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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禹錫對韋應物的評價

        時間:2023-05-16 名人故事 版權反饋
        【摘要】:白居易、劉禹錫對韋應物“雅韻”的接受_以白居易“警策”之評為線索_劉禹錫詩詞點評[日]土谷彰男寶歷元年,時年五十四歲的白居易就任蘇州刺史,同年秋,寫下《吳郡詩石記》一文。白居易曾對此作出了“最為警策”的評價。事實上,蘇州刺史的經歷及來自白居易的啟發(fā),使得劉禹錫對韋應物也有了更深的體認。這些行為的背后,正蘊含著白居易對韋應物詩歌“雅韻”的認識、評價。

        白居易、劉禹錫對韋應物“雅韻”的接受_以白居易“警策”之評為線索_劉禹錫詩詞點評

        [日]土谷彰男

        寶歷元年(825),時年五十四歲的白居易就任蘇州刺史,同年秋,寫下《吳郡詩石記》(卷六八,2916)一文。在文中,他直截了當?shù)乇磉_了自己對蘇州風土與理想刺史的形象的向往,這一想法是與韋應物其人緊密相連的。在十五歲左右時,白居易曾一度造訪蘇州。其時,任蘇州刺史的韋應物,正因“風流雅韻”而得盛名。白居易聞其風雅事跡,對韋應物敬慕日深,更暗自希望將來能成為此地的刺史。這一夙愿的達成,是在其后四十余年白居易赴任蘇州之時。韋應物于貞元四年(788)就任蘇州刺史,時年約五十四歲。在與這位昔日的高山仰止之人差不多同樣的年紀,白居易同樣就任蘇州刺史。這一事實,使他得以將自己的人生軌跡、詩歌成就與韋應物相比對。正是如此,在《吳郡詩石記》一文中,白居易引用了韋應物《郡宴詩》中的文句,力贊其為“警策”的同時,又提及自己所作《旬宴詩》,即《郡齋旬假始命宴呈座客示郡寮》(卷五一,2194),表達了將兩篇作品刻于石碑、傳于后世的期望。

        蘇州刺史任中的白居易,對于韋應物其人的存在及其在蘇州刺史時代所留下的“風流雅韻”的優(yōu)秀詩作保有強烈的意識。本文即以此為著眼點,試對韋應物文學創(chuàng)作的接受作一考察,特別是韋應物《郡宴詩》,即《郡齋雨中與諸文士燕集》一詩的開頭二句:“兵衛(wèi)森畫戟,宴寢凝清香?!卑拙右自鴮Υ俗鞒隽恕白顬榫摺钡脑u價。這一點,更是本文論述的重中之重。為何白居易會認為,這一句凝聚了身為蘇州刺史的韋應物即韋蘇州的“雅韻”?這一點,不僅關系到韋應物文學創(chuàng)作的評價史,而且對于白居易詩歌觀念的考察也是一個極其重要的論題。

        此外,在白居易離任的五年后,即大和五年(831),他的詩友劉禹錫同樣就任于蘇州刺史。此一階段中劉白二人的創(chuàng)作交流,盛于前后的任何一個時期。這與二人先后就任蘇州刺史這一共通的體驗,定然有著不小的關聯(lián)。事實上,蘇州刺史的經歷及來自白居易的啟發(fā),使得劉禹錫對韋應物也有了更深的體認。正是“蘇州刺史”的經歷、作為士大夫詩人的自覺,再加上白居易青年時所留有的深刻印象,使得韋應物與劉白二人結成了緊密的聯(lián)系。這一聯(lián)系中最為關鍵的,正是“蘇州刺史”以及韋應物的“雅韻”。

        首先,錄白居易《吳郡詩石記》全文于下:(123shoppingwar.com)貞元初,韋應物為蘇州牧,房孺復為杭州牧,皆豪人也。韋嗜詩,房嗜酒,每與賓友一醉一詠,其風流雅韻多播于吳中?;蚰宽f房為詩酒仙。時予始年十四五旅二郡,以幼賤不得與游宴,尤覺其才調高而郡守尊。以當時心言異日蘇杭茍獲一郡足矣。及今自中書舍人,間領二州,去年脫杭印,今年佩蘇印,既醉于彼,又吟于此,酣歌狂什亦往往在人口中,則蘇杭之風景,韋房之詩酒,兼有之矣。豈始愿及此哉。然二郡之物狀人情,與曩時不異。前后相去三十七年,江山是而齒發(fā)非,又可嗟矣。韋在此州歌詩甚多,有《郡宴詩》云,“兵衛(wèi)森畫戟,宴寢凝清香”,最為警策。今刻此篇于石,傳貽將來,因以予《旬宴》一章亦附于后。雖雅俗不類,各詠一時之志,偶書石背,且償其初心焉。寶歷元年七月二十日,蘇州刺史白居易題。

