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文 邰山虎
摘要:我國少數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fā)展過程中,創(chuàng)造并形成自己獨有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其文化內質和外在表現(xiàn)形式各不相同,共同構成了中華民族(行政和地域)整體文化的百花園。但由于少數民族地區(qū)經濟落后,基礎設施差,再加地廣人稀,通訊不暢,所以文化的建樹、張揚與擴散就顯得非常困難,在中華全民族整體文化的表現(xiàn)中還處于劣勢。要想讓兄弟民族經濟生活水平提高、文化更快更高地發(fā)展,就需要國家、地方政府以及先進地區(qū)伸出友愛之手,在政策上、人力財力物力上以及方式方法上多給予傾斜、扶助、引導和支持。
關鍵詞: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現(xiàn)狀與思考
我國少數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fā)展過程中,創(chuàng)造并形成自己獨有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其中物質文化主要包括衣、食、住、行方面的生活資料以及勞動生產方面的物質資料;精神文化包括宗教信仰、社會制度、生活方式、文學藝術等制度、方式和心理觀念及思維外現(xiàn)。這些文化從生活、生產中總結創(chuàng)制,積淀成習,又反過來指導自身(自己和族群)的各種思想和行為活動,成為各民族目的相同但形式各異、相互甄別的本質特點。
一、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的價值和意義
每個民族所在的地域環(huán)境不同,經濟生活各異,社會歷史各有千秋,心理觀念和語言表現(xiàn)紛雜不一,由此產生和形成的文化內質和外在表現(xiàn)形式也各不相同,共同構成了中華民族(行政和地域)整體文化的百花園。而且各民族大分散小聚居、交雜居住,相互交流、融匯,相互借鑒、吸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些已經很難分出彼此。各民族的文化有長有短,對于認為先進的、適于自身的文化,人們總是相互學習,互相影響,取長補短,在潛移默化中改變著自身,向著更加進步的、文明的方向衍進。由此可以說,我國各少數民族文化的價值和意義(不管是對于民族自身還是他民族乃至國家)主要體現(xiàn)在兩個方面,即:共建和互促。
且不說各民族同居一地(中國),相互需要了解、溝通、交流,就是為實現(xiàn)中華民族的共同繁榮、偉大復興,國家也需要讓各民族推薦自我,相互學習,共同進步。各民族由于居住地域環(huán)境、社會發(fā)展歷史的不同,在文化的表現(xiàn)上各有所短,各有所長,較現(xiàn)代文明有些可能比較粗略、滯后,但那一份純凈、那一份純真、那一份質樸,正是“現(xiàn)代人”夢寐以求、返璞歸真、陶冶情操的人生本質,是“現(xiàn)代人”追本溯源的極好佐證。在這里,傳播、交流,已達相互借鑒、影響,就顯得非常必要,這也正是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的價值和意義所在。
二、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的路徑及方法
