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想到的
由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想到的
安徽省一九八二年初升高語文卷中有一道劃分句子成分的考題,原句是這樣一句話:我們熱烈祝賀大會取得圓滿成功。對此,考生們一般都分別作出了如下兩種劃分處理:其一,讓“大會取得圓滿成功”這一主謂短語充當“祝賀”的賓語;其二,視該句為兼語句,將句中的“大會”視作為兼語詞。有關(guān)報導說,對這兩種劃分結(jié)果,閱卷老師們竟“莫衷一是”,“爭執(zhí)不下”,“議而未決”后來個折中,都給滿分。眾所周知,中考閱卷一般都要求限時完成,故而對折中處理這樣的決定,我本無意說三道四。然而,對閱卷老師們的“莫衷一是”、“爭執(zhí)不下”、“議而不決”就不能不說幾句。
凡句子,無不都包括內(nèi)容和形式這兩方面的表達要素,辯證地看,是內(nèi)容決定形式,或者說是句子的形式為內(nèi)容服務(wù)。在析句訓練中,我們所碰到的大多數(shù)情形是內(nèi)容和形式和諧而統(tǒng)一,不會引發(fā)異義紛爭。但有時候,對同一個句子,如何看待它的表達形式,免不了會有分歧,上述一例便是。
遇到這樣的分歧,“堅持形式分析服從于句意的解讀”的原則是完全有必要的,這樣認識,這樣處理,是符合辯證法關(guān)于內(nèi)容和形式相互關(guān)系的邏輯要求的,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式的意氣之爭是毫無意義的。據(jù)此,我們不難對上述兩種劃分結(jié)果作出“前者更為合理”的認定。因為值得“祝賀”的是“圓滿成功”而不是大會本身,所以讓“大會取得圓滿成功”這一主謂短語充當“祝賀”的賓語才算是準確把握了全句的中心思想,也只有這樣,析句才真正成了準確解讀句意的重要手段。而后者只不過是生搬硬套兼語形式,對準確理解句意并沒有多少實際意義。據(jù)此而論,判定上述兩種劃分結(jié)果的高下是不言而喻的,怎么會“莫衷一是”“爭執(zhí)不下”而“議而不決”呢?
語法說到底就是語言的組織法,并非說淡化就可以淡化的。語文老師有責任指導自己的學生掌握這類必備的基本技能,說話或是作文,能合理選用所需的句型句式,讀文章或聽人說話,要善于領(lǐng)會別人之所以這樣寫這樣說的妙處。倘要說語文的功底,這是不該避而不論的。雖說是弟子不必不如師,然而,學生的這類靈性和自覺每每出自于老師的指點之后。若無“精其教”,談何“信其道”?行文到此,忍不住又要老調(diào)重彈,語法倒底值不值得考,怎么考,此例又一次為我們提供了有益的啟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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