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原是戲劇中的名詞,指演員扮演的劇中人物。20世紀20至30年代,一些學者將其引入社會學,進而發(fā)展為社會學的基本理論之一。社會角色是指與人的某種社會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權利、義務的規(guī)范和行為模式,是人們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為期望,它構成了社會群體與組織的基礎。大眾傳媒的角色與大眾傳媒的性質、地位、權力、功能、職能、任務等緊密相關,涉及大眾媒介的權力界限、功能范圍、行為方式等。[19]
(一)角色扮演
現(xiàn)代社會中,媒介的角色認知受到了人們的高度關注。關于媒體的角色定位有多種說法,如“耳目喉舌”、“社會瞭望者”、“社會公器”、“時代的晴雨表”、“社會雷達”等。在中國當前的媒介生態(tài)背景下,新聞媒體在多大程度上對新聞事件進行平衡報道有所作為,直接受其角色定位和傳播理念的制約。
有研究者對《南方都市報》、《廣州日報》、《番禺日報》3家報紙,在2009年9月至12月期間關于“番禺垃圾焚燒選址事件”的有關報道進行分析發(fā)現(xiàn),在“番禺垃圾焚燒選址事件”的報道過程中,媒體出現(xiàn)了明顯的角色分化:在這次事件中,《番禺日報》扮演當地政府的“喉舌”;《廣州日報》則介于政府“喉舌”和公眾代言人之間,是事件的謹慎報道者;《南方都市報》主要擔當了公眾代言人的角色。[20]新聞報道中的報道數量和報道立場也有著明顯的區(qū)別?!斗請蟆纷鳛槭录l(fā)生地的黨報,對事件的報道數量少且立場鮮明,與政府的立場高度一致;作為廣州市委機關報,《廣州日報》邊緣化了事件中的爭議內容,對事件初起沒有進行報道,后期雖報道量有所增加,但立場中立、態(tài)度謹慎,報道中以反映事件解決的客觀進展為主;《南方都市報》10月23日才開始參與報道,在新聞報道中發(fā)表了大量評論,引用專家言論、民間消息源來支持公眾意見,同時關注和發(fā)布官方消息,堅持維持正義的立場,形成理性的公眾輿論,通過輿論監(jiān)督來推動事件的重大轉折,與政府決策產生良性互動,成為公眾與政府理性對話的平臺。
具體報道情況統(tǒng)計見表3-1。
表3-1 番禺垃圾焚燒選址事件中媒體的報道數量與報道立場[21]
(二)角色沖突
在公共事件發(fā)生和解決的過程中,作為直接相關的主體的政府、媒體、公眾,有著各自的利益訴求和行為準則,勢必形成一種博弈和制衡的關系。不同媒體只能有所選擇和偏重地擔當起某些角色。所以媒體在整體上存在角色的沖突與分化現(xiàn)象。新聞實踐中由于對媒體作為傳達民意的角色和作為政府代言人的角色這兩者之間關系的認識不清和處置失當,造成了許多不應有的混亂,媒體在公眾和政府間容易出現(xiàn)角色沖突和失位。如2005年國有大礦的黑龍江七臺河礦難的報道中,媒體在政府代言人與輿論監(jiān)督者之間產生了角色沖突,由此產生了報道框架的明顯差異。黨報《人民日報》、《黑龍江日報》,在報道著重點、事實選擇和報道角度,與《新京報》、《經濟觀察報》為代表的非黨報有明顯的差異。黨報礦難報道完全在政府的控負框架內進行,報道內容以政府應對礦難的處理意見和措施,以及主管部門領導的講話為主,沒有涉及災難為何發(fā)生、遇難礦工撫恤等問題的相關報道。而上述問題則成為非黨報建構的報道框架中的主要內容,如《新京報》2005年12月30日的報道《聚焦七臺河礦難:李毅中再次追問33人下落》中,將事故中遇難人數模糊、賠償數目、救援工作遲緩的疑問等這些敏感問題,全方位地展示給公眾;《經濟參考報》2005年12月4日的報道《紅與黑警示錄:追問七臺河“11· 27”礦難》中,面對“七煤公司管理層將礦難主要責任歸咎于井下礦工對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不力”,記者用調查采訪的事實說明“沒有低素質的礦工,只有低素質的領導”。[22]當媒介角色發(fā)生沖突時,無論是報道視角、報道力度還是社會影響,無論其代表政府代發(fā)言或進行輿論監(jiān)督,媒體通常會自覺地在政府控制的框架內進行報道,輿論監(jiān)督的報道框架被政府話語框架遮蓋。
(三)角色平衡
隨著傳播觀念的更新、傳播方式的多樣化,媒體的角色已不再是單一的黨和政府“喉舌”或輿論宣傳者,而是同時兼具民意代言人、輿論引導者和監(jiān)督者等多種社會角色。大眾媒介應當履行其作為“信息平臺”的公共性職能,積極監(jiān)測環(huán)境,公開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知情權的實現(xiàn);更要代表公眾發(fā)言,成為溝通政府決策和民意反映的橋梁。媒體需堅持平衡報道,盡快完成從單一的“新聞宣傳員”向多功能的“社會公器”角色的轉變,必須在公眾與政府之間構筑一個暢通的信息交流平臺,達成“政府、媒體和公眾”三者關系的動態(tài)平衡。
要達成“政府、媒體和公眾三者關系的動態(tài)平衡”,首先必須清楚地認識到當前媒介角色的沖突與分化。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不同類型的媒體如雨后春筍般地在中國大地上成長,這些媒體逐步形成了日益明確的角色定位和傳播理念。其次,在新聞報道中必須要堅持平衡原則,摒棄“輿論一律觀”,倡導輿論多元化。媒體在新聞報道中有著各自的報道立場和報道宗旨,無論是站在政府的立場,還是站在大眾的立場,都必須遵循新聞報道的基本規(guī)律,準確及時、平衡全面地報道社會中的各種聲音,保障公眾的知情權,推進公共事件的解決,維護社會和諧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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