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jié) 遺傳疾病的概述
在本書的第一節(jié)中我們就已經介紹過遺傳,一般體現(xiàn)為父代與子代之間的相似,如子女的相貌、體型等與父母的一般都極為相似。例如父母身高對子女身高的影響,子女身高與父母平均身高之間的遺傳度為0.75,即人的高度有75%的可能性取決于遺傳因素,而我們所知道的環(huán)境、營養(yǎng)、運動等因素卻只占25%。遺傳對骨骼發(fā)育影響占80%,環(huán)境、營養(yǎng)、運動等因素僅占20%。父母體型對子女體型也有重要影響。體型、軀干和四肢的比例受遺傳影響較大。例如,無論是在日本東京還是在美國洛杉磯長大的日本兒童,由于生活水平相近,身高都一樣,但腿的長度卻比身高相等的歐洲兒童的腿短。在同等生活條件下生長的非洲和歐洲兒童的平均身高相近;但非洲兒童的腿均比歐洲兒童的長。由此可見,體型發(fā)育明顯受種族遺傳的影響。此外,體重也往往受到遺傳的影響,父母體重正常,他們子女體重超重或肥胖的可能性為7%,單親超重或肥胖,其子女超重或肥胖的可能性是40%,雙親均超重或肥胖,他們子女超重或肥胖的可能性則高達80%,這充分表明父代對子代的遺傳作用。
母親與孩子
日本兒童
歐美兒童
那么,這些和我們要介紹的遺傳病有什么關系呢?
我們知道,疾病是環(huán)境因素(外因)和機體(內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種特殊的生命過程,伴有組織器官形態(tài)、代謝和(或)功能的改變。遺傳因素是構成內因的主要因素。可以認為,任何疾病的發(fā)生都是環(huán)境因素與遺傳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但具體是怎樣引發(fā)疾病,還要對環(huán)境因素與遺傳因素作用具體分析,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一是環(huán)境因素起主要作用的疾病;二是遺傳因素起主導作用的疾病;三是環(huán)境因素與遺傳因素都很重要,二者相互作用。遺傳因素提供了產生疾病的必要的遺傳背景,環(huán)境因素促使疾病表現(xiàn)出相應的癥狀和體征。但三種情況之間并無嚴格的界限,例如維生素C缺乏癥(壞血?。┦黔h(huán)境因素起主導作用的疾病。這是因為人類普遍缺乏體內合成維生素C必需的古洛酸糖內酯氧化酶,所以必需外源性維生素C,因此維生素C缺乏癥也可看成是此酶遺傳性缺乏所引起的結果。對于任何疾病的表現(xiàn)而言,都是基因因素與環(huán)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遺傳因素起主導作用的疾病,也都有環(huán)境因素參與的結果。如果是由遺傳因素起主要作用而引起的疾病,通常被認為是遺傳病。
富含維生素C的鮮棗
富含維生素C的檸檬
唇裂屬于多基因遺傳病
遺傳病是遺傳性疾病的簡稱,是指生殖細胞或受精卵的遺傳物質包括基因和染色體,在數(shù)量、結構或功能上發(fā)生改變,包括基因突變或染色體畸變,并引起上代向下代傳遞者,稱為遺傳性疾病。
遺傳病有三個特點:一是垂直傳遞。遺傳病不同于傳染病的水平傳遞,而是具有上代往下代傳遞的特點,但不是每個遺傳病的家系中都可有這一現(xiàn)象,因為有的患者是首次突變產生的病例,是家系中的首例;有些遺傳病特別是染色體異常的患者,由于活不到生育年齡或不育,也就看不到垂直傳遞的現(xiàn)象。二是有遺傳物質的變異(主要是指基因、染色體的突變或染色體畸變),是為遺傳病的物質基礎。三是必須是生殖細胞或受精卵的遺傳物質發(fā)生改變,才有可能遺傳到下一代。
如果人在遭受電離輻射后可能產生放射病,此時,皮膚細胞、骨髓細胞等體細胞的遺傳物質會發(fā)生改變,但放射病不能傳給下一代。所以必須說明是生殖細胞或受精卵中的遺傳物質發(fā)生改變,如果體細胞遺傳物質突變傳給了體細胞的子細胞,這種情況可以認為是一種體細胞遺傳病,因此可以將腫瘤看成是一種體細胞遺傳病。
人體生殖細胞或受精卵的細胞核中,均含有由脫氧核糖核酸(DNA)構成的基因及染色體,決定胎兒的發(fā)育成長。當基因和染色體不正常時,就可能發(fā)生遺傳疾病。引發(fā)遺傳疾病的變異基因和染色體可能有三種情況:基因有缺陷;染色體的數(shù)目和形狀異常;多個基因同時發(fā)生異常。由基因和染色體異常而引起的遺傳病有:一是顯性遺傳疾??;是隱性遺傳疾?。蝗峭蛔兣cX染色體有關的遺傳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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