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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保險業(yè)發(fā)展的人口因素分析

        時間:2023-03-14 理論教育 版權反饋
        【摘要】:我國保險業(yè)發(fā)展的人口因素分析郭金龍 張 昊無論從理論研究的結論,還是從世界各國保險業(yè)發(fā)展的影響因素來看,人口因素都是非常重要的變量。從保險業(yè)的構成來看,保險從廣義上可分為人壽保險和非人壽保險。在Lewis的模型中,受益人的類型有兩類,分別是配偶和子女,主要收入者具有購買保險的遺產動機以保證其配偶和子女的正常生活。
        我國保險業(yè)發(fā)展的人口因素分析_紀念中國社會科學院建院三十周年學術論文集·金融研究所卷

        我國保險業(yè)發(fā)展的人口因素分析

        郭金龍 張 昊

        無論從理論研究的結論,還是從世界各國(尤其是發(fā)達國家)保險業(yè)發(fā)展的影響因素來看,人口因素都是非常重要的變量。2003年我國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從其他國家發(fā)展的經驗來看,這一階段是經濟社會發(fā)生重大結構性變化的時期,居民的消費行為、社會結構、金融結構等都會出現明顯的變化。同時,在這一階段,保險業(yè)也處于高速發(fā)展時期。隨著保險業(yè)規(guī)模的擴張,保險業(yè)在國民經濟、居民生活以及金融體系中的作用將發(fā)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甚至是舉足輕重的作用。而在保險業(yè)發(fā)展過程中,人口因素直接影響到保險產品的開發(fā)和保險業(yè)政策的制定。尤其在當前我國已出現明顯老齡化趨勢,同時人口的收入結構、地區(qū)結構、城鄉(xiāng)結構、受教育結構等也出現明顯變化,人口因素的這些變化及其對我國保險業(yè)發(fā)展的影響已經越來越受到保險政策決策部門和保險機構的關注,而目前國內對這一問題的研究幾乎是空白。

        隨著我國保險業(yè)的迅猛發(fā)展,保險業(yè)在我國國民經濟和居民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提高,對保險業(yè)的研究也愈加重要。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fā)展,近幾年我國保險業(yè)一直保持高速發(fā)展的態(tài)勢,到2004年4月末,我國保險業(yè)總資產首次突破1萬億元,標志著我國保險業(yè)發(fā)展邁上了新臺階。根據國際保險業(yè)發(fā)展的經驗,目前我國經濟發(fā)展的階段正是保險業(yè)高速發(fā)展時期。在影響保險業(yè)發(fā)展的各種因素中,人口因素是影響保險業(yè)發(fā)展的重要變量,分析和研究人口因素的變化與保險業(yè)的關系,有助于保險業(yè)發(fā)展政策的正確決策,充分發(fā)揮保險的各種功能和促進國民經濟協(xié)調快速發(fā)展。

        一、保險業(yè)發(fā)展人口因素的理論解釋

        理解保險發(fā)展中的人口因素需要從對保險功能的認識出發(fā)。雖然對保險功能的認識有一定差異,但幾乎所有人都承認,對于個人而言,保險的基本功能無非是分散風險和經濟補償。人們保險的需要來源于風險的存在,而風險的根源是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來源于人與自然、社會等交往之中產生的不自知、不確知或者不可知的各種事件。不確定性有兩方面的含義,其一是風險發(fā)生的時間不確定,人們不能確知什么時候會發(fā)生危險,因而就不能事先進行有效的自我防范;其二,風險產生的損害程度不確定,人們不知道通過自我儲蓄的風險預防手段是否能夠彌補損失。不確定性是生活的常態(tài),但不是所有的不確定性都需要進行保險,只有那些自身無力承擔的風險才具有經濟上保險的合理性。人們都具有回避風險的天性,而現實社會又充滿著各種各樣的風險。根據德國社會學者貝克的觀點,我們已經進入了所謂后現代社會的“風險社會”,其特征是社會的進步與風險的擴散存在齊頭并進、同步實現的趨勢。也就是說,在社會進步、人類發(fā)展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存在著風險,風險與發(fā)展相連。在當今“風險社會”復雜的現實情況下,風險的形式更具多樣性、不確定性和不可預測性,風險造成的后果更趨于嚴重性。因此,人們對風險管理更為重視,對保險的需求也就更為迫切。然而,由于各人所處的自然環(huán)境、社會關系、經濟地位的不同,人們的屬性也不同,這種不同屬性所表現的結構性特征構成了人口結構的各種因素。這些因素主要包括人口總量、年齡結構、收入結構、城鄉(xiāng)結構和教育結構等。

