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2 城市競爭力及其計量
既然城市向心力函數和城市離心力函數是任何城市發(fā)展過程中都不可避免的兩種屬性,那么完全可以將城市競爭力定義為城市向心力函數和城市離心力函數的比較,具體來說,城市競爭力可以用城市向心力與城市離心力函數的差來表示。用數學式來表示,即:
R=C-E
其中,R即城市競爭力(Rivalrousness)。
這一定義不難理解,當城市向心力大于離心力時,該城市就有競爭力,競爭力R為正數;當城市向心力小于離心力時,該城市就沒有競爭力,競爭力R為負數。如果競爭力R為正數,人們就愿意來該城市定居生活,企業(yè)就愿意來該城市投資辦廠。這時,該城市就有競爭力,“人氣”就旺。如果競爭力R為負數,人們就不愿意來該城市定居生活,企業(yè)也就不愿意來該城市投資辦廠。這時,該城市就沒有競爭力,也就沒有“人氣”。
有了城市競爭力的上述定義,任何一個城市競爭力的大小就可以用如下面(4)式所定義的城市競爭力指數來衡量。其定義為:
(4)
其中,IR表示城市競爭力指數。也就是說,城市競爭力指數就等于城市向心力函數與城市離心力函數的比,換言之,即城市競爭力與城市向心力函數(即該城市的全員勞動生產率)成正比,與城市的離心力函數(即該城市建成區(qū)的平均地價)成反比。一般來說,如果一個城市的IR>1,通常就可以認為該城市有競爭力,這時,人們就愿意到城市來定居,企業(yè)也就愿意到該城市來投資。如果一個城城市的IR<1,通常就認為該城市沒有競爭力,這時,人們就不愿意到該城市來定居,企業(yè)也不愿意到該城市來投資。當然,實際的問題通常并不這么簡單。因為,正如筆者前面指出的,城市競爭力是一個綜合性指標,因而反映城市競爭力的向心力函數C和離心力函數E也必然是綜合性指標。為了將該指數區(qū)別于其他可能出現的城市競爭力指數,本書特將上述(4)式所定義的城市競爭力指數命名為熊氏指數。
具體來說,城市競爭力指數如何計算,尚需要進行具體化。
第一,城市競爭力的綜合性屬性決定了城市競爭力的兩個基本指標,即向心力C和離心力E也是綜合性指標,因此可定義特定地區(qū)需要考慮的若干個向心力指標的實際值為xi,需要考慮的若干個離心力指標的實際值為yj。
第二,根據城市競爭力的相對性屬性,不管是向心力指標還是離心力指標,在考察的特定地區(qū)范圍內,比如一個國家或者一個省份,每一個指標都應該有一個標準值,設需要考慮的若干個向心力指標的標準值為Xi,需要考慮的若干個離心力指標的標準為Yj。
第三,必須把城市競爭力的綜合性屬性和相對性屬性結合起來考慮,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指標的重要性通常會有所不同,因此可定義每一個指標的相對權重為fi。
于是,根據向心力函數對競爭力而言的正指標屬性和離心力函數對于競爭力而言的逆指標屬性,由向心力函數和離心力函數所決定的城市競爭力可分別定義如下:
(5)
IR=RC+RE
在上式中,RC表示由向心力所確定的城市競爭力,RE表示由離心力所確定的城市競爭力。在前面的兩個式子中,權數fi的總和為1。這樣計算的城市競爭力指數介于0~1之間,乘100以后即分布于0~100之間,因此可以在0到100之間劃分相應的區(qū)段,以確定所分析的城市相應的競爭力等級。城市競爭力等級劃分的參考標準如表7-1所示。
表7-1 城市競爭力等級分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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