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人身保險市場需求分析
閻建軍
農村人身保險是以農民的死亡、養(yǎng)老、醫(yī)療、生育、意外事故等保障需求為對象的商業(yè)保險。
發(fā)展農村人身保險市場的根本目的是滿足農民的保險需求。借助一系列的調查材料,可以從保險意識、保險消費情況、影響保險消費行為的因素、特殊農民群體的需要、支持農戶信貸需要等幾個方面對農民的人身保險需求進行分析。
一、農民的保險意識
農民的保險意識受地區(qū)差異、收入、年齡、學歷等因素的影響。
(一)農民保險意識的地區(qū)差異
1.經濟發(fā)達地區(qū)的農民對保險具有一般性了解。北京、[1]山東[2]和江蘇[3]三省調查顯示,70%以上的農民對保險作用有所了解。
從對江蘇縣域保險意識的調查情況來看,83.7%的受訪居民對保險有一定了解。聽說過至少3家保險公司的占55.2%,聽說過中國人壽、太平洋人壽、中國人保財險公司的受訪者分別為90.6%、71.2%、65.1%;聽說過至少兩種人身保險產品的占78.6%,聽說過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意外傷害險的受訪者分別為89.1%、69.2%、65.8%。74.3%的受訪者認為個人和家庭有必要購買保險。但是,對已購買保險的家庭在對權利和義務是否清楚的提問中,回答“不太清楚”的占54.0%,“不清楚”的占9.6%,兩項合計占63.6%,另外,相當一部分購買了人身保險的居民不知道自己購買的是什么險種??梢姡m然從表面現(xiàn)象來看,縣域公眾對保險公司、保險產品的一般性了解程度相對較高,但是縣域公眾對保險的實質性了解程度是不容樂觀的。
山東調查也顯示,15.9%的投保人“到現(xiàn)在也不了解”所買險種的保險責任和條款,購買行為具有一定的盲目性。
2.經濟落后地區(qū)的農民對保險缺乏了解。云南[4]調查顯示,農村居民對商業(yè)保險的了解有待進一步提高。表示十分了解、比較了解和一般了解商業(yè)保險的被調查者僅占23.68%,而表示對商業(yè)保險了解較少或完全不了解的被調查者占76.32%。
云南農村居民對商業(yè)保險表現(xiàn)出較濃厚的興趣。有72.57%的被調查者表示十分愿意或比較愿意多了解一些商業(yè)保險的知識或信息,只有7.84%的被調查者表示不太愿意或不愿意多了解一些商業(yè)保險的知識或信息。
(二)影響農民保險意識的因素
1.收入對保險意識的影響。農民的保險意識與年收入正相關。北京調查顯示,年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農民,了解保險作用的占比67.94%,收入在13000元以上的,了解保險作用的占比高達85.25%(參見表1)。
表1 農村各收入階層的保險意識
2.年齡對保險意識的影響。30~50歲的中年農民對保險的接受程度較高。
(1)北京調查顯示,從年齡情況分析,30~40歲的中年農民對保險的接受程度最高,其中81.1%的農民了解保險作用,52.6%的農民已購買商業(yè)保險;相比之下,20歲以下和50歲以上的農民對保險的接受程度較低(如圖1、圖2)。
圖1 各年齡段對保險作用的了解情況
圖2 各年齡段商業(yè)保險購買情況
(2)山東調查顯示,31~50歲年齡段,買保險的戶數占被調查戶數的61.9%,30歲以下年齡段買保險的居民為54.1%,50歲以上年齡段買保險的居民為40.2%。
3.學歷對保險意識的影響。山東調查顯示,高中及以上學歷的農村居民買保險的比重為70.4%,初中及以下為49.9%。
表2 學歷與購買保險比例
4.養(yǎng)老觀念的變化。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結構的變遷,中國農村家庭結構小型化的趨勢日益明顯。農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戶常住人口,從2000年的4.2降為2002年的4.13,并進一步降為2003年的4.1。
農村家庭結構小型化改變了人們“養(yǎng)兒防老”的觀念。山東調查材料顯示,對于養(yǎng)老問題的安排方式,被調查戶的選擇率排序依次是:兒女贍養(yǎng)(47.8%)、個人儲蓄(31%)、買保險(16%)、政府或村里照顧(1.6%)、去敬老院(1.6%)。選擇靠兒女贍養(yǎng)的不到一半。