        從保險業(yè)的構成來看,保險從廣義上可分為人壽保險和非人壽保險。就世界范圍而言,人壽保險占到整個保險業(yè)的3/4左右,有的國家,如保險市場排名世界第二位的日本,其壽險比例已經達到80%。因此,人口以及與人口相關的其他因素對壽險產品需求在整個保險業(yè)中居于決定性地位。即使在非壽險業(yè)中,占有40%左右的保險是與機動車輛相關。一般而言,機動車輛的車主以中年人居多。因此,從整個保險的業(yè)務構成來看,人口結構因素對保險業(yè)的影響極為明顯,而壽險業(yè)的發(fā)展幾乎與人口結構無不相關。根據人們購買保險的不同動機,可以把壽險產品分為兩類:①純粹的死亡保險。主要是定期保險,這是對收入較低而保險需求較高的人(富有家庭責任感的主要收入者會購買此類保險,大抵是人類共同的情感所在,天性使然)必不可少的保險手段,以避免因主要收入者受到意外傷害或死亡而給家庭帶來生活上的困苦。②包含死亡和儲蓄功能的保險。該險種主要包括終身壽險、萬能保險、生死保險等,其特點是含有投資功能,屬于保險投資的復合產品。之所以對壽險產品進行這樣的劃分,是由于我們據此可以了解人口結構對保險需求的結構性影響,從而有針對性的發(fā)展與人口結構相符合的保險產品,最終促進保險業(yè)的發(fā)展壯大。

        Lewis通過數學模型分析了保險需求中的人口因素(Lewis,Frank,D.1989)。在Lewis的模型中,受益人的類型有兩類,分別是配偶和子女,主要收入者具有購買保險的遺產動機以保證其配偶和子女的正常生活。主要收入者購買保險的數量取決于由下式給定的終生效用最大化:

        img118

        式中,L:壽險費用系數,

           pi:子女年齡為i時,主要收入者死亡的概率;

           img119:最優(yōu)的壽險保單的面值;

           δ:子女的相對風險厭惡度;

           img120:假定主要收入者活到子女成人時所需要的消費的現值;

           bi:子女的遺產。

        Lewis認為如果子女沒有遺產,而且主要收入者的死亡概率較低,這樣,上式約等于:

        img121

        方程(2)表明主要收入者為任何一個子女購買的最優(yōu)的壽險水平與壽險的費用成反比,與子女的風險厭惡程度和消費成正比。

        主要收入者為其配偶購買的最優(yōu)壽險保單為:

        img122

        其中,ki:其配偶在年齡i時的人力資本,假定配偶活到年齡為τ,此時其所留的遺產為B,r是貼現率,其他變量的含義和(1)相同。

        假定家庭的相對風險厭惡程度一致,主要收入者所購買的最優(yōu)的壽險保單取決于家庭成員的最優(yōu)數量之和F:

        img123

        其中: TC是子女成人和其配偶活到年齡為τ所消費的現值,W是配偶的遺產。

        方程(4)表明壽險消費需求是隨著主要收入者死亡的概率以及家庭成員消費的現值的增加而增加。Thorsten Beck and Ian Webb(2002)根據Lewis的模型及其他變量對63個國家和地區(qū)在1980~1996年期間,以及23個OECD國家1960~1996年的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的影響因素進行回歸分析,結果如表1所示。

        從表中可以看出:①無論是對于發(fā)達國家或者是發(fā)展中國家,各種因素對保險密度的影響要大于對保險深度的影響。②對于非OECD國家而言,教育水平的提高對壽險產品的需求彈性遠遠大于其他因素。并且,發(fā)展中國家教育水平的提高對保險需取得彈性要遠大于發(fā)達國家。如果阿爾及利亞在1980年平均教育年限是5.94年而不是1.48年的話,其保險深度就可能達到GDP的0.66%,而不會是現在的0.08%。③與發(fā)達國家相比,發(fā)展中國家老年撫養(yǎng)率和城市化率的提高對保險的需求影響為負,這可能是由于發(fā)展中國家收入降低,以及貧富差距較大的緣故。④與發(fā)展中國家相比,發(fā)達國家老齡化比率的提高對保險需求增加的影響更為明顯。⑤發(fā)達國家和發(fā)展中國家在幼兒撫養(yǎng)率對保險需求的影響方面有更大的共性。

