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安全與救護
一、游泳安全
(一)下列情況不宜游泳
1.凡患有精神病、癔癥、嚴重心臟病、中耳炎、肝炎、鼻竇炎、急性結(jié)膜炎及其他各種傳染病、急性病、發(fā)燒者均不宜游泳。
2.激烈運動后、飯后或酒后,不宜立即下水游泳。
3.空腹時不宜游泳。
4.暴風雨期間不宜游泳。
5.有旋渦、瀑布或長滿纏藤植物等的環(huán)境中也不宜游泳。
(二)游泳衛(wèi)生須知
1.每年的游泳季節(jié),先進行身體檢查,經(jīng)醫(yī)生同意后,方可下水游泳。
2.下水前,要做好準備活動,使身體各器官、系統(tǒng)均做好游泳的準備。
3.游泳池應建立保證池水衛(wèi)生的制度,要及時進行池水的消毒和凈化,游泳者要注意公共衛(wèi)生,淋浴后再入水,不得在水中吐痰和小便。
4.游泳時間一般一次游1小時左右為宜,如游泳時出現(xiàn)頭暈、惡心、冷顫等異?,F(xiàn)象,應及時出水上岸。
5.游泳后,應進行淋浴,擦干身體,穿衣保暖。
6.在天然浴場游泳時,切忌在有血吸蟲和工業(yè)污染的水域中游泳,以免感染疾病。
7.游泳時必須注意自我感覺,當體重下降和睡眠食欲不好時,應暫停運動或減少運動量。
二、水上救護
水上救護是游泳安全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加強水上救護,對于保障游泳者的生命安全,順利開展群眾性游泳活動有重要的意義。水上救護包括間接救護、直接救護和岸上急救等。
(一)間接救護
間接救護是救護者利用救生器材,對較清醒而又離岸不遠的溺水者施救的一種技術(shù)。救護者可將救生圈、竹竿、木板、繩子等物扔給溺水者。
(二)直接救護
直接救護是救護者不借助任何救生器材,徒手對溺水者施救的一種技術(shù)。救護者入水前,要對周圍環(huán)境作簡單觀察,迅速判斷溺水者位置而入水施救。當游至接近溺水者時,調(diào)整好呼吸,保持體力從溺水者背后接近,在離溺水者3m處,深吸一口氣后潛入水中,兩手扶住溺水者的髖部將其轉(zhuǎn)體背向自己或用其他方法使溺水者背向自己進行施帶;在控制溺水者后,應迅速使溺水者的頭露在水面,讓其能恢復正常呼吸。在救護過程中,遇到不清醒的掙扎的溺水者,救護者如被抓住或抱住,則應進行解脫。解脫時,救護者要沉著、冷靜。潛到水下進行,利用杠桿原理,動作要突然、迅速,解脫后,立即將溺水者控制住,常用的解脫方法有托肘、推扭、扳指和外撐解脫法。拖帶溺水者要視溺水者的情況和救護者的能力而采用不同的方法。
1.對神志清醒者可用蛙泳拖帶法。
2.對神志不清、亂抓亂動的溺水者可用側(cè)泳拖帶法。
3.對已失去知覺的溺水者,可一手抓住溺水者的后腦,使其仰臥,救護者用側(cè)泳拖帶。
4.如有多人參加救護,可采用 2~3 人的蛙泳拖帶法。溺水者被救上岸后,如已昏迷、呼吸微弱或剛停止呼吸,應立即進行急救或送醫(yī)院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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