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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諒祚改制考論

        時間:2023-03-13 百科知識 版權(quán)反饋
        【摘要】:諒祚改制考論彭向前寧夏大學西夏學研究中心摘 要:諒祚改制所涉及的范圍十分廣泛,包括禮樂制度、衣冠器物、官制、軍制以及思想觀念等,多為元昊草創(chuàng)經(jīng)營所未能及者,給西夏社會帶來深遠的影響。文章最后通過比較研究明確指出,諒祚改制是一次仿唐色彩濃厚的改制。昨因宥州申覆,稱迎接朝廷使命,館宇隘陋,軒檻阽危,儻不重修,誠為慢易。
        諒祚改制考論_責任與使命——寧夏博士研究成果集萃

        諒祚改制考論

        彭向前

        寧夏大學西夏學研究中心

        摘 要:諒祚改制所涉及的范圍十分廣泛,包括禮樂制度、衣冠器物、官制、軍制以及思想觀念等,多為元昊草創(chuàng)經(jīng)營所未能及者,給西夏社會帶來深遠的影響。本文鉤稽漢文資料、西夏文文獻和文物考古資料等,首次以專文的形式對諒祚改制進行全面總結(jié)。文章最后通過比較研究明確指出,諒祚改制是一次仿唐色彩濃厚的改制。

        關(guān)鍵詞:諒祚 改制 仿唐

        西夏開國皇帝元昊極力主張以蕃俗為本,“衣皮毛,事畜牧,蕃性所便。英雄之生,當王霸耳,何錦綺為? ”[1]基于此,他對黨項族已經(jīng)接受的漢文化大加排斥,變服飾,改禮樂,創(chuàng)文字,處處刻意以本民族特點高自標榜。元昊定制之初諸如此類的舉措,雖然一時有利于西夏政權(quán)的建立,卻不利于西夏社會的長治久安。與歷史上其他少數(shù)民族政權(quán)一樣,西夏立國后,要維持并發(fā)展其封建統(tǒng)治,在保持本民族特色的同時,必然要充分利用中原王朝先進的政治制度并大力汲取漢族的儒家思想。

        諒祚以未滿周歲的稚子繼位,在14歲那年抓住時機殺掉專權(quán)多年的國相沒藏訛龐,結(jié)束西夏王朝第一次外戚執(zhí)政。親政后的諒祚不安陋習,銳意革新,在短短六七年間先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北宋邊臣在奏章中稱,“諒祚舉措,近歲多不循舊規(guī),恐更僭擬朝廷名號,漸不可長。 ”[2]諒祚改制所涉及的范圍十分廣泛,包括禮樂制度、衣冠器物、官制、軍制以及思想觀念等諸多方面,“遵大漢禮儀以更蕃俗,求中朝典冊用仰華風,皆元昊數(shù)十年草創(chuàng)經(jīng)營所未能及者”[3],對西夏社會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對諒祚改制,以往學界多從探討西夏社會分期與西夏社會性質(zhì)的角度,把它納入西夏蕃禮與漢禮之爭中,籠統(tǒng)地進行考察。筆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礎(chǔ)上,鉤稽相關(guān)資料,首次以專文的形式對諒祚改制進行全面總結(jié),并指出諒祚改制具有仿唐傾向。

        一、廢行蕃禮,改用漢儀,接納先進的漢文化

        (一)穿漢服,習漢儀

        元昊定制時,對官服制度、禮儀制度方面的規(guī)定處處透露了鮮明的民族特點?!拔馁Y則幞頭、靴笏、紫衣、緋衣;武職則冠金貼起云鏤冠、銀貼間金鏤冠、黑漆冠,衣紫旋襕,金涂銀束帶,垂蹀躞,佩解結(jié)錐、短刀、弓矢韣,馬乘鯢皮鞍,垂紅纓,打跨鈸拂。便服則紫皂地繡盤球子花旋襕,束帶。民庶青綠,以別貴賤。 ”[4]“革樂之五音為一音,裁禮之九拜為三拜。 ”[5]當夏使穿著本國的服裝,“戴金冠,衣緋,佩蹀躞”[6],到汴梁交納北宋所賜的旌節(jié)告敕時,宋廷愕然之余,命易之,使者不從,聲稱:“奉本國命來見大國,頭可斷,冠服不易。 ”[7]然而諒祚親政后,卻主動向宋廷請求穿漢服,習漢儀,夏奲都五年,即嘉祐六年(1061年),“上書自言慕中國衣冠,明年當以此迎使者” 。[8]諒祚請求改用漢儀的奏表,以“省表具悉”的形式被套引在宋仁宗詔令的開頭,得以保存至今。