        白居易對于韋應物文學創(chuàng)作的評價中,最知名的便是以其五言詩為“高雅閑淡,自成一家之體”。這段文字,見于元和十年(815)時年四十四歲的白居易所作《與元九書》(卷四五,1486)中。而根據(jù)上述《吳郡詩石記》的記載,在寫下《與元九書》的三十余年前,白居易就對蘇州時期韋應物的“雅韻”詩境有所接觸,對于韋應物的文學創(chuàng)作有所體認。

        《吳郡詩石記》中所見的“雅韻”詩境,是以韋應物為中心的蘇州文壇形成之際所提出的重要的文學主張。當時身處蘇州文壇的士大夫詩人,都以此作為共同的規(guī)范價值。根據(jù)“其風流雅韻,多播于吳中”可見,在白居易任蘇州刺史期間,韋應物的“風流雅韻”仍在此地廣為流傳。這一事實表明,上述規(guī)范價值直至白居易的時代仍然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因此,白居易效仿韋應物《郡齋雨中與諸文士燕集》進行詩歌創(chuàng)作的這一行為,不僅因為其本人私淑于韋應物,同時也表明,當時的蘇州存在一種以“雅韻”為價值取向的士大夫文學。

        那么,“雅韻”這一提法中所表現(xiàn)出的規(guī)范意識,對于白居易而言又有著怎樣的意義呢?問題的答案,正在“雅俗不類”這一段文字中清楚地表達出來。在這段文字中,白居易以對比的觀察方式,以韋應物的詩目為“雅”,即典雅、正統(tǒng);以自己的詩目為“俗”,即輕俗、支流。通過這樣的對比,白居易所表達的文學觀念,正與《與元九書》中對于韋應物的評價“高雅閑淡”相一致。也就是說,白居易對于韋應物的評價,是不得不承認自身所具有的不足,同時也是他為了提升詩藝而樹立的理念性規(guī)范。因此,“雅俗不類”正反映了他對于獲得韋應物的“雅”的詩境,即“雅韻”的迫切希求。在《吳郡詩石記》中,白居易評價韋應物的“兵衛(wèi)森畫戟,宴寢凝清香”句為“警策”,并以此為參照,加入了自己的創(chuàng)作。這些行為的背后,正蘊含著白居易對韋應物詩歌“雅韻”的認識、評價。

        “警策”一詞,本用來指稱一篇文章中最為緊要的語句或表達方式。其最早的用例,見于陸機《文賦》中:

        或文繁理富,而意不指適。極無兩致,盡不可益。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雖眾辭之有條,必待茲而效績。

        為了使得文意不至于散漫,優(yōu)異的表達方式,即使只有片言只語,也應當置于文章的關鍵位置。這正如揮鞭那樣,將一篇文章更好地立起來。所謂的“警策之篇”,可以說是在一篇作品中,包含如揮鞭一般效果的語句或表達方式?!安摺钡谋玖x是鞭,在此基礎上,李善又有如下的闡述:

        以文喻馬也。言馬因警策而彌駿,以喻文資片言而益明也。夫駕之法,以策駕乘。今以一言之好,最于眾辭,若策驅馳,故云警策。

        正如揮鞭策馬,馬能疾趨一般,優(yōu)異的語句,即使只出現(xiàn)在一處,也能顯著提高文章的表現(xiàn)能力。因此,“警策”便被用來指稱具有鞭子一般效果的表達方式。

        作為評論用語的一種,“警策”一詞常見于詩話之中。然而,通覽詩話類著作,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些評論或者僅僅指出引用的詩句是否為警策,或者僅僅羅列詩句中的類似之處,其判斷多為主觀、孤立的,很少提出具體的論據(jù)或理由?;谶@一考慮,我們應當注意白居易是以何種根據(jù)來作出“警策”這一評價的。也就是說,通過“警策”的評價,或許可以反映白居易本人的文學理念。

