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計劃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大眾體育運動受到政府重視并全面開展起來,而發(fā)展最快的時期是在最近十年。1995年6月,國務院頒布了《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同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此后又有一系列法規(guī)和規(guī)章相繼出臺,群眾體育和全民健身運動得以沿著健康的軌跡發(fā)展。
旨在全面提高國民體質和健康水平的“全民健身計劃”,以青少年和兒童為重點,倡導全民做到每天參加一次以上的體育健身活動,學會兩種以上的健身方法,每年進行一次體質測定。為推動全民健身運動,國家體育總局采取多項措施,期望鍛煉身體成為更多人的自覺行動與日常習慣。
包括每年一次的“全民健身宣傳周”活動在內的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全民健身計劃”迅速開展,群眾的體育健身意識逐漸增強,體育活動普及程度顯著提高。國家體育總局2002年底公布的“中國群眾體育現(xiàn)狀調查”顯示,2000年中國的體育人口占可統(tǒng)計的7~70歲總人口的33.9%,比1996年提高2.5個百分點;體育人口中老年人的比重略有下降,中青年的比重略有上升;城鄉(xiāng)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全年體育消費平均為397元。
得益于此項為期15年的計劃,群眾體育健身的環(huán)境和條件正在逐步改善。各城市社區(qū)、公園廣場、草坪和路旁以及居民聚居的地段,普遍設立了便民的健身場所,并配置了形式多樣的體育健身器械和設施。全國現(xiàn)有各類體育場館約61.6萬個,絕大多數(shù)公共體育場館已向社會開放。近幾年來,國家體育總局把體育彩票公益金中央收入部分的60%,總計約7.5億元用于全民健身活動;同時,共有1.46億元體育彩票公益金投入到經濟相對落后的西部地區(qū)和長江三峽地區(qū),建設公共體育設施,使36個縣、市受益。
自1994年國家體育主管部門開始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等級制度”以來,截至2001年,全國省以下各級各類體育社團有53萬個,團體會員有21.3萬個,個人會員866.5萬人;全國城市和鄉(xiāng)鎮(zhèn)體育指導站13.7萬個,經常參加活動的有1180多萬人;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有20余萬名,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國民體質測定系統(tǒng),加強了國民體質檢測和科學指導,群眾體育科學化水平已有明顯提高。
伴隨著全民健身活動的蓬勃開展,人們的生活觀念發(fā)生巨大變化。在一些大中城市,為健康而消費成為新時代提高生活質量的一種時尚。部分新興體育項目,如攀巖、馬術、蹦極、保齡球、滑板、女子拳擊、跆拳道、高爾夫球等運動,尤其受到年輕人的青睞。
按照全民健身計劃的目標,到2005年,全國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shù)要達到總人口的37%以上;直轄市及經濟發(fā)達省會城市100%的社區(qū)、其他城市80%的社區(qū)和25%的農村鄉(xiāng)鎮(zhèn)建有公益性體育健身設施;西部和經濟相對落后地區(qū)的省會城市80%的社區(qū)、其他城市60%的社區(qū)和15%的農村鄉(xiāng)鎮(zhèn)建有公益性體育設施;全國社會體育指導員人數(shù)達到35萬名;全國70%以上的市區(qū)街道,70%以上的縣和50%以上的鄉(xiāng)鎮(zhèn)建有體育指導中心或體育指導站;體育彩票公益金資助建設的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達到3000個左右。到2010年,全國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shù)達到總人口的40%左右;國民體質有明顯的增強;體育鍛煉場所有較大增加,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健身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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