        二、保險業(yè)發(fā)展的人口因素分析

        (一)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人口數量的多少決定著保險市場的規(guī)模

        在收入、風險偏好等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人口數量的多少決定著保險市場的規(guī)模。這是由于人口數量直接決定保險的供求。

        1.較大的人口規(guī)模有利于準確的確定保險產品的價格。保險產品是基于大數法則原理定價的。保險人對任何一個風險損失的概率做出比較精確的估算時,都需要根據大數法則原理,通過大樣本量的觀察和統(tǒng)計,得出損失概率。這是確定產品價格的重要依據。根據某一事件發(fā)生的概率來確定價格,其前提必須是有較為準確的概率,而這只有在數量足夠多、或者期間足夠長的情況下才有可能更為準確。因此,一定規(guī)模意義上的人口和期間是確定保險產品價格的基礎條件。

        img124

        2.較大的人口規(guī)模為市場供給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發(fā)展空間,由此可以降低單項產品的價格,從而進一步擴大市場的需求,增加保險業(yè)的市場占有率,為保險業(yè)的進一步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

        3.廣闊的市場空間可以吸引更多有資質的保險人開展保險業(yè)務,促進有效競爭,從而提高保險服務的效率,促進對保險的需求和保險市場的進一步擴大。

        人口增加不僅增加了對保險產品的需求,而且伴隨著人口增加、城市化和工業(yè)化的發(fā)展,人與人之間相互影響導致產生風險的因素增加,從客觀上會促進對保險產品的需求。尤其是在當今“風險社會”條件下,有許多風險是在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作用而產生的。

        (二)收入結構是決定保險需求的關鍵變量

        收入結構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從縱向來講,是指一個人在其一生中收入的結構性變化,它反映了人們的收入水平。根據生命周期假說,人們收入水平直至退休前達到最高,也就是說,在退休以前,人們的收入與年齡正相關,年輕時收入較低,但消費卻較多,因此需要進行借貸。此時,年輕人的保險需求較低,到了中年以后,隨著收入的增加,對風險的厭惡開始上升,因而,保險的需求也就隨著增加。

        另一方面,無論是財產保險還是人身保險都是建立在較高的收入基礎上。較高的收入帶來較多的財產包括物質財產和人力資本等,所有這些都是保險消費的充分條件,同時較高的收入也提高了保險費用的支付能力。收入水平較高表明因疾病、傷殘等其他傷害造成的成本就較高,而保險費用又遠遠低于其傷殘或者死亡帶來的損失。因此,購買保險也是個人進行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是平滑其收入波動的有效工具。

        根據世界銀行的一項研究(Thorsten Beck and Ian Webb,2002),63個國家和地區(qū)在1980~1996年期間的保險需求收入水平對保險產品的需求彈性是0.82。但其他的研究者如布朗和金(Browne and Kim,1993)認為該收入彈性是0.58,而奧特維爾(Outreville,1996)卻認為只有0.52。盡管不同的研究之間收入彈性有較大的差異,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保險產品確實是一種奢侈品,換言之,只有提高收入水平才會增加對保險產品的需求,這幾乎是所有研究的共識。

        收入結構的另一個含義是橫向的收入比較,反映的是財富在人與人之間的分配狀況,對保險需求的影響極為微妙。對于發(fā)達國家而言,富人不需要購買保險,當然,有時出于避稅的目的,富人也會購買保險作為轉移財富的手段。窮人由于無力承擔保險費用又買不起保險(Beenstock,Dickinson,Khajuria,1986)。因而,中間階層是保險產品的最大需求者。從這個意義上說,收入趨向于平均化使得中產階層擴大,有利于增加保險消費。

        與發(fā)達國家不同,對于發(fā)展中國家而言,購買保險的卻主要是富人,窮人同樣買不起保險,中間收入階層的擴大可能不僅不會增加保險的需求,反而可能適得其反,減少對保險產品的需求。這是由于在發(fā)展中國家,保險業(yè)市場較小,單位保險產品的成本較高,以至于其盈虧點均衡價格往往高于中間階層的承受能力,從而使得中間階層無力消費。因此,在發(fā)展中國家,尤其是不發(fā)達國家,中間階層的擴大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保險市場的萎縮。

