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
1.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的原則
(1)保護、采獵相結(jié)合:國家對野生藥材資源實行保護、采獵相結(jié)合的原則。
(2)人工種養(yǎng):創(chuàng)造條件開展人工種養(yǎng)。
2.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藥材物種的分級 見表5-1。
表5-1 野生藥材分級(2007、2008、2009、2011、2012年)
3.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藥材的采獵管理規(guī)定
(1)對一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的管理:禁止采獵一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
(2)對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的管理:采獵、收購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必須按照批準的計劃執(zhí)行。采獵者必須持有采藥證,需要進行采伐或狩獵的,必須申請采伐證或狩獵證。不得在禁止采獵區(qū)、禁止采獵期采獵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并不得使用禁用工具進行采獵。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屬于國家計劃管理的品種,由中國藥材公司統(tǒng)一經(jīng)營管理,其余品種由產(chǎn)地縣藥材公司或其委托單位按照計劃收購。
4.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藥材的出口管理規(guī)定
(1)一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屬于自然淘汰的,其藥用部分由各級藥材公司負責經(jīng)營管理,但不得出口。
(2)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的藥用部分,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實行限量出口。
(3)違反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出口管理規(guī)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guān)部門沒收其野生藥材和全部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
5.國家重點保護野生藥材物種的藥材名稱(2008、2009、2011、2012年)
(1)一級保護藥材名稱:虎骨(禁止藥用)、豹骨、羚羊角、鹿茸(梅花鹿)。
(2)二級保護藥材名稱:鹿茸(馬鹿)、麝香、熊膽、穿山甲、蟾酥、蛤蟆油、金錢白花蛇、烏梢蛇、蘄蛇、蛤蚧、甘草、黃連、人參、杜仲、厚樸、黃柏、血竭。
(3)三級保護藥材名稱:川貝母、伊貝母、刺五加、黃芩、天冬、豬苓、龍膽、胡黃連、肉蓯蓉、秦艽、細辛、紫草、五味子、蔓荊子、訶子、山茱萸、石斛、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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