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jié) 財政政策效應及傳導機制
一、財政政策效應
(一)財政政策效應的評價標準
財政政策效應即財政政策作用的結果。財政政策是否有效,主要看政策執(zhí)行的結果是否達到了預期的目標。政策實施能達到預期的目標即為有效,反之,則無效。政策是高效還是低效,不僅取決于政策執(zhí)行的結果,也取決于為達到目標而付出的代價,一般可以通過政策成本與政策效益的對比分析來進行評價。
政府為推行某項政策所付出的研究費用、執(zhí)行費用和補償費用構成了該項政策的“成本”,而實施后所產生的積極作用則可視為該項政策的“效益”。這樣,對政策有效性評價就可以通過政策成本與政策效益的對比分析來進行。即當政策效益大于政策成本時,政策的有效性程度高,反之,則低。
(二)財政政策效應的偏差
政策效應的偏差是指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實際效應與預期效應的背離。政策效應的偏差包括兩種類型:一類是政策實施過程中非人為因素造成的偏差,也稱自然偏差;另一類是政策實施過程中人為因素造成的偏差,又稱人為偏差。
財政政策的自然偏差與財政政策自身的完善過程有關。任何一項財政政策的實施總有一個生命周期,這個周期可以分為四個階段:政策出臺階段、政策完善階段、政策成熟階段、政策蛻化階段。顯然,在這些不同的階段,財政政策的實際效果是不同的。一般地,在政策出臺階段和政策蛻化階段,政策效果要差一點,在政策完善階段和政策成熟階段,政策效果要好一點。這樣,在財政政策實施過程中,會出現階段性的政策效應偏差。
財政政策的人為偏差其實是與政策的制定者和執(zhí)行者的行為不當有關。無論政策目標的選擇、政策工具的運用還是傳導機制的設計,終歸是人的因素在起作用。當人的主觀意志與客觀實際發(fā)生背離時,政策的效應就會發(fā)生偏差。最為常見的表現是:政策設計脫離實際,政策期望值過高,客觀上難以實現;政策工具缺乏或選擇不當,搭配有誤,使政策缺乏可操作性;政策主體行為偏差,使政策貫徹受阻等。
現實生活中,財政政策的自然偏差與人為偏差往往是交織在一起的,需要我們找出引起偏差的真正原因,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三)財政政策乘數效應
乘數也稱為倍數,表示經濟運行中經濟變量之間的一種函數關系,它用來說明國民收入變動量和最初注入量之間的比例關系。財政政策乘數效應是指財政政策導致的需求變化所引起的國民收入以乘數變化的情況,包括政府購買乘數、轉移支出乘數、稅收乘數和平衡預算乘數。
1.政府購買乘數
政府購買乘數是指政府購買性支出變動所引起的國民收入變動的倍數,用Kg表示政府購買乘數。我們用G表示政府購買,Y表示國民收入,C表示消費支出,I表示私人投資支出,則有
Y=C+I+G①………………………………
而消費是收入的函數,消費C可表示為C=C(Y),則
Y=C(Y)+I+G
對①式兩邊微分
dY=dC/dY·dY+dG
其中,dC/dY=b則
Kg=dY/dG=1/(1-b)
這時的政府購買乘數為1/(1-b)。
舉例說明,假設增加政府購買支出10億元,邊際消費傾向為0.8,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政府購買乘數Kg=1/(1-0.8)=5,國民收入將增加dY=Kg×dG=5×10=50億元。反之,減少政府購買支出10億元,將使國民收入減少50億元。
2.轉移支出乘數
轉移支出乘數是指政府轉移性支出的變動所引起的國民收入變動的倍數,用Ktr表示政府轉移支出乘數,根據Y=C+I+G,當存在轉移支出時,上式中C為可支配收入Yd的函數而不是Y的函數,根據定義
Yd=Y+Tr
C=C(Yd)
其中的Tr為轉移支付的值,則有
Y=C(Yd)+I+G
假設I、G為常數,對上式兩邊微分,則有
dY=dC/dYd·dYd
其中dC/dYd=b(邊際消費傾向),則
dY=b(dY+dTr)
即
Ktr=b/(1-b)
假設增加轉移性支出10億元,邊際消費傾向為0.8,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國民收入增加dY=Ktr·dTr=0.8/(1-0.8)×10=40億元;反之,減少轉移支出10億元,將使國民收入減少40億元。
3.稅收乘數
稅收乘數是指稅收的變動所引起的國民收入變動的倍數,用Kt表示稅收乘數。稅收乘數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在從量稅體制中,稅收絕對量的變動對國民收入的影響,另一種是在比例稅體制中,稅率的變動對國民收入的影響。在考慮從量稅體制中,假設T為凈稅收,t為稅率,由于T的存在,C已不再是Y的函數,而是Yd的函數。根據定義
Yd=Y-T,Y=C(Yd)+I+G
假設I、G為常數,對上式兩邊微分,則有
dY=dC/dYd·dYd
其中dC/dYd=b,得dY=b(dY-dT)
Kt=dY/dT=-b/(1-b)