        (三)人口的年齡結構對保險消費的影響

        人口的年齡結構也是影響保險消費的重要因素,不同的年齡有不同的保險需求。年齡結構是指各年齡段人口的規(guī)模構成。一般地,我們把年齡段劃分為三個層次:少兒人口(0~14歲)、工作人口(15~64歲)和老年人口(65歲及以上的人口)。人口的年齡結構由兩個指標來表示:即少兒撫養(yǎng)率和老年撫養(yǎng)率,分別用少兒人口和老年人口與工作人口的比例來表示。如果少兒撫養(yǎng)率高,說明人口中少兒的人口比例高,整個社會處于年輕狀態(tài);同理,如果老年撫養(yǎng)率高,說明老人占社會人口比例高,預示著社會已經進入老齡化(其標志是65歲及以上占社會人口比例7%以上)。根據生命周期理論以及雅瑞(Yarri,1965),并由費切爾(Fischer,1973)模擬研究所證實,他們認為,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如果人們不能確定死亡的確切日期,而且又希望在死亡之前給被撫養(yǎng)者留下足夠的資財來維持生活(這是人類的天性),那么,購買保險產品尤其是壽險產品無疑是最好的選擇。因此,為了避免因主要收入者的早死(premature death)使得子女或者其他被撫養(yǎng)者的生活困苦,人們會增加對死亡類保險產品的需求。此時,在收入不變的情況下會相應地減少對儲蓄類保險產品的需求。劉易斯(Lewis,1989)認為壽險需求取決于受益人、配偶、及子女的效用函數最大化。因此,從宏觀而言,少兒撫養(yǎng)率高、少兒消費支出大都會提高家庭對死亡保險的需求。到了中年以后,子女已經長大成人,開始了獨立生活,此時,家庭對保險產品的需求更多地集中于對儲蓄型具有投資特點的保險產品的需求,因為人生此時的第一需要是養(yǎng)老儲蓄,以免后顧之憂。因此,從這個生命周期的邏輯結構看,少兒撫養(yǎng)率高將會增加對純粹死亡類保險產品的需求,同時,對儲蓄類保險產品需求減少。如果老年撫養(yǎng)率高,對儲蓄類保險產品需求增加,同時,減少了對純粹死亡保險產品的需求。而且由于預期壽命的延長,人們對死亡類保險產品的需求將會更少。

        從表面來看,無論少兒撫養(yǎng)率和老年撫養(yǎng)率對于保險產品的需求都存在一增一減、相互抵消的情況。但是,根據生命周期理論可知,由于人們的工資隨著年齡一直在增加,直到退休之前達到高峰,因此,中年以后的工資收入一般應該大于中年前期的工資收入,從而會加大對保險產品的需求,此時,對儲蓄類保險產品需求增加的程度要大于對純粹死亡類保險產品需求減少的程度。因此,總體而言老年撫養(yǎng)率提高會增加對總的保險產品的需求。除了對保險總量的影響外,年齡結構也影響到壽險產品的結構。從以上分析可知,當一個社會處于年輕態(tài)時,應該盡可能的增加對定期保險的供給;而當社會進入老齡化時,增加豐富多彩的儲蓄類保險產品應該更符合社會的需要。

        (四)人口的城鄉(xiāng)結構對保險產品的的影響

        人口的城鄉(xiāng)結構對保險產品的供給和需求都有明顯的影響。

        首先,農村社會人際關系相對簡單,人員流動較少,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相對固定。傳統(tǒng)的生活方式和道德規(guī)范在一定程度上約束著人們的舉止、行為,因而具有比城市高得多的確定性,而且也不存在與現代城市機器大工業(yè)為生產背景相關的諸多風險,因而,保險存在的前提大大減少。

