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的天理論
二程提出了以“理”為中心觀念的體系,為道學(xué)奠定了理論基礎(chǔ)。他們的思想體系,是對王安石學(xué)說的反動,也與張載的學(xué)說明顯不同。
二程認為世界的根源是“理”,也叫作“道”,也叫作“天理”。程顥提出“天者理也”(《遺書》十一)的命題。所謂“天”,指最高實體,認為“天即是理”,就是認為“理”是最高實體。他又說過:“吾學(xué)雖有所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保ā锻鈺肪硎疤炖怼倍质撬约后w會出來的,這是他的哲學(xué)體系的最高范疇。他認為,這個“理”是永恒的,是客觀存在的。他說:“天理云者,這一個道理,更有甚窮已?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窮居不損。這上頭來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遺書》二)這是說,“天理”不因為社會上有堯那樣的圣賢就存在,也不因為有桀那樣的暴君就滅亡,個人行為的好壞,不影響“天理”的變化?!袄怼庇肋h如此,不生不滅,不增不減。這“理”的一個重要含義是指倫理綱常。程顥說:“為君盡君道,為臣盡臣道,過此則無理?!保ā哆z書》五)“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保ㄍ希┻@里“理”的內(nèi)容就是社會關(guān)系、人倫關(guān)系的倫理準(zhǔn)則。程顥的“天即是理”的學(xué)說的意義之一就是把封建倫理關(guān)系神圣化,把維護封建統(tǒng)治的道德法則看成是永恒的絕對的真理,看成世界的唯一根源。程頤認為,“理”是萬事萬物所根據(jù)的法則,是物質(zhì)世界的“所以然”。程頤肯定萬物都有理。他說:“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則,一物須有一理。”(《遺書》十八)這“理”就是事物的所以然。他又說:“物理須是要窮,若言天地之所以高深,鬼神之所以幽顯。若只言天只是高,地只是深,只是已辭,更有甚?”(《遺書》十五)這是說,天高,有其所以高;地深,有其所以深。如說天就是高,地就是深,那是不肯研究罷了。他認為,萬物各有其理,但在根本上,萬物之理只是一個“理”。他說:“天下之物皆能窮,只是一理”(《遺書》十五),“萬物皆是一理,至如一物一事雖小,皆有是理”(同上)。他曾提出“理一分殊”(《答楊時書》)的說法,認為萬物之理是一個,而每一物又彼此不同,互有分別。但他特別強調(diào)萬物一理,這個統(tǒng)一的理也就是物質(zhì)世界的所以然。他說:“一陰一陽之謂道,道非陰陽也。所以一陰一陽,道也?!保ā哆z書》三)又說:“離了陰陽更無道,所以陰陽者是道也。陰陽,氣也。氣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遺書》十五)他認為陰陽之氣也有其所以然,這就是最高的“理”,就是世界的最高根源。他認為天地萬物都有其所以然,這就是認為世界是以“理”為依據(jù)的,“理”是宇宙的最高實體。其實,“理”作為事物的規(guī)律,不是一個實體,認為它是實體,那是將事物的本質(zhì)屬性與事物本身割裂開來,即把規(guī)律與事物割裂開來,這是一種理一元論。
二程強調(diào)形而上與形而下的區(qū)別。形而下的即是物質(zhì)世界,他們認為這不是根本的;形而上的是“道”和“理”,這才是最根本的。當(dāng)時張載提出氣一元論的唯物主義學(xué)說,肯定氣是最根本的實在。二程從理一元論的觀點反對張載的氣一元論學(xué)說。程顥說“形而上者渭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若如或者以清虛一大為天道,則乃以器言,而非道也。”(《遺書》十一)“或者”指張載,“清虛一大”指張載所講的“太虛”。張載認為,太虛是氣的原始狀態(tài),是物質(zhì)世界的最初根源。程顥認為“太虛”是物質(zhì)性的事物,不足為根本。