我國少數民族由于多處邊陲,接受現(xiàn)代文明較少、較晚,文化傳播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尚處在口耳相傳、聲身以授的人際傳播階段。像衣服、首飾的制作,穿著的習慣;飲食的喜好,烹飪的方法;房屋的結構、造型,建筑的方式;交通、運輸的工具選擇,方式方法;生產工具的造型及制作原理;民族內部的家庭組建、社會交際、行為準則;族際間的聯(lián)姻內制、交往方式;語言、藝術的演示、教授、傳承;甚至思想觀念、民族崇尚、道德素養(yǎng),也都是靠前輩、族人的示范,相濡以沫、潛移默化的。當然,這種傳播并不單純局限在人人之間或家庭內部,民族族群的集體活動也是達到傳播的重要途徑。比如南方很多民族的房屋起建、上梁儀式,寨中人總是要幫上一把,不光獻人獻力,還要獻財獻物。人們在勞動和活動中達到了知識(技術)傳遞、情感交流,也演示、傳授了民族團結互助的品格和精神,同時還傳承了建筑藝術、“上梁歌”謠、祭拜禮儀等多重文化內容。北方部分馬背民族的節(jié)日活動,人們總是穿戴上自做的最靚麗的衣飾,把馬洗刷干凈(甚至還裝飾鬃、尾),舉家乘坐車輛(早為勒勒車,現(xiàn)多為汽車或拖拉機)或騎馬、騎摩托,前來赴會?;顒又?,有祭祀,有儀式;有表演,有競技;有說唱,有舞蹈;……感受最美藝(技)術,領略勇武精神,可謂是民族文化的集大成。而且基本程式固定,不斷納新求變,讓民族的精品佳藝在這里吸納、保存、展示、傳承。盡管如此,由于活動規(guī)模、內容有限,授受形式單一(演示、觀摩),傳播的范圍、程度還是很有限的。
新中國成立后,隨著黨的民族政策的落實和大眾傳媒的介入,報紙、廣播以及20世紀70年代崛起的電視成為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的重要工具和有效形式。三大主流媒體借助紙張、聲波、視屏,把民族文化記寫成文字、錄制成磁帶、拍攝成圖像,通過郵遞、發(fā)射接收、光纜傳輸,穿森林、漫草原、跨湖海、越山巒,傳到千家萬戶。傳播從此不再受地域、時間、族際間的限制。只要你想,就可以去讀、去聽、去看,去領略和感受本民族或他民族的生活和文化。特別是近30年,電腦網絡、移動通訊迅速進入家庭,各種網站(特別是旅游文化網站)、微博、手機報等都紛紛設置、推出當地少數民族文化風情欄目、視頻,使好多對少數民族文化感興趣的人足不出戶,打開電腦或手機即可點擊瀏覽。而且國家出臺諸多政策,扶持少數民族文化傳播事業(yè);西部大開發(fā),促動了全國各地對少數民族地區(qū)的關注;地區(qū)結對幫扶,讓經濟發(fā)達地區(qū)對少數民族地區(qū)的文化有了更進一步地了解。
與此同時,少數民族有識之士、能人巧匠也隨著國家的改革開放,走向全國各地,站在大眾舞臺、講臺或工作平臺,向異域人們演示、講解、傳授著出身地(民族)的民族文化,使其出身地(民族)的民族文化借助多種形式甚至是現(xiàn)代傳媒技術,向異地異民族進行傳揚。比如北京、深圳的民族風情園,即將少數民族的建筑文化、裝飾文化、歌舞藝術等集合一體,向來自全國乃至世界的賓朋游客展示、傳播著眾多少數民族的文化藝術;著名旅游景區(qū)納西古城、西雙版納、布達拉宮、九寨溝、西江千戶苗寨、成吉思汗陵、避暑山莊等,無一不是該地原生少數民族多重文化的聚合地和傳播源;現(xiàn)在,幾乎所有的演藝人員都能或多或少地唱上幾首或跳上一段少數民族的歌舞。盡管這些文化只是某一民族整體文化的一部分或一個點滴、一個碎片,但集腋成裘、積少成多,幾多整合,多加體味,也會逐步加深對少數民族文化的整體印象。而且這些文化碎片又多是最具特色的、標識性的文化精品,因而更具傳播力和影響力。
就目前來看,少數民族文化傳播大致限于兩種途徑:民間的人際傳播和官方的大眾傳播。人際傳播范圍有限,內容單一,但直觀感受真切、至深;大眾傳播范圍較廣,內容豐富,卻只是間接了解,只能是浮光掠影或斷章取義,有的還可能是改造包裝后的所謂“藝術再現(xiàn)”,內含有許多不真實或只是皮毛、獵奇的因素。
不管怎樣,少數民族文化傳播路徑、傳播方式、傳播效果較過去都有了很大的改觀:相互接觸得多了,相互了解得深了,相互交流得廣了,相互借鑒吸納得也越來越有成效了。可以說,隨著社會的進步、生活水平的提高、思想觀念的更新,科學先進文化對愚昧落后文化的影響和替代、落后文化對先進文化的借鑒學習已是大勢所趨,我國各民族的民族大融合已向前大大邁進了一步。
