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傳統語法、悉尼語法、加的夫語法的句法描述思想[1]
——從三者對一類語言現象的分析談起
3.1 引 言
下述語言現象在英語中很常見:
(1) Mary is worried about her son’s health.
(2) Mary is optim istic that John w ill be here.
(3) Mary is unsure (of) what she should say.
(4) Mary is thinner than she was five years ago.
(5) Mary is sorry to hear that.
例(1)至(5)的句式既相似,又有所不同。非黑體部分是相同的,而黑體部分存在一致的地方,也存在不同之處。這些語言現象在不同的理論框架下有不同的描述,我們試圖通過考察它們在傳統語法以及系統功能語法框架內的悉尼語法和加的夫語法中的分析,來探討傳統語法、悉尼語法和加的夫語法的句法描述思想。
3.2 傳統語法框架內的分析
傳統語法中,例(1)至(5)語言現象的句式結構均被界定為SVC結構,即主語(Subject)+動詞(Verb)+補足語(Complement)(參見Quirk et al,1985),其中補足語成分都是由形容詞短語(Adjective Phrase)充當的。這些形容詞短語除了中心詞(Head)均由形容詞充當外,其他成分皆由不同的語言單位來充當——例(1)中系介詞短語(Prepositional Phrase),例(2)that-小句,例(3)what-小句,例(4)than-小句,例(5)to-小句。盡管這些語言單位具體形式不同,但它們的功能在傳統語法中是一致的:在形容詞短語內,它們被用作中心詞的補足成分?;\統地講,它們是形容詞補足語(Adjective Complementation)(Quirk et al. 1985:1220)。為了更為清晰地說明上述語法現象,將其句法結構圖表示如下:
圖3.1 傳統語法框架內的分析
傳統語法中的形容詞短語的結構包括四種成分:前修飾語(Pre-modification)、中心詞、后修飾語(Post-modification)、補足語(Complementation)——補足語是后修飾語的一個類別。其中,中心詞是必需成分,其他成分,尤其是補足語,相對來講是比較自由的(參見Quirk et al. 1985:63)。上述五個例子中的形容詞短語均由兩個成分組成,即中心詞和補足語。其中,補足語用來說明中心詞本身所不能完全表達出來的意義,比如導致中心詞所描述狀態(tài)出現的事情、原因、角度等。從小句結構角度看,以上形容詞短語充當小句的補足語,不過此處是用來補充主語的意義,系主語補足語。
根據傳統語法的解釋,主語補足語的作用在于說明主語的屬性,或者給主語提供一個定義性的描述,比如The country became totally independent和The country became a separate nation兩個小句中的斜體部分。
除了例(4)以外,應該講,上文所舉例子中的其他主語補足語都不是用來描述主語的屬性的,也不是為主語提供一個定義性的描述。事實上,它們被用來描述主語的情感狀態(tài)、認知狀態(tài)等。鑒于此,我們認為傳統語法把例(1)至(5)語言現象歸為一類,把其中的黑體部分均看做主語補足語的觀點似乎過于形式化。
3.3 悉尼語法框架內的分析
目前,系統功能語言學派內主要有兩個語法模式:一是以Halliday、Matthiessen等為代表的悉尼語法(The Sydney Grammar/Model);二是以Fawcett、Tucker等為代表的加的夫語法(The Cardiff Grammar/Model)。這兩種模式對上文提到的語言現象的看法與傳統語法有所不同。
在悉尼語法中,從及物性系統(Transitivity System)及結構(Transitivity Structure)看,上文例(1)至(5)都是歸屬式關系過程(Attributive Relational Process),均有兩個參與者成分(Participant),第一個是載體(Carrier),第二個是屬性(Attribute)。另外,例(1)中還存在環(huán)境成分(Circumstance)表示事情(Matter)。
從語氣結構(Mood Structure)看,例(2)至(5)均由四個成分構成主語(Subject)、限定成分(Finite)/謂體(Predicator)、補語(Complement)例(1)由五個成分構成:主語、限定成分/謂體、補語、狀語(Adjunct)。這五個例子中的限定成分和謂體融合在一起,由一個語言單位來體現。
