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傳播是一種獨特的大眾傳播方式
一、何為主持傳播
主持傳播,或曰“主持人傳播”,顧名思義,即以主持人作為傳播主體而實施的傳播,或由主持人從事的傳播活動的總稱。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只有傳播者的角色和身份及其在傳播中所起的作用滿足主持人的條件,其所進行的傳播活動才可稱為主持傳播。由于主持人一般被定義為“在廣播電視節(jié)目中,以個體行為出現(xiàn),代表群體觀念,以有聲語言為主干或主線駕馭節(jié)目進程,直接面對受眾,平等地進行傳播的人”(1),因而只有當(dāng)廣播電視媒介中的傳播主體實際上是以個體身份出現(xiàn)進行平等傳播,在傳播中真正起到組織和駕馭傳播的作用,符合主持人的條件,體現(xiàn)主持人特征,反映主持人實質(zhì),這樣的傳播才稱得上是主持人傳播,或簡稱為主持傳播。當(dāng)然,這里的“主持傳播”是一個偏正式的名詞性詞組,即“主持式的傳播”,而非動賓式的動詞性詞組,即“對某種傳播活動的主持”。為了便于理解和加深印象,不妨在見到“主持傳播”時聯(lián)想一下“主持人”這三個字,只要想到“主持人”是“從事主持活動的人”而非“對人進行主持”,就不容易把“主持傳播”理解為“對傳播活動的主持”。
這樣,就比較容易分辨出主持傳播與其他由播音員、記者或編輯等出面直接對受眾實施的傳播之間的區(qū)別與聯(lián)系,也可省去某些所謂的主播活動是否成為主持傳播的爭議。某些播音員或某些記者、編輯面對鏡頭實施傳播的時候,雖然其傳播活動也是以“個體行為出現(xiàn),代表群體觀念,以語言為主干或主線”,但他們有時與受眾的地位并不平等,更無法真正實現(xiàn)對傳播進程的駕馭(如播音員),因而他們所從事的傳播只是具備了主持傳播的某些特點,或在某種程度上多少有類似主持傳播的效果,還沒能達到真正的主持傳播狀態(tài),只能是一種前主持傳播或主持傳播的史前狀態(tài)。反過來,如果播音員、記者、編輯在面對受眾實施傳播時,實際上已經(jīng)實現(xiàn)了深度參與節(jié)目、以個體身份平等傳播和駕馭整個傳播進程,那么,即使其在稱呼上沒有出現(xiàn)主持人三個字,仍可將其傳播活動視為主持傳播(實際上現(xiàn)在仍有很多節(jié)目是由記者、編輯出面主持的,如中央電視臺的《新聞?wù){(diào)查》、美國CBS的《60分鐘》等),或者可以說,主持傳播其實就是一種實現(xiàn)了傳播主體的人格化,并在傳播過程中處處體現(xiàn)人際性特點的大眾傳播方式,其中的人格化、人際性及大眾傳播正是構(gòu)成主持傳播的關(guān)鍵,亦是主持傳播的特點和優(yōu)勢所在。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主持傳播確實是一種獨特的大眾傳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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