二程認為形而上是形而下的根本,也就是認為理是氣的根本。程頤說:“有理則有氣”,“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數(shù)”。(《二程粹言》卷一)這就是說,理是第一性的,氣是從屬于理的。這就是認為在物質(zhì)世界之上另有一個理的實體支配物質(zhì)世界。
氣一元論肯定物質(zhì)是永恒的、不滅的。當(dāng)時張載認為氣只有聚散,永遠存在。程頤則認為氣有生有滅,“凡物之散,其氣遂盡,無復(fù)歸本元之理”(《遺書》十五)。又說:“天地之化,自然生生不窮,更何復(fù)資于既斃之形,既返之氣!往來屈伸者理也?!保ㄍ希┻@就是認為,氣不斷地產(chǎn)生,不斷地消滅,而“理”則是永恒的,氣被產(chǎn)生出來是由于理的作用。
程頤認為,這“理”是自然界的最高原則,也是社會的最高原則。他說:“凡眼前皆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熱,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間,皆是理?!保ā哆z書》十九)這“理”也就是君臣父子等封建倫理關(guān)系的標(biāo)準(zhǔn)。又說:“天地之間,無適而非道也。即父子而父子在所親,即君臣而君臣在所嚴(yán)。以至為夫婦,為長幼,為朋友,無所為而非道?!保ā哆z書》四)他所說的“道”和“理”,其重要內(nèi)容即“忠君”、“孝父”等封建倫理觀念。程頤把封建的倫理觀念絕對化永恒化了,認為是萬物的普遍的理,是世界的最高的實體。他的理一元論包含著客觀唯心主義。程頤認為理和心是一貫的,他說:“在天為命,在人為性,論其所主為心,其實只是一個道?!保ā哆z書》十八)又說:“在天為命,在義為理,在人為性,主于身為心,其實一也?!保ㄍ希┻@是說,存在于人身上的理就表現(xiàn)為心,心與理是一致的。二程也批評佛教,程頤曾講他們和佛教的區(qū)別說:“圣人本天,釋氏本心。”(《遺書》二十一下)這里他將天與心對立起來,但他所謂的天即是理。程頤認為儒家主張一切出于理,佛家則認為一切出于心。程顥的思想講“只心便是天”(《遺書》二上),表現(xiàn)了主觀唯心主義的傾向。程頤的體系是比較明確的客觀唯心主義。事實上客觀唯心主義和主觀唯心主義沒有嚴(yán)格的界限,本來是相通的。
二程也講對立的普遍性。程顥說:“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對,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遺書》十一)又說:“萬物莫不有對,一陰一陽,一善一惡,陽長則陰消,善增則惡減。斯理也,推之其遠乎!人只要知此耳?!保ㄍ希┤f物都是成對的,有一物就有與之對立的另一物。對立之間有彼消此長的關(guān)系。程頤說:“天地之間皆有對,有陰則有陽,有善則有惡。”(《遺書》十五)又說:“道無無對,有陰則有剛,有善則有惡,有是則有非,無一亦無三?!保ㄍ希┻@是說,對立是普遍的,一切事物都是兩兩對立,沒有獨,也沒有三。二程也認為事物是變化的。如程頤說:“有生便有死,有始便有終。”(《遺書》十五)二程雖然肯定對立的普遍性,但除了說過生必有死、始必有終之外,很少談到對立面的相互轉(zhuǎn)化,而特別重視變中的不變。程頤說:“天地之化,雖廓然無窮,然而陰陽之度,日月寒暑晝夜之變,莫不有常,此道之所以為中庸。”(《遺書》十五)在他們看來,這個變中之“?!辈攀亲钪匾?,這變中之“常”就是“道”,就是“理”。二程雖然承認變化與對立,但竭力反對王安石的變法措施,說“為治之大原,牧民之要道,則前圣后圣,豈不同條而共貫哉”(《論十事札子》),斷言“圣人奉天理物之道”是永遠不能改變的。二程的這些觀點和董仲舒是一致的。董仲舒也講陰陽、君臣等等的對立,但強調(diào)“天不變,道亦不變”;二程雖講陰陽、善惡的對立,卻強調(diào)理是永恒不變的。
