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jié) 人生儀禮
人生儀禮是指人的一生中,在不同的生活和年齡階段所舉行的不同的儀式和禮節(jié),如誕生儀禮、成年儀禮、結婚儀禮等。人作為社會的一員存在于社會中,與有關的自然和社會風情習俗相聯(lián)系。每個年齡階段舉行的儀禮都有其實際意義:誕生儀禮,表示嬰兒脫離母體進入社會;成年儀禮則表示生理發(fā)育成熟,被接納為社會的正式成員;結婚儀禮意味著家庭的建立,子孫繁衍的合理性,并開始對家庭和社會擔負起一定的義務;喪葬儀禮則宣告一個人完成他一生的全過程,生命終止,社會行為也終止。人從生到死是按照直線遞進的方式向前發(fā)展的。
人是社會的人,民俗在個人與社會、個人與群體的關系之中起著重要的連接與溝通作用,個人以不同的身份、角色進入社會,都是通過人生之中的各種儀禮實現(xiàn)的。生活告訴我們:已經(jīng)習慣了的風俗在很大程度上給我們編排了思維和語言的程序、待人接物的禮節(jié)、男女婚姻的儀式、生兒育女的期盼。從我們投入母胎直到撒手人間,我們的風俗,始終以一種不可抗拒的方式影響著我們,甚至在告別人世的喪禮中仍然是這樣。
儀禮是一種象征,一種認同,也是一種交流的媒介。人是社會中的人,群體與社會正是通過這種儀禮對新的成員予以接納與承認。如梁漱溟先生在《人心與人生》指出:禮的要義,禮的真意,就是在社會人生各種節(jié)目上要沉著、鄭重、認真其事,而莫輕浮隨便茍且出之。在人生的歷程中,每個人所經(jīng)歷過的最重要的儀禮包括誕生禮、成年禮、婚禮、壽禮與喪禮。出生時的祝賀鞭炮標志著新生命的誕生,而喪禮上的喪鐘則是生命的終結。
世俗百姓一生中僅有三個富有意義的特定時刻,只有在出生禮儀、婚禮以及喪禮中,才能獲得場面化的推崇、公眾性的風光,才能得到禮儀化的認可和最隆重的肯定。這是百姓表示自己存在意義的文化方式,也是民俗得以存在、傳承、發(fā)展的最深刻的內涵。真正令人動心的不在于婚喪嫁娶的各種形式,而在于在出生、結婚、葬禮形式中所體現(xiàn)出的那種鮮活的民俗精神。這就是寧波的百姓,無論生活多么貧困、多么單調,苦難多么漫長,都無法泯滅他們對生活的熱情。
對于一個普通的寧波平民百姓來說,他人生的真正意義就在于做一個不斷延續(xù)的父系家族中的一員,他成長的軌跡完全是在家族關系所要求的軌道上進行的。生前參加祭祀,死后受人香火,那么也就達到了人生的目標。如果他兒孫滿堂、父慈子孝、小康富足、識文斷字,便達到了人生的輝煌。這是社會對循規(guī)遵俗者的獎勵。如果行為不軌,有悖習俗,將被認為是辱沒家風,向整個社會挑戰(zhàn),將為家庭與世俗所不齒。
一、誕生儀禮
出生是人生歷程的第一步。嬰兒降生,脫離母體來到世間,這是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時刻,我們每個人都不會忘記自己的生日。它標志著一個新的成員加入到社會中來,其所代表的重要性被人類學家稱之為“人生關口”。
在傳統(tǒng)的封建社會中,新生嬰兒生在什么地方、什么樣的家庭和社會環(huán)境中,是豪門之家還是寒門茅舍,這在很大程度上已經(jīng)確定了他或她的先賦性的社會角色,將直接影響到他或她的整個人生選擇。
對于一個家庭來說,出生把一個新生的人遞交給一個真實存在的家庭,并按出生的自然先后順序確定了他的排行。即一個孩子在同胞兄弟和姐妹中,是老大還是老二,或者是老小,這樣,他就開始與其他的孩子們構成了某種由血緣所決定的固定關系。對于由家庭所體現(xiàn)出的社會關系來說,新生嬰兒排行老幾,是男還是女,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或她將來在家庭、家族與親戚關系中的世襲身份與地位。
由于出生所包含的意義如此重要,它需要舉行一系列的儀式,以得到家庭、鄰里與社會的承認。誕生儀禮是人生的開端之禮,“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的古訓,深深地刻在人們的思想意識中,新生命的誕生標志著家族后繼有人,不僅父母關心,而且整個家族都十分重視,由此形成了有關嬰兒誕生的一系列習俗,包括孕育和誕生。
生物學告訴我們,人類是依靠有性繁殖來繁衍后代的,只要男女兩性遵照動物性的本能進行結合,就可以通過受孕、分娩等自然過程生殖下一代。然而,人類的性行為滿足方式是由文化決定的,如果考慮到性行為的結果會產(chǎn)生基因的遺傳和嬰兒的撫育,種族的延續(xù)便不能僅依靠單純的生物行為而滿足,它必須有一套公認的規(guī)則和相關的物質文化條件,即生殖作用的文化和制度體系,這就是婚姻和家庭?;橐龊图彝ナ巧妮d體。
對于傳統(tǒng)的中國人來說,只有締結了婚姻關系的男女性行為才是合乎準則的,只有生兒育女能夠傳宗接代的家庭才是完美無缺的,這約定俗成的社會規(guī)范,是人與動物的區(qū)別所在。不婚或婚而無嗣是一種愧對祖先的行為,是人生最大的不孝??鬃又赋觯豪硐氲纳鐣撌且粋€沒有“曠男怨女”的社會,每一個男人或女人都要結婚并且生兒育女,這是做人的天職。
重生育觀念千百年來已內化為中國人的社會心理,體現(xiàn)在濃濃的風土民情之中。在寧波民俗中,生育方面的習俗非常講究。其中的原因除了延續(xù)香火的重大意義外,也和寧波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不無關系。近代以來,隨著海禁的解除,很多寧波男人離家外出謀生,家中的女性成了頂梁柱。她們除了操持家務、耕耘農(nóng)田外,有的還編織草席,維持家用。女性在家中的地位和作用決定了她們對生兒育女事業(yè)的重視。民俗中的這類習俗非常重也就不足為怪了。
懷孕 拜送子觀音。傳說觀音現(xiàn)身千變萬化,其中有送子觀音,亦叫送子娘娘。有的地方專立送子殿。有女性無兒子或婚后不育祈求子息者,在送子觀音前焚香燃燭,頂禮膜拜,求簽許愿,祈求早日得子。清代王棠在《知新錄》中載:“今人娶新婦入門,不令足履地,以袋遞相傳,令新婦履布袋上,謂之‘傳袋’?!边@里是借用“傳袋”外推為“傳宗接代”,以此祈子。今天的寧波人在結婚的時候還有這樣的儀式?;槎Y中的撒帳習俗本身就是一種祈子方式。撒帳在古時新婚夫婦坐床時,撒花果于帳,取其吉利和多生子女。此俗始于漢武帝,當年漢武帝納娶李夫人時,預戒宮人遙撒同心花果,漢武帝與李夫人以衣裙盛之,得多者多得子也。新娘入洞房后,把紅棗、花生、核桃、石榴等東西撒往床上,或者提前將這些東西暗放在被褥內,屆時撒給來客。棗子、花生、核桃、石榴等物都具有早生、多生等寓意。寧波還有“打懶生”的習俗。如結婚三年仍未生育,到除夕夜,婆婆串通好其他女性長輩或別的老嫗,乘新娘子(習俗三年尚未做娘,仍可叫新娘子)不防,婆婆倒拿掃帚向媳婦肚、腰打來,還邊打邊喊:“儂生不生,生不生?”媳婦挨打,莫明其妙,其間閃出隔壁女性長輩或其他人,誘勸新娘子趕快回答:“生,生!”媳婦無奈,紅著臉輕輕答應一聲,逃入房中。事有巧合,翌年媳婦生了個大胖孩子,婆婆還向人夸稱這個辦法靈驗,日后孩子長大卻被人謔稱“打坯的兒子”。如仍無生育,也就不聲不響了之。
新媳婦懷孕被看成是家庭中的喜事,寧波人俗稱“有喜了”或者“避魚”。婦女懷孕后由于生理上出現(xiàn)一系列的變化,挑飯揀食,常常聞腥作嘔。娘家聞知后送金團、肉、雞等食物。凡孕婦想吃的食物,公婆設法采購,俗稱“依耳朵”或“掩耳朵”。