農民養(yǎng)老觀念的變化,為農村商業(yè)養(yǎng)老保險的發(fā)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二、農民對人身保險的消費情況
(一)農村各收入階層購買商業(yè)保險的情況
商業(yè)保險在農村各收入階層的覆蓋程度有一定差異,在高收入階層具有較寬的覆蓋面。
1.北京調查顯示,在年收入2000元以下的農民中,已購買商業(yè)保險的占比48.09%,未購買且不準備購買商業(yè)保險的為22.9%;在年收入13000元以上的農民中,61.07%的農民已購買商業(yè)保險,10.25%的農民未購買且不準備購買商業(yè)保險(如圖3)。
2.山東調查顯示,家庭年收入超過10000元的農村居民買保險的比重為72.1%,家庭年收入10000元以下的農村居民買保險的比重為45.6%,家庭年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居民買保險的比重僅為29.5%。
表3 家庭收入與購買保險比例
3.江蘇調查顯示,家庭年純收入超過10000元的縣域居民買保險的比重為51.9%,家庭年純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縣域居民買保險的比重僅為28.9%。
圖3 各收入階層商業(yè)保險購買情況
表4 家庭收入與購買保險比例
(二)農村人身保險的主要參保對象
家庭主要勞動力和少兒是人身保險的主要參保對象。
江蘇調查顯示,已購買保險的縣域居民家庭中,為“家庭就業(yè)人員”購買的最多(占37.4%),其次是為“學齡以下兒童”購買的占32.5%,為“在校學生”購買的占13.7%,為其他人員購買的占16.4%。從購買保險的份數看,以“學齡以下兒童”最多,人均擁有保單1.5份。
(三)購買動機較為被動[5]
對于“您是在什么情況下買的保險”,選擇“親友做保險公司業(yè)務員礙于情面”和“在保險業(yè)務員的強烈游說下”的共占45.5%,選擇“出于需要主動購買”的占41.8%,選擇“別人買自己也買”的占12.7%。
(四)農民購買保險的主要目的
農民購買保險的主要目的是風險保障。北京調查顯示,58%的農民出于風險保障目的購買保險,32%的農民出于養(yǎng)老目的購買保險,出于投資目的購買保險的農民占比僅為10%。
從收入情況看,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農民出于養(yǎng)老而購買保險的占比是各收入水平中最高的,為36.18%,出于投資而購買保險的占比最低,為8.55%;收入在13000元以上的農民投資目的較強,占比14.11%。這說明伴隨收入的增加,農民購買保險的保障目的減弱,投資目的增強。
從年齡段分析,20~30歲的農民風險保障需求最強,選擇此項的農民占比63.5%,40~50歲的農民養(yǎng)老需求最強,占比36.12%,20歲以下的農民投資需求最強,占比29.41%(如圖4、圖5)。
圖4 各收入階層購買保險目的分析
(五)保險仍未成為家庭主要支出項目
山東調查顯示,農民家庭支出項目排在前三位的是:衣食住行等日常消費(78.8%)、子女教育(63.3%)、生產性支出(60.6%);之后是蓋房或房屋維修(43.7%)、醫(yī)療費支出(27.6%)和婚喪嫁娶(14.4%)。目前農村居民購買保險較少的主要原因,84.9%的人認為是收入低、經濟條件不允許。被調查戶2002年全年現(xiàn)金收入絕大多數在20000元以下,占91.3%,其中10000元以下的占61%,不足4000元的占14.6%。有限的家庭收入還要支付各種支出項目。
圖5 各年齡段購買保險目的分析
(六)退保問題
山東調查顯示,已買保險的被調查戶中,想過退保、已經退?;虿糠滞吮5恼?6.1%。退保農民中,由于“經濟收入減少,繳不起保費”的占22.7%,其次是“保費高、收益低、繳費期長”占20.5%,“當初在別人勸說下買了保險現(xiàn)在后悔”和“當初對所買保險不了解,現(xiàn)在感到不合算”的共占31.8%,其余還有“原投保時的營銷員找不到了,對后續(xù)服務不放心”及“發(fā)現(xiàn)保險公司業(yè)務員的承諾與保險公司兌現(xiàn)不一致”等。