        昨因宥州申覆,稱迎接朝廷使命,館宇隘陋,軒檻阽危,儻不重修,誠為慢易。于是鳩集材用,革故鼎新,來年七月臣生日,用蕃禮館接使命,十月中冬,用漢儀迎接。[9]

        為了改漢衣冠及漢儀,諒祚又表求購置衣服,并乞工匠。這兩道奏表同樣被保存在《宋大詔令集》西夏目詔令中。

        買幞頭帽子并紅鞓腰帶及紅鞓襯等物件,乞從今后,凡是買賣,特降指揮,無令艱阻以聞。[10]

        蓋以蕃方素稀工巧,變革衣冠之度,全由制造之功,欲就考工,聊倩庶匠以聞。[11]

        元昊定服制時規(guī)定,只有文官才戴幞頭。至于腰帶,官服系“金涂銀束帶” ,便服“束帶”而已。頭戴幞頭,腰系紅鞓是唐、宋時期中原王朝的典型服飾。大概僅靠從宋朝購買衣服不能滿足需要,諒祚又請求派遣制造衣冠的工匠。此二詔均無紀年,據(jù)司馬光《涑水記聞》卷九,當在嘉祐七年(1062年)。該年“諒祚請尚公主,及乞國子監(jiān)所印書釋氏經(jīng)一藏,并譯經(jīng)僧及幞頭工人伶官等。詔給國子監(jiān)書及釋氏經(jīng)并幞頭。尚主辭以昔嘗賜姓,其余皆托辭以拒之。 ” 《記聞》記載西夏除乞買物、乞工匠外,還向宋朝乞伶官等。乞請“伶官” ,顯然與改習漢儀有關(guān)。

        諒祚對官員服飾還有一處重要改動,即佩魚,這是以往學界所未曾注意到的。元昊時“佩解結(jié)錐、短刀、弓矢韣” ,并無佩魚之制。夏拱化二年,即宋治平元年(1064年),諒祚所遣賀英宗繼位的使人欲佩魚朝見。

        夏國賀登極進奉人吳宗等至順天門,欲佩魚及以儀物自從,引伴高宜禁之,不可,留止廄置一夕,絕供饋。宗出不遜語,宜折之如故事,良久乃聽入。[12]

        宋沿唐制,對官員有魚袋之賜,“內(nèi)外升朝文官皆帶。凡服紫者,飾以金;服緋者,飾以銀。京朝幕職州縣官賜緋紫者,亦帶。 ”[13]西夏使者吳宗乃屬國陪臣,貿(mào)然欲佩魚朝見,所以遭到禁止。北宋還為此下詔告誡諒祚,今后宜精擇使人,“近年以來,將命之使,或不體朝廷之意,或罔循規(guī)矩之常,多于臨時,率而改作,既官司之有守,致事體以難從。且下修奉上之儀,本期效順;而君有錫臣之寵,所以隆恩。豈宜一介于其間,輒以多端而生事?在國家之撫御,固廓爾以無疑,想忠效之傾輸,亦豈欲其如此!故特申于旨諭,諒深認于眷懷。今后所遣使人,更宜精擇,不令妄舉,以紊彝常。 ”[14]北宋把責任推倒使者的頭上,不過是一種外交上委婉的措辭。試想,若非諒祚對本國官員提倡佩魚,一介之使,豈敢率意妄作!