為了更加清晰地與傳統語法中的描述進行對比,現將悉尼語法對上述五個例子的描述展示如下:
除例(1)外,悉尼語法與傳統語法一致,都把相關語言單位看做形容詞詞組(Adjectival Group)或形容詞短語(二者的外延一致),只不過在悉尼語法中,形容詞詞組被描述成名詞詞組的一個次類別(參見Halliday & Matthiessen 2004:123;Morley 2000:137)。應該講,這類語言現象在傳統語法中被稱作形容詞短語沒有任何疑義,因為形容詞短語可由補足語成分構成。然而,在悉尼語法中,名詞詞組(Nominal Group)(含形容詞詞組)的結構潛式表現為:前修飾語(Modifier)+中心詞(Head)+后修飾語(Qualifier)。很顯然,除例(4)外,例(2)、(3)和(5)形容詞詞組中心詞之外的成分與悉尼語法描述的一般后修飾語不同,它們不是關系小句(Relative Clause),用以修飾中心詞,從而說明中心詞表達意義的范圍、大小、性質、程度、類別、出處等。例(2)和(3)用來說明中心詞optimistic 和unsure所要表達心理狀態(tài)的“內容”,例(5)說明中心詞sorry所要表達心理狀態(tài)的引發(fā)“原因”。從這一點講,如果認為類似optimistic that John w ill be here 中的that John w ill be here 語言現象是形容詞詞組中的后修飾語,那么應該在悉尼語法框架內描述形容詞詞組(應延伸至一個更大的范圍,名詞詞組)時,在關系小句(Relative Clause)、介詞短語(Prepositional Phrase)、副詞詞組(Adverbial Group)的基礎上,再補充一類后修飾語,即名詞性小句(Nominal Clause),如例(3);事實小句(Fact Clause),如例(2);非限定性小句(NOn-finite Clause),如例(5)。
圖3.2 悉尼語法框架內的分析
根據Halliday & Matthiessen(2004:472-475)的觀點,對例(2)、(3)和(5)作如圖3.2中的描述,并進行了以上推斷。 根據Halliday & Matthiessen(2004:223-224)的解釋,將例(1)中的worried about her son’s health看做兩個語言單位,把worried描述成名詞詞組的一個次類別,即形容詞詞組,在及物性和語氣結構中體現屬性和補語;about her son’s health是一個介詞短語,在及物性和語氣結構中體現環(huán)境成分和狀語。悉尼語法對傳統語法視為形容詞短語、并在句法中充當一個成分的語言單位作出這樣的處理,原因似乎有三點:一是從及物性結構上,該語言單位所在的小句Mary is worried about her son’s health是一個歸屬式關系小句,不過該小句與心理過程小句(Mental Process Clause)Mary worries that her son’s health is deteriorating同源。在心理過程中存在兩個參與者——感覺者(Senser)Mary和現象(Phenomenon)that her son’s health is deteriorating;換成關系過程表達時,感覺者變成載體,心理過程本身變成屬性,現象變成環(huán)境成分,由介詞短語來表達事情。由于此關系過程的體現動詞是意義比較空洞的be,所以過程轉換后的成分對應比較齊整。二是從語氣結構上,worried about her son’s health與upset at the news、anxious about the delay、angry w ith you等類似,其中介詞短語在句法中被描述為狀語。另外,從含有know about it look at it等語言現象的小句句法分析的情況看,其中的介詞短語都被看做狀語,見Halliday & Matthiessen(2004:146)。三是從語言單位本身看,盡管Halliday(1985,1994)以及Halliday & Matthiessen(2004)也提及形容詞詞組,然而這幾個比較重要的《功能語法導論》版本都沒有涉及類似worried about sth、upset at sth的形容詞詞組,而是只出現了如very rich、old enough、larger than sth [或者后接a finite clause,比如例(4)] 等。換言之我們所探討的類似worried about sth的語言現象在悉尼語法中并沒有被看做一個結構相對穩(wěn)定的單位,因而在這種情況下,它在句法分析中也就比較自然地被描述成兩個成分,而非一個。
