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列少陽條例大意
【傷寒貫珠集】
少陽居表里之間,當(dāng)肓膜之處,外不及于皮膚,內(nèi)不及于藏府,汗之而不從表出,下之而不從里出,故有汗吐下之戒。而惟小柴胡一方和解表里,為少陽正治之法,凡十六條。其次則有和解而兼汗下之法,謂證兼太陽之表,則宜兼汗;或證兼陽明之里,則宜兼下。如柴胡加桂枝湯、柴胡加芒硝湯、大柴胡湯、柴胡桂枝湯等方是也。夫有汗下之禁,而或汗之,或下之,此亦少陽權(quán)變法也,凡四條。又其次為刺法,如縱橫脅滿合并之病,當(dāng)刺期門、大椎、肺俞、肝俞諸穴是也,凡四條。
【白話解】
少陽病位居于表里之間,即肓膜所在之處,其部位既不在皮膚之表,又未入臟腑之里,汗法治療而邪不能從外解,下法治療而邪不能從內(nèi)除,所以汗、吐、下法均為少陽病治療的禁忌之法。而只有小柴胡湯一方為和解表里之劑,其和解表里之法才是少陽病正確的治療方法,共十六個(gè)條文。其次,還有和解兼汗法、和解兼下法,若少陽證兼太陽表證,則宜使用和解兼汗法;若少陽證兼陽明里實(shí)之證,則宜使用和解兼攻下之法。代表方劑如柴胡加桂枝湯、柴胡加芒硝湯、大柴胡湯、柴胡桂枝湯等。汗、下之法本為少陽證的治療禁忌之法,而和解兼發(fā)汗、和解兼攻下法,可以看作是少陽證治療的權(quán)變之法,此方面內(nèi)容共四個(gè)條文。再次,少陽證治療還有針刺之法,如肝乘脾之“縱”與肝侮肺之“橫”,如胸脅滿悶之證,以及太陽與少陽合病、并病等證,治療可針刺期門、大椎、肺俞、肝俞等穴,共四個(gè)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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