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聞自由的價值
當人們有權自由地思想而不是被禁錮頭腦,有權獲取消息而不是局限在狹小的框子里聽命于信息封鎖,才能發(fā)現(xiàn)真理、認識真理。新聞自由對公眾精神利益的確認,使人們得以在正當的范圍內利用媒介知曉信息、表達見解,獲取應有的精神利益。馬克思猛烈抨擊普魯士專制政權對出版自由的壓制時寫道:
你們贊美大自然悅人心目的千變萬化和無窮無盡的豐富寶藏,你們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羅蘭散發(fā)出同樣的芳香,但你們?yōu)槭裁磪s要求世界上最豐富的東西———精神只能有一種存在形式呢?我是一個幽默家,可是法律卻命令我用嚴肅的筆調。我是一個激情的人,可是法律卻指定我用謙遜的風格。沒有色彩就是這種自由唯一許可的色彩。每一滴露水在太陽的照耀下都閃耀著無窮無盡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陽,無論它照耀著多少個體,無論它照耀著什么事物,卻只準產生一種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23]
專制制度剝奪了人們新聞自由的權利,摧毀了世界上最豐富、最燦爛和最寶貴的東西;讓人無法知道他們希望知道的消息,聽到他們想聽到的意見,無法讓人們按自己的愿望表達思想,因而無法實現(xiàn)切身的精神利益。
新聞自由不僅關系到人們的精神利益,而且還關系到人們在政治、經濟等其他社會領域中的利益。人們要在經濟、政治等領域里實現(xiàn)自己的利益,就必須首先通過媒體認清自己的利益,知道哪些是能夠給人們帶來實際利益的消息和意見。新聞自由只有表達正確的思想,才意味著人們可能爭取到自己應當獲取的物質成果,識破那些剝奪群眾利益或竊取公共財富的各種遁詞。
沒有新聞自由就沒有真正的思想和言論自由,一切科學文化研究的自由也被剝奪。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等等,是政治運作的手段和民主的標志,也是人們發(fā)表思想成果的必要手段。因此,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出版自由體現(xiàn)出人們的思想文化關系。從思想文化自由的角度說,所謂言論自由,是指在人際間表達政治觀點、分析事件動向、從事科學研究、進行文藝創(chuàng)作以及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權利。這些自由被剝奪,通過新聞自由可以進行呼吁和斗爭,沒有新聞自由則一切思想文化自由都要被剝奪。
新聞自由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借助新聞自由才能表達人民的政治立場,政治民主才能實現(xiàn)。新聞出版自由被憲法所保障,其目的不在保障私人利益,而在于保障人民獲得解放的手段,以增進人民的福利和地位,使任何對它的限制成為自相矛盾的理論。
新聞自由還有助于促進各國、各民族的彼此了解和互信,保障世界的和諧。自由地傳播和接受信息,是各國、各民族交往的前提,新聞自由在寬廣的范圍內實現(xiàn),勢必開闊各國人民的文化視野和交際范圍,從而加強人類的相互理解,推動世界的和平與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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