在考慮比例稅的體制中,Yd=Y-tY=(1-t)Y
Y=C(Yd)+I+G
假設I、G為常數,對上式兩邊微分,則有
dY=dC/dYd·dYd=b·dYd
而 dYd=(1-t)dY-Ydt
則 Kt=dY/dt=-bY/(1-b)(1-t)
假設Y=1000億元,t=20%,減稅10%,即dt=-10%,
產出增加dY=-0.8×1000/(1-0.8)×(1-20%)×(-10%)=222億元,稅收乘數Kt=-2.2,反之增稅10%,則產出減少222億元。
比較Ktr和Kt可知,稅收乘數與轉移支出乘數的作用正好相反。
4.平衡預算乘數
平衡預算乘數是指在保持預算平衡的條件下,即在稅收的變動等于政府購買性支出的變動時,國民收入變化額與政府購買(或稅收)變化額的比率。我們用M表示平衡預算乘數,根據平衡預算乘數的定義,則有平衡預算乘數=購買性支出乘數+稅收乘數
即 M=Kg+Kt=1/(1-b)+[-b/(1-b)]=1
從上式可以看出,在政府保持預算平衡的基礎上,增加政府購買性支出,將導致國民收入的等額增加,說明平衡預算對經濟仍具有擴張效應。
二、財政政策的傳導機制
財政政策的傳導機制是指財政政策在發(fā)揮作用的過程中,各個政策工具通過某些媒介體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個有機整體。財政政策發(fā)揮作用的過程,實際上就是財政政策工具變量經由某種媒介的傳導轉變?yōu)檎吣繕俗兞康膹碗s過程。財政政策傳導機制中的媒介體主要是收入分配、貨幣供應和價格。財政政策工具通過這些媒介體的作用達到預期的目標。
1.以收入分配為媒介體的財政政策傳導過程
收入分配的范圍很廣,在此只選擇對整個GDP分配影響最大的個人收入和企業(yè)利潤收入分配進行分析。
政策工具變量的調整對個人收入分配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改變貨幣收入者實得貨幣收入或使其實際購買力發(fā)生變化。比如,通過個人所得稅稅收的調整,可以減少高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縮小居民收入差距。而通過社會保障支出或消費性財政補貼,可以增加低收入者的個人收入,增加其購買力,擴大社會有效需求。因此,通過稅收工具對收入的調整可以實現收入合理分配的政策目標。
政策工具變量的調整對企業(yè)利潤分配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企業(yè)稅后利潤的分配上。國有企業(yè)的盈利在上繳所得稅后才能自主分配,稅收上繳越多,企業(yè)留利就越少。稅收的調整體現了國家與企業(yè)之間的分配關系。利潤是企業(yè)追求的主要目標,稅后利潤的多少直接影響企業(yè)的經營活動,影響企業(yè)的生產和投資行為。因此國家可以通過所得稅的各種優(yōu)惠政策引導企業(yè)的投資方向。因此,稅收對企業(yè)的投資行為、生產經營活動會產生重要的影響。
總之,在社會總供求變化的背后,主要是收入變動的影響,而這些收入的變動是分配的結果,或者說是利益格局調整的結果。財政政策正是通過對利益的調整來實現穩(wěn)定物價、經濟增長、收入合理分配和生活質量提高等政策目標的。
2.以貨幣供應為媒介體的財政政策傳導過程
政府預算、國債等政策工具極易通過改變貨幣供應量來影響企業(yè)的信貸行為、投資行為和物價變動,最終影響到穩(wěn)定物價、經濟增長等政策目標。
撇開財政政策對貨幣流通速度與貨幣存量結構變化的影響不談,集中分析我國財政赤字與貨幣供應的關系,我們就會發(fā)現,我國的財政赤字具有貨幣擴張效應。理由有兩個:第一,我國過去的赤字口徑是把國債已經計入收入后總收入與總支出的差額,這種類型的赤字又稱為“硬赤字”,其彌補只能通過向銀行透支或者借款解決。第二,如果中央銀行能壓縮銀行系統(tǒng)的貸款規(guī)模,在提供財政借款時,不打破年度信貸總規(guī)模,那么財政性貨幣發(fā)行不會發(fā)生,而事實上這是做不到的。
3.以價格為媒介體的財政政策傳導過程
許多財政政策工具的作用是通過價格機制體現出來的,或者是與價格共同作用發(fā)揮調節(jié)作用的。長期以來,我國產業(yè)部門間的利潤率存在著巨大差異,這種差異是導致產業(yè)結構不合理的一個重要原因,而部門與行業(yè)之間利潤率的差別,除了受成本變動等因素影響外,主要與價格政策有關。價格不合理是制約基礎工業(yè)發(fā)展的最關鍵的因素,而政府對價格的控制不應只采取行政手段,還應采取經濟手段,適度地調控物價。
例如,稅收、財政補貼等政策工具就是通過對盈利能力較低的農業(yè)、基礎產業(yè)和盈利能力較高的加工行業(yè)的產品價格的影響,實現物價穩(wěn)定和經濟適度增長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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