在悉尼語法框架內對例(1)的分析依據的應該是語言的形式,而對其他例子的分析依據的應該是語言的功能。例(1)與例(2)、(3)和(5)的不同只在于形容詞后接的那一部分是介詞短語,而不是小句。從及物性結構上講,這幾個例子中無論是介詞短語還是小句表達的內容,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否則小句表達的意義就不完整。盡管英語中存在I’m worried、I’m(un)sure等類似的小句,然而可以通過上下文找到處于肯定認知狀態(tài)的內容、引發(fā)某一情感狀態(tài)的事情等。這意味著,如果沒有語境,類似I’m worried、I’m(un)sure等的小句是不完整的。從這種功能角度來看,對例(1)和其他例子的描述應該是一致的。
3.4 加的夫語法框架內的分析
加的夫語法及物性系統與悉尼語法及物性系統有所不同,主要表現在對過程類型的區(qū)分、參與者成分的具體界定、過程意義及體現方式的闡述三個方面。有關二者的較為系統的描述,見何偉、馬瑞芝(2009)。此處主要從過程意義及體現方式角度看看加的夫語法對類似上述例(1)至(5)語言現象的描述。
加的夫語法語氣系統與悉尼語法語氣系統的不同主要表現在對語氣類型的具體區(qū)分以及語氣系統的語義化程度兩個方面(參見Fawcett 2009)。與此相關的是,加的夫語法對語言的意義層和形式層作了明確的區(qū)分。它提出及物性結構,比如動作者(Actor)+過程(Process)+創(chuàng)造物(Created)是一種語義配置,語氣結構中的主語(Subject)和操作詞(Operator)也是一種語義配置,而主語+操作詞+主要動詞(Main Verb)+主要動詞延長成分(Main Verb Extension)+補語(Complement)+狀語(Adjunct)不是一種語義配置,而是形式層次上的句法結構。在加的夫語法框架內,形式層次上的句法結構用來體現意義層次上的不同功能,比如主語+主要動詞+主要動詞延長成分+補語+狀語句法結構用來體現經驗功能,主語+操作詞或操作詞+主語句法結構用來體現人際功能,主語處于句首,體現語篇功能。
下圖是基于加的夫語法對例(1)至(5)的分析。
圖3.3 加的夫語法框架內的分析
加的夫語法對例(1)至(3)和(5)的分析是一致的。從意義層次,即及物性結構上講,這幾個例子都是心理過程(Mental Process),只不過有的是情感類(Emotive),有的是愿望類(Desiderative),有的是認知類(Cognitive)。這些過程類型的意義是由過程本身(Process)以及過程延長成分(Process Extension)一起來表達的;換言之,過程本身的意義比較空洞,不足以表達人們的心理活動,或者表達比較籠統,還需要延長成分來補充或具體說明人們心理活動的類型。體現在句法層次上,過程本身由主要動詞be來說明,過程延長成分由主要動詞延長成分——比如worried、optimistic、unsure、sorry——來說明。
在傳統語法和悉尼語法中,例(1)至(3)和(5)中的形容詞所表達的內容都被看做小句主語表達內容的屬性,在句法結構中被看做補語。這種看法似有不妥之處。無論是在傳統語法中,還是在悉尼語法中,屬性均指一種靜態(tài)的性質(Stable Properties),比如Mary is pretty、Mary is poor中的pretty、poor。類似worried、optimistic、unsure、sorry這類語言現象所表達的內容,不是一種靜態(tài)的或穩(wěn)定的性質,而是一種動態(tài)的心理活動與動詞表達的意義比較接近??梢杂肕ary worries that her son’s health is deteriorating、Mary believes that John is here、Mary doesn’t know what she should say、Mary apologizes that she’s heard that來分別代替例(1)至(3)和(5)。很顯然,這些替代小句都是心理過程。這種替代方式不適合類似pretty、poor等用來表達靜態(tài)意義的語言現象。從這一點看,加的夫語法的處理方式具有獨到之處:它把類似worried、optimistic、unsure、sorry等語言現象在意義層次上描述為過程延長成分,在形式層次上描述為主要動詞延長成分,從而把它們看做過程類型的具體化成分。
為了充分說明加的夫語法對上述語言現象處理方式的合理性,再舉幾個其他語言現象用做過程延長成分和主要動詞延長成分的例子。
(1) Mary has a shower at 9 p.m. every day.
(2) Mary has fallen in love w ith John.
(3) Mary goes shopping every Saturday morning.