孕婦臨產(chǎn),娘家人送“催生擔”,有黃棉襖、黃夾衣、黃單衣、涎兜及包被、尿布等衣物和雞蛋、紅糖、長面、桂圓、核桃、黃魚鲞等食物。催生衣物扎成包袱從窗口扔到床上,以包袱朝向卜生男生女,如朝里朝下為男、朝外朝上為女。
分娩 孕婦到了預產(chǎn)期,出現(xiàn)分娩的征兆,家人要立即做好準備,要讓臨盆的產(chǎn)婦吃一些補品或有營養(yǎng)的食品,以增強體力,殷實人家多用參湯、桂圓湯,貧窮人家也會準備些米湯。舊時接生者多由有經(jīng)驗的老年婦女擔當,俗稱“接生婆”“穩(wěn)婆”“老娘”。生產(chǎn)時,產(chǎn)婦系圍裙,俗稱“布襤”,以利方便。舊時如遇難產(chǎn),有的家庭將所有有蓋子的器皿揭開蓋子,以為有利于產(chǎn)門打開;有的讓產(chǎn)婦使勁吹火銃,以為可以運氣催生;還有的鳴放鞭炮,以聲震生;也有的忙于焚香拜佛,祈求佛祖保佑。分娩的產(chǎn)房只許接生婆或女性進入,男性不得入內。分娩時的忌諱很多,如婦女不允許在婆家以外的任何家庭生產(chǎn),特別是娘家,否則對娘家不利;產(chǎn)房禁止外人踏入等。俗稱產(chǎn)房為“紅房”,謂不潔之地,產(chǎn)婦不得出紅房,除丈夫和“出窠娘”外,他人不可入內。產(chǎn)房須緊閉門窗,產(chǎn)婦和嬰兒的臟衣、尿布等,須設專用腳盆洗滌,俗稱“骯臟腳盆”,產(chǎn)婦衣物不得接近水井,晾曬時也不準高懸。
誕生 寧波人生育俗稱“做生姆”“做月里”“做產(chǎn)”。嬰兒出世即向親友、四鄰分送糖面,表示添丁之喜。娘家送賀生擔,俗稱“生姆羹”,一般送的有雞、肉、雞蛋、長面、紅糖、河蝦、鯽魚等。親友送紅糖、雞蛋、長面或嬰兒衣服等。嬰兒須向別家討吸第一口奶,稱“開口奶”。女嬰須吸產(chǎn)男嬰產(chǎn)婦的母奶,反之亦然。吸奶前先喂黃連湯,稱先苦后甜。將肥肉、狀元糕、酒、魚、糖等分別制湯,涂嬰兒嘴,邊念:“吃了肉,長得胖;吃了糕,長得高;吃了酒,福祿壽;吃了糖和魚,往后生活甜蜜又富裕。”
舊時嬰兒生后第三天,在產(chǎn)房內擺羹飯,點香燭于米篩內,放12只“商量盞”、2碗“蓋糖飯”,祭床公床婆,俗稱“解魔”,又稱“還落地?!?。儀式畢,分“商量盞”送鄰居孩子,以求和睦相處,“蓋糖飯”送久婚未育婦女吃,認為吃后能生育。吃“蓋糖飯”的要回送麻油一碗,以示“有”孕。
嬰兒剛剛來到人世,還沒有養(yǎng)成日落而息的習慣,常常白天睡覺,晚上哭鬧,俗稱“睡顛倒”。為了改變嬰兒“夜啼”,使其安穩(wěn)睡覺,寧波民俗一般由父母在若干紙條上寫“天皇皇,地皇皇,小兒夜哭在娘床,過路君子讀一遍,一夜睡到大天亮”的帖子,貼于路口、橋旁等處,言夜哭郎即可治愈。這實則是一咒語,俗信認為,借助有德行、有善心的人念三遍,就可以將祈愿信息達知天地神靈,使嬰兒止哭。
嬰兒出生滿一個月稱“滿月”,滿月在古時又稱彌月。滿月儀式是所有出生儀禮中最為重要的。屆時本家成員、本村鄉(xiāng)親以及社區(qū)之內所有的親朋好友都會前來祝賀,最為隆重的莫過于頭生長子或中年得子。
寧波地區(qū)產(chǎn)婦的娘家要送“滿月?lián)保须u肉魚等食物和老虎頭鞋帽、抱裙、披風等衣物。嬰兒的姨母、姑母、舅母等以五色線編織彩帶掛嬰兒項上,并贈飾物祝長命百歲。是日祭神祖,辦盛宴請親友,稱“滿月酒”,并向四鄰送肉絲炒面。嬰兒由福壽雙全的老太抱著在堂前剃頭,稱“滿月頭”。酒宴后,親友必須反著說“介難看”,意寓孩子越長越美。賓客告辭后,在嬰兒鼻間點墨,由保姆(俗稱“出窠娘”)撐紙傘抱外婆家或近鄰串門,稱“黑鼻頭官望外婆”,外婆以飾物和銀錢為見面禮。
嬰兒一周歲時寧波民俗要讓孩子“拿周”,又稱“試周”。在嬰兒面前陳列百玩,任其拿取以測其性情愛好。外婆贈孩子衣物,親友送孩子飾物銀錢。主人辦酒宴款待來客。
“拿周”實際上是一種人生預測。預測嬰兒的前途,為其算算命,展示一下理想、前途,這也許是人類天性中的一部分。其實中國最早的文字——甲骨文就具有某種預測功能?!额伿霞矣枴分兄v:“兒生一期,為制新衣、盥浴裝飾,男則用弓矢紙筆,女則用刀尺針鏤,并加飲食之物及珍寶服玩,置之兒前,觀其發(fā)意所取,以驗貧廉、愚智,名曰:試兒?!痹谶@種人生預測的方式中,人們賦予了它某種“兆”的功能。如今,無論是看手相還是觀星宿,都具有“兆”的意味,東西方各國都有此種風俗。古代中國的占卜就是觀征兆示未來,它是根據(jù)事情發(fā)生前的某些相應的征候或跡象,來看以后一定會發(fā)生某種相應的事情。這就是“兆”。兆的信仰名目繁多,如動物、人體、夢、天象等,試兒便是其中的一種。似乎嬰兒在一大堆物品中先抓到什么,便預示著日后的某種前途命運。
當然,這種風俗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人們并沒有把它看得那么認真,所謂好兆頭、壞兆頭,無非是寄托了父母對子女的某些希望。古人希望男孩子讀書中科舉、執(zhí)弓保家鄉(xiāng),女孩子做賢妻良母,所以就擺放上類似具有象征意義的東西,今日的寧波更加入了一些具有時代意義的物什。通過這種習俗的變化,我們可以看到社會的變遷。
嬰兒第一次開葷,寧波民俗須吃鵝舌頭,寓意跌跤時會像鵝頭一樣昂起,以免受傷。
給嬰兒取名,以“阿狗”“阿貓”等賤名命之,認為賤生長壽。正式取名時先排八字,看在五行中缺什么,就在名字中補什么。如缺“金”就取帶金字旁的字為名。小孩上學時請先生按宗祠排行取書名。按兄弟姐妹出生序數(shù)取名,稱阿大、阿二、阿三。有以動物取名者,叫阿狗、阿毛(貓)、小狗、小毛、阿牛等,有的活到七八十歲仍叫小毛、毛毛,這是以賤生來祈求易長快大,俗話“阿狗阿毛,生落會跑”。有祈求富貴者,叫阿寶、阿福、來發(fā)、來富等。有女無子祈求生子傳代者,往往以娣(與“弟”諧音)相連取名,叫玲(與“領”諧音)娣、姣(與“招”諧音)娣、來娣等,亦反映重男輕女心理。
如果嬰兒滿周歲仍不會行走,就讓其直立于門,用一繩橫置腳下,用刀斬斷,稱割腳繃,意寓嬰兒從此可走路了。
孩童受驚謂靈魂出竅,需招魂,稱“嘔魂靈”。《鄞縣通志?文獻志?禮俗?迷信》記:“孩童受驚,謂靈魂出竅,則啐靈魂。其術有二:一以掃帚一柄,插香于帚,置于門旁,一人呼曰:掃帚公公嘔拉來!一人遞應之曰:唯!俟香盡,乃移帚于他處。一以碗一,上復以紙,并貯清水一碗,用米篩擱于灶鑊上,一人立于灶前,一人坐于灶后,一人以清水點于紙,復碗上,遞呼兒名曰:某某來!一人遞應之曰:唯!呼至四十九聲,見有紙內作人眼狀,由曰魂來矣!乃已,則以盅復于孩童睡所?!币簿褪钦f,有兩種方法“嘔魂靈”:一種為插香于掃帚上,披上受驚小孩衣服,放在門邊,一人在旁反復叫喚“掃帚公公嘔拉來(叫來)”,另一人在旁答應,香盡后即認為魂歸;另一種是以碗一只貯滿清水,上蓋一張薄紙,放在米篩中間,移置灶臺,一人立灶前,一人坐灶后,前者以筷挑清水點于紙上并呼喊小兒名字:“某某來!”一人答應,照此反復,待水由紙濾入碗內漸滿,有水泡貼于紙下,晃動如珠,稱“水魂靈”,即可認為魂靈已招來。此法今在部分鄉(xiāng)村依然存在。前法叫“掃帚太公招魂”,后法稱“灶君菩薩招魂”。
誕生禮俗的內容很多,如起名習俗、認干親習俗等,都表示了對嬰兒的關注。誕生儀禮包含了幾個方面的文化內涵:一是通過種種誕生儀禮,宣告嬰兒的降生,成為社會的一員;二是祝其健康成長,長命百歲;三是希望他有志向,有成就,光宗耀祖。隨著科學技術和衛(wèi)生保健事業(yè)的發(fā)展,誕生儀禮中的迷信、禁忌成分越來越少,或者只存某種象征的形式和紀念意義。