        (二)改用漢姓,棄趙用李

        黨項羌拓跋部,本以拓跋為姓。李、趙二姓乃是唐、宋兩朝根據(jù)政治斗爭的需要賜給的皇族姓氏。早在唐朝初年,黨項羌族的大首領(lǐng)拓跋赤辭,在協(xié)助吐谷渾反唐失敗后,與他的侄子拓跋思頭并率眾內(nèi)屬,唐太宗賜姓李氏。唐末黃巢起義爆發(fā)后,唐統(tǒng)治者發(fā)動各地地主武裝進攻農(nóng)民軍,赤辭的后人拓跋思恭參與其中,并以平反有功,唐僖宗再次賜以皇姓,并任他為定難軍節(jié)度使。從此,夏州拓跋氏稱李氏,歷五代到宋初。

        北宋初年李繼捧出任夏州定難軍留后,因以季弟襲職造成族內(nèi)的爭權(quán)奪勢,被迫率族入朝獻地。李繼捧的族弟李繼遷趁機率部逃往地斤澤,以“李氏子孫”的身份,打出抗宋自立的旗幟。在屢次圍剿不利的情況下,宋太宗轉(zhuǎn)而采取“以夷制夷”的策略,授李繼捧定難軍節(jié)度使,使回夏州對付李繼遷,并賜姓名趙保忠,“以五色花箋一幅,御書姓名以賜之”[15]。宋淳化二年(991年),李繼遷奉表請降,宋授其銀州觀察使,賜以國姓,名曰趙保吉[16]。從此夏州拓跋李氏歷繼遷、德明之世,又對宋改稱趙氏。

        元昊襲封后,出于圖謀霸業(yè),不愿臣屬他國的目的,取消了唐皇、宋帝賜給的李姓和趙姓;同時為了突出自己近族在眾多拓跋支派中的地位,在廢棄賜姓后并沒有恢復(fù)拓跋舊姓,而自號“嵬名”氏。元昊一系雖是遠祖思恭之后,但并非夏州政權(quán)的世襲繼承人,而拓跋各宗之間矛盾尖銳,甚至上演過兄弟鬩墻的慘劇?;诖耍诟呔颖姸嗤匕现抵?,為了更有力地號召黨項,牢固地控制西夏政權(quán),元昊不得不考慮對自己的近族另立名號。“嵬名”二字合在一起,正是“近親的黨項”的意思。只有元昊的族屬可以改姓“嵬名” ,遠支旁系不得用此姓氏。[17]

        元昊被迫取消帝號,向宋稱臣后,對宋仍稱賜姓趙,但諒祚親政后,突然對宋復(fù)改姓李。夏拱化元年,即宋嘉祐八年(1063年),宋仁宗死,英宗繼位,“夏國主諒祚遣使來吊慰,見于皇儀殿門外,其使者固求入對,弗許。諒祚所上表輒改姓李,賜詔詰之,令守舊約。 ”[18]北宋在詰詔中寫道:

        維乃祖之稱蕃,有先朝之賜姓,撫綏隆于君義,親愛篤于人倫。自再納于誓言,亦俱循于規(guī)式。忽形需奏,靡固宗盟,言念舉錯之違,得非左右之惑![19]

        諒祚對此置之不理,并數(shù)出兵侵擾宋境。由上述可見,黨項羌拓跋部每一次姓氏上的改變,都與重大政治活動有關(guān),諒祚改用漢姓,且棄趙用李,不能不寓有深意焉。

        (三)向宋求賜經(jīng)史書籍

        一個時代的變革,必然會觸及人的思想觀念,而思想觀念上的變化轉(zhuǎn)過來又會促進時代變革向縱深發(fā)展。為了從理論上為改制尋求支持,諒祚向宋朝求賜大批經(jīng)史書籍。夏奲都六年,即宋嘉祐七年(1062年),“表求太宗御制詩草、隸書石本,且進馬五十匹,求《九經(jīng)》 、唐史、 《冊府元龜》及宋正、至朝賀儀,詔賜《九經(jīng)》 ,還所獻馬。 ”[20]次年,宋“以國子監(jiān)所印《九經(jīng)》及《正義》、 《孟子》、醫(yī)書賜夏國,從所乞也”[21]。這里的《九經(jīng)》包括《周易》《尚書》 《毛詩》 《禮記》 《周禮》 《儀禮》 《春秋左傳》 《公羊傳》和《榖梁傳》 。 《孟子》一書在唐代以前,一直被視為一般的諸子著作,北宋建立后,因該書多談及性、命、心、氣等問題,而宋學的最大特征即吸收釋道兩家的心性義理之學于儒家學說之中,遂成為宋學創(chuàng)立者們的首選,日漸重要,最終也升格為經(jīng)。宋王朝答應(yīng)西夏對儒經(jīng)的請求,有著向“四夷”傳播圣道,實行教化的意義,是故顯得特別慷慨,在詔賜《九經(jīng)》的同時,連《孟子》也一并賜予。元昊建國時,僅“譯《孝經(jīng)》 《爾雅》 《四言雜字》為蕃語”[22]。如此大規(guī)模地從中原王朝求得儒家經(jīng)典,這在西夏歷史上還是第一次。至于史籍,宋朝以其有東晉元魏間事,嚴禁流入西夏。在統(tǒng)治者的提倡下,這些儒家經(jīng)典至少會在統(tǒng)治階級上層得到迅速傳播,必然為西夏社會意識形態(tài)帶來巨變,此舉與上述改漢姓、穿漢服、習漢儀等措施一道,內(nèi)外配合,有力地推動了西夏社會的封建化進程。