        其次,大家庭的居住條件使得家庭成員的共濟互助在一定意義上替代了保險產品,因而也降低了保險需求。

        再次,由于農村居住分散,增加了保險的營銷、承保和理賠過程中的諸多成本,從而降低了保險公司發(fā)展農村保險的積極性。就城市而言,城市人口的增加,一方面表明大家庭的解散和小家庭的增加。由此,傳統(tǒng)的家庭成員之間非正式的相互救濟的功能減弱,保險需求的愿望增加;另一方面,城市人口的增加促進了城市的擴大,由此帶來的機械設備、車輛等的增加使人面臨的危險加大,因而也增加了對車輛保險、死亡保險等保險產品的需求。再者,城市醫(yī)療衛(wèi)生條件的改善,延長了人口的壽命,也增加了人們對儲蓄類壽險產品的需求。城市人口的增加可以減少保險的相關成本,降低保單費率,從而進一步擴大保險產品的供給。因此,農村萎縮和城市化趨勢帶來的城鄉(xiāng)人口結構的改變最終會增加保險產品的需求。

        (五)人口教育結構對保險需求的影響

        教育是人類發(fā)展的源泉,教育結構的改善對于保險的供求和市場的擴大具有持續(xù)的推動力。提高教育結構可以促進對保險的需求,原因在于:

        其一,高的學歷教育可以使人更好地理解現代金融技術、風險管理手段以及運用保險的風險分散功能進行風險管理,從而提高終生效用。

        其二,學歷教育增加了人力資本,提高了風險厭惡程度,人們更傾向于回避風險。同時,伴隨著人力資本的提高,人們的收入也在增加,因而,對保險產品的需求增加。

        其三,延長學歷教育等于延長了自身被撫養(yǎng)的時間,因而增加了家庭對死亡保險的需求,而且由于自身人力資本的增加,提高了未來收入預期,改善了生存環(huán)境,增加了預期壽命,因而會促進本人對儲蓄類保險產品的需求。

        因此,人口教育結構的改善、風險意識的提高可以使人們由潛在的保險需求能力轉化為現實的保險需求。人口教育結構的提高對保險需求持久的積極影響已經被Truett,D.B.and Truett,Lila J.(1990)及Browne,Kim(1993)所證實。

        總之,就人口因素對保險需求的影響,從世界范圍內比較可以看出,幾乎所有發(fā)達國家的人口結構因素都有利于保險業(yè)的發(fā)展,而發(fā)展中國家保險業(yè)的發(fā)展幾乎無一例外地受到了諸多的制約。人口結構是一個長期的發(fā)展演變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短期內就有很大的改觀。但就結構而言,本身就是一個局部性的問題,不僅每時每刻都在變化,而且還可以通過局部調整、以點帶面,最終促進保險業(yè)的發(fā)展。

        三、我國保險業(yè)發(fā)展的人口因素分析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二十多年時間里,GDP增長速度平均每年達到9%以上,經濟的高速發(fā)展和人口規(guī)模的背景為我國保險業(yè)提供了極大的發(fā)展空間。1986年以來,我國保險業(yè)發(fā)展速度年均超過30%以上,并于2004年4月底保險總資產突破了1萬億元人民幣。與此同時,保險結構也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1991年,中國保險市場有76.8%是非壽險,但到了2002年,壽險市場占到了70%左右的份額,這和世界保險市場的發(fā)展結構頗為一致。在短短十多年的時間里,保險業(yè)如此快速的發(fā)展,確實是成績斐然。但是在快速發(fā)展的同時,也暴露出我國保險業(yè)發(fā)展的盲區(qū):我們對人口結構的保險需求研究不夠,缺乏市場開拓的觀念和前瞻性。

        首先,我們用計量經濟方法分析影響我國保險業(yè)發(fā)展的各個因素。限于篇幅和統(tǒng)計數據可得性,本文在綜合考慮上述因素的基礎上,采用以下變量1980~2002年的數據進行分析。選擇的變量有:保費收入(用PI表示)、總人口(用符號GP表示)、居民可支配收入(用DI表示)、城鄉(xiāng)居民儲蓄存款余額(用DCCI表示)、社會保障福利費(用SSW表示)、消費價格指數(用CPI表示,用于對保費收入、城鄉(xiāng)居民儲蓄存款余額、社會保障福利費、城鄉(xiāng)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價格調整)、保險公司數量(用QIC表示)、居民活期存款利率(用IRCD表示)、虛擬變量(用Dt表示,1993年以前(包括1993年)取0,1993年以后取1,Dt反映1994年以來中國保險監(jiān)管政策變化對保險業(yè)的影響)。以上變量的數據來源是1996~2003年的《中國統(tǒng)計年鑒》(中國統(tǒng)計出版社,國家統(tǒng)計局編)、1996~2003年的《中國金融年鑒》(《中國金融年鑒》編輯部編,中國金融年鑒編輯部出版)、1997~2003年《中國保險年鑒》(中國保險年鑒編輯委員會編,中國保險年鑒編委會出版)、1996~2003年《中國勞動統(tǒng)計年鑒》(中國勞動出版社,《中國勞動統(tǒng)計年鑒》編輯部)和《新中國五十年統(tǒng)計資料匯編》(中國統(tǒng)計出版社,國家統(tǒng)計局國民經濟綜合統(tǒng)計司編,1999年11月)。