三、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的現(xiàn)狀與思考
就目前來說,我國各少數民族多分布在祖國邊疆,那里山高林密,沙多漠廣,自然經濟條件惡劣,再加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通電通郵困難,民族內部和族際間的交流和往來還受到很大的限制,很多傳播還難以實現(xiàn)。就拿內蒙古來說,盡管該自治區(qū)建立較早(1947年成立),經濟社會發(fā)展近些年也很快,但新聞信息傳播(包括文化傳播)還面臨著很大的困難。地域大,人口少,居住分散,使許多農牧戶(甚至是旗縣鄉(xiāng)鎮(zhèn)蘇木)封閉在偏遠的與外隔絕的地區(qū)。如阿拉善盟,地處內蒙古自治區(qū)最西端,占地面積27萬平方公里,人口只有23萬,每平方公里不足1人,而且所轄3個旗都相距500多公里,中間多為戈壁、沙漠。且不說人際交往,就連通路、通電、通水也都非常困難。再如呼倫貝爾市森林地區(qū)、錫林郭勒草原地區(qū)、烏蘭察布市山梁地區(qū)、巴彥淖爾市荒漠地區(qū)、鄂爾多斯市沙漠地區(qū),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
目前,內蒙古自治區(qū)大力實施“村村通”工程,居住比較集中的(農業(yè))地區(qū)基本實現(xiàn)。但對牧區(qū)來說,蘇木(鄉(xiāng)鎮(zhèn))間通路已相當不易,嘎查(村)間只能涉荒而行(或只有踩開的土路)。因路遠道艱,報紙的投遞相當困難。再加郵遞員甚少,成本高,根本跑不過來,日報變成周報、月報或無報(不全)。因居住分散,間隔較遠,架電成本高,許多牧(農)戶只能靠小型風電或太陽能蓄電來維持照明和小功率電視,電腦只擺在有年輕人的家庭(不一定能用來上網),只有移動通訊工具——手機倒是相當普及,為人們的聯(lián)絡帶來很大方便。遺憾的是,由于這些地區(qū)人們的文化程度偏低,閱讀困難;電視只有微波,頻道甚少;網絡沒有;語言不通;習慣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外界的變化對他們影響不大;只有廣播還算適用,收音機省錢省電又方便。這就是偏遠地區(qū)的文化信息傳播現(xiàn)狀。我們由此類推,南方深居在山區(qū)的少數民族也不外如此吧。
近些年,國家和地方為改變這一現(xiàn)狀,采取移民政策,對環(huán)境惡劣、不適于生存的地區(qū)的居民實施整體搬遷,集中在城市周邊并妥善安置。但一下子改變他們多少年來養(yǎng)成的的生產生活習慣、思維交往方式又談何容易。為讓偏遠落后地區(qū)的少年兒童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國家和地方投巨資實施9年免費義務教育,把小學辦到鄉(xiāng)鎮(zhèn)(蘇木),中學辦到旗縣,卻無形中又增加了學生住宿、交通及家人探望的費用。為精簡機構、節(jié)約財力物力、便于綜合管理、提高辦事效率,國家實施撤鄉(xiāng)并鎮(zhèn),但卻縮減了貼近性的、多方位的行政文化服務帶來的關懷和影響,使原本就難近的官民之間?,F(xiàn)代與傳統(tǒng)文化之間變得更加遙遠。這對于貧困落后的少數民族地區(qū)來說,盡管政策措施良好,但矛盾仍很突出。
