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jié) 電休克治療與護理
電休克治療(ECT)又稱電痙攣治療,是在安全范圍內讓一定量的電流通過大腦,引起意識喪失和痙攣發(fā)作,以達到治療精神障礙為目的的一種方法。包括有抽搐電休克治療和無抽搐電休克治療。由于抽搐電休克治療常引起肌肉損傷、骨折等并發(fā)癥,且增加患者的恐懼感,目前有條件的地方已推廣采用無抽搐電休克療法。
無抽搐電休克治療(簡稱MECT)是一種在電休克治療前用靜脈麻醉劑和肌肉松弛劑,通過電子計算機系統(tǒng)對大腦分析后,釋放出與大腦電波相一致的微電波,抑制大腦的異?;顒?,控制精神癥狀。此治療因抽搐明顯減輕、無恐懼感、適應證廣、起效快、安全性高、副作用輕微,避免骨折的發(fā)生,并發(fā)癥減少,易被患者和家屬接受。
一、適應證
(1)有嚴重抑郁,強烈自殺、自傷,明顯自責、自罪者,拒食、拒藥患者。
(2)極度興奮沖動傷人、毀物的躁狂患者。
(3)緊張性的木僵者。
(4)難治性的抑郁癥、強迫癥、精神分裂癥以及不耐受藥物治療的患者。
(5)老年患者尤其合適,有時比藥物更安全,特別是在伴有軀體疾病時。
(6)惡性綜合征在控制惡性高熱后的患者也可以進行治療。
二、禁忌證
無抽搐電休克治療無絕對禁忌證,但以下情況可增加治療的危險性(相對禁忌證),應高度注意。
(1)嚴重的心血管系統(tǒng)疾病:如左心房室傳導阻滯、缺血性心肌病、心功能不全或其他動脈硬化性疾病的患者應特別小心。
(2)顱內占位病變或顱內壓增高者:其中顱內腫瘤引起顱內壓升高被認為是絕對禁忌證。
(3)急性的全身感染、發(fā)熱。
(4)與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臨床上應注意利血平及其衍生物可能出現(xiàn)導致死亡的低血壓;鋰鹽會使患者抽搐后的意識混亂的時間延長、程度加重;氨茶堿能延長抽搐時間。
三、治療方法
患者仰臥在治療臺上,用25%的葡萄糖液開通靜脈緩慢維持注射,同時在前額兩側固定好治療電極和其他的相關監(jiān)測電極,接通氧氣,戴好氧氣面罩,靜脈推注阿托品0.5mg,然后根據患者的體重緩慢推注麻醉劑,同時觀察患者睫毛反應到消失,最后根據體重快速推注肌松藥,把牙托放入口腔牙齒之間,并托住下頜,在推注肌松藥后3分鐘內完成通電治療。
四、并發(fā)癥
(1)暫時記憶喪失:近期記憶最易受損,是可逆的,約在治療停止后一個月可恢復。
(2)頭痛、頭暈、意識模糊狀態(tài),一般在短期內恢復。
五、治療過程的護理
(一)治療前護理
(1)心理護理:由于精神障礙患者及家屬對MECT治療效果不了解,害怕治療后出現(xiàn)后遺癥等。故醫(yī)護人員應耐心細致地介紹此項治療的目的、過程、效果,療程及優(yōu)越性,做好患者及其家屬的思想工作,必要時可安排已做過MECT治療的患者與之見面,取得患者及其家屬的信任和同意,使患者在良好的心理狀態(tài)下積極主動地配合治療以達到預期目的。
(2)治療前要進行詳細的體格檢查和必要的實驗室及輔助檢查,如心電圖、腦電圖、胸部和脊柱X線片、血常規(guī)、肝功能、腎功能、血清電解質等,以了解是否存在禁忌證。
(3)常規(guī)測體溫、呼吸、脈搏、血壓,若體溫>38℃,脈搏>130次/min或<50次/min,血壓>160/100mmHg,或<90/50mmHg應禁用。
(4)治療前一日清洗頭發(fā),治療前8小時停服一切抗精神病藥,禁食禁水6小時,排空大小便,取下活動假牙、發(fā)卡、耳環(huán),解開衣領、衣帶,洗去指甲油,準備好治療藥物及急救所需要的各種藥品和器械。
(二)治療中護理
護士主要協(xié)助患者臥位,去枕仰臥在治療床上,協(xié)助麻醉師做好誘導麻醉,保護好患者,建立并保持靜脈的通暢,做好搶救準備,并依次注入下列藥物。
(1)靜脈注射阿托品0.5~1mg。
(2)緩慢靜脈注射1%硫噴妥鈉(按1.0~2.5mg/kg計算),至患者睫毛反射遲鈍或消失,呼之不應,推之不動。
(3)靜脈推注0.9%氯化鈉2ml,沖洗針頭,防止氯化琥珀酰膽堿混合發(fā)生沉淀。然后靜脈快速注射氯化琥珀酰膽堿50mg(用注射用水稀釋到3ml,10秒鐘注完),待患者全身肌肉松弛,腱反射消失,自主呼吸停止,此時為最佳通電時間。
(4)在麻醉后期安置好電極。通電前停止供氧,通電1~2秒鐘。
(三)治療后護理
(1)體位:將患者安排在安靜的環(huán)境內,絕對臥床休息,取側臥位或平臥位,頭偏向一側,保持呼吸道暢通。若有舌后墜情況要及時用壓舌板壓住舌根,保持呼吸道通暢。
(2)密切觀察病情:患者在治療室觀察半小時后,轉移到觀察室繼續(xù)觀察。密切觀察生命體征和患者意識狀態(tài)。若出現(xiàn)意識模糊、躁動、頭痛加劇,背部、四肢疼痛,呼吸暫停延長等情況,應及時報告醫(yī)生并給予處理。對有記憶障礙的患者,向患者解釋清楚,告知可在治療結束后一個月內恢復,以消除其顧慮。
(3)安全護理:將患者安置在帶護欄的床上,必要時給予保護性約束。專人看護,以防墜床。待患者完全清醒后方可回病房,起床或行走時予以攙扶。
(4)營養(yǎng)供給:患者完全清醒后方可進食,營養(yǎng)要豐富,提供身體代謝需求的足夠熱量。
(5)治療后心理護理:多與患者交流,了解患者對治療的感受及精神狀態(tài)緩解情況,并做好記錄;鼓勵患者參加文娛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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