        檢閱白居易詩文,可見“警策”一語的,除上述《吳郡詩石記》以外,還包括《賦賦》(卷三八,1422)、《與劉蘇州書》(卷三八,2925)、《唐故虢州刺史贈禮部尚書崔公墓志銘》(卷七〇,2940)共四篇作品。其中,《賦賦》一文,旨在描述賦這一文體的發(fā)展歷程。文中所提出的主張,反映了白居易對于賦的觀念,即賦作為一種文體,必須用以發(fā)揮儒家的文學效用。不得不承認的是,此文的主旨僅僅在于賦這一文體,因而無法成為本文的探討對象。這里,僅據(jù)上述《吳郡詩石記》的分析結果,對最后兩例加以解讀。

        首先,探討《唐故虢州刺史贈禮部尚書崔公墓志銘》一文。

        崔公即崔玄亮(768—833),字晦叔,《舊唐書》卷一六五有本傳。長慶二年(822),就任杭州刺史的白居易與時任湖州刺史崔玄亮、越州刺史兼浙東觀察使元稹三人彼此作詩贈答。這些作品后被編集為《三州唱和集》一卷,現(xiàn)已散佚不傳。

        在《唐故虢州刺史贈禮部尚書崔公墓志銘》中,有如下的記載:“前后文集凡若干卷,尤工五言、七言詩。警策之篇,多在人口?!卑拙右讓Υ扌猎娢某删偷陌勚?,可見“警策”一詞。現(xiàn)存崔玄亮所作皆為七言詩,且數(shù)量極少,長于五七言詩的記述,其真實情況難以窺測。同樣,也無法得知白居易究竟對哪一句作出了“警策”的評價。值得注意的是“警策之篇,多在人口”這一事實表述。據(jù)此可以想見,崔玄亮所作在當時廣為流傳、膾炙人口。他的這些“警策之篇”,大概都收錄于現(xiàn)已散佚的《三州唱和集》中。

        作為這一論證的補充,不能不注意到《與劉蘇州書》一文。正如下文所要提及的,此文對于白居易、劉禹錫的唱和詩如何編集為唱和集一事,有詳盡的敘述。根據(jù)白居易的記述,“得雋之句,警策之篇,多因彼唱此和中得之”,可知唱和詩中往往多有警策之篇,因此,保存了崔玄亮與白居易、元稹間交游酬唱之作的《三州唱和集》中,應當也包含了他的警策之作。接下來,再探討《與劉蘇州書》。

        根據(jù)《新唐書·藝文志》的記載,白居易、劉禹錫的唱和集中包括三卷本《劉白唱和集》等在內,目前以“劉白唱和集”為名復原的則有五卷。其中卷三的部分,名為“劉白吳洛寄和卷”。《與劉蘇州書》一文,正是記載了這一卷的編纂始末。

        根據(jù)文中記載,此卷收錄的作品始于大和五年冬劉禹錫自吏部郎中兼集賢學士轉任蘇州刺史途中,暫住于洛陽白居易寓所時所作唱和詩,終于次年春“吳苑”(蘇州)劉禹錫與“洛城”(洛陽)白居易間的彼此酬贈之作。先行研究還表明,這一卷另外收錄有直至大和八年(834)劉禹錫在蘇州刺史任中的作品。

        在《與劉蘇州書》中,可見“警策”一語如下:

        嗟乎!微之先我去矣,詩敵之勍者,非夢得而誰?前后相答,彼此非一,彼雖無虛可擊,此亦非利不行。但止交綏,未嘗失律。然得雋之句,警策之篇,多因彼唱此和中得之。他人未嘗能發(fā)也,所以輒自愛重。

        在劉禹錫以前,元微之即元稹與白居易間的唱和詩已被編為《元白唱和集》。在元稹過世后,劉禹錫則繼任了其與白居易“文友詩敵”的唱和關系,并最終達到了“一往一來,忽又盈篋”這樣密切的程度。需要注意的是,所謂“得雋之句,警策之篇”,正來自這部分唱和作品。