生育禁忌 生育禁忌習俗是積淀在人們心理深處的神秘文化現(xiàn)象,是屬于社會心理層面上的民俗信仰。禁忌在西方人類學、民族學、民俗學那里被稱為“塔布”(Taboo),“它代表了兩種不同方面的意義,首先,是‘崇高的’‘神圣的’,另一方面,則是‘神秘的’‘危險的’‘禁止的’‘不潔的’”[8]。生育禁忌正蘊涵了這兩方面的含義,因此人們對它頗為敬畏。生育禁忌不僅是人們約束生育行為的準則,而且又是作用于人們精神心理上的一種文化現(xiàn)象。這種文化現(xiàn)象不但在生產(chǎn)力低下的社會存在,就是在現(xiàn)在的民間,也還穩(wěn)定地存在。
古人將生育現(xiàn)象看得非常神秘,由于生產(chǎn)力低下,他們不懂得生育的真諦,認為人是由神創(chuàng)造出來的,當神開辟了天地之后,把殘留在天地之間的混濁之氣變成了鳥獸蟲魚,清明之氣變成了人,“有一神混生,經(jīng)天營地,……煩氣為蟲,精氣為人”[9]。由于是神造了人,人們對神異常崇拜。民間對神靈由敬到畏,生怕褻瀆神靈,于是產(chǎn)生了諸多生育禁忌。
一是孕期禁忌。舊時,因征服自然的能力很弱,漁民在海上作業(yè)很難掌握自己的命運,所以禁忌較多。不許孕婦上漁船,尤其忌諱孕婦跨過“龍頭”,認為此舉冒犯、褻瀆神靈。
二是分娩禁忌。分娩禁忌主要體現(xiàn)在地點的禁忌上。產(chǎn)婦分娩本是極需要人照顧的,可由于對神靈崇拜而產(chǎn)生的敬畏心理左右著人們的行為,對產(chǎn)婦的分娩地點極為忌諱。如忌在娘家和其他人家分娩,也就是說,禁止在自己家以外任何家里生孩子,以免玷污娘家和其他人家的神靈。若玷污神靈,一是人丁衰弱,家道敗落;二是在娘家和其他人家分娩會移花接木,換了他姓人,孩子養(yǎng)不活。生育禁忌像無形的鎖鏈牢牢地束縛著人們,時至今日仍在民間流行。這種習俗極有魔力,把民眾緊緊束縛。究其原因,是對神靈的崇拜所產(chǎn)生的恐懼。孕婦分娩時,嬰兒與血水俱下,血為不祥之物,人們對血是畏懼的,因為它和傷、殘相關聯(lián)。古人不懂得女人的經(jīng)血與生育子女的關系,認為產(chǎn)血是女性潛在能力的標志,它又是嬰兒骨血的根源,所以這種血既骯臟又強大。說它骯臟認為是和污穢聯(lián)系在一起;說它強大認為它可以帶來生命,又預示著死亡。因此對產(chǎn)血異常畏懼,繼而由畏懼轉為厭惡,認為是不祥之物,分娩時的血水被視為血光之災,因此避之??傊?,對分娩派生出來的諸多禁忌,都是民間對神靈的敬畏、對產(chǎn)血的恐懼而產(chǎn)生的迷信心理所造成的。
三是產(chǎn)后禁忌。產(chǎn)后禁忌體現(xiàn)在對產(chǎn)婦的行為禁忌上。婦女產(chǎn)后惡露未凈,被視為不潔之人,凡有圣潔性質的舉動不得參加,神圣的物體不得接觸。古人如此,今人亦如此,它不因社會更替而消失,也不因社會變化而中斷。這是因為在生育習俗文化的傳承中,民間在一代一代地承襲。如產(chǎn)婦未滿月不得進入別家宅院,犯之該家會“污穢沖”“熱血撲門”,該家人必遭禍殃;大凡家中生小孩未滿一月者,不論男女,一律不許上船參加捕撈,以免血氣、晦氣沖犯海神。正因為這種恐懼心理,因此人們躲產(chǎn)婦像躲瘟疫一樣,生怕給自己帶來厄運。在時間的積淀中,這一切行為成為生育行為的意識化,控制著人們,束縛著人們,作為產(chǎn)婦個人來講,她的意志完全被社會的意志(因民眾對神靈的敬畏心理而產(chǎn)生的心理意志)所取代,沒有反抗,只能順從。
孕婦行為有諸多禁忌。舊時禁忌甚多,忌坐地栿(門檻),坐了會招致難產(chǎn);忌看別人砌灶,否則小孩生下會缺唇;忌食生姜,食了生下小孩要多手指頭或腳指頭;忌食兔子肉,否則小孩生下會像兔子一樣三瓣嘴;忌食螃蟹,以免胎橫難產(chǎn);忌看蛇,否則生下小孩要伸舌頭;忌拿吊著的飯籃,否則胎兒將會脫落;尤忌跌跤,謂跌一跤,胎兒臍帶要在頭上纏上一圈,纏多了胎兒會纏死;忌在葡萄樹下乘涼,犯之,會中邪氣,胎兒將變成葡萄怪胎,不能成人胎;忌夜間外出走路,犯之妖魔撲身,主生怪胎;忌在院子里睡覺,犯之妖魔精怪撲身,污了腹中的胎兒,生出怪胎等。在科學不發(fā)達的社會,婦女在生育過程中,胎兒千姿百態(tài),有胖有瘦,有大有小,甚至有豁唇、雙耳等怪胎,還有手六指、腳六趾的現(xiàn)象等,這些“千人千面孔,萬人萬模樣”的胎形,使得人們在自己特殊的思維中產(chǎn)生出種種超現(xiàn)實的解釋。特別是怪胎的出現(xiàn),人們認為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是一種超自然力量操縱的結果。禁忌雖為迷信,但在民間已傳延成習,成為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這種力量具有一種魔力,深深潛藏在人們的心理上;民眾虔而信之,成為見之于法律之外、作用又大于法律的無形法網(wǎng)。如民眾相信,死亡或出生都是一種生命形態(tài)變成另一種生命形態(tài),因此孕婦產(chǎn)后便有諸多禁忌。如嬰兒剛出生,忌外人踏入產(chǎn)房;為防止外人進產(chǎn)房,產(chǎn)婦門上要掛標記。這種習俗由來已久,其心理內涵可用列維?布留爾在《原始思維》中說過的話來闡釋:嬰兒魂在未轉生的狀態(tài)中,實際上是父輩或圖騰的一員,已出生的嬰兒乃是某一祖先的轉世。而轉生是要通過懷孕的中介過程來實現(xiàn)的,由此推導,在他由鬼魂轉生成人時,一定有一些舊的同伴(鬼魂)伴隨著,為了避免鬼魂的纏繞和邪魔的侵害,就在門上掛物以辟邪氣。
人們總是善于聯(lián)想,但當人類智力還很低下時,人類已在自己的意識中聯(lián)想那些親身經(jīng)歷過的事件,并將這些聯(lián)想與實際聯(lián)系起來,但他們本末倒置,錯誤地得出結論。意識中的聯(lián)想必然牽涉到現(xiàn)實中的事物。由于事物之間的相似,不論其同質與否,通過聯(lián)想,均可使生育產(chǎn)生出諸多的禁忌,這些禁忌體現(xiàn)著民眾的交感心理。譬如,孕婦的飲食禁忌頗多,并且自古有之。前面已經(jīng)講過忌吃兔肉,《論衡?命義》載:“妊婦食兔,子生缺唇?!蓖米踊泶剑纱寺?lián)想到孕婦吃兔肉會導致嬰兒缺唇。忌孕婦吃生姜,犯之生子長胼指,東漢張仲景有“妊婦食姜,令子余指”的記載,宋代陳自明亦稱“食生姜,令子多指、生瘡”。這一習俗流行極早、極廣,是因為生姜多枝,由此聯(lián)想到嬰兒的手指、腳趾。孕婦的飲食之所以禁忌甚多,是因為人們相信:任何事物之間都有聯(lián)系,這種聯(lián)系在魔法的作用會使胎兒受到影響和傷害。
嬰兒的行為也有許多禁忌:禁忌孩子吃魚子,認為吃后會學不好數(shù)學;嬰兒尿布忌掛高處;忌孩童玩火,認為孩童玩火,晚上會尿床;忌站門檻,認為不吉祥。
生育禁忌習俗既神圣又神秘,既崇高又潛伏危機。千百年來,正是民間這種戰(zhàn)戰(zhàn)兢兢的心理,造就了多種生育禁忌文化;但生育禁忌又是十分復雜的認知心態(tài),無論是對神靈崇拜的敬畏心理、萬物有靈的趨吉避兇心理,還是由事物之間的相似加上自己的主觀意識想當然而產(chǎn)生的交感心理,都是民眾趨同合眾的社會心理的壓迫和整合。生育禁忌本身就有很強的約束力和社會整合力,你不遵守就會偏離社會心理的軌道,周圍的壓力就會隨之而來。由于代代相襲,生育禁忌已成為人們心理上的習慣規(guī)范;但隨著社會的進步,科學的發(fā)展,愚昧的、迷信的、神秘的生育禁忌將會被科學的生育知識所代替。新的生育措施和方法,將沖破千百年來生育禁忌的心理防線,形成新的生育習俗。
二、成年儀禮
成年儀禮是一種古老的習俗傳承,是承認年輕人進入社會的能力和資格而舉行的儀禮,在人生中具有重要意義。