文化的傳播與影響是一個浩大而繁重的綜合工程,少數民族文化傳播更為復雜。從傳播方來講,沒有國家的(民族)特殊政策,所有的事情都無法保障;沒有傾斜的政府扶持和財力物力人力支持,少數民族文化在現(xiàn)代外來文化的沖擊下就會逐步走向失落和遺忘,得不到挖掘、保護、傳播和弘揚;沒有全民的關注、珍視和響應,少數民族文化就會孤掌難鳴、形同虛設。就受方來說,經濟物質生活提不高,更談不上講究(精神)文化,物質和精神本來就是水漲船高的事;沒有傳承的基礎、條件以及生存的環(huán)境,文化自然會化入世俗、煙消云散;少數民族想維護自己先輩的勞動創(chuàng)造,承襲自己的文化傳統(tǒng),但若沒有市場、沒有舞臺,也只能無奈地放棄、痛苦地割舍。
四、對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的建議
少數民族為祖國守疆固土、開發(fā)建設做出了很大的貢獻,我們有理由也有責任對他們的生存與發(fā)展給予更多的關愛和支持,就像江西、陜北、山東等革命老區(qū),曾為中國革命、新中國建立做出了巨大犧牲,我們不能忘記,應時時想著回報。少數民族文化較現(xiàn)代文化,是存在不少落后的成分,但那是歷史、地域、經濟的使然,是生產生活習慣、思維行為方式的差異,我們應正視歷史,尊重生活在劣境中的同胞兄弟姊妹的勞動創(chuàng)造,就像人與人之間在人格上的相互敬重那樣,去設身處地去真正了解他們,理解他們,善待他們。
少數民族文化在歷史上也曾影響甚至在某些方面改變了中原乃至全國的文化,在當今中華民族整體文化中,仍能或多或少地找到少數民族歷史文化的影子,像我國現(xiàn)行的行省制度、少女普遍盛行的百褶鑲邊短式衣裙、許多彈撥絲竹弦樂器等等。由于歷史上的交流與融合,我國各民族的文化可以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不敢說,每一民族的文化完全是該民族的獨創(chuàng)。正因為有這一基礎,我國各民族今天能夠共處一室,成為民族大家庭,共同捍衛(wèi)和建設我們的祖國,所以我們現(xiàn)在說,各民族誰也離不開誰。
少數民族文化有它自身的特色,是各民族數百年乃至是數千年精心創(chuàng)制,經歷史蕩滌積淀下來的,可持續(xù)傳承和繼續(xù)弘揚的人文智慧的結晶。盡管少數民族存在著民族和地域的局限,不一定適合于所有民族和地區(qū),但由于人類進程的大體一致及地域、經濟、社會生活的接近,有許多文化內容和形式可以相互借鑒、學習和采用,揚其長補己短,故而每一民族都應該珍視他民族的文化,有意識地去發(fā)現(xiàn)、比照、參考和借鑒,力圖讓每一個文化因子的博用與吸納,都能對豐富本民族的文化、促動本民族的發(fā)展與進步起到積極的作用。
因此,強化少數民族文化傳播,首先要解決觀點和態(tài)度問題。少數民族要自識、自尊、自重、自強、自立,他民族特別是漢族更要加強了解和認識少數民族,支持和扶植少數民族的經濟、文化建設,只有這樣,各民族才能縮小差距,和諧共處,齊心合力,實現(xiàn)共同繁榮富強。
少數民族地區(qū)由于經濟落后,基礎設施差,再加地廣人稀,通訊不暢,所以文化的建樹、張揚與擴散就顯得非常困難,在中華全民族整體文化的表現(xiàn)中還處于劣勢。要想讓兄弟民族經濟生活水平提高、文化更快更高地發(fā)展,就需要國家、地方政府以及先進地區(qū)伸出友愛之手,在政策上、人力財力物力上以及方式方法上多給予傾斜、扶助、引導和支持,比如架電、鋪路、提供文化通訊器材,實現(xiàn)信息傳播的暢通;根據地區(qū)生居環(huán)境、文化特點,研制可行性傳播工具和傳播方式,并指導人們的使用,實現(xiàn)文化信息傳播的有效進行;幫助少數民族挖掘、整理、打造、包裝其精品文化,在保護、傳揚優(yōu)秀文化的同時,促動少數民族文化自身的改造與提高。少數民族也要經常對自我文化進行反思、總結和調整,去劣存優(yōu),擯舊立新,力爭與時代步伐相合拍,在尊重族民情感、民族認可的前提下,遵照循序漸進、循循善誘的規(guī)律,實現(xiàn)文化的改進、嬗變與傳播。