江蘇調查顯示,退保的居民中約有一成的家庭主要是由于“覺得交了多年的保險金而從未得到過什么好處”。在購買過或已購買保險的家庭中,退保或打算退保的家庭占28.6%,其中,由于“購買保險后感覺不合算”而想退保的占44.0%,因“覺得交了多年的保險金而從未得到過什么好處”的占9.9%。
三、影響保險消費行為的因素
(一)農民收入水平
根據國家統(tǒng)計局抽樣調查,2004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為2936元,比2003年增加314元,增長12%。按不變價格計算,接近20世紀80年代末城鎮(zhèn)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我國1982年開始試辦簡易人身保險、團體人身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yè)務,在從1982~1992年起步的10年,人身保險業(yè)務主要在城鎮(zhèn)展開,從目前農民收入情況看,已經具備我國城鎮(zhèn)人身保險起步期的收入水平。
(二)農民的保費承受能力
農民的保費承受能力有著較強的地區(qū)差異,發(fā)達地區(qū)農民的保費承受能力較高。
1.北京遠郊縣調查顯示,每年愿花1000元以上購買保險的農民占比44.73%,說明發(fā)達地區(qū)農民已具有一定的保費承受能力,農村市場潛力較大,同時從側面說明農民對保險的接受程度較高。
此外,收入越高的農民,其所能承受的投保費用越高。收入在13000元以上的農民,能夠承擔1000元/年保費的占比達62.6%,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農民僅為28.91%。這項結果為保險公司設計滿足不同層次需求的保險產品提供了依據。
年齡較大的農民,保費負擔能力有限,選擇承擔1000元/年保費的50歲以上農民占比為38.46%,比其他各年齡段的水平低(如圖6、7)。
圖6 各收入水平每年承受保費情況
2.山東調查顯示,農村居民能夠承擔的年繳費額占其家庭年收入的比例約為10%~15%。如果購買保險,82.9%的被調查戶能夠承擔的年繳費額在1000元以下,96%的被調查戶能夠承擔的年繳費額在3000元以下。
農民對于保險金額的要求也是比較實際的,在“一般而言,賠款越高,需要交的保險費越多”的提示下,對于“一旦意外發(fā)生,您希望得到多少賠付”,73%的被調查戶選擇在30000元以下,55.5%選擇在20000元以下。
圖7 各年齡段每年承受保費情況
3.海南調查顯示,[6]農民對保險產品的消費上限普遍在每年500元左右,部分落后地區(qū)的消費上限則更低,這是由于農民年均收入不高,2004年海南省農民人均純收入為2818元。
(三)潛在需求
對健康險的潛在需求最為迫切。
1.云南調查顯示,農村居民主要擔心的風險有疾病、子女教育、意外事故醫(yī)療、養(yǎng)老、農業(yè)自然災害,分別有23.17%、21.81%、21.47%、19.76%、13.97%的被調查者選擇。對疾病的擔心列在首位。
2.北京調查顯示,從需求險種分析,44.61%的農民對健康險有需求,26.2%的農民對意外險有需求,25.43%的農民對養(yǎng)老險有需求,其他為3.77%,這說明農民對健康險的潛在需求最為迫切,健康險應成為農村保險產品的主要險種。
從收入情況看,各收入層次的農民對險種的需求情況基本相同。其中對健康險有需求的占比在43%~46%之間,對意外險和養(yǎng)老險有需求的占比在20%~30%之間。
從年齡段分析,50歲以上的農民對健康險需求最為強烈,占比52.88%(如表5)。
表5 收入、年齡與購買保險險種
3.海南調查顯示,[7]48.37%的被調查農民對醫(yī)療保險有購買意向,對其他險種的需求比例為意外險20.58%,養(yǎng)老險20.51%,投資理財保險7.34%、子女保障保險3.2%。
(四)營銷渠道
1.山東調查結果顯示:通過“保險公司業(yè)務員介紹”是農民了解保險的主渠道(如表6所示)。
表6 農民了解保險的途徑
2.對購買方式的偏好。[8]調查顯示,保險公司業(yè)務員上門推銷是農民最能接受的推銷方式。
表7 農民對保險購買方式的偏好
對于由什么人在本村做保險業(yè)務員推銷保險,62.1%的被調查農民選擇保險公司的正式工作人員,44.8%的人選擇村里威信高、德高望重的人。
(五)對保險公司的評價與選擇