人的一生是在從小到大、逐步成長的過程中確立他的社會位置的。雖然實際的出生僅同自己的父母有親密的關系,滿月、命名、周歲等儀禮把他引入社會,確定了他在家庭中與未來的角色。隨著孩子漸漸長大,他在社會中的位置也就日益穩(wěn)定地確定下來,其中從兒童到成人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這個轉折點的標志就是成人儀式。成人意味著什么呢?它表明自己能夠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成人可以結婚建立家庭,繼承父業(yè),延續(xù)后代?,F(xiàn)代社會中,成人之后便有了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有了選舉權,也有服兵役的義務。
從邏輯上講,人們常常以為成年——進入社會生活與身體的發(fā)育成熟差不多是同時的,其實并非完全一致?,F(xiàn)代社會中,18歲往往是一個人成年的標志,但傳統(tǒng)社會的成年儀式在舉行的時候要比這個年齡小一些。寧波民俗中,有些地方12歲,有些地方15歲或20歲,舉行成年儀式。
從史籍記載的情況看,較為完備的冠禮在明、清時代已經(jīng)消逝。個人通過誕生儀禮進入社會,直到18歲,中間有一個過渡階段,除了過生日外,現(xiàn)在一般沒有什么其他儀禮。此時,他完全屬于父母和家庭,并在父母和家庭的庇護教養(yǎng)下成長。傳統(tǒng)儀禮是男到18歲、女到15歲左右,要舉行一項儀式,標志著他(她)告別童年進入成年、賦予他以社會的責任和家庭的責任。這一禮俗自古就形成了儀式,十分隆重?!抖Y記?曲禮上》說,男子“二十曰弱冠”,即男子到20歲左右要行加冠禮。加冠禮有三加,即初加、二加、三加,初加時給受禮的男子結發(fā)髻,加網(wǎng)巾,加冠;幾天后,擇吉日再加,此時將初加的冠巾取下,換上紗帽;三加時,再加上幞頭。行加冠禮時,主持者要念頌詞,冠禮結束后到祠堂向長輩施禮。行了加冠禮,就表示這個男子從此已成為大人,家人和社會要按成人標準來要求他,他本人也要負起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清光緒年間奉化的《忠義鄉(xiāng)志》記載:“冠禮多不講行,惟婚期吉旦父命之冠,房長率以拜祖先,此禮有行之者?!?sup>[10]清代乾隆年間的《象山縣志》記載:“冠禮,士大夫家間一行之,民間絕無。然筮日筮賓,行于廟,冠于阼,三加彌尊,禮經(jīng)俱在也,稟經(jīng)復古,正自不難。”[11]女子成年要行笄禮,笄就是簪子。女子到了15歲左右,擇吉日,將頭發(fā)挽在頭頂上,盤成發(fā)髻,用簪子插住,表示已長大成人,要學一些針織活計。
寧波的民間成年禮往往和婚禮結合起來進行,即在結婚前一日或親迎前進行。屆時男子穿上新衣服,披上十字紅綢,胸戴紅花,在族親子弟簇擁下,來到宗廟內或中堂前,立于紅氈上,向祖先和尊長叩禮,由尊長賜以成人之名。女子的笄禮一般在女子出嫁時舉行,“女子則當嫁時笄也”[12]。在出嫁臨行前由同輩的嫂子或伯母、叔母或墮娘為其絞臉,或上頭。絞臉就是清除臉上的細汗毛,整修眉毛;上頭就是將頭發(fā)挽起,罩上發(fā)網(wǎng),別以釵簪。絞了臉、上了頭的姑娘,便成為媳婦,以后要以梳后髻與姑娘相別。由于男女的成年禮往往與結婚儀禮相近,民間就形成了以結婚為成年的習俗。
三、婚姻儀禮
《周易?序卦》中說:“有天地然后有萬物,有萬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婦,有夫婦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禮儀有所錯。”婚姻的發(fā)展告訴我們,人類社會初期的婚姻,只不過是兩性的媾和,以保證人類的繁衍,是一種自然現(xiàn)象。隨著社會的發(fā)展,男女的媾和逐漸形成規(guī)范,并由此產(chǎn)生了婚姻制度,形成了婚俗。男女的結合得到社會的認可,后來產(chǎn)生了有關的婚姻法律,把男女結合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婚姻不僅得到社會的認可,還受到法律的保護?;槎Y是人生儀禮中的大禮,歷來受到個人、家庭和社會的重視,它為人生的轉折,標志著家庭的發(fā)展和后人的繁衍,向社會宣告婚姻的合理性,得到社會的承認和法律的保護。
一般來說,人們建立婚姻關系的原因,是為了滿足某種需要。根據(jù)社會學家的調查,這些需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正常的性生活;情感的歸屬;生育后代;經(jīng)濟原因;兩人有了感情想永遠在一起;從眾心理與社會輿論的壓力。城市與農(nóng)村的差別僅是以上幾項內容重要程度與排列順序的不同。
社會對任何個人的擇偶標準具有巨大的影響,個人的擇偶不僅要受到社會結構的制約,社會還通過巨大的文化傳統(tǒng)、習俗習慣左右人們的擇偶行為,對違反常規(guī)的擇偶形成強大的壓力。因此,社會對個人的擇偶有很大的限制。具體說來,未婚男女在擇偶時至少要考慮到兩個方面的標準,即社會屬性標準和自然屬性標準。
擇偶標準的自然屬性方面導致人們把相貌、身體、年齡、膚色、民族等等作為擇偶標準,而社會屬性又使得人們把經(jīng)濟條件、受教育程度、宗教信仰、社會地位、政治觀點、家庭背景等條件作為擇偶標準。
在中國,由于青年男女在人格,特別是在經(jīng)濟方面獨立于父母的程度較低,家庭在擇偶過程中占有突出的地位,而且,如前所述,子女的婚姻在很多方面都對原有家庭產(chǎn)生重大影響,因而在擇偶時往往會出現(xiàn)父母與子女兩個方面的標準,即便是現(xiàn)代社會,年輕人在擇偶時更多地注意到了雙方的情感、容貌、才干、性格等條件,而父母則不然,豐富的生活閱歷和個人婚姻的體驗,使他們作為“過來人”在看待青年人的擇偶時,更多地把目光投向了未來。如果父母與子女的擇偶標準是一致的,那么,這就是一種較為理想的形式了。然而,在生活中兩者往往不盡一致,體現(xiàn)在擇偶標準上便會出現(xiàn)兩種不同的模式:一種是隔代指定性婚姻;另一種則是自由選擇式婚姻,或稱自由戀愛,其擇偶特點是以婚姻當事人為主進行選擇。
現(xiàn)代意義上的婚禮,也就是今天青年男女們所舉行的婚禮,一般是指結婚典禮,也就是結婚當日所舉行的儀式、程序、方式。古代意義上的婚禮則是指包括結婚儀式在內的,從議婚到訂婚直至結婚的全部過程的禮儀程序,無論是古代和現(xiàn)代,結婚當日的典禮無疑是婚禮最重要的內容。
婚禮的社會意義是什么?它具有哪些方面的作用和功能呢?人類學家認為,婚禮是婚姻開始的社會方法。像結婚這種個人生活的重大場合,通過眾多的人履行儀式而隆重地加以慶賀,這是早期社會的一個顯著特點。現(xiàn)在,隨著社會的變化,婚禮的許多作用已被正式的社會組織,法律機構的注冊登記所取代。在傳統(tǒng)社會,婚禮的作用如同現(xiàn)代社會領取結婚證,以取得法律和社會的承認是一樣的。
在人類社會的早期,特別是社會組織與專門機構不發(fā)達的情況下,舉行有廣泛見證的儀式是證明重大事件的唯一辦法,這種習俗直到今天依然存在。結婚對于個人無疑是一大人生轉折,婚禮是為男女雙方舉行的一種儀式,象征著兩人都已進入成年,標志著男女雙方的關系有了重大轉折,有了新的權利與義務,此后兩人之間的很多關系,如同居、性行為、子女等都將變成合法的。對于別人和社會來說,婚禮本身就是一樁公開和公眾性的事務,親朋好友參加公開舉行的婚禮,表明社會對當事人婚姻合法性的承認,也表明社會贊同這一結合,親屬們和社會因此而接受新的角色和義務,同時也伴隨著新的期望。
