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道主義已經成為社會主義道德的一個重要因素
人道主義道德原則的具體內容是什么呢?
人道主義(Humanism)是一個外來語,亦常譯作人本主義,現(xiàn)在用得很濫。人有時是相對于物而言,有時是相對于自然而言,有時是相對于人類社會而言;人道主義有時用于宇宙觀,有時用于人與自然的關系,有時用于歷史觀,有時用于倫理學,情況十分復雜,究竟是什么含義,如何理解和評價,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有種“實踐人本主義”是一種宇宙觀,認為整個宇宙都以實踐為基礎,是人的宇宙,這種觀點是難以成立的。有種人類中心論也可以說是人與自然關系中的人道主義,這種觀點如果理解為宇宙觀,那就是實踐人本主義,是錯誤的;如果理解為實踐觀,那就是正確的。由于環(huán)境污染日趨嚴重,在實踐領域的人類中心論受到批評,其實,人類在實踐活動中是中心這一點是不能否定的,人類只要存在和發(fā)展,就必然要以自己為中心來對自然界的多種現(xiàn)象作出評價。問題不在于以人類為中心,而在于怎樣以人類為中心,還在于真正以全人類為中心還是以某一地區(qū)、某一大國為中心。人道主義歷史觀是唯心史觀,也是難以成立的。我們所要談的人道主義道德原則處理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問題。
作為道德原則的人道主義的核心內容就是:第一,承認自己是人,他人也是人,人格上完全平等。第二,承認自己作為人的權利與義務,也承認他人作為人的權利與義務。第三,尊重自己,尊重他人;愛自己,愛他人。這幾條,除了古代的奴隸主、封建主、現(xiàn)代法西斯分子以外,一般都能同意,至少不會反對。但如果停留在這幾條上,就是抽象人道主義,即資產階級人道主義。因為這種形式上的平等在私有制條件下必然導致不平等,在私有制下。即使人人都擁有自己的財產,也會發(fā)生階級分化,貧富懸殊,產生實質上的不平等。資產階級人道主義中的人就是自己,這種人道主義是個人主義的人道主義,把自己擺在第一位,把他人和社會擺在第二位。社會主義人道主義是公有制基礎上的人道主義,把社會擺在第一位,把個人擺在第二位,讓自己與他人處于真正平等的地位。因此,社會主義人道主義,除了前三條內容之外,還有第四條,即以人類社會為中心來處理人與人、自然與他人的關系。
十多年來,人道主義道德原則在社會主義道德體系中的地位雖然不清楚,但它作為這個體系的一個因素還是十分明顯的,按上面的理解,在理論中、文件中和實際生活中的許多道德原則雖然沒有叫做人道主義,實際是人道主義。
80年代中后期,人道主義的討論已經基本停息,但仍斷斷續(xù)續(xù)有研究和討論人道主義的文章,這些文章對人道主義道德原則無不持肯定的態(tài)度。90年代以來,人權理論的研究和講座曾一度出現(xiàn)熱潮,理論界對人權的理解有一些分歧,特別是對美國的人權理論、兩重人權標準、“人權外交”、對我國人權狀況的誣蔑與攻擊進行了義正詞嚴的分析與反駁,但對每一個人都有其基本權利如生存權、發(fā)展權、平等權、自由權等都是認同的。承認和尊重人權,就是人道主義道德原則的一種表現(xiàn)。我國歷屆憲法中雖然沒有出現(xiàn)人權字樣,但都充滿了人道主義精神,特別是在《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一章中對人權有非常具體的規(guī)定,如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還規(guī)定了勞動就業(yè)的權利、受教育的權利,各種自由權利以及其他權利,而且規(guī)定了實現(xiàn)人權的各種經濟、政治、法律的保障。除憲法以外,還有其他大量專門性的約法規(guī)定了各式各樣的人權,也充分體現(xiàn)了人道主義精神,如婚姻法、關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數(shù)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權利的決定、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障法等等。
最近公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決議》也到處洋溢著人道主義精神,特別是其中的第三部分《努力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例如在談到為人民服務這一道德原則時,《決議》指出:“在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更要在全體人民中提倡為人民服務和集體主義精神,提倡尊重人、關心人……”在談到社會道德建設時主張“大力倡導文明禮貌、助人為樂”、“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尊老愛幼、男女平等”,這些話都是人道主義精神的具體表現(xiàn)?!稕Q議》還強調要教育“人們懂得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依法律己,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這也是人道主義所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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