在這幾個例子中,過程即主要動詞本身不表達具體的過程類型??梢灾v,例(6)、(7)和(8)分別與小句Mary showers at 9 p.m. every day、Mary loves John、Mary shops every Saturday morning同源。很顯然,這三個同源小句表達的經驗類型分別是動作過程(相當于悉尼語法中的物質過程(material process))、心理過程、動作過程。從功能角度講,例(6)、(7)和(8)分別建構的是動作過程、心理過程和動作過程,這些過程類型不是由小句中的過程本身即主要動詞has、fallen、goes來表達,而是由過程延長成分即主要動詞延長成分a shower、in love、shopping來表達——這三個主要動詞延長成分分別由名詞詞組(Nominal Group)、介詞詞組(Prepositional Group,相當于悉尼語法中的介詞短語)、非限定性小句來填充。
如上所述,加的夫語法對句法成分的劃分主要依據的是句法成分所體現的功能或意義,而不是用來填充(Fill)句法成分的語言單位類別。比如說,過程類型的體現形式不只是傳統語法中描述的動詞、短語性動詞(Phrasal Verb)、介詞性動詞(Prepositional Verb)、短語—介詞性動詞(Phrasal-prepositional Verb),或者悉尼語法中的動詞詞組(Verbal Group),還包括傳統語法中的少部分動詞補足語(Verb Complementation),或悉尼語法中的少部分補語,抑或狀語。
3.5 句法描述思想:形式還是功能
傳統語法、悉尼語法、加的夫語法對例(1)至(5)的描述有所不同,究其原因,我們認為應該歸結于三者在句法描述思想上的差異。傳統語法基本依據語言的形式來判斷句法功能,在這種框架內,不同類別的語言單位在小句結構中有著比較固定的成分角色:動詞短語(Verb Phrase)充當動詞;名詞短語(Noun Phrase)角色較多,可充當主語(Subject)、賓語(Object)、補足語(Complement)和狀語(Adverbial);形容詞短語充當補足語;副詞短語(Adverb Phrase)和介詞短語主要充當狀語,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兩者才可充當主語和補足語(參見Quirk,et al. 1985:60,733)。其中,特殊情況指句法結構的限制條件,比如疑問句When are we going to have the next meeting?的答句On Tuesday w ill be fine中的介詞短語On Tuesday作主語(Quirk et al. 1985:658),小句She is young and in good health中的介詞短語in good health作補足語(Quirk et al. 1985:732)。前者On Tuesday是疑問句的索要信息,放在句首作主語是為了突出這一信息;后者in good health與處于系動詞is后面的主語補足語young并列,因而它是主語補足語。不過,傳統語法在處理一些非典型的語言現象時,也會借助語義特點來說明。比如在解釋That is of no importance時,傳統語法指出介詞短語of no importance在語義上相當于形容詞短語unimportant,因而它也就把of no importance劃分為補足語。
根據傳統語法對句法結構的描述,小句或者由短語(Phrase)或者由短語以及從屬小句(Subordinate Clause)組成(Quirk et al. 1985:60)。這里的從屬小句指直接作為小句而非短語層次上的一個成分的語言現象。短語包括動詞短語、名詞短語、形容詞短語、副詞短語和介詞短語。其中,動詞短語主要指包括助動詞和主要動詞(詞匯動詞)兩個成分的語言現象,比如w ill visit;像look at、turn on、put up w ith三種語言現象在傳統語法中被描述為介詞性動詞、短語性動詞、介詞—短語性動詞。盡管傳統語法把這三類語言現象看做多詞動詞(Multi-word Verb),然而在句法分析中提供了兩種方式:一是把它們當做一個詞匯動詞來處理,在句法中用作動詞成分,比如She(主語)+looked after(動詞)+her son(賓語);二是把它們劃分為動詞+狀語(+狀語),比如She(主語)+looked(動詞)+after her son(狀語)?;诙嘣~動詞的習語性程度,傳統語法有時傾向于第一種分析方式,有時傾向于第二種分析方式(Quirk et al. 1985:1156-1163)。第一種處理方式盡管考慮到了語義因素,然而判斷依據主要還是形式;第二種方式的出發(fā)點很顯然是語言的形式。