        這一節(jié)主要探討白居易所謂“警策”一詞的含義。據(jù)上述陸機《文賦》可見,“警策”的原意是指一篇作品中具有關鍵作用的語句,通過這一語句,能夠提升全詩的表達效果。就白居易而言,他在牢牢把握這一原意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了作品的傳播能力。也就是說,在他看來,為了使詩作能夠更廣泛地得到閱讀,警策之句是不可欠缺的。除了《與劉蘇州書》所提到的,在劉白二人的唱和之作中尋求劉禹錫的“警策之篇”外,白居易還在《吳郡詩石記》中,著力描繪了“酣歌狂什,亦往往在人口中”的情景。這兩段文字,傳達了富于警策的詩篇為蘇州人士所廣泛閱讀這一事實。由此可見,即使是劉白二人的唱和之作,也不僅僅限于當事者之間,更在街頭巷尾廣為傳播,其核心正是警策之作。同樣的,這一情形在上述崔玄亮的事跡中也可以見到。正如“警策之篇,多在人口”所描述的,崔玄亮所作的警策詩篇膾炙人口這一事實,在考慮到其與《三州唱和集》的關聯(lián)后,方能得到更好的解釋。在劉白二人的唱和中,警策詩篇的流傳,應當也有唱和集的媒介作用。

        然而,在《與劉蘇州書》中,并未點明“警策之篇”究竟是指怎樣的作品。

        關于《劉白唱和集》中白居易所謂“警策”的真正含義這一問題,已有一部分先行研究。齋藤茂氏《白居易與劉禹錫》(《白居易研究講座第二卷——白居易的文學與人生Ⅱ》)一文,曾對此問題作出了推測。其研究表明,根據(jù)《劉白唱和集解》(卷六九,2930)中,劉禹錫的文學創(chuàng)作被視為“神妙”這一記載,可以認為“警策”一詞與其存在著關聯(lián)。也就是說,“警策”之評的根據(jù)中,包括“神妙”這一因素。然而,不同的唱和集,其編纂歷程也有所不同??紤]到這一點,在通過《劉白唱和集解》的記述,探討《與劉蘇州書》中“警策”一語的解釋時,有必要對二者分別進行考察。

        首先,探討白居易對劉禹錫所作的“神妙”評價。這一評語,見于大和三年(829)春白居易所作《劉白唱和集解》中對這一時期劉禹錫詩風的敘述部分。《劉白唱和集解》一文,記載了《劉白唱和集》一二卷部分,即最初的《劉白唱和集》上下卷的編纂始末,其寫作時間早于上述《與劉蘇州書》(大和六年)。其中,可見“神妙”一詞如下:

        夢得,夢得,文之神妙,莫先于詩。若妙與神,則吾豈敢。如夢得“雪里高山頭白早,海中仙果子生遲”“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之句之類,真謂神妙。

        針對劉禹錫的文學作品,白居易作出了“文之神妙,莫先于詩”的評價,并分別以《蘇州白舍人寄新詩有嘆早白無兒之句,因以贈之》(外集卷一)與《酬樂天揚州初逢席上見贈》(外集卷一)兩首中的詩句為例。根據(jù)劉白唱和的先后順序可見,《與劉蘇州書》中所謂的“警策”之評,正是基于《劉白唱和集解》中的“神妙”而來的。齋藤氏評價這兩首詩“初看措辭平淡,卻是在把握事件背景后所作出的確切比喻”,稱得上是“警策之篇”。

        然而,就白居易所作的“警策”之評的用例來看,《與劉蘇州書》中所見的“警策”之評中,可能包含“神妙”以外的價值判斷。

        正如上文所論證的,劉白唱和中所見“警策”之評,本是就劉禹錫在任蘇州刺史、寓居此地時的詩作而言的。這一階段的情況,在《與劉蘇州書》一文中已經有詳盡的敘述。而在此前的蘇州刺史任中所作《吳郡詩石記》中,白居易就對韋應物文學創(chuàng)作中的“雅韻”作出了“警策”的評價。也就是說,以白居易、劉禹錫二人都曾擔任蘇州刺史這一經歷為著眼點,不得不說,這一時期蘇州出現(xiàn)的文學作品,是在“警策”之評這一背景下成立的。更進一步,崔玄亮的《三州唱和集》,是其與時任杭州刺史的白居易間的酬唱往還??紤]到在這本書中可能包含警策的詩篇,必須指出,白居易的“警策”之評,主要集中在以蘇州為中心的江南地區(qū)中。

