自然的精華,是名勝之所以為名勝的內(nèi)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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