類似例(1)至(5)的語言現象,傳統語法只能把小句結構看做是由名詞短語、動詞短語和形容詞短語組成的,而不是由名詞短語、動詞短語形容詞短語和介詞短語或從屬小句組成的。因為這些語言現象中只有由主要動詞is組成的動詞短語,沒有出現多詞動詞;同時小句結構成分模式中沒有SVCC類型。另外,傳統語法認為,短語層次上除了修飾成分外,還可出現補足語成分,而補足語成分可以由不同的語言單位來充當。
綜上所述,在傳統語法框架內,主要基于形式因素的考慮,例(1)至(5)的句法分析如圖3.1所示。
從一個角度講,悉尼語法對句法進行描述的出發(fā)點主要是語言的功能從另一個角度講,主要是語言的形式。下面以悉尼語法對短語動詞(Phrasal verb)的處理方式來說明悉尼語法的句法描述思想。悉尼語法中的短語動詞與傳統語法中的多詞動詞在外延上基本一致,包括三種類型:動詞+副詞比如look out;動詞+介詞,比如look for;動詞+副詞+介詞,比如look out for(Halliday & Matthiessen 2004:351)。 Halliday & Matthiessen(2004:352-353)明確指出,從經驗功能角度,短語動詞體現一個單一的過程類型而非部分體現過程,部分體現環(huán)境成分。比如他們對小句They called the meeting off的處理:小句過程是由called off而非called來體現的,小句中沒有環(huán)境成分??梢哉f此小句與They cancelled the meeting 同源,因此它是一個物質過程而非言語過程。這種處理方式主要考慮的就是語言的功能而非形式。
從人際功能角度講,Halliday & Matthiessen(2004:354)認為短語動詞體現謂體和狀語,比如他們認為小句They called the meeting off中的call是謂體,而off是狀語。再比如在作及物性分析時,他們把小句He put in for the job中的短語動詞put in for看做過程,把the job看做目標(Goal);而在做語氣分析時,他們把同一小句中的put看做謂體,把in和for the job看做兩個狀語(Halliday & Matthiessen 2004:354)。這種處理方式的出發(fā)點應該是語言的形式,而非功能。Halliday & Matthiessen(2004:123)把狀語定義為小句中沒有可能用作主語的成分,從經驗功能角度講,也就是用來表達環(huán)境意義的成分。從意義角度講,環(huán)境意義指的是與小句過程相關的或附帶的,系小句事件發(fā)生的地點、空間、方式或原因等因素;從小句本身講,環(huán)境成分與狀語重合;從體現的語言形式角度講,及物性結構中的環(huán)境成分即語氣結構中的狀語通常由副詞詞組或介詞短語來體現(Halliday & Matthiessen 2004:261)。在談及詞組/短語的功能時,Halliday & Matthiessen(2004:310)指出動詞詞組對應及物性結構中的過程,語氣結構中的限定成分和謂體;表達經驗意義的介詞短語對應及物性結構中的環(huán)境角色——特殊情況下參與者角色,語氣結構中的狀語;表達經驗意義的副詞詞組對應及物性結構中的環(huán)境角色,語氣結構中的狀語。
從以上悉尼語法對語氣結構內狀語成分的三個角度的解釋,以及對詞組/短語的體現功能的描述,可以得出以下結論:悉尼語法在處理語言現象表達的經驗意義時,考慮到了一些特殊情況,比如說把短語動詞看做單一過程的體現形式,把一些介詞短語看做參與者的體現形式。換言之,從功能的角度看,語言形式與意義的表達不是一對一的關系。然而悉尼語法在處理語言現象表達的語氣意義時,比較整齊劃一地把動詞詞組、介詞短語、副詞詞組看做限定成分和謂體、狀語、狀語的體現形式。這種處理方式衍生出了以下三點:(1)表達人際意義的動詞詞組與表達經驗意義的動詞詞組有不同的外延,前者不包括短語動詞現象,而后者包括短語動詞現象。究其根源,前者的處理依據是形式,而后者是功能;(2)無論是表達環(huán)境意義,還是表達經驗意義的介詞短語,在語氣結構中都用作狀語成分,原因就是該語言現象含有這樣一個語言形式,即介詞;(3)在及物性結構中用來補足過程意義的介詞和副詞,即短語動詞中的介詞和副詞,在語氣結構中由于形式是介詞和副詞,而被看做狀語,非謂體的一部分。