        二、更州軍,以加強對地方統(tǒng)治

        元昊初定兵制,在地方駐軍推行監(jiān)軍司制度。各監(jiān)軍司立有軍名,規(guī)定駐地,“委豪右分統(tǒng)其眾”[23]。關(guān)于元昊舊定軍額,學界多誤引《宋史·夏國傳》末尾的相關(guān)記載:“有左右?guī)O(jiān)軍司:曰左廂神勇、曰石州祥祐、曰宥州嘉寧、曰韋州靜塞、曰西壽保泰、曰卓啰和南、曰右?guī)?、曰甘州甘肅、曰瓜州西平、曰黑水鎮(zhèn)燕、曰白馬強鎮(zhèn)、曰黑山威福。 ”文中出現(xiàn)“石州祥祐”的字樣,而西夏早期并無石州之設(shè);“左廂神勇”則是諒祚所改軍名(詳見下文)??梢娺@段文字所反映的只能是西夏后期監(jiān)軍司的情況,是在元昊舊定軍額的基礎(chǔ)上發(fā)展而來的,已遠非原貌。為了加強西夏境內(nèi)的軍事力量,諒祚對元昊創(chuàng)立的監(jiān)軍司制度也作出重要改動,一是對原有監(jiān)軍司更換軍名和駐軍地點,二是在西平府增設(shè)翔慶軍司,以總領(lǐng)兵事。

        提及諒祚更換監(jiān)軍司軍名和駐軍地點,學界多舍《長編》而取《宋史》,“明年,又改西壽監(jiān)軍司為保泰軍,石州監(jiān)軍司為靜塞軍,韋州監(jiān)軍司為祥祐軍,左廂監(jiān)軍司為神勇軍。 ”實際上, 《宋史》此處記載有誤。西夏早期所建州,據(jù)《宋史·夏國傳》共有19個,“元昊既悉有夏、銀、綏、宥、靜、靈、鹽、會、勝、甘、涼、瓜、沙、肅,而洪、定、威、龍皆即堡鎮(zhèn)號州,仍居興州” 。 《長編》所載則為20個,于威、龍二州之間多一懷州,“趙元昊悉有夏、銀、綏、靜、宥、靈、鹽、會、勝、甘、涼、瓜、沙、肅,而洪、定、威、懷、龍皆即舊堡鎮(zhèn)偽號州,仍居興州。 ”[24]兩處記載均表明西夏早期并無石州之設(shè)。《宋史·夏國傳》此處居然出現(xiàn)石州,記載必然有誤。 《長編》中的相關(guān)記載就沒有提及石州,“夏國改西市監(jiān)軍司為保泰軍,威州監(jiān)軍司為靜塞軍,綏州監(jiān)軍司為祥祐軍,左廂監(jiān)軍司為神勇軍。 ”[25]