在中國的民俗文化傳統(tǒng)中,婚禮的真正意義在于“別男女”?!洞蟠鞫Y記?盛世篇》曰:“凡淫亂生于男女無別,夫妻無義,婚禮享聘者,所以別男女,明夫妻之道也,故有淫亂之欲,則飾婚禮享聘也。”在儒家看來,家庭的基礎在于夫婦,而夫妻關系的確立在于婚禮?;槎Y既然是人倫之本、風教之始,所以必然要有莊重而嚴格的程序,嚴其男女之別,而后才可以使夫妻關系有一個穩(wěn)固的基礎。
正因為婚禮擔負著如此重任,所以我國各個地區(qū)歷代對婚禮都十分重視。
寧波傳統(tǒng)婚禮嚴整完善,基本上按照“納彩、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禮的程序進行,后來有所演變。在寧波,普通婚俗有媒約、訂婚、賀禮、搬嫁妝、相親、迎娶、拜堂、喜宴、鬧洞房、回門、望擔、滿月盤等十多道程序。
清朝光緒年間的寧波《鄞縣志》記載:鄞俗婚禮,先以媒氏通兩姓言,既成約乃納吉,謂之“送日子帖”。女家使人請婿母履式(曾祖母、祖母在,咸制履),預成之。納彩,謂之“下定”(亦曰“放口”,曰“過書”)。婿家具簪珥、釵釧,或加彩帛,赍牲輇、酒餅送女氏,媒氏衣冠奉婚帖往。女氏燕之,回帖,答禮物以先所成之履加錦膝蔽、繡袋五事或七事置回篚中,富家益以冠靴、表里。納征,謂之“發(fā)送”。男女年長者或與納彩同日,用幣多寡稱其家,謂之“樣紅”。娶婦,有吉日先期使人以巾二、衣一、帔一、裙一如女氏,謂之“迓婦”。女氏送奩物陳于婿宅,謂之“搬嫁資”。乃為女加笄,燕親友,謂之“開面酒”。[13]
屆期五鼓,婿家嗣神祇,謂之“享先”。婿不親迎,命使者赍名帖,導彩輿至女家。女家閉門,使者以錢饋門者,乃啟,謂之“開門錢”。輿入,女戴重巾,加衣帔,其叔伯或兄弟抱女登輿(近時亦有仿他郡以侍女扶而登輿者),母若姊妹若諸女姻哭送之。輿至婿家升階,幼女一人盛服詣輿前三揖,曳婦出,謂之“請出轎”。婦立于拜位,尊屬婦一人盛服升堂,內外各三揖,用秤桿微叩婦首,揭其外巾,謂之“請方巾”,乃行廟見禮。主婚者位于上,婿及婦位于下,贊拜贊祝,謂之“拜堂”。二客捧燭導婿及婦人入洞房,坐床飲粉餌湯。婿出,婦理妝加飾,戴冠服繡衣,謂之“換妝”,出謁舅姑,以次見族屬戚黨,乃燕婦于堂,謂之“侍筵”。燕畢撤筵,上面果加豚魚諸食品,使人饋女氏,謂之“望娘盤”。既夕燕客,擇座客二人醑婿及婦,誦吉語,三酌易飲,侑以果品,謂之“賀郎”。客出,婿偕出。侍女施衾枕,婦去冠易衣。婿遍拜尊長,揖諸執(zhí)事,乃入寢。[14]
媒約 舊時子女成人由父母于門第資財相當人家擇親,探詢雙方生辰八字,若非“龍虎相斗”“羊落虎口”“雞犬不和”等相沖生肖,則央請親友做媒。媒人登門例不喝茶,雙方有意則交換庚帖,占卜后確認無“沖”,則由媒人為中介議定財禮,擇吉日“下定”,又稱“遞懇帖”“過書”。再擇吉日互換大紅庚帖,由媒人分送對方。收者將庚帖壓于祖堂或灶君前香爐下,三日內家中無破碗碎盞之事,始正式訂婚。
訂婚 舊時訂婚問明男方鞋帽尺寸和父母兄妹鞋樣,預為制作。男方于吉日向女方送聘禮,包括鵝、魚、肉、蛋、酒及120只金團、麻餅以及桂圓、黑棗、蓮子、白糖等四色包頭,其他糕點包頭4只,金戒指、金耳環(huán)各一對,綢緞衣料6~8件。聘金以36元銀元為小禮,120元銀元為大禮。媒人送婚帖至女方家,女方以酒宴款待,宴畢附回帖,送回禮于男方,稱“發(fā)送”,回禮有女方做的鞋帽及繡袋5或7件,袋繡鴛鴦、松鶴、荷花、白蓮等吉祥圖樣,上釘有“百年好合”“五世其昌”等語的金屬飾片。男方宴請媒人后婚事遂定。鄞西一帶訂婚后,男方要送龍鳳喜餅和喜酒,俗稱“大餅老酒”,故女兒有“老酒甕”之稱。訂婚后男方逢節(jié)要送禮,有端午粽、中秋月餅及雞、魚肉等,直至迎娶。
賀禮 舊時男方選定迎娶吉日后,于頭年臘月請媒人告訴女方,女方同意后,男方即送彩禮。女方根據(jù)彩禮多寡和家產(chǎn)置辦嫁妝?;槠谇?,雙方親友皆送賀禮,送女方多為衣料、日用物品,俗稱“陪嫁”;送男方多為銀錢,至親者送喜幛、喜軸,喜幛多用紅綠綢緞被面,上綴“雙喜”或“天作之合”,上款題主婚人和新郎新娘姓名,下款寫送禮人姓名。喜軸多用墨或金字寫吉祥對聯(lián),幛軸專供布置禮廳。有的還送紅棗、花生、桂圓、蓮子、小黃糕等,寓意早生貴子,?;橐雒罎M。
搬嫁妝 婚期前三五天(部分地區(qū)為結婚當天),男方去女方搬嫁妝,女方在庭院擺列嫁妝讓人觀賞。發(fā)放嫁妝時,第一抬必須置花燭臺一對,銅鏡一面。富家嫁妝至少四抬,窮家嫁妝僅一墊一蓋。嫁妝搬到后,先陳列于男方堂前,供人觀賞品評。
相親 舊時婚前三日,女方用大紅帖請女婿,再請,則答以“謹遵臺命”,三請后,才坐藍呢轎在寫有本堂名的燈籠下引導到女家,在堂上拜見岳丈,侍坐一旁,茶送三道后入房中拜見岳母,稍坐后出拜太公等尊長,再會見賬房等執(zhí)事。酒席上岳丈向女婿送酒菜,女婿致謝,禮畢岳丈退席,由妻舅陪席,新娘避而不見。
迎娶 舊俗婚前三日,新郎與父母雙全的男孩同睡,新郎須睡外邊,俗稱“伴夜”。每晚給孩子吃包子、花生、雞蛋等,寓包生貴子意。結婚日凌晨,男家以全豬、全羊、全魚、果品等在禮廳致祭,稱“享先”。新郎剃頭,兩旁各置茶幾一張,放兩枚銀元和一只五色果包,內裹兩枚銀元的新毛巾包,做理發(fā)報酬。送嫂用棉線絞去新娘臉上汗毛,稱“開面”。中午女家辦“開面酒”即起嫁酒,宴請賀客和男家迎娶人員,新郎不親迎?;ㄞI由男家出發(fā),墮民手捧名帖引導,轎前有儀仗隊,常人家雇吹手一班,“羅帽”(中式吹鼓手)一堂,富家加西樂一隊、龍鳳吹手一隊,沿途吹奏,陪轎者放爆竹。女家虛掩大門,花轎到后男方使者從門縫塞入紅包,始大開中門迎入,花轎須轎門朝外停于堂前。妻舅持紅燭、鏡子照轎內以逐匿居的吊死鬼,搜轎后,使者催妝三次,新娘才穿霞披、戴鳳冠、蓋大紅方巾由兄弟抱上轎,以免新娘雙腳碰地帶走娘家風水。如步行上轎,地上須鋪紅地毯,未鋪地毯新娘須在新鞋外套舊鞋,上轎后脫下由送嫂送回。新娘上轎前由母親喂口“上轎飯”,寓意不忘哺育之恩。新娘上轎坐定后不可移座。轎出門時,母親及姐妹上堂哭訴吉詞送行,新娘須以哭惜別。座下放銅火銃,內燃炭火香料,寓意新娘如火旺發(fā)。妻舅送花轎至中途,用火銃之火點香帶回置火缸內,寓意共同興旺。男女雙方各有兩或四名男子送接,雙方相遇致禮后,接方向送方送糕點以示慰勞。
拜堂 舊俗花轎至男家時,鳴鞭炮,擊鼓鑼,敲懸于篩的銅喜鵲?;ㄞI停在堂沿,轎夫開轎門,一盛裝幼女上前行禮后,送嫂取镴壺中香粉在新娘臉上補妝,稱“添妝”。然后攜新娘出轎立于拜位,幼兒退立一旁,一全福婦女用秤桿微叩新娘頭部,再用秤尾自下而上挑去方巾,置床頂上。陪郎請新郎位于拜位。主婚者位于上,扮贊禮司儀,新郎新娘上香拜天地、祖宗后對拜。拜堂后,陪郎兩人捧花燭引導新人踏地面布袋入洞房,布袋五只,每行一袋,送嫂即移置于前接之,稱“傳宗接代”。入房后新人并坐床沿,飲紅糖圓子湯,禮廳中賓客同時進食,以示團團圓圓。飲后新郎出房,送嫂服侍新娘換裝,然后新人依次向父母和長輩跪拜。禮畢新郎捧果子、糖向長輩敬茶,長輩置紅包于茶盤做見面錢,新娘上前接茶盤。
喜宴 結婚日晚,主婚人和新郎恭候在大門口迎賀賓,樂隊奏迎賓曲。宴會設新娘專席,由四名未婚姑娘侑食。每上一道熱菜,送嫂陪新娘回洞房換一套新衣,回席向賓客施禮說:“眾位先生,姑娘在此換湯作揖。”最后一次說“姑娘在此謝湯作揖”,稱“侍筵”。席間樂隊奏《龍鳳呈祥》等樂曲。喜宴畢,新娘到廚房,行親割禮,稱“上廚”。宴后奏送賓曲。