        如果這一推測成立,劉白唱和中所見的“警策”之評,不僅僅要從劉白雙方的唱和這一制作方法的層面加以考慮,同時,也必須像對《吳郡詩石記》的探討一樣,對這一時期蘇州地區(qū)的文學創(chuàng)作,特別是與此地的士大夫文學間的關聯(lián)進行探討。這一探討的關鍵,就在于白居易對韋應物詩所做的“警策”之評的根據(jù),也即“雅韻”。

        如上所述,白居易在《吳郡詩石記》中,對韋應物的文學所具有的“雅韻”作出了“警策”的評價。這表明在當時的蘇州,存在以“雅韻”為價值取向的士大夫文學。根據(jù)下述作品可見,這種基于“雅韻”的認識,不僅止于白居易一人,同時也為劉禹錫所具有。

        蘇州刺史例能詩,西掖今來替左司。(劉禹錫《白舍人曹長寄新詩有游宴之盛,因以戲酬》,外集卷一)

        宣城獨詠窗中岫,柳惲單題汀上蘋。何似姑蘇詩太守,吟詩相繼有三人。(白居易《送劉郎中赴任蘇州》,外集上,2787)

        劉禹錫的這首作品,是為寶歷元年(825)就任蘇州刺史的白居易所作贈詩,收錄于《劉白唱和集》卷一。詩中提到,蘇州刺史歷來被認為是長于詩歌創(chuàng)作的,這次就任蘇州刺史的白居易,正是替代韋應物的合適人選。白居易又報以答詩《重答劉和州》(卷二四,2467),其中有“敢有文章替左司”的敘述。

        而白居易的作品,則是為大和五年赴任蘇州刺史的劉禹錫所作贈詩,收錄于《劉白唱和集》卷三,即《劉白吳洛寄和卷》中。詩中提及了南朝梁宣城太守謝朓和他的《郡內高齋閑坐答呂方曹》詩,以及同為梁吳興太守的柳惲和他的《江南曲》詩,認為二人的經歷均及不上“姑蘇(蘇州)詩太守”。詩中還感嘆,何以蘇州一地會有三位詩文創(chuàng)作相繼的士大夫,即韋應物、白居易以及劉禹錫。

        通過這樣的方式,白居易、劉禹錫在蘇州的文學創(chuàng)作,以曾經的刺史韋應物的存在為前提成立。這一點,正是他們對于蘇州士大夫文學譜系的認識。對照這一認識,可以清楚地看到,劉白唱和中白居易所作“警策”之評,特別是《與劉蘇州書》中所見的“警策之篇”,其根本正在于韋應物的文學創(chuàng)作即“雅韻”的規(guī)范作用。

        上述《吳郡詩石記》一文,詳細描述了身為蘇州刺史的白居易以這種“雅韻”為基礎,仿效韋應物而留下創(chuàng)作實踐。因此,需要探討的是,同為蘇州刺史的劉禹錫,是否也有這樣的作品。這里注意到的是《劉白唱和集》卷三,即《劉白吳洛寄和卷》中所收的《早夏郡中書事》(外集卷二)這篇作品。此作為劉禹錫在任蘇州刺史的大和六年(832)初夏所作:

        水禽渡殘月,飛雨灑高城。華堂對嘉樹,簾廡含曉清。拂鏡整危冠,振衣步前楹。將吏儼成列,簿書紛來縈。言下辨曲直,筆端破交爭。虛懷詢病苦,懷律操剽輕。閽吏告無事,歸來解簪纓。高簾覆朱閣,忽爾聞調笙。

        這里,從此作的全篇中,整理出如下與本文論題有關的主要部分:

        ①站在蘇州刺史的立場上,對職務中的繁忙與閑適的狀態(tài)進行對比,表達詩人追求閑適的感懷。

        ②正如“華堂對嘉樹,簾廡含曉清”(第三、四句)所述,詩中描繪了招徠文士、舉辦詩酒宴會的場景。

        ③采用了長篇五言古體詩的形式。

        由①可知,這首詩中描寫的日常生活與其感懷,是以刺史立場為主的。這也是韋應物《郡齋雨中與諸文士燕集》詩,以及模仿此作的白居易《郡齋旬假始命宴呈座客示郡寮》詩的主題。這正展示了此一時期蘇州士大夫文學所具有的特長?!秳讌锹寮暮途怼分兴盏脑娮?,多為二人以個人、個別的背景或感懷為基礎所作,與上述作品呈現(xiàn)出很大不同。