        以《長編》來??薄端问贰は膰鴤鳌?,其一,諒祚改“石州監(jiān)軍司為靜塞軍,韋州監(jiān)軍司為祥祐軍”當是“韋州(威州)監(jiān)軍司為靜塞軍,綏州監(jiān)軍司為祥祐軍”之誤。錯誤的衍生過程是這樣的:祥祐軍的駐地先在綏州,綏州失守后,才遷往石州。夏乾道二年,即宋熙寧二年(1069年),西夏重鎮(zhèn)綏州為宋將種諤所取,北宋將其廢為綏德城,隸屬延州。宋元符二年(1099年),改綏德軍。直到金滅北宋后割地賜夏國,綏州才再次歸屬西夏, 《天盛律令》列為末等司。至于石州,原名石堡城,西夏初期并未升州。綏州失守后,多方爭奪,無濟于事,西夏便將祥祐軍司從綏州移至石堡城,并升石堡城為石州。[26]《宋史·夏國傳》末尾關(guān)于西夏后期監(jiān)軍司的記載,就只有“石州祥祐”而無“綏州祥祐” 。因為這層關(guān)系,修史者在提及祥祐軍司駐所時,很容易把綏州與石州混在一起,在此基礎(chǔ)上,又把兩個軍名靜塞軍與祥祐軍弄顛倒。至于“韋州”與“威州”之別,本為一地,乃同音歧寫。其二,諒祚改“西壽監(jiān)軍司為保泰軍”當是“西市(使)監(jiān)軍司為保泰軍”之誤。吳廣成在《西夏書事》中認為“西壽保泰”為元昊舊定軍額,未有改動?!跋墓盎哪辏?066年)春二月,升西使城為保泰軍,以駙馬禹藏花麻守之” 。[27]考慮到“西使”與“西市”乃同音歧寫,以及吐蕃首領(lǐng)禹藏花麻以西使城及蘭州一帶土地降夏的史實,吳氏此說應(yīng)該是可信的。大概后來禹藏花麻以西使城降宋,西夏又恢復(fù)了“西壽保泰”軍名, 《宋史·夏國傳》末尾關(guān)于西夏后期監(jiān)軍司的記載,再無“西市(使)保泰”,而只有“西壽保泰” 。綜上所述,關(guān)于諒祚更換監(jiān)軍司軍名和駐軍地點的記載,正確的表述是:“改西市(使)監(jiān)軍司為保泰軍,韋(威)州監(jiān)軍司為靜塞軍,綏州監(jiān)軍司為祥祐軍,左廂監(jiān)軍司為神勇軍。 ”[28]

        元昊所設(shè)監(jiān)軍司數(shù)目,一說十二[29],一說十六[30],一說十八[31],諸監(jiān)軍司各有首領(lǐng),以黃河為界,分左右兩廂。諒祚則在西平府增設(shè)翔慶軍司,以總領(lǐng)兵事,此事僅見于《西夏書事》 。吳廣成稱“茲遵劉溫潤《西夏須知》 ,以翔慶軍補入”[32]。劉溫潤,北宋人,曾親自參加宋朝的御夏戰(zhàn)爭,所作《西夏須知》原書今已不存。[33]在其他文獻中也能找到有關(guān)翔慶軍的佐證。清張鑒《西夏紀事本末》卷首所附西夏地形圖,系影鈔自明萬歷三十七年《重校范文正公集》 。此圖年代的下限為大觀二年(1108年),為北宋防御西夏武職官吏所繪。[34]圖上16個軍,較《宋史·夏國傳》末尾所載西夏后期十二監(jiān)軍司,多出四個軍,其一即為靈州翔慶軍,也就是西平府翔慶軍(西夏在靈州設(shè)西平府)。諒祚設(shè)翔慶軍一事,幸賴吳廣成補入《西夏書事》 ,得以保存至今。諒祚一方面對原有監(jiān)軍司作出部分調(diào)整,使地方軍政分開,文武官員互相牽制;一方面設(shè)翔慶軍總領(lǐng)兵事,以利于軍權(quán)的集中,從而使皇帝對西夏軍政權(quán)力的控制得到加強,對鞏固西夏邊防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三、備官制,以完善中央行政體制和官員管理制度