鬧洞房 喜宴后,姑翁兩人及親朋簇擁新人入洞房。房中花燭桌上置果盤,上放桂圓、荔枝、花生、紅棗、橘子等。姑翁居中向新人敬酒三杯,每敬一杯,皆交換酒杯,新郎新娘啜一口,稱飲“交杯酒”。再取盤中果各兩顆分給新郎新娘,并誦吉語。習俗新娘第一天不開口,賓客要千方百計逗新娘說話。午夜12時賓客退出,新郎隨出。送嫂整理臥具,服侍新娘換裝。新郎遍謝襄辦婚事人員后回房。送嫂取黑棗嵌胡桃給新郎新娘分食數(shù)枚,又取床頭果一包給新娘,新娘贈紅包。送嫂看包內銀元,若嫌少則站立不走,待加足賞銀后出房并招呼新娘關門。新娘關門后,新人共吃床頭果,入寢。鄉(xiāng)間又流行于此時設法破門取鬧,以罰糖果。
回門 舊時次日起床后新郎開門,寓早生貴子意。男家發(fā)轎、帖請妻舅,妻舅受茶三道后退至新房休息。中午宴請妻舅,稱“會親酒”,妻舅坐首席,菜肴豐盛,唯忌用毛蟹(寧波俗語以毛蟹為娘舅嬉稱)。宴后新人坐轎到女家,隨轎送“望娘盤”一擔,內盛喜宴所設果品及魚肉等。晚岳家設盛宴待新人,忌用冰糖甲魚。宴畢,原轎返回。到家后新娘由新郎攙扶從轎前至房門前由20多條長凳架成的“仙轎”上走去,旁邊的客人邊看邊催迫,若新娘步履穩(wěn)健,則在新房門前的橋頭處再疊上長凳一條,并遞上一只油包,叫新娘咬住走過,稱“鯉魚跳龍門”。
望擔 婚后三天,新娘下廚,煮糖面分贈四鄰。此三日中,女家親戚各送禮賀新娘,稱“望擔”。
滿月盤 結婚滿月,女方送禮品一擔,稱“滿月盤”,禮券若干,數(shù)額自數(shù)角至兩元不等,供男方酬謝襄辦人員,俗稱“花笑票”。
有傳說,宋康王在南渡時,受寧波當?shù)匾淮骞玫木茸o,才躲過金兵的追捕,所以后來恩準浙江女子出嫁時,可以鳳冠霞帔,乘坐龍鳳花轎。并有俗諺曰:“浙江女子盡封皇?!睂幉ㄅ映黾捱@天,簡直像皇后娘娘一樣威風。頭上有龍鳳釵、燕子釵等前后圍抵,曰“鳳冠珠翠戴滿頭”;身穿團領霞帔。其乘坐的花轎雕龍繡鳳,費工上萬,故俗稱“萬工轎”。
在寧波,從人類生活經(jīng)驗中發(fā)展起來的婚姻習俗,在形式上表現(xiàn)出多樣性,除提親說媒、沒有親緣關系的男女結合為其正常的婚姻形式外,還有如下非正常的婚姻。
買賣婚 買賣婚是古代氏族外議婚的一種發(fā)展形式,在20世紀50年代前時有發(fā)生。即雙方家庭商議女子身價,買方把實物或現(xiàn)金付與賣方,一經(jīng)商定,人財兩清。有時雙方都是窮家,父母為節(jié)省財禮,各以女兒嫁對方兒子,俗稱“換親”。婚禮從簡。
搶親 寧波山區(qū)青年訂婚后,因雙方都無力籌辦婚事,通過媒人商定,當姑娘在河埠溪邊洗濯時,男方派三四人用長衫裹住姑娘頭搶回家去。姑娘被搶時必須佯裝哭泣,女方派人佯追。若有人圍觀,須放爆竹驅散。到男家后,在中堂點香燭、設凈茶,拜堂成親。
指腹婚 又稱“搖籃親”。雙方父母友好,兩家關系密切,當雙方妻子都懷孕時,約定若一方生男,一方生女,孩子長大后,使之結為夫妻。這種婚姻多發(fā)生在官宦人家或士商人家。指腹婚的形式是不穩(wěn)定的,隨著雙方家庭的發(fā)展,有的窮了,有的富了,有的升官了,有的降職了,都有可能背信棄義而毀約。
典妻婚 在民間也叫“租妻”“租肚子”“典水面”等,典與租還有相應的時間上短長的差異。民國《定海縣志》記載:“男子妻亡無力續(xù)娶,或妻久不育,常在外別謀一妻,訂立契約,限以歲月。時期久者,謂之‘典妻’;暫借,謂之‘租妻’。期至各離,所生子女則歸男子。其見典、租之婦,大抵為孀,亦有因家貧雖夫存而出典、租者?!?sup>[15]典妻的原因多種多樣,寧波的典妻,一般情況下典租雙方有媒證,訂契約,明載典租期、典租價。一般一至兩年為租,三五年為典。典租價以婦女年齡大小、期限長短而定,但必須具有生育能力。出典者或因久病負債累累,或因家貧度日艱難,或因逼還賭債。受典者有因其妻久未生育,有系獨身窮漢為求子嗣而無力結婚者。典妻進門,以薄酒謝媒,不舉行儀式,所育之子歸典方,其繼承權須宴請親族長老獲得認可方為有效。典妻期滿回原夫家。
童養(yǎng)媳 童養(yǎng)媳,又稱“待年媳”“養(yǎng)媳”,就是由婆家養(yǎng)育女嬰、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結婚。童養(yǎng)媳在清代幾乎成為普遍的現(xiàn)象。童養(yǎng)的女孩年齡都很小,有的達到了清代法定婚齡,也待在婆家,則是等候幼小的女婿成年。
童養(yǎng)媳婚姻的流行,有著廣泛的社會原因。第一,貧窮的人家生下女兒無力養(yǎng)活,就把她給了人,長大了成為撫養(yǎng)者家中的媳婦。安徽績溪縣這種情形很多,所以嘉慶間修《績溪縣志》,說貧者“女生畀人抱養(yǎng),長即為抱養(yǎng)者媳”。第二,結親聘禮重,婚禮浪費大,陪嫁多,而這種習俗常人又無力抗拒。童養(yǎng)媳習俗可以大大減少這種開支,男方抱養(yǎng)待年媳不需要財禮,等到正式結婚,儀式要比大娶簡單得多,不要花多少錢,女家也不要陪嫁妝,沒有破家嫁女之憂,所以童養(yǎng)媳盛行,農(nóng)家不能具六禮,多幼小抱養(yǎng)者。清代康熙年間《定??h志》記載:“鄉(xiāng)岙貧民往往年至四十、五十始圖配偶,老夫少婦,年齒相懸數(shù)十載。更有男女兩家各圖省便,即于孩提時過門,親為鞠保,至長大而成婚者。”[16]婚禮習俗,成為造成童養(yǎng)媳習俗的一個原因。第三,舊時還有公婆或丈夫病重提前娶媳婦的習俗,這種做法叫作“沖喜”,希望病人好起來。這又成為出現(xiàn)童養(yǎng)媳的一個原因。童養(yǎng)媳習俗使幼女身心遭到無情的摧殘,她們多受夫家,尤其是婆母的虐待。
寡婦再婚 在寧波,寡婦再婚有多種形式:一種是叔續(xù)嫂(伯續(xù)弟媳)。男女雙方訂婚后男方猝亡而有未婚兄弟,經(jīng)雙方同意,可繼續(xù)姻緣,婦方改嫁亡夫兄弟。亦有婚后男方亡故,經(jīng)家長做主或雙方愿意,弟與嫂或兄與弟媳成婚。第二種是進舍。寡婦有田產(chǎn)無公婆、子女幼小者常招贅入門,俗稱“進舍”,又稱“坐門招夫”。進舍者多為獨身窮漢或兄弟眾多無力娶妻者。第三種是再醮。丈夫亡后妻再嫁,稱“再醮”,出嫁必在夜晚。寡婦穿紅鞋,外套喪鞋,上轎時脫掉喪鞋。主婚人多為舅姑。如有子女同往,則稱之“拖油瓶”。第四種是并親。鰥夫和寡婦結婚,其子女年齡相當,亦在同日結婚,稱“并親”。也有婦女在丈夫去世后守身不嫁的。丈夫亡后子女尚幼,而家產(chǎn)足可糊口,為免遭物議,多守寡不嫁,終身深居簡出,奉公婆撫遺孤,不事修飾,禮佛吃素。《元史》卷二○○《列傳》第八十八:“江文鑄妻范氏,名妙之,奉化人,年二十一,歸于江及門,未合巹,夫忽以癇疾卒。范曰:我既入江氏之門,即江氏婦也,豈以夫亡有異志哉。遂居江氏之家,撫諸侄江森江道如己子,卒年九十五?!?/p>
招贅 舊時無兄弟之女招婿稱“招贅”“倒插門”。被招男子多須改姓女方之姓,所生子女也姓女方之姓。被招者常受爭奪財產(chǎn)的同族人排擠、歧視,在家中地位低微。
四、喪葬儀禮及民俗表現(xiàn)
喪葬儀禮是人生最后一項儀禮,表示一個人脫離社會和人生旅途的終結。寧波民間十分重視喪葬儀禮。喪葬儀禮包括對死者的哀悼、評價、祭奠等內容。
喪葬、祭祀習俗是隨著靈魂觀念和宗教觀念的產(chǎn)生而產(chǎn)生、發(fā)展的,折射出千百年來人們對自然與人生的思考,具有豐富的文化內涵。
人是作為社會的一分子而生活在群體之中的。因此,一個人的死亡絕不僅僅是他個人的事,它對原有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結構都會產(chǎn)生影響,對活著的人同樣會產(chǎn)生重大影響。因而奉行一定的喪葬儀式便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生與死同樣璀璨絢爛而又莊重嚴肅。