        為了得到變量間的長期均衡關系,我們檢驗變量的平穩(wěn)性。檢驗的方法是單位根檢驗中的ADF(Augmented Dickey Fuller Test)方法。檢驗時,先根據其基本時序圖確定截距項和時間趨勢項是否存在,也就是確定ADF檢驗的基本形式,再根據赤池信息準則(AIC)確定滯后階數,最后根據ADF統(tǒng)計量判定是否平穩(wěn)。檢驗結果表明,變量PI、IRCD、GP、DCCI、DI、QIC和SSW都是一階單整的,即它們本身都是非平穩(wěn)的,而它們的一階差分都是平穩(wěn)的。

        其次,我們對變量之間的協(xié)整關系進行檢驗。協(xié)整性檢驗可以用EG(Engle-Granger)兩步法,也可以用極大似然估計法,但Gonzalo(1989)的研究發(fā)現后一種方法優(yōu)于前一種方法。這里用極大似然估計法(Johansen法)檢驗IRCD、GP、DCCI、DI、QIC和SSW六個變量與PI之間的協(xié)整關系。協(xié)整檢驗的判斷準則是:若極大似然比大于臨界值,則拒絕原假設,接受備擇假設;反之則接受原假設。結果如表2。

        表2 因素變量與保費收入之間協(xié)整關系的Johansen檢驗結果

        img125

        注:①本表所有統(tǒng)計結果均由Eviews3.1軟件計算得出,r代表協(xié)整關系個數或協(xié)整秩。②*表示5%顯著水平下的臨界值,其余表示1%顯著水平下的臨界值。

        從表2可知,居民活期存款利率(IRCD)、總人口(GP)、城鄉(xiāng)居民儲蓄存款余額(DCCI)、居民可支配收入(DI)、保險公司數量(QIC)和社會保障福利費(SSW)六個變量與保費收入(PI)之間均存在協(xié)整關系,即存在長期均衡關系。但是,通過進行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我們發(fā)現,中國的總人口不是保費收入的格蘭杰原因,這與國外的情況不一致,主要因為中國保險業(yè)尚處于起步階段,保險業(yè)發(fā)展在城鎮(zhèn)和農村之間極不平衡,保費收入大部分來自城鎮(zhèn),而占據總人口80%左右的廣大農村地區(qū)的保費收入卻占總保費收入的比例很小。目前,我國保險業(yè)發(fā)展的人口因素中,主要是人口結構因素在發(fā)揮作用,如城鄉(xiāng)結構、收入結構、年齡結構、教育結構等。

        2002年我國保險費收入總量在世界排名是第11位,超過了瑞士。世界保險業(yè)平均保險深度是8.14%,保險密度為422.9美元,我國的這一指標分別是2.98%和28.7美元,排名分列世界的第48位和71位。而瑞士分別是13.36%和4922.4美元,分別名列世界的第三和第一??梢?,我國保險費收入的總量較高,這是我國人口和經濟的規(guī)模因素在保險業(yè)上的凸顯。但是我國的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卻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見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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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由表3可以看出,我國人均收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而從總體上決定了我國保險消費的狀況。我國總撫養(yǎng)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尤其是少兒撫養(yǎng)率更低,這說明我國人口結構在世界格局中已經偏離年輕態(tài),進入老齡化社會(參見表4和表5),因此,對死亡保險的需求較低,雖然老年撫養(yǎng)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由于我國還處于體制轉軌時期,對老年的養(yǎng)老保障替代率較高,因而對于儲蓄類保險產品的需求由于社會保障的替代也有所降低。

        表4 我國人口年齡構成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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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2002年和2003年數據為抽樣數據,其他年份為全國人口普查數據。