        元昊立官制,“其官分文武班,曰中書,曰樞密,曰三司,曰御史臺,曰開封府,曰翊衛(wèi)司,曰官計司,曰受納司,曰農(nóng)田司,曰群牧司,曰飛龍院,曰磨勘司,曰文思院,曰蕃學,曰漢學。自中書令、宰相、樞使、大夫、侍中、太尉已下,皆分命蕃漢人為之。 ”[35]元昊初仿宋制,設(shè)中書省和樞密院,分掌文武兩班。最高長官是中書令和樞密使。設(shè)御史臺,由御史大夫司監(jiān)察。中書、樞密以下有三司、翊衛(wèi)司、官計司、受納司、農(nóng)田司、群牧司、飛龍院、磨勘司、文思院、蕃學院、漢學院等機構(gòu)。在其稱帝的第二年,又設(shè)立尚書省,“設(shè)十六司于興州,以總庶務(wù)。 ”[36]其寵臣曾在延州城外寺中題曰:“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張元從大駕至此。 ”[37]可見西夏的尚書省是元昊設(shè)置的,并把尚書省二十四改為十六司。元昊時期的官制,僅此而已。直到諒祚改制后,西夏的官制才得以完備。

        (一)增官職,以完善中央行政體制

        關(guān)于諒祚在官制上的變革,吳廣成在《西夏書事》中作了總結(jié)。西夏奲都六年(1062)五月,毅宗諒祚“備官制,漢設(shè)各部尚書、侍郎、南北宣徽使及中書學士等官,蕃增昂聶、昂星、謨個、阿泥、芭良、鼎利、春約、映吳、祝能、廣樂、丁弩諸號”[38]。實際上這是一段帶有一定程度個人見解的總結(jié),是不能作為第一手資料引用的。其中能夠找到確切出處的,主要有以下三處:

        完善尚書省機構(gòu)。諒祚在元昊尚書省的基礎(chǔ)上,設(shè)置了左右司郎中等官職。據(jù)《涑水記聞》卷九記載:“嘉祐七年,諒祚始請稱漢官,以伶人薛老峰為副使,稱左司郎中兼侍御史知雜事。 ”唐制,尚書省設(shè)有左、右司郎中各一人,為尚書左、右丞之副。尚書左丞管吏、戶、禮三部十二工司,尚書右丞管兵、刑、工三部十二司。至于是否如《西夏書事》所言,在尚書省增設(shè)了各部尚書、侍郎,不得而知。

        增設(shè)宣徽院。史載“ (諒祚)遣人獻方物,稱‘宣徽南院使’ ,詔喻非陪臣所宜稱,戒其僭擬,使遵誓詔” 。[39]唐代始設(shè)宣徽院,掌宮廷之事,長官為宣徽南、北院使。北宋沿置。大概諒祚改習漢儀,宮廷之事日漸其繁,于是有宣徽院之設(shè)。

        設(shè)學士之職。史載景珣叛宋投夏,諒祚委以學士。秉常即位之初遣使入貢,表乞綏州城,即“偽學士景珣之辭也”[40]。皇帝詔令制詞的撰擬,原歸中書舍人,唐設(shè)學士院,供職者稱翰林學士,與分掌之。北宋前期,中書舍人院及知制誥稱“外制” ;翰林學士院及翰林學士,不經(jīng)中書,直接對皇帝負責,稱“內(nèi)制” 。諒祚雖設(shè)學士之職,但卻沒有為之成立專門的機構(gòu)學士院,直到天盛十三年(1161年),仁孝才“立翰林學士院,以焦景顏、王僉等為學士,俾修《實錄》 ”[41]。那么西夏前期學士供職機構(gòu)何在?據(jù)聶鴻音先生考證,當為立國之初就設(shè)立的與翰林學士院相當?shù)霓瑵h大學院。西夏人仿唐宋官制,又考慮到本國的特點,把翰林學士院析而為二,分別簡稱為番學院和漢學院。 《西夏書事》中的“蕃漢二字院”應(yīng)是屢見于西夏文文獻的“番漢二學院”之誤。[42]據(jù)《天盛改舊新定律令》卷十《司序行文門》記載,蕃漢大學院在上、次、中、下、末五等司以外,與次等司平級。西夏學士亦分番學士和漢學士,地位較高,“寫敕,合為文字者,當于中等司平級。 ”[43]總之,蕃漢大學院是西夏翰林學士院的前身,創(chuàng)始于元昊,但在該機構(gòu)供職的學士則始設(shè)于諒祚。