中國人重視喪葬之禮遠遠超過其他民族,喪禮在古代的諸多儀禮當中占有極為突出的位置,什么樣的人行什么等級的禮,歷代朝廷都有非常嚴格、細密甚至繁雜的規(guī)定,違禮悖俗,無論在朝廷還是在民間,都會產(chǎn)生極為可怕的后果。所以,為死人舉行的喪禮實際上是為了活人。喪禮為孝子賢孫提供了表示孝敬之心的機會;活人可以表達對死者的尊敬,排場的儀式可以使家人臉上增光。同時,中國人賤野羞瘠、慎終追遠的傳統(tǒng),也使喪禮更加莊嚴肅穆。民間的喪葬習俗同人們普遍的信仰與知識緊緊地聯(lián)系在一起,喪葬儀式也體現(xiàn)了這種價值觀。一個人死亡之后,他的家庭以及周圍環(huán)境中原有的人與人之間的固定關系將失去某些平衡,特別是重要人物之死更是如此。因此,活著的人必須適應這種情況,重新調整各自的位置與角色。在一定程度上,葬禮的主角與其說是死者,還不如說是后面的那些生者。共食共餐、奏樂唱戲的特征,體現(xiàn)了家屬、親戚朋友恢復正常狀態(tài)的意義,也代表了生者的面子、體面與孝心。
儒家之禮對寧波人的喪葬觀影響極大。儒家的孝道觀十分重視死,把送死看作是盡孝的主要標志之一?!吨杏埂氛f:“事死如生,死亡如存,仁智備矣?!薄墩撜Z》說:“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中國人把送死或葬禮看作是孝道的最重要表現(xiàn),這種觀念自然助長了社會上的厚葬之風。故厚葬長期以來為寧波的主流喪葬觀。
寧波乾隆《象山縣志》記載:“喪禮:有喪即訃告族親,謂之‘訃音’。往唁,謂之‘問信’。大殮成服,設銘,幃堂,族親畢集,謂之‘送殮’。受祭吊,謂之‘開喪’。歸窆,謂之‘送喪’。喪畢,孝子往拜親鄰門,謂之‘謝孝’。初死,遇七必祭,謂之‘做七’。七七乃止。如七期逢月之七日,謂之‘撞七’,禮加厚。蓋七日來復,孝子思念親,禮猶可通,而延僧巫禮懺則失之矣。設靈堂,進膳如生時。次年正月,親鄰香燭來拜,謂之‘拜座’。二十七月除之,謂之‘除靈’。”
“其最謂無禮者,殮時令巫持短尺,執(zhí)杯水怒目跳舞,作梵語,喪家男婦雜沓,周趨三順三逆,竟同兒戲。舉喪之日,張筵宴,鼓樂唱歌以侑,吊客醉飽,竟同慶會。鄉(xiāng)先生力辟其謬,殮不用巫,喪不用樂?!?sup>[17]對象山人入殮時用巫術這一點加以批評,認為不符合儒家禮制,這是站在儒家文化的立場上來評判寧波當?shù)氐拿袼孜幕?/p>
清乾隆《鎮(zhèn)??h志》(八卷?清乾隆四十五年周樽增補印本)記載:“喪禮:始卒及含殮多遵文公《家禮》。或五日,或七日,服成受吊,宗黨姻友各以香楮申奠。俗尚浮屠,每七必作佛事。葬用石槨,貧者用磚。三日展祭新塋,標插紙錢。(按,今間有惑于堪輿之說,營求吉壤,經(jīng)年未歸窀穸者。其在窮檐小戶,葬不用槨,以磚砌于四周,上覆之以石,且無封土。日久磚歆□石壓,以致棺尸狼藉,若遇水潦,則漂沒無存。積習相沿,恬不為怪,司牧者宜痛革此風)。又,今士庶之家,凡遇婚喪必邀合族宴飲以為豪舉,干餱以愆,往往遂成嫌隙,無力者每致鬻產(chǎn)以從事。有司三令五申,多方勸誡,近乃少息?!?sup>[18]
另外在寧波地區(qū),佛教世俗化對喪葬產(chǎn)生了重大的影響。具體體現(xiàn)在:一是在彌留之際,佛教的臨終關懷進入了世俗人的生活。臨終時請僧人誦佛號。二是在諸“節(jié)”的追悼薦亡階段,有佛教的盂蘭盆與薦亡儀式的結合。盂蘭系梵語的音譯,意為倒懸,譬喻亡者之苦有如倒懸。盆是指盛供品的器皿。佛教認為供此具可解救已逝父母、亡親的倒懸之苦,并以目連救母體現(xiàn)“孝”母的主題。北宋釋遵式《修盂蘭盆方法九門》一文指出:“吳越之俗亦存盂蘭盆之設,但名下喪實,兩可痛哉!每至此日,或在本家,或寄僧舍,廣備蔬食,列祀先靈。冥衣紙錢,憑火而化,略同簠簋之薦。”[19]可見北宋初吳越的盂蘭盆已經(jīng)流于一般的薦亡先靈的儀式,喪失了原初的精神。
寧波的喪葬禮儀內容繁復且十分講究,許多習俗沿襲至今。
看風水,做壽域 看風水習俗主要是指為死者掘墓時,看墓地的水勢走向。晉代郭璞的《葬書》曰:“葬者采生氣也。經(jīng)曰,氣乘風則散,界水則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謂之風水?!睋?jù)風水理論,山脈象征為龍,稱作龍脈。又根據(jù)山的走勢,分為龍頭、分龍、起龍、龍尾等,還配以五行之說,分“水木金火土”五山。地也有福地、吉地、兇地、絕地之分。找陰宅墓穴要擇風水寶地,登山臨水,俯于山之懷,倚在山之趾,與山融為一體。同時也忌動土、塌陷,以免走了脈氣??达L水的習俗早已形成,一般丘陵地帶選擇山腳向陽、避風、防潮之處;平原則選擇平坦、干燥的高地;山區(qū)習慣臨水靠山。舊時十分看重墳地的選擇,認為有“地氣”的墳地,可以蔭庇后代家道昌盛,做官發(fā)財。因此,不少人家在選擇墳地時,還要請“風水先生”下羅盤定葬向,插標選定后才挖墓穴。墓穴挖好后,富家老年人都要做壽域,域內放“壽磚”、茶壺、油瓶各兩只。墓碑字用紅色,以示空穴,待進棺后改黑色。
墓地的排列是有嚴格規(guī)定的,其基本原則是長輩在上,晚輩在下,男左女右,長左幼右,男性為正方,女性稍偏一些,有一個以上妻子的、續(xù)娶者均不得入家墳。
小殮停尸 老人臨終,家屬侍立床前,目送去世。去世后,齊聲嚎哭,掀帳,焚香燭,燒紙錢,這是“送終”,寧波俗稱“送盤纏”。老人氣絕后由子嗣穿素服,撐傘挈桶,至井邊燒紙錢或投以銀幣后汲回井水,用新毛巾擦抹死者,稱“買水浴尸”。并梳發(fā)整容,修剪指甲。子浴父尸,媳浴婆尸。浴尸后,為逝者換衣,有的在臨終前換,寧波人稱“穿壽衣”。穿壽衣后尸體由長子捧頭、幼子扛腳移于中堂木板床上仰臥,眷屬跪送,不許哭。尸床腳側點油燈稱“腳后燈”。至此可放聲號啕。
報喪 移尸后,派人向親戚報喪,路遠者拍電報或打電話報喪,路近者由報喪人挾一把雨傘報喪,報喪人傘頭朝后,行至門前將傘柄朝下放置門外,以示兇信。報喪人吃點心后,告知日子即走,主人不留客,待其走后,即將其用過的茶碗連同瓦片棄于門外。
守靈吊儀 死者尸床前懸巨幅孝幔,一般用三張八仙桌并成祭桌,上供糕點,中間供牲醴,下擺香爐、燭臺,燃香燭晝夜不滅。孝眷制孝服,稱“破孝”。孝子寢臥于尸側草墊子上,稱“陪尸”。親友聞報皆來吊唁,至親好友送紅綢面白布里薄被稱“重被”,亦稱“情被”,或送香燭、紙錢、錫箔、果品、祭軸等。一般親友送香燭一副、果包兩只或現(xiàn)金。喪家則回贈白布用以制喪服,稱“散白”或“回白”。孝子孝孫身穿麻衣,腳著蒲鞋,腰束草繩,頭戴“三梁草冠”。孝孫帽檐別一圓形紅布以示孝中有吉,侄子戴二梁草冠,嫡親戴圓頂男帽,遠親戴方形男帽。女性至親頭戴狀如披風的白孝兜,女兒、媳婦的最長。一般親友為白布包頭。本家晚輩穿麻衣,平輩穿白布衣,并以白布鋪滿鞋面,鞋后嵌一方紅布。
大殮出殯下葬 又稱“入木”“入殮”“落材”“落棺”。靈堂停尸三至五日,擇吉時(一般為潮漲時)大殮。尸體入木前,先于棺材底部鋪石灰包,上蓋一床棉被,兩頭分置“元寶枕”和“腳架”,供尸體擱頭和腳。入殮后兩側分置死者愛物。然后依次疊蓋親友所送“重被”,最后一條為孝子孝孫所送,俗稱“子孫被”。然后大聲報隨葬物清單,叫“報衣單”,然后合棺蓋。殮畢,貧者即出柩;富家則擇日出喪安葬。此俗在土葬地區(qū)仍存。