1.展業(yè)過程中的不規(guī)范行為。出于銷售的需要,有的公司或業(yè)務員在推銷保險時過多宣傳或夸大保險的好處,使居民對保險的認識產生了誤區(qū)。江蘇縣域保險調查顯示,針對“當初保險公司或業(yè)務員對您購買保險答應的好處是否都得到了實現(xiàn)”的提問,“應該實現(xiàn)的只有少部分實現(xiàn)了”占18.5%,“應該實現(xiàn)的根本沒實現(xiàn)”占13.8%,兩項合計32.3%。
2.對保險公司和保險業(yè)務人員的信任度不高。江蘇調查顯示,49.6%的縣域居民對保險公司持“半信半疑”的態(tài)度,選擇“不信任”的占9.9%,持信任態(tài)度的不到四成;對保險業(yè)務人員推銷宣傳,表示“完全相信”的占3.0%,“大部分相信”的占28.2%,“半信半疑”的占34%,“相信一點”的占20.8%,“不相信”的14.0%,不太相信的居民占2/3以上。
3.對保險公司的選擇。[9]農村居民在選擇保險公司時,優(yōu)先關注的三個因素依次是保險公司的知名度、保險服務質量、投保及理賠程序(見表8)。
表8 農民對保險公司的關注因素
4.對保險公司的要求。調查顯示,農民購買保險時,最希望保險公司詳細說明保險責任(見表9)。
表9 農民對保險信息的關注程度
(六)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
目前,我國農村人口的老齡化程度比城鎮(zhèn)更嚴重。2000年,在我國農村人口中,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為7.7%,城市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城市總人口的比重為7%(剛剛進入老齡社會的門檻),鄉(xiāng)鎮(zhèn)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數占鄉(xiāng)鎮(zhèn)總人口的比重為6.1%。
世界經驗表明,農村人口老齡化使得政府只能在農村養(yǎng)老保障體系發(fā)揮有限的作用;農村人口老齡化也會逐步改變人們消費及儲蓄結構,提升人們養(yǎng)老的危機意識,為商業(yè)養(yǎng)老保險在農村的開展留下廣闊空間。此外,老年人群體是一個各種慢性病高發(fā)的群體,這不僅對醫(yī)療保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由于農村家庭保障功能的日趨弱化,老年人護理問題也日益突出,老年護理類的險種,將擁有廣闊市場。
四、特殊農民群體的人身保險需求
(一)失地農民的保障需求
2003年,中國城鎮(zhèn)居民5.2376億人,到實現(xiàn)“全面小康”的2020年,我國城市化水平將達到55%~60%,城鎮(zhèn)居民將增長到8億至8.5億人。
城市化使得大量農民離開相依為命的土地。在農村傳統(tǒng)體制下,農民失去了土地也就喪失了最基本的保障,也給社會增添了不穩(wěn)定因素。
土地被征用后,失地農民經濟狀況不佳:一是大部分地區(qū)的征地補償費用低,難以保證農民在失去土地后獲得與從事經營土地相當的收入,從而難以保證他們延續(xù)目前的生活水平或消費水平;二是對大多數農民實行的是一次性貨幣補償,農民將此用作消費基金,使部分難以找到非農工作的老齡化農民缺乏養(yǎng)老保障或最低生活保障;三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因招商引資難度大、留用土地不落實、缺乏經營人才等原因,不能很好地利用征地補償費用的留用部分發(fā)展第二、三產業(yè),無法安排失地勞動力就業(yè);四是土地征用剝奪了子孫后代對土地的繼承權,失地農民后代的生活、教育和就業(yè)等無法得到有力保障。因此,失去土地后的農民對養(yǎng)老保險提出了高質量要求:希望既能解決當前人口的養(yǎng)老,又能惠及后代人。也就是要為有限土地補償費用尋找一個資金經營者,它可保證資金高效運行,能實現(xiàn)本金的保值和增值,由團體不記名地分享經營利益。[10]失地農民也急需健康保險,以滿足醫(yī)療保障需求。
(二)農民工的保障需求
我國現(xiàn)在大約有1.4億民工,他們既不能享受國家社會保障中的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及失業(yè)保險,也極少有人為自己和家人購買必需的商業(yè)人身保險、醫(yī)療保險等。