        《西夏書事》是依據(jù)漢文西夏資料撰述的,以上文字可以找到確切出處的除外,其余則只能用作參考,有的甚至是錯誤的,如西夏存在蕃漢兩套官制的說法,已基本為學界所否定,越來越多的人傾向于認為,所謂蕃官與漢官,不過是一套官制兩種名稱而已。

        (二)建立官階品位之制

        這也是以往在提到諒祚改制時所未曾注意到的。藏于德國柏林民俗博物館的西夏文刻本《妙法蓮華經(jīng)》 ,前有序言,首記作序者稱號人名,可譯作“樞密西攝典禮司正授藝廣武孝恭敬東南姓官上國柱旺普信作” 。除“典禮司正”職事官名稱外,其余名號皆能在西夏文《官階封號表》中找到。官階封號表二“樞密位”中有“西攝” ,系西夏樞密六大臣之一,在西夏官階中屬上等;“授藝廣”在官階封號表一下品右列,為第11個封號;“武孝恭敬東南姓官上國柱” ,與表一左列下品字數(shù)相同,名號相近,只是左列第一字是“文” ,可見應(yīng)是同品右列雙行小字封號。[44]西田龍雄根據(jù)經(jīng)首所載秉常及其母梁氏的尊號“天生全能祿番式法國正皇太后梁氏,就德主國增福正民大明皇帝嵬名” ,考此經(jīng)初譯本為惠宗秉常朝梁太后攝政時期(1068~1085年)。[45]也就是說西夏官階品位的設(shè)置至遲在秉常時期就已經(jīng)存在了,不出元昊、諒祚、秉常三朝。我們知道,元昊草創(chuàng)之際,為了使新興的大夏國得到宋、遼的承認,戎馬倥傯,疲于征戰(zhàn),加以英年早逝,在上層建筑方面,不過粗具立國規(guī)模而已,對歷代封建王朝為加強對官員的管理而設(shè)立的復(fù)雜的品、階、勛、爵之制,恐一時難以有多少顧及。而秉常母梁太后主政后,站在貴族保守勢力的立場上,全面取消諒祚所推行的“漢儀” ,恢復(fù)“蕃禮” ,甚至一度把酷愛漢族封建文明的皇帝秉常囚禁起來,在這種政治背景下,不可能在完善中央行政體制方面有什么大的作為。鑒于此,系統(tǒng)的官階品位之制始建于諒祚時期的可能性最大,亦即建立官階品位之制是諒祚改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總之,尚書省左右司郎中、宣徽院、學士等機構(gòu)和官職的設(shè)立,使中央行政機構(gòu)職能更加明確、分工趨于合理;系統(tǒng)的官階品位之制的確立,使對官員的考核和升降有據(jù)可依,從而極大地提高了西夏王朝的行政效率。

        四、結(jié)語

        西夏王朝長期存在著遵行“蕃禮”或奉行“漢儀”的斗爭,從諒祚開始,歷秉常至乾順,從未間斷。大致以蔡美彪先生為代表的一派認為,這種現(xiàn)象是奴隸制與封建制斗爭的反映,“夏國建立后,蕃禮與漢禮的矛盾,則是反映著奴隸制與封建制的斗爭”,“這個矛盾和斗爭,反映到統(tǒng)治集團的內(nèi)部,又和皇族與后族爭奪權(quán)力的斗爭密切地聯(lián)系到一起” 。[46]以吳天墀先生為代表的一派則認為,這種現(xiàn)象反映了加強皇權(quán)與保護貴族既得利益之爭,即“在西夏社會統(tǒng)一體內(nèi)代表傳統(tǒng)保守勢力的封建領(lǐng)主階級和代表統(tǒng)一集中趨向的封建王權(quán)之間的深刻矛盾和劇烈斗爭”[47]。撇開西夏蕃禮與漢禮之爭所反映的社會性質(zhì)上的分歧不論,學界一致認同,包括諒祚改制在內(nèi)的西夏改“蕃禮”用“漢儀”之舉,推動了西夏社會的封建化進程。