一般富人家庭在尸體入殮后,就舉行開吊。此時吊客臨門,孝眷在孝幔內舉哀,吊客在靈前上香叩拜,孝子在案側草席上匍匐叩頭答禮謝吊。禮畢,吊客慰問。祭桌東側設靈位,牌位后放坐椅,上鋪花椅被,前放新鞋,鞋底貼荷花。孝眷每日三餐燃香作揖供食于靈前,并默念生前尊稱,俗稱“上飯”。半夜供茶果,稱“上夜香”。大殮后喪家廊柱遍貼素對,門窗貼斗方,大門外貼孝榜訃告。
出殯前要行堂祭禮,俗稱“堂祭”。吊祭者穿孝服,以親疏尊卑為序,一家一堂,本家先祭,外客后祭,行跪拜禮,長者立前,晚輩列后。東首贊禮生持焚香一束,拈出一支,聽“一上香”。并將香遞給案前長者,長者雙手接香,高舉額前向靈位作揖后遞予西首贊禮生插入香爐。然后“二上香”。上香畢,贊禮喊:“拜!”吊者隨后跪于蒲團,拱手三叩拜。來賓禮祭時,孝子賢孫須匍匐于案旁草席叩頭答禮。堂祭時,室外放爆竹。
出殯俗稱“出喪”。大戶人家于靈柩上蓋紅氈一幅,上罩藍布材套,四角扎白花球,頂中立一紙扎的頭朝天的鶴,稱“獨鶴朝天”。官宦人家由一鶴居中、四角各一,稱“五鶴朝天”,由八人抬棺。巨戶用玻璃材套,遍扎花球,前伸龍首,后見龍尾,十六人抬棺。靈柩抬前,請貴賓題神主,即在牌位的“王”字上加點使成“主”字。點主者稱“主師”,主師來時,孝子穿素服,圍白氈條于內、紅氈條于外,跪迎入靈堂,請主師上座。贊禮生高喊“主師升堂”,主師持神主牌起立面向靈堂,孝子拜跪四次,主師連念死者稱銜三遍,于“主”字先以朱點,再用墨改。點主畢,在神主牌上飾紅綢“魂帛”。然后抬柩出門,孝子在門外向棺跪進三杯酒,抬棺人接酒一一潑灑于抬杠,稱“醮杠”。當孝眷圍棺號哭時,高呼“醮杠”,哭聲驟停,下跪肅聽醮杠人念醮杠詞,邊念邊以酒灑向杠頭、杠腰、杠尾、前方。隨之抬棺上路,孝子起步。以“開路神”“方相”“方弼”前導,敲九下勻鑼后加四下緊鑼一節(jié)合稱“十三記鑼”。輪番擊打、放爆竹,稱“引路炮”。散紙錢,稱“買路錢”。隨后,童子執(zhí)“引路幡”,有紙扎如仆婢狀的童男童女;次為“魂轎”,內坐捧神主的女婿;再是“像亭”,上懸遺像,案陳果品香燭;后為挽軸隊;其后為靈柩,孝子孝孫孝侄披麻戴孝,持二尺長的“孝竹棒”扶棺躬身而行;其余親友隨后。靈柩遇橋,孝子俯身從棺下過,然后跪迎,待靈柩抬過橋后再扶棺而行。遇村莊須繞道,逢親友所設路祭,須歇柩受祭,孝子叩謝。孝子率送葬人列隊順時針繞葬所三圈后開墓門,用芝麻稈點火烘墓穴稱“暖壙”。將青毛竹對剖后并置穴底做滑軌,棺頭朝里推入墓穴。封墓門、立墓碑、誦銘志、覆土墓頂后,羅拜墓前,倚喪棒于墓側,脫喪服,凡草冠、草帶及紙仆婢等皆在墓前焚化。
一般親友送葬中途即回,至親送至墓地。回程皆循原路至喪家,進門須跨門前所堆草堆。送喪者回家主客不送別,待后擇日致謝,稱“謝孝”。孝子穿素服,坐素轎,按對方地位高低、人情厚薄送衣料等物致謝。孝子候于轎中,由當差用盤托禮物入內,對方收發(fā)后發(fā)“謝帖”,不當面酬謝。
祭奠 自移尸中堂后,喪家每日以羹飯待客,凡戴白者皆可就餐,俗稱“吃羹飯”。出殯時中餐多為正餐,晚餐稱“上堂飯”。服喪期間,孝子須剃兩次頭,一次在出喪前,另一次在“五七”時,稱“剃孝子頭”。人死后每七天行祭奠禮,上夜香,供羹飯,稱“做七”,至“七七”(又稱斷七)止。以“五七”之祭最為隆重。人死后滿百天供羹飯紀念,稱“百日”。死后一周年稱“周年”,兩年稱“兩周年”,三年稱“三周年”,三年內每逢死者忌日,都要辦羹飯祭奠亡靈。
以上所說的寧波喪葬習俗是舊時正常死亡的人所采用的,還有一些非正常死亡者的喪葬習俗。如新生兒夭折稱“七日瘋”,用蒲包、草席包裹后偷偷挾出,挾出后在前后門各斬三刀,以示與“討債鬼”割斷關系,將尸體丟于荒墳或掛在樹上,并隨放“百子炮”。另外凡死者非病故而在外因水、火、刀、木、土、石或中毒而亡稱“五傷”,尸體不能進屋,在屋外搭棚進行喪殮,稱“天外落材”。
在人生的各項儀禮中,葬禮最為繁瑣,整個葬禮幾乎被迷信成分淹沒。一方面有對死者一生的貢獻、社會影響的評價和追念,感情上難舍難分;另一方面有對死者到另一世界表示各種祝福,希望他在另一世界過得好、早托生。這樣,使得整個葬禮極為繁雜,形成的習俗也最多。隨著火葬的推行,部分葬禮習俗逐漸消失。
【注釋】
[1]烏丙安:《中國民俗學》,遼寧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144頁。
[2]姚二龍:《民俗論》,大眾文藝出版社1998年版,第146頁。
[3]葉清、吳浩存:《民俗學論》,山東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76頁。
[4]陶立璠:《民俗學》,北京學苑出版社2003年版,第211頁。
[5]陶立璠:《民俗學》,北京學苑出版社2003年版,第211頁。
[6]成桂平:《菱漕禁碑與四明南詞》,《寧波晚報》2009年3月23日,第9版。
[7]丁世良、趙放:《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東卷》(中),書目文獻出版社1995年版,第789頁。
[8][奧地利]弗洛伊德:《圖騰與禁忌》,中國民間文藝出版社1986年版,第31頁。
[9](漢)劉向:《淮南子》,燕山出版社1996年版,第161頁。
[10]丁世良、趙放:《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東卷》(中),書目文獻出版社1995年版,第771頁。
[11]丁世良、趙放:《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東卷》(中),書目文獻出版社1995年版,第772頁。
[12]丁世良、趙放:《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東卷》(中),書目文獻出版社1995年版,第783頁。
[13]丁世良、趙放:《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東卷》,書目文獻出版社1995年版,第765頁。
[14]丁世良、趙放:《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東卷》,書目文獻出版社1995年版,第765頁。
[15]丁世良、趙放:《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東卷》(中),書目文獻出版社1995年版,第809頁。
[16]丁世良、趙放:《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東卷》(中),書目文獻出版社1995年版,第805—806頁。
[17]丁世良、趙放:《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東卷》,書目文獻出版社1995年版,第772—773頁。
[18]丁世良、趙放:《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華東卷》,書目文獻出版社1995年版,第786頁。
[19](宋)釋遵式:《金園集》卷上,《卍新纂續(xù)藏經(jīng)》本。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源自網(wǎng)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chuàng)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