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宗教性干預與地區(qū)安全——以科索沃沖突為例(115)
External Religious Interventions and Regional Security:A Look at Kosovo Conflict
章 遠
科索沃問題始于巴爾干地區(qū)特殊的歷史背景。盡管今天科索沃阿裔公開場合愿意強調其民族的認同甚于宗教認同,但是這并不影響阿裔以宗教符號作為其重要民族特征??扑魑置褡遄诮倘后w之間長期對峙,引發(fā)人道主義危機,繼而觸發(fā)國際勢力對科索沃沖突采取外部宗教性干預。本文將基于科索沃沖突,探討外部宗教性干預的具體涵義,論述引發(fā)外部宗教性干預的三種動力源,剖析外部宗教性干預對地區(qū)安全的影響。本文認為外部宗教性干預本質上屬于非傳統(tǒng)安全的研究范疇,其基于信仰的動力源是維護宗教勢力的護教、發(fā)展宗教實力的傳教以及打擊競爭性力量的討伐異端。外部宗教性干預是干預政策的補充性選項,也是重要的調適者,可能推動政治軍事等實體性干預,從而影響地區(qū)安全局勢的走向。
一、外部宗教性干預的內涵
現(xiàn)代意義的宗教在敬神體驗和崇神觀念層面屬于意識形態(tài)分析維度,在擁有儀禮規(guī)范和教職教團層面屬于行為機制分析維度。(116)外部宗教性干預是宗教介入在危機(尤其是人道主義危機)狀況下的跨國境表現(xiàn)形式,相較于單純宗教介入,外部宗教性干預還需要補充政治力量介入他國宗教性事務的內涵。因為主體的雙重性,外部宗教性干預在價值判定上并不局限于單純宗教利益。
相較于一般意義上的宗教介入,外部宗教性干預具有以下特點:第一,外部宗教性干預的施動者更廣泛:不僅局限于宗教利益集團,還包括跨國宗教組織和試圖改變他國宗教狀況的政治性組織機構;第二,外部宗教性干預所關注的議題更多元:不僅涵蓋教育、慈善、醫(yī)療等內容,還涉及穩(wěn)定地區(qū)安全局勢、抑制宗教沖突的爆發(fā)和升級等內容,其中還包含宗教因素的政治性議題;第三,外部宗教性干預對象更國際化,針對的是他國的宗教人群和政治宗教狀況。
外部宗教性干預與傳統(tǒng)政治干預相比有三個特點:第一,外部宗教性干預伴隨著信仰沉淀的強大道德感召力,其合法性授權來自于神圣經(jīng)典文本和教義;第二,世界主要的制度性宗教具有成熟的跨國組織體系,外部宗教性干預可以直接通過特定宗教內部權力層級結構,影響地區(qū)宗教事務;第三,作為大國干預的補充性選項,外部宗教性干預不一定有強大的政治后盾維持后續(xù)性,特別是如果施動主體僅僅為宗教組織,那么干預效果就會存在變數(shù)。
科索沃沖突的既有干預研究著述,主要著眼于霸權主義、單邊主義、地緣政治和新干涉主義。研究都注意到西方認可的普世價值觀念是大國干預過程中的重要理由,然而對宗教因素關注相對不足。(117)科索沃沖突中的外部宗教性干預可以作為科索沃大國干預研究的時代性補充研究,以論證宗教在國際政治領域的復興軌跡。
科索沃沖突過程中外部宗教干預的主要形式有:第一,針對特定宗教對象的外部宗教性干預:干預行為專門指向某一具體實在的宗教存在——信教人士、物化的信仰中心——宗教建筑;第二,針對特別宗教事務的外部宗教性干預:干預行為指向階段性發(fā)生的宗教事件或者一定時期內的宗教狀況;第三,宗教組織的干預:同一宗教的內部上級宗教機構或其他國家的宗教組織,有的出于道德關懷,有的為了宗教義務,有的為了配合國際性政治干預,涉及不穩(wěn)定的宗教區(qū)域;第四,非宗教組織的干預:相對于宗教組織的外部干預,非宗教組織向特定宗教對象實施的干預往往是作為整體政治干預的組成部分;第五,意識形態(tài)維度的外部宗教干預形式:來源于宗教內部的干預常有很強的屬靈色彩;第六,組織儀禮維度的外部宗教干預形式:宗教儀禮是宗教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宗教儀禮不只將宗教經(jīng)驗外在化,更修正并且塑造宗教經(jīng)驗。