        本文所要特別指出的則是,諒祚改制作為西夏王朝歷史上第一次改“蕃禮”用“漢儀” ,自有其獨特的一面,即具有明顯的仿唐傾向。

        其一,諒祚改用漢姓,如果說僅僅是為了表明行漢禮的決心,他為何要棄趙用李?顯然是在有意避免趙宋王朝的賜姓,以加強對宋的政治獨立性。實際上,終西夏之世,除元昊以外的統(tǒng)治者是樂于對外以唐王朝的賜姓李氏自稱的,遼、金、元三史都記載西夏統(tǒng)治者姓李,此舉無非是借唐王朝的賜姓,向其他政權(quán)顯示西夏的對等性??梢赃@樣說,諒祚改姓李,乃是其仿唐改制動向的一個顯著標志。

        其二,官員佩魚,始于李唐,“佩魚始于唐永徽二年,以李為鯉也。武后天授元年,改佩龜,以玄武為龜也。 ”[48]當李家之天下,大臣皆佩魚;當武家之天下,大臣皆佩龜,可見唐時佩魚佩龜關(guān)乎政治立場,是有其特定含義的。吳宗使宋要求佩魚朝見,非一般意義上的“僭擬”之舉,當與諒祚改用唐王朝的賜姓李氏之政治意圖相呼應(yīng)。

        其三,在向宋朝求賜大批經(jīng)史書籍時,有求《唐史》之請,顯然意在為仿唐改制服務(wù)。

        其四,設(shè)左右司郎中等官職,進一步完善尚書省機構(gòu),是諒祚仿唐改制的又一佐證。唐制,尚書省為最高行政機構(gòu),而北宋前期原中書、門下、尚書三省主要職掌悉歸中書門下,以至使尚書省這個“天子之大有司” ,廢為閑所。諒祚雖然不是西夏尚書省的創(chuàng)立者,但完善尚書省機構(gòu)應(yīng)該是在仿唐改制方針指導下的結(jié)果。

        其五,西夏的十二品官實際上可以細分為三個等級。在官階封號表一中,上、次、中品左列,下、末品左右兩列的第一個名號上皆有一“授”字,而自第六品以下則無。此表下部殘佚,但結(jié)合《天盛改舊新定律令》中關(guān)于官階封號的記載,可以看出,一至五品為“及授”官,六至十二品為“及御印”官。[49]又官階封號表一右列上、次、中品的“大國王” 、“聰慧” 、“智聰”前皆無“授”字,表明此三種不在“及授”官之列,地位較高,同時暗示著分別與之頂頭對書的前三種“及授”官在眾多“及授”官中的特殊地位,也就是說三品以上官當自為一等。即西夏的十二品官依次三品以上、五品以上、六品以下分別為一等、二等、三等。無獨有偶,唐代政府規(guī)定:“諸王及職事正三品以上,若文武散官二品以上及都督都護上州刺史之在京師者,冊授;五品以上,皆制授;六品以下,守五品以上及視五品以上,皆敕授。 ”[50]即對三品以上官,用“冊授” ;五品以上官,用“制授” ;六品以下官,用“敕授” 。西夏的選授之法與唐朝相似,二者當非巧合,必有承襲關(guān)系。

        綜上所述,諒祚改制中的仿唐傾向十分明顯,而西夏統(tǒng)治者的這一做法是有著深刻的歷史背景的。諒祚在除掉外戚、國相沒藏訛龐而親政后,如何施政,一度面臨著兩難的境地。一方面對內(nèi)要發(fā)展其封建統(tǒng)治,實現(xiàn)由“蕃禮”到“漢儀”的重大轉(zhuǎn)變,必然要更多地采取中原王朝先進的政治制度和思想體系;一方面立國不久的西夏王朝依然要加強對宋的政治獨立性,為了維護民族自尊,又不屑于一味地去模仿北宋王朝?;诖耍忟窀闹瞥尸F(xiàn)了較多的仿唐色彩,此與元昊立國之際刻意崇尚舊俗,以民族特點相標榜的心理動機并無二致。然而在歷史現(xiàn)實中,北宋先進文明對西夏的滲透,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zhuǎn)移的。諒祚改制,是西夏反復(fù)改“蕃禮”用“漢儀”的初步嘗試,也是唯一的一次仿唐色彩濃厚的改制??偟目磥恚谡麄€西夏社會歷史中起主導作用的還是來自北宋王朝的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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