由此看來,悉尼語法對例(1)與例(2)至(5)的區(qū)別描述主要著眼于語言的形式。這種論斷還可以佐證于Halliday & Matthiessen對環(huán)境角色“事情”的闡釋,他們(2004:260)指出用以表達“事情”的環(huán)境成分通常出現在心理或言語過程小句(Verbal Process Clause)中,偶爾出現在行為過程小句(Behavioural Process Clause)中,在其他過程小句中相當少見。然而在處理例(1)時,由于小句中沒有出現詞匯動詞(Lexical Verb),只出現了is,因而他們把小句看做關系過程,而非心理過程;盡管about her son’s health在小句中充當一個不可或缺的成分,然而由于它是一個介詞短語,將其看做狀語,而非補語。
從加的夫語法框架內對例(1)至(5)的分析看,加的夫語法在描述句法時主要考慮的是語言的功能,而不是語言的形式。加的夫語法的創(chuàng)始人Fawcett(2000,2008c)多次強調該模式是以語義為中心的,黃國文、馮捷蘊(2002)在首次將加的夫語法介紹到中國時總結了該模式以語義為中心的特點,何偉、張敬源(2010)在對Fawcett的著作《走近系統功能語言學:加的夫模式》的評述中也特別闡述了該模式以語義為中心的特點這種功能思想可體現在功能句法描述的多個方面,比如在語言單位與其句法成分的對應上,情況就比較復雜,沒有出現比較整齊劃一的現象。加的夫語法框架內的名詞詞組(Nominal Group,相當于傳統語法中的名詞短語,悉尼語法中的名詞詞組——不過不包括形容詞詞組)在小句句法結構中可用來填充主語、補語、狀語、主要動詞延長成分、呼語(Vocative)等成分;介詞詞組(相當于傳統語法和悉尼語法中的介詞短語)可以填充小句句法結構中的補語、狀語、主要動詞延長成分、主語等成分;性質詞組(Quality Group,包括傳統語法中的形容詞短語和部分副詞短語,悉尼語法中的形容詞詞組和部分副詞詞組)可以填充小句句法結構中的補語狀語、主要動詞延長成分、助動詞延長成分、主語等成分;數量詞組(Quantity Group,包括傳統語法和悉尼語法中的部分形容詞詞組、部分副詞詞組,悉尼語法中的介詞詞組和連詞詞組)可以填充小句句法結構中的狀語、粘結成分(Binder)。加的夫語法的這種對應描述與傳統語法和悉尼語法都有很大的不同,比如在加的夫語法中,介詞詞組可以填充小句層次上的四個成分;而在傳統語法中,介詞短語主要用作一個成分,特殊情況下才可用作另外兩個成分;在悉尼語法中,介詞短語只限于一個成分。再比如在加的夫語法框架內,用以體現過程意義的語言單位不限于詞匯動詞以及be、have、do等特殊動詞,有時還同時包括名詞詞組、介詞詞組、性質詞組、非限定性小句等(這種情況下,這些語言單位用來填充主要動詞延長成分,與主要動詞一起體現完整的過程意義)。這與傳統語法和悉尼語法不同:在傳統語法中,小句所描述活動或事件的類型是由單一動詞或多詞動詞來表述的;在悉尼語法中,小句過程類型是由動詞詞組來體現的。
通過以上論述,可以得出結論:較之傳統語法和悉尼語法,加的夫語法在進行句法描述時考慮得更多的因素是語言的功能,而非語言的形式。
3.6 結 語
對于相同的語言現象,不同的理論框架有不同的分析方式,其原因是不同的理論有不同的指導思想。通過對例(1)至(5)的分析,可以看出:傳統語法對句法的描述主要依據的是語言的形式;悉尼語法對句法描述的出發(fā)點從一個角度講是語言的功能,從另一個角度講是語言的形式;而加的夫語法在描述句法時主要考慮的是語言的功能。
不同的理論遵循不同的句法描述思想是毋庸置疑的,只是在一個理論體系內,如果句法描述標準比較一致,那么它對語言現象的解釋會比較系統——這樣一來,該理論體系也就越有借鑒價值。我們認為,基于“以意義為中心”的基本原則,系統功能語言學框架內的句法描述標準應該是語言的功能,而不是語言的形式。
【注釋】
[1]本章由何偉、高生文撰寫,系發(fā)表于《中國外語》2011年第6期同名文章的基礎上完善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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