二、外部宗教性干預的信仰源動力
外部宗教性干預屬于宗教問題的安全化,其內在動力源于宗教義務和信仰忠誠。從基于信仰角度,按照試圖改變宗教力量布局的向度,外部宗教性干預的動力源可以被分為:維護宗教勢力的護教、發(fā)展宗教實力的傳教以及打擊競爭性宗教力量的討伐異端。
(一)護教
宗教神學意義上的護教意指,完成神的意愿、維護信仰不滅,是信徒的宗教責任。宗教群體是成員感情聚合度很高的社會群體。當某個宗教群體受到直接攻擊,宗教信仰接近的群體傾向于認為攻擊行為針對的是整個信仰體系,因此需要積極干預介入以保衛(wèi)自身宗教,降低信仰繼續(xù)受破壞的幾率。與直接受害者地理距離或者宗教親緣越近,或與直接施暴者距離越近,外部宗教群體的挫敗感和對自身信仰式微的憂慮就愈盛,就越有改變現(xiàn)狀的內驅力??缭絿车慕y(tǒng)一宗教群體因為護教傳統(tǒng)而獲得宗教內部團結。比如宗教志愿者就是因護教傳統(tǒng)而參與宗教地區(qū)對抗當中的行動主義者。作為外部宗教性干預動力源的護教傳統(tǒng),本質上是保守性防御,與受難意識緊密相連。
(二)傳教
傳教義務是宗教文本賦予信徒的傳播福音、宣傳神道、爭取更美好信仰世界的責任。宗教力量通過傳播自身信仰,擴大聯(lián)盟謀求更多的保護力量以牽制對方?;蛘咭躁U述宗教建立精神紐帶,從而整合內部,使其更緊密,為繼續(xù)對抗積聚力量。從宗教文本、宗教實踐、宗教傳統(tǒng)和神學思想出發(fā),外部宗教性干預在政治與宗教之間尋求契合空間。依宗教信徒和理想主義者的觀點,傳教義務驅動的外部宗教性干預應被稱為“基于信仰的外交”。以傳教義務驅動的外部宗教干預常常以提供神學教育,歸正信仰儀禮等改善宗教生存的社會條件的方式,溫和而漸進地將帶有本國價值內涵的宗教信仰灌輸給目標群體。以傳教義務為動力源的外部宗教性干預的主體并不一定是政治強國。特殊身份的宗教人士和宗教組織帶有宣傳宗教意味的干預并不受所處國家國力限制。
(三)正義戰(zhàn)爭論的現(xiàn)代轉化
不同宗教之上沒有壟斷權威。(118)按照正義戰(zhàn)爭理論如果雙方爆發(fā)宗教性對抗,參與就是捍衛(wèi)正義,是愛的體現(xiàn),與和平并不矛盾。強調人道主義干預的新干涉主義一定程度上是宗教歷史上的正義戰(zhàn)爭觀念的現(xiàn)代政治沿襲。對神性的理解似乎在對異端懲戒中才能獲得更大的終極意義,公義原則才能予以實現(xiàn)。在規(guī)范性制度缺失、暴力頻發(fā)的地區(qū),有非宗教界期望宗教界“不以戰(zhàn)爭性質非‘宗教戰(zhàn)爭’為由袖手旁觀”(119),主動要求外部宗教性干預來保衛(wèi)正義。與護教傳統(tǒng)驅動的外部宗教性干預相比,在現(xiàn)代化的正義戰(zhàn)爭觀念驅動下的外部宗教性干預更具有進攻性。
盡管有宗教精神的感召,但基于信仰的動力源并不足以必然激起外部宗教性干預。來自伊朗和阿拉伯世界的宗教激進武裝分子不十分熱衷幫助被塞爾維亞政府稱為宗教恐怖組織的科索沃解放軍??梢姵降赜虻貫橘澝酪了固m信仰而保護兄弟國家伊斯蘭信仰免于受損的宗教干預,并不像國家利益受損時那樣的膝跳式地應激反應,宗教性干預只是符合政治利益前提下的可選價值選項。從軍事干預角度來看,西方基督教國家制裁同為基督教的東正教塞爾維亞就是宗教利益與政治利益沖突時,政治利益優(yōu)先的另一例證。