二程的認識論是一種唯理論,他們認為人的心中本來是有知的,在心上反省內(nèi)求,就可以認識一切真理。程顥說:“嘗喻以心知天,猶居京師往長安,但知出西門便可到長安,此猶是言作兩處,若要誠實,只在京師,便是到長安,更不可別求長安。只心便是天,盡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當(dāng)處便認取,更不可外求。”(《遺書》二上)這是說,真理來源在于內(nèi)心,內(nèi)求于心,就可以認識一切真理。據(jù)此,二程認為“窮理”和“盡性”是一回事,“窮理盡性至命,只是一事。才窮理,便盡性;才盡性,便至命”(《遺書》十八)。程顥更認為人生來就有良知,“良能良知,皆無所由;乃出于天,不系于人”(《遺書》二上)。所謂良知即天賦的先驗認識。
程頤把認識過程講得比較曲折。他認為心中有知,心中本來具有完備的知識,但心卻又不能直接認識自己,必須用格物的工夫,然后才能達到心的自己認識。他說:“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則不能得之,而致知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保ā哆z書》二十五)在他看來,格物所得之知乃是心中本來固有之知,程頤提出對于《大學(xué)》所謂“格物”的新解釋。他以為“格”是“至”的意思,“格物”即是“至物”,即是就物而窮其理。他說:“格,至也,如祖考來格之格。凡一物上有一理,須是窮致其理。窮理亦多端,或讀書講明義理,或論古今人物別其是非,或應(yīng)接事物而處其當(dāng),皆窮理也。”(《遺書》十八)他認為,窮理的途徑主要是讀書討論和應(yīng)接事物他有時也講研究自然界,如說:“語其大,至天地之高厚;語其小,致一物之所以然,學(xué)者皆當(dāng)理會”(同上)。但他更注重內(nèi)省功夫,所以又說:“致知在格物,格物之理,不若察之于身,其得尤切”(《遺書》十七)。
程頤認為,窮理須先一件一件進行研究,積得多了,就能豁然貫通,認識最根本的理了。他說:“須是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積習(xí)既多,然后脫然自有貫通處。”(《遺書》十八)先是積習(xí),然后貫通。這貫通不是歸納,不是科學(xué)的總結(jié),而是一種恍然體會?!绊毷羌娎?,然后脫然白有悟處?!保ā哆z書》十七)這種脫然的覺悟,是一種體驗的境界。程頤又分別了“見聞之知”與“德性之知”,他說:“聞見之知,非德性之知,物交物則知之,非內(nèi)也,今之所謂博物多能者是也。德性之知不假見聞。”(《遺書》二十五)“見聞之知”相當(dāng)于感性認識?!暗滦灾钡囊饬x比較復(fù)雜,既指關(guān)于倫理道德的認識,又指關(guān)于事物根本原理的認識。在他看來,這二者是一回事。德性之知在一定意義上接近于理性認識。他肯定見聞之知是從外來的,而認為“德性之知”不憑借見聞,是內(nèi)在的,這是先驗論的觀點。程頤還討論了知行問題,提出“知先行后”的學(xué)說。他認為,知是行的根本,必須先有認識,有了認識,自然會照著所知去做,如沒有認識,就無法行動。他說:“須以知為本,知之深則行之必至,無有知之而不能行者。知而不能行,只是知得淺。饑而不食烏喙,人不蹈水火,只是知。人為不善,只為不知?!保ā哆z書》十五)他認為,人不吃有毒的東西,因為深知它有毒;人不向水火里走,因為深知水火能致人于死。由于強調(diào)“知”的作用,程頤還提出“行難知亦難”的觀點。他說:“非惟行難,知亦難也?!稌吩唬骸瞧D,行之唯艱’。此固是也,然知之亦自艱。比如人欲往京師,必知是出那門,行那路,然后可往。如不知,雖有欲往之心,其將何之?自古非無美材能力行者,然鮮能明道,以此見知之亦難也?!保ā哆z書》十八)程頤宣揚認識就在于體認“天理”,在他看來,只要認識了“天理”,就無往不合于道。程頤的認識論是和他的道德修養(yǎng)學(xué)說聯(lián)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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