就傳播源和媒體的角度講,從內容選擇、內容制造到傳播途徑、傳播方式,都要視情而定、擇機而行。少數民族文化的民間人際傳播一般都是由族人在日常的生產生活中自行完成,出于民族的情感和認同,不論是傳播者和受傳者,都希望民族文化傳統(tǒng)得以傳承和延續(xù),向進步的、文明的、與現(xiàn)代相融合的、適于實際情況的善與美的方向發(fā)展。所以,我們應尊重他們的自然擇優(yōu)選擇,倡導、扶植和鼓勵那種優(yōu)化自身文化的思想和活動,特別是要保護、培植、支助那些傳播民族文化的杰出人物,為傳播民族優(yōu)秀文化的集體和社會活動廣開綠燈、支持助陣。像族民尊者、民間藝人、健康的節(jié)慶娛樂活動、挖掘保護民族文化的善意行為以及為發(fā)展旅游業(yè)而打造和設置的少數民族文化項目等,都是民族民間優(yōu)秀文化的傳播源和傳播載體。從接受的自愿度和效率講,他(她)們的影響力較外來傳播要更勝一籌。要想讓民族民間傳播發(fā)揮它特有的效力,就要為傳播者提供良好的條件,搭建適于施展的舞臺,創(chuàng)造融洽(與欲播文化相協(xié)調)的環(huán)境氣氛。
受于地方和民族的局限,少數民族文化活動及文化人盡管極盡能事,文化的創(chuàng)制和傳播總免不了單薄、單一、不夠厚重或不合形勢、不夠前衛(wèi),這就需要外界力量適情適時地給以指導或引導,引入科學理念、科學方法和科學技術,輔助他們進行調整和自我改進。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指導或引導要依循地區(qū)和民族的特點,尊重民族的心理感情,符合民族的歷史本質文化,否則可能會適得其反,帶來負面效應。
同樣,作為少數民族文化的另一傳播源或傳播載體——大眾傳媒(如報紙、廣播、電視、雜志、網絡、移動通訊),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qū)的媒體,更要注意內容的選擇、形式的采取。少數民族地區(qū)(包括漢語和民語)媒體,因為它們基于地區(qū)民族,對當地民族文化的報道和宣傳自然會成為媒介主體內容,形式也會自覺不自覺附著上民族的色彩。但媒體人必須要明白自己所在的地區(qū),明白自己所擔負的責任,清楚自己的受眾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喜歡什么不喜歡什么,清楚你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資訊的擇選和制造要在深入調研和深刻了解的基礎上,進行精心細致地打造,讓所傳內容更應廣大族民之所需,形式更為廣大族民所喜聞樂見,從而有效地達到傳播的目的和效果。
與此同時,媒體還需考慮傳輸渠道的暢通,考慮受眾的接收情況,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協(xié)調政府部門或直接投資幫助少數民族地區(qū)建設和改善傳播基礎設施條件。比如廣播電視發(fā)射臺、轉播臺、接收臺及光纜的建設,網絡寬帶的鋪延和各級網站的建立,報紙雜志發(fā)行點、發(fā)行單位(人)的設定,特別是少數民族語(文)媒體的建設等等。由于少數民族居住分散,地區(qū)傳播基礎設施相對較差,在這一點上更需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
少數民族文化傳播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需各級有關部門和單位統(tǒng)一協(xié)調,通力配合,共同來完成,任何單打獨斗都無濟于事。當然,每個部門和單位都應該從自身角度努力,盡力去改造自我、完善自我、強化自我,只有多方趨強,才能成就少數民族文化傳播大業(yè)。
(陳玉文、邰山虎,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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