三、外部宗教性干預的作用評估
(一)引發(fā)關鍵利益分歧的外部宗教性干預威脅地區(qū)安全
外部宗教性干預首先壓制的往往是直接威脅地區(qū)安全的宗教間利益對抗。在科索沃問題上即是基督教世界和伊斯蘭世界之間的利益分歧。1999年以來科索沃境內宗教之間的實力對比發(fā)生了逆轉,不同宗教間的利益差異不再是造成科索沃不穩(wěn)定的主因,同一宗教之間的利益分歧會成為政治發(fā)展中新的不穩(wěn)定因素。
外部宗教性干預最先打亂了塞爾維亞東正教群體內部的利益要求。置身于族群對抗最前線的科索沃塞裔東正教信徒,漸漸不再如科索沃戰(zhàn)爭初期那樣熱衷于反對西方。科索沃境外的塞爾維亞人則并不愿意看到這樣的“退步”。外部宗教性干預也造成科索沃地區(qū)的伊斯蘭教群體內部利益分歧??扑魑职⒁崮滤沽謱で蟊A舯就烈了固m文化而擺脫土耳其伊斯蘭勢力影響,而現(xiàn)實是施助和受助雙方之間很難達成共識,兩難的處境中,常常需要清真寺的教長出面與地方政府和國際組織協(xié)商,通過更換援助單位來尋找兩種伊斯蘭文化之間的和平合作。(120)
(二)理性宗教干預能夠有助于和平重建
如果外部宗教性干預能夠將募集到的宗教資源有效地投入到重塑被破壞的信仰信心以及重建被毀的信仰圣殿當中去,將有助于沖突后的重建。在宗教信徒占人口比例大多數(shù)的地區(qū),外部干預有的要求當?shù)刈诮探逃嘣?,有的修建能夠進行正常宗教活動的宗教場所,這些舉措都有助于盡快撫慰心靈創(chuàng)傷。
(三)非平和的外部宗教干預對沖突解決無益
如果外部宗教性干預懷有偏見、缺乏戰(zhàn)略思維則無法建立起維持國家所必須的公正與安全。(121)塞爾維亞教會對科索沃發(fā)生的針對塞裔暴行的指控,往往被國際社會以證據(jù)不足而不予重視。(122)外部政治力量更愿意相信這些東正教教會對科索沃局勢的描述言過其實。但教會的控訴卻足以激發(fā)該地區(qū)東正教信徒對科索沃其他宗教勢力的緊張感與敵視意識,甚至為激進民族主義者提供宗教上的合法性支持,從而可能引發(fā)暴力循環(huán)。而暴力循環(huán)是激進和偏頗的外部宗教干預所帶來的政治化副作用產(chǎn)物。暴力既可能是受壓制方抵制干預的激化反應,也可能催生不滿地區(qū)現(xiàn)狀的新的政治軍事干預。
四、結 語
無論是西方國家、周邊國家、親緣國家還是各類宗教組織,都可能向地區(qū)沖突實施外部宗教性干預。相對于常態(tài)化的宗教介入,外部宗教干預更多的是國際性政治危機出現(xiàn)后,宗教與政治跨國結合的階段性表現(xiàn)。因為外部宗教性干預指涉的是非傳統(tǒng)安全中的宗教因素,因而與在精神和組織層面關注傳統(tǒng)安全的政治軍事干預存在差異。護教、傳教和征討異己這些宗教傳統(tǒng)和宗教義務,都可能是采取外部宗教性干預的動力源。綜觀科索沃沖突過程中外部宗教性干預的表現(xiàn)和現(xiàn)實效果,應該說:在理性看待所有宗教、尊重宗教力量的同時,避免宗教激進和宗教歧視,仍是消弭群體誤解、推動國際合作的心理基石。
(作者為華東政法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源自網(wǎng)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chuàng)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