        資料來源: 2000~2004年各年《中國統(tǒng)計年鑒》

        表5 我國人口年齡構成和撫養(yǎng)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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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2003年人口變動情況為抽樣調查樣本數據,抽樣比為0.982‰; 2002年人口變動情況為抽樣調查樣本數據,抽樣比為0.988‰; 1998年人口變動為抽樣調查數據,抽樣比為1.01‰; 1996年人口變動為抽樣調查數據,抽樣比為1.028‰; 1995年人口變動情況為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抽樣比為1.04‰。撫養(yǎng)比是指0~14歲和65歲及以上人口占15~64歲人口的比重。

        資料來源: 1996~2004年各年《中國統(tǒng)計年鑒》

        其次,我國的城市化率與世界相比也很低,農村人口還占有相當高的比例(參見表6)。農村特有的生活方式以及與之相關的低風險和較低的生活水平約束了對保險的需求,從而降低了保險的總量消費。

        表6 我國人口數及城鄉(xiāng)構成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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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1982年以前數據為戶籍統(tǒng)計數,1982~1989年數據根據1990年人口普查數據有所調整,1990~2000年數據根據2000年人口普查數據進行了調整,2001~2003年數據為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推算數。②總人口和按性別分人口中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按城鄉(xiāng)分人口中現役軍人計入城鎮(zhèn)人口。③本表各年人口未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省的人口數據。

        資料來源: 2004年《中國統(tǒng)計年鑒》

        再次,我國識字率和預期壽命雖然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與發(fā)達國家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而且還有更多的結構性特點。

        我國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人口教育素質雖然有很大的發(fā)展,但由于我國基礎較差,教育水平、尤其是農村教育與發(fā)達國家的差距相當顯著。較低的教育水平抑制了對于風險管理的了解和需求,因而不利于保險消費。就發(fā)展中國家而言,基尼系數越高可能會促進保險業(yè)的發(fā)展,但過高的基尼系數不利于社會的穩(wěn)定發(fā)展。對于我國來說,基尼系數的保險效應更多的是表現為城鄉(xiāng)保險消費的結構性差異。但是我國預期壽命和識字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應該有助于保險消費。然而,由于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的替代作用所部分抵消。識字率較高應該體現出人們思維、觀念、價值等的變化,進而影響到人們的行為。但從我國的現實來看,從識字率——觀念——行為的演變似乎相當緩慢,人們更多的是遵循路徑依賴所揭示的習慣性行為。如從表2中可以看出,我國北京、上海從各方面來說都應該優(yōu)于世界平均水平,然而,從保險消費的指標而言,卻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雖然保險消費受收入水平影響很大,但從我國的情況來看,我國保險發(fā)展與世界水平的巨大差距并不能完全由收入的差距來解釋。

        我們知道,保險深度是保險費收入和GDP的比率,保險密度是保險費收入與人口的比率。為了便于分析,我們借用保險學中關于深度和密度的定義,把新增儲蓄與GDP和總人口的比值分別定義為儲蓄深度和儲蓄密度(表明儲蓄的水平)。由此,我們計算出2002年美國、日本、北京和上海的儲蓄深度和儲蓄密度,由表7所示。

        表7 2002年美國、日本、上海和北京的儲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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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和說明:①美國、日本的儲蓄、GDP和人口數據分別來自于來源于OECD年報第一部分的表4和表5。②北京、上海的數據來源于《中國統(tǒng)計年鑒》(2003)。③關于單位:人口中,美國和日本的單位是億;北京和上海的單位是:萬。GDP和儲蓄的單位是各國貨幣:億。儲蓄密度是各國單位貨幣。儲蓄深度是%。

        從表7中可以看出,美國的儲蓄深度低于日本,儲蓄密度(1美元= 125.5309日元,根據我國外匯管理局公布的每月匯率平均值)與日本相仿。美國的金融結構以市場為導向,因而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投資渠道,相反,作為銀行導向的金融結構,日本的銀行業(yè)在金融體系中居于舉足輕重的地位。Outreville(1996),Thorsten Beck及Ian Webb(2002)都認為,銀行體系的發(fā)展可以促進保險產品的消費,這是由于銀行發(fā)展不僅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金融消費環(huán)境,促進了金融產品的發(fā)展,提高了人們對金融的信心,而且,銀行業(yè)的發(fā)展為保險業(yè)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結算和支付服務。因此,就美、日比較而言,日本的銀行體系顯然促進了國民對保險產品的消費,日本的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都高于美國。北京、上海的儲蓄深度遠遠高于美國和日本,儲蓄密度雖然低于美國和日本,但差距較小,然而保險密度的差距卻要大得多。這表明我國居民把收入中的大部分都用于銀行存款,而不是購買保險。換言之,在我國,即使在北京、上海這樣的城市,人們仍然還處于傳統(tǒng)的理財觀念,對于保險本身所具有的投資儲蓄功能還缺乏深刻的了解。