全國政協(xié)委員、民盟重慶市委委員陳萬志[11]的調查結果表明: 80%的企業(yè)主不贊成為農民工購買養(yǎng)老保險;農民工83.2%不愿意買養(yǎng)老保險,90%以上根本就沒買。
員工養(yǎng)老保險的繳費方式,按照國家規(guī)定應是員工個人自繳一小部分,企業(yè)為員工繳一大部分。但陳萬志的調查卻顯示,幾乎所有的企業(yè)都沒有為農民工繳納養(yǎng)老保險費,而員工們也放棄了這個應有的權利。一些地區(qū)只是在勞動部門的督促下,企業(yè)才為部分員工繳納了養(yǎng)老保險費。在廣東省湛江市,參保企業(yè)職工個人繳費8%,單位繳費最少的18%,最高的達到26%。如果再加上醫(yī)療、失業(yè)、生育等保險,繳費總比例要超過工資總額的40%。在福建省,企業(yè)的各種社會保險繳費比例也超過40%。因此,對于企業(yè)來說,參保不參保將直接影響其“生產成本”。對農民工來說,由于養(yǎng)老保險金的跨地區(qū)轉移存在困難,許多參加養(yǎng)老保險的外來工在離開打工城市時寧可選擇退保。
現(xiàn)階段實行的農民工養(yǎng)老保險基金區(qū)域統(tǒng)籌政策,與農民工跨省區(qū)流動存在著尖銳的矛盾。農民工即使參保也很難享受老有所養(yǎng)的待遇,這是他們消極對待養(yǎng)老保險的主要原因。企業(yè)主為降成本消極作梗,農民工血汗錢來之不易,在沒嘗到養(yǎng)老保險甜頭之前,絕大多數農民工認為保不保無所謂,有些人即使保了也提出退保要錢。
上海市政府與當地大型保險公司合作,利用大型保險公司遍布全國的網點優(yōu)勢,使得農民工養(yǎng)老金的跨省領取得以實現(xiàn),摸索出了一條“市場之手”與“政府之手”相結合,解決農民工保障問題之路。
五、保單質押貸款支持農戶信貸需求
1.當前的正規(guī)金融安排不支持農戶資金借貸需求,農戶借貸資金中絕大部分來自民間金融。根據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對兩萬多農戶的調查,2003年,農戶借款中,銀行信用社貸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參見表10)。與之相比,1995年農戶借款中,銀行信用社貸款占24.1%,農村合作基金會借款占5.5%,私人借款占67.9%,其他占2.5%。五年里變化非常小,僅僅是農村合作基金會的份額轉到了銀行信用社,農村民間借貸仍然是農戶借款的主要來源。特別是在作為傳統(tǒng)農區(qū)的中部地區(qū),農戶借款中,銀行貸款僅占5.36%,私人借款則占了71.26%;東部地區(qū)農戶借貸資金中絕大部分來自民間金融。農戶借貸資金用于生活開支方面的比例高達47.8%,用于農業(yè)生產方面的開支僅占11.7%。
一些典型調查資料表明:農民和農村中、小企業(yè)從農村正規(guī)金融部門所得到的貸款服務仍然有限,農民在銀行的存款和農民從銀行得到的貸款很不相配,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它在金融部門貸款服務中的位置也極不相稱。比如在中部地區(qū)的一些村莊,有存款的農戶占總農戶的80%,而得到貸款的農戶只占農戶總數的20%;從調查戶戶均存、貸款金額來看,平均每戶的貸款額僅為存款額的1/40;從農戶對存、貸款服務的主觀評價來看,幾乎所有農戶都表示對存款服務基本滿意,但是半數以上的農戶對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服務表示不夠滿意(張元紅,1999)。
2.從實踐層面的反映來看,多功能的養(yǎng)老金賬戶,尤其是能夠對農民的生產生活急需提供靈活貸款支持的養(yǎng)老金賬戶,深受農民歡迎。新疆呼圖壁“農村社會養(yǎng)老保險證”質押貸款經驗為保險業(yè)提供了較好的啟示(張時飛,2005)。
社會養(yǎng)老保險證質押貸款是指:對于已參加農村社會養(yǎng)老保險制度的農民,經辦機構允許其直接用自己持有的或借用他人的養(yǎng)老保險證作為質押物,依據一定程序和規(guī)定到有關部門辦理借款手續(xù)。所借款項僅限用于農戶發(fā)展生產、子女教育、基本醫(yī)療等生產生活中急需解決的重大事項。
