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國律師躋身南京路:20世紀30年代中期的新潮
1927年以后,隨著公共租界、法租界會審公廨的主權陸續(xù)收回,外國律師喪失承辦華人案件的權利,加上國民政府統治上海之初采取相對寬松的法學院校設立政策,1926—1932年間上海的中國律師人數從235人激增至1 006人,增長達4倍之多。(25)陳同根據1930年上海律師公會會員錄所作的統計顯示,當時中國律師事務所最多的3條馬路,分別是公共租界中區(qū)的北京路(41人)與四川路(33人),以及公共租界西區(qū)的白克路(31人),至于上海最繁華的南京路,則只有17位中國律師在此設立事務所,而一度備受中國律師青睞的靜安寺路,則只有9位律師在此設立事務所。(26)
公共租界精華區(qū)的西拓,使跑馬廳附近靜安寺路的房租成本漸趨高昂,許多律師因此望之卻步。1929年初,政壇失意的前司法總長張耀曾準備在上海開展嶄新的律師生涯,他先是到法租界找房子:“走七八處,價相當者太小,稍可觀則價奇昂,怏怏而歸?!?sup>(27)隔天他便到白克路一帶看房子,經過數日尋覓比較,他終于選定白克路、大通路交叉口的大通里,作為在滬事業(yè)的起點:
新居兩樓兩底,后附小樓兩間,中式略參西式,既不華,亦不敞,月租八十七元。余取其可兼住宅與事務所兩用,故居之,求合吾近來簡儉之主張也。以較吾北平靜長園清曠舒敞,直天淵矣。(28)
張耀曾在入住以后,很快就發(fā)現新居的交通不太方便:“在滬每日外出,深以無車為不便。滬居多用汽車,力苦未逮,乃置洋車代步?!?sup>(29)3個多月后,張耀曾決定和他的鄰居沈鈞儒、李肇甫等四人,共同在靜安寺路興和坊設立事務所。(30)由此可見,在1930年前后,即使是像張耀曾這樣的律師,也已無力在交通便捷的公共租界中、西區(qū)交界地帶設置事務所。
到了1934年,情形卻已完全改觀。1934年上海律師公會會員錄顯示,在1 057位會員中,有118人將事務所設在南京路上,遠高于居次的北京路與愛多亞路(均為72人)。至于在1930年時分居二、三名的四川路與白克路,則已退居四、五名,分別只有59人與36人。(31)
南京路上雖然出現了大量的律師,但這些律師并未均勻的散布在南京路上。在118位將事務所設在南京路上的律師中,竟有83位將事務所設在大陸商場。大陸商場是甫于1932年落成的嶄新建筑,位居南京路精華地段,由名建筑師莊俊設計,主樓樓高8層,兩側為6層,低樓層作為商場,高樓層是出租辦公室,整座建筑共辟有251間辦公室。(32)曾將律師事務所設在此處的金雄白回憶,他當初之所以作這樣的決定,主要的考慮在于:
上海最重噱頭,排場萬不可少,我就先租定了上海最繁盛地區(qū)南京路上大陸商場一大室,予以裝修間隔,一位堂弟燠民是與我同時畢業(yè)的,就來做了我的助手。另外有三位同學,因問世之初,業(yè)務尚無把握,不敢像我那樣的先事鋪張,也與我商借了部分房屋,人家還以為也是我的幫辦,這樣就似模似樣的以大律師身份,出現于十里洋場中了。(33)
金雄白清楚地指出大陸商場受到律師青睞的主要原因:地段佳、門面足,而房租負擔又不重。除了大陸商場以外,同樣位于南京路上的中國興業(yè)銀行大樓、女子銀行大樓、四明銀行大樓等高層建筑的出租辦公室,也都有律師入駐。在北京路、愛多亞路上,律師同樣多聚居于辦公大樓之內。由此可見,20世紀20年代后期在公共租界中區(qū)展開的辦公大樓興建潮流,顯然是使人數大為擴張的律師往公共租界中區(qū)聚集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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