        為了便于比較,我們增加了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表8反映了2000~2002年間我國儲蓄和保險的發(fā)展狀況,可以更深刻地說明我國整體國民的理財觀念。由表8中可以看出,在2000年,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要高于定期儲蓄的深度和密度,到了2002年,保險深度只增加了1.2個百分點,而定期儲蓄深度卻增加了5.7個百分點,定期儲蓄密度增長了五倍,保險密度增長幅度卻還不到一倍,而且,這里所說的保險費包括各種單位、各種類型的保險收入,而新增的儲蓄還僅僅是指居民個人,如果把企業(yè)儲蓄計算在內的話,這種差距將會更大??梢姡驼w國民而言,這種巨大的差距反映了人們理財觀念的路徑依賴——仍然遵循傳統(tǒng)模式,習慣于銀行存款,漠視風險管理。

        由此可以看出,我國和其他發(fā)達國家在保險業(yè)發(fā)展方面差距的原因,與其說是收入水平,還不如說觀念使然。觀念問題,大而言之,涉及整個國民教育素質問題;小而化之,涉及保險業(yè)的發(fā)展。在我國,盡管保險業(yè)已經有十多年的發(fā)展歷史,然而從保險營銷的理念、手段,到保險市場調研、產品開發(fā)以及風險管理等各個方面幾乎仍還處于起步階段。因此,我國保險業(yè)要取得突破性的發(fā)展,需要充分考慮人口結構因素的變化。

        首先,保險人員的素質需要大幅度的提高。根據2003年中國保險年鑒數據,我國保險從業(yè)人員一共有22萬多人,其中,大專以下學歷占到總人數的3/4,中專以下學歷竟然達到1/3。很難想象,這樣的學歷結構如何與當今先進的保險理念相結合,在進行保險服務的時候如何能夠向客戶理清復雜的保險條款,又如何能夠在當今紛繁多變的金融環(huán)境里分散保險公司自身聚集的風險。因此,提高人員素質應該是保險業(yè)當前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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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深刻認識我國人口城市化和老齡化的發(fā)展趨勢,研究我國保險產品現實的需求結構以及未來的變化格局,開發(fā)出一系列符合各層次人們需求的保險產品,這樣,既可以滿足人們的風險管理需求,又可以培養(yǎng)客戶群體,從而促進保險業(yè)的長期發(fā)展。

        再次,應該認真研究開拓農村保險市場方法途徑,尤其是發(fā)達的農村地區(qū)。農業(yè)生產先天的脆弱性尤其需要保險。如果政府給予適當的政策支持,農業(yè)的保險發(fā)展將可能會是另一片廣闊天地。最后,也是更重要的是應該加強保險教育和保險宣傳,提高整個國民的風險管理理念和保險意識,這可能是更為直接有效地增加保險消費需求的最終因素。

        無可否認,我國保險業(yè)正在進入一個迅速發(fā)展的上升通道,這是因為:其一,我國有一個穩(wěn)定的政治經濟環(huán)境,這是保險業(yè)得以持續(xù)發(fā)展的前提;其二,我國有世界最多的人口背景以及財富增長速度最快、規(guī)模最大的城市階層。目前我國的城市人口已經達到5億,相當于整個歐洲的人口規(guī)模,人均GDP達到1.76萬人民幣。如此龐大的市場發(fā)展空間以及幾乎源源不斷的后續(xù)發(fā)展?jié)摿τ辛Φ乇WC了我國保險業(yè)未來長期的發(fā)展勢頭;其三,不斷發(fā)展的城市化和人口進一步的老齡化為保險業(yè)發(fā)展提供了現實的需求空間。正是基于未來的巨大發(fā)展空間和現實持久的需求空間,各國保險公司紛紛涉足我國保險業(yè),以圖分享快速增長的中國保險業(yè)市場。中國的保險人要在這強手如林的保險市場里爭取應有的份額,就需要付出更為艱辛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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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載《中國人口科學》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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