目前,新疆呼圖壁“農村社會養(yǎng)老保險證”質押貸款金額通常在1000~10000元之間,貸款期限通常為6個月至3年不等,利率與銀行同期貸款基準理論相同。
實踐表明,保單質押貸款具有以下兩個方面的效應:
(1)豐富了農民個人養(yǎng)老金賬戶的功能。個人養(yǎng)老金賬戶對農民短期的生產生活急需沒有任何幫助,養(yǎng)老金賬戶資金的長期閑置,對生活并不富裕的中國農民來說,是一項代價高昂的長期儲蓄。
保單質押貸款項目的吸引力在于,把農民個人賬戶的單一的養(yǎng)老功能轉變?yōu)榫哂芯C合功能的發(fā)展賬戶。在確保實現(xiàn)養(yǎng)老功能的同時,允許農民把個人賬戶上的資金用于其他目的,比如春耕生產、子女上學等,這種功能多元化的舉措,大大激發(fā)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統(tǒng)計顯示,從1998年保單質押貸款項目啟動至2004年年底,辦理借款的人數為1714人,占全縣參保人數的19.79%。累計發(fā)放貸款金額為603.3萬元,占農民參保資金總量的47.89%。
(2)有利于養(yǎng)老基金的保值增值。1998~2004年,呼圖壁縣農民養(yǎng)老基金運營收益達759.41萬元,年平均利息收入突破百萬元,并且,農民還款比例一直保持在99%以上。
表10 1998~2004年呼圖壁縣農民養(yǎng)老基金收益情況
資料來源:張時飛,2005。
新疆呼圖壁“社會養(yǎng)老保險證”質押貸款經驗同樣可以應用于農村人身保險市場的產品開發(fā)。比如將農民中長期儲蓄性保險險種(養(yǎng)老險、中長期壽險)的現(xiàn)金價值部分用于質押貸款,重點支持農民用于農戶生產、子女教育、小本經營,幫助農民發(fā)展與脫貧,提高人身保險對農民的吸引力。
農村保險市場需求分析小結:
一是農村居民對商業(yè)保險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獲得保險知識的主渠道是保險公司業(yè)務員及親朋好友介紹;
二是高學歷、高收入的農民對保險的認同度較高;
三是農民購買保險的經濟承受能力有限;
四是健康險、養(yǎng)老險在農民保險需求中占有主導地位;
五是農民缺乏對保險的真正理解,購買行為不夠理性;
六是商業(yè)保險能夠滿足特殊農民群體的保障需求;
七是保單質押貸款能夠部分滿足農民的信貸需求;
八是農村人口老齡化、家庭結構小型化為發(fā)展農村商業(yè)保險留下廣闊空間。
[參考文獻]
1.齊聞朝.瞄準縣域市場:保險公司的新視點.金融時報,2005-01-21
2.張元紅.農民的金融需求與農村金融深化.中國農村觀察,1999(1)
3.胡國富,楊雪萍.關于商業(yè)保險先行介入失地農民養(yǎng)老的幾點思考.資料通訊,2004-12-08
4.張時飛.引入資產建設要素,破解農保工作困境.2005年春季國際論壇——21世紀社會政策新理念大會論文,2005-01
5.中國保監(jiān)會辦公廳,中國保監(jiān)會人身險部,各保監(jiān)局縣域保險2005年調研材料
(原載《中國農村觀察》2005年第6期)
【注釋】
[1]來自北京保監(jiān)局2005年2~3月,在北京平谷、順義、懷柔、密云、昌平、延慶、門頭溝、房山、大興、通州10個遠郊區(qū)縣進行的農民保險需求調查材料。
[2]來自濟南保監(jiān)辦2003年農村抽樣調查材料。
[3]來自2005年5~6月,江蘇保監(jiān)局聯(lián)合省農村經濟調查局對縣域保險需求情況抽樣調查材料。
[4]來自2005年5月,云南保監(jiān)局對全省六個縣的600戶農村居民入戶調查材料。
[5]山東調查材料。
[6]2004年,中國人壽海南分公司對海南農村市場的調研數據。
[7]2004年,中國人壽海南分公司對海南農村市場的調研數據。
[8]2004年,中國人壽海南分公司對海南農村市場的調研數據。
[9]2004年,中國人壽海南分公司對海南農村市場的調研數據。
[10]胡國富、楊雪萍:《關于商業(yè)保險先行介入失地農民養(yǎng)老的幾點思考》,載《資料通訊》2004年12月8日。
[11]轉引自《關注農民工社會保障》,載《工人日報》200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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