        此外,②中所提到的以刺史的身份召開詩酒宴會,這在韋應物以及白居易的詩中也同樣可以看到。特別是就其表現(xiàn)手法而言,與韋應物詩中“煩痾近消散,嘉賓復滿堂”句有近似的地方。只是,就文會描寫所占比重(例如詩題中是否點明)而言,三者的程度是逐次降低的。這大概與這種文會的重要性自韋應物所在的貞元年間,到白居易、劉禹錫所在的元和、大和年間,性質逐漸改變有關。

        關于此作,特別值得注意的是③?!秳讌锹寮暮途怼分写蟀霝槠哐栽?,幾乎見不到達到長篇篇幅的五言古體詩。再有,這種對長篇五言古體詩的運用,是以韋應物為中心的蘇州文壇形成中的重要因素,白居易的作品也正是模仿了這一詩型。同時,上述兩個因素,也與五言古體詩這一形式有著不可分割的關聯(lián)。因此,從劉禹錫的作品中,正可以看到受到了具有韋應物詩特點的蘇州文壇的影響。

        以《義門讀書記》知名的清人何焯,對此詩開頭的“水禽渡殘月,飛雨灑高城”句,作出了“發(fā)端擬韋左司(韋應物)”的評價。也就是說,劉禹錫此詩的開頭部分,是模仿被白居易稱為“警策”的“兵衛(wèi)森畫戟,燕宴寢凝清香”而作的。只是,具體觀察看來,這句詩與在韋應物的文會上唱和的顧況《酬本部韋左司》詩(《全唐詩》卷二六四)的開頭二句“好鳥依佳樹,飛雨灑高城”十分相似。顧況的這首詩畢竟是參加韋應物文會的產物,在對“雅韻”詩境的共同追求中,試圖以五言古詩來表現(xiàn)這一詩境。因此可以認為,產生于韋應物文會中的這一詩境及其特征,其影響一直延續(xù)到劉禹錫的這篇作品中。又或者可以說,蘇州的文學風土,并不僅僅局限于韋應物一人,而是由多名文人所共有的。也就是說,可以認為,這是論證蘇州文壇形成過程的重要資料。何焯還說,“觀劉白詩,其治蘇之狀可想見于千載之下,均為盛名不妄云也”。正如何焯所點明的那樣,白居易、劉禹錫所繼承的韋應物的“雅韻”,并不僅僅指開頭兩句,還在劉禹錫詩的全篇中有明顯的表現(xiàn),這正是其對于此一時期蘇州士大夫文學的認識的反映。

        白居易的“警策”之評,集中在以江南之地為舞臺,與崔玄亮、劉禹錫這些詩人大量的詩歌唱和中。這一事實,清楚地展示了白居易在“警策”這一評語中所蘊含的意圖,即加強這一印象:在江南之地,想要作品得到廣泛的閱讀,警策之句是不可欠缺的。

        通過“警策”之評來看,白居易在蘇州刺史時代的韋應物的文學創(chuàng)作中發(fā)現(xiàn)了“雅韻”。所謂“雅韻”,不僅僅為韋應物本人,還為聚集在他周圍的文人群體所共有;既是美的價值觀的體現(xiàn),又是理念的規(guī)范的表達。白居易對這些富于雅韻的優(yōu)異文學表達,作出了“警策”的評價。

        同時,白居易“警策”之評,又與他的文學理念密不可分。特別是對于劉禹錫的“警策”之評,雖然就劉白唱和的前后進程來分析,已得出其評價因素為“神妙”,但也不能忽視“雅韻”在白居易“警策”之評中所具有的核心地位。這正是因為,韋應物的“雅韻”是二人對當時蘇州士大夫文學認識中的重要因素。作為這一論點的旁證,事實上,正如白居易仿效韋應物詩而留下創(chuàng)作實踐一樣,逗留蘇州的劉禹錫,也同樣留下了滲透有韋應物蘇州文壇濃厚特點的《早夏郡中書事》詩。

        綜上所述,以白居易“警策”之評為線索進行考察,可以證明如下觀點:在白居易、劉禹錫看來,韋應物的“雅韻”與蘇州文壇的形成相伴隨。他們還進一步認識到,韋應物的“雅韻”是當時的蘇州士大夫文學中不可或缺的理念性規(guī)范。

        注:

        (1)白居易《郡齋旬假始命宴呈座客示郡寮》詩如下。以朱金城《白居易集校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為底本,引用作品據(jù)花房英樹《白氏文集的批判研究》(匯文堂書店,1960年)之《綜合作品表》附編號。

        公門日兩衙,公假月三旬。衙用決簿領,旬以會親賓。公多及私少,勞逸常不均。況為劇郡長,安得閑宴頻。下車已二月,開筵始今晨。初黔軍廚突,一拂郡榻塵。既備獻酬禮,亦具水陸珍。萍醅箬溪醑,水鲙松江鱗。侑食樂懸動,佐歡妓席陳。風流吳中客,佳麗江南人。歌節(jié)點隨袂,舞香遺在茵。清奏凝未闋,酡顏氣已春。眾賓莫遽起,群寮且逡巡。無輕一日醉,用犒九日勤。微彼九日勤,何以治吾民?微此一日醉,何以樂吾身?

        (2)韋應物《郡齋雨中與諸文士燕集》(《韋應物集校注》卷一《燕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如下。

        兵衛(wèi)森畫戟,宴寢凝清香。海上風雨至,逍遙池閣涼。煩疴近消散,嘉賓復滿堂。自慚居處崇,未睹斯民康。理會是非遣,性達形跡忘。鮮肥屬時禁,蔬果幸見嘗。俯飲一杯酒,仰聆金玉章。神歡體自輕,意欲凌風翔。吳中盛文史,群彥今汪洋。方知大藩地,豈曰財賦強。

        (3)筆者對于以韋應物為中心的蘇州文壇的形成,有過以下的考察。①《中唐初期蘇州文壇形成考——文學理論的展開與五言古體詩》(《松浦友久博士追悼紀念中國古典文學論集》,研文出版,2006年);②《中唐蘇州文壇的理論形成中的顧況文學及其文學觀》(《早稻田大學文學研究科紀要》第五十二集第二分冊,2007年)。

        (4)劉太真(725—792)、孟郊(751—814)等詩人,作為韋應物蘇州文壇的參與者,對其詩中的“雅韻”有所評價。特別是孟郊《贈蘇州韋郎中使君》(《全唐詩》卷三七七)一詩中,評價蘇州時期韋應物的文學創(chuàng)作為“章句作雅正,江山益鮮明”。這是在探討韋應物的“雅韻”時,所必須注意到的。關于這一內容,擬另作文論述。具體請參照注(3)中所錄書目①。

        (5)《與元九書》中所見對韋應物的評價如下。

        如近歲韋蘇州歌行,才麗之外,頗近興諷。其五言詩,又高雅閑淡,自成一家之體,今之秉筆者誰能及之?……今仆之詩,人所愛者,悉不過雜律詩與《長恨歌》已下耳。時之所重,仆之所輕。

        (6)對于韋應物詩,葛立方《韻語陽秋》卷一中有如下的敘述。

        韋應物詩平平處甚多,至于五字句,則超然出于畦徑之外。如《游溪詩》“野水煙鶴唳,楚天云雨空”,《南齋詩》“春水不生煙,荒崗筠翳石”,《詠聲詩》“萬物自生聽,太空常寂寥”。如此等句,豈下于“兵衛(wèi)森畫戟,燕寢凝清香”哉。故白樂天云:“韋蘇州五言詩,高雅閑淡,自成一家之體?!睎|坡亦云:“樂天長短三千首,卻愛韋郎五字詩。”(《歷代詩話》,中華書局,1981年)。

        這里,葛立方以被白居易評價為警策的“兵衛(wèi)森畫戟,燕(宴)寢凝清香”為評選基礎,列舉與之類似的詩句,認為這些詩句也可以被視為近于警策之作。只是,本論所論證的作為評選基礎的詩句具有“雅韻”這一點,并未為其所提及。

        (7)岡村繁《白居易的賦》(《白居易研究講座第一卷——白居易的文學與人生》,勉誠社,1993年)、波戶岡旭《白居易的〈賦賦〉》(《國學院中國學會報》第四二集,1996年)。

        (8)《全唐詩》卷四六六可見詩二首及殘句一篇?!度圃娧a編·續(xù)拾》卷二六,據(jù)白居易自注補殘句二篇。

        (9)花房英樹《白氏文集的批判研究》第二部《文集再構成》“(一)唱和集復原”“(二)劉白唱和集”(匯文堂書店,1960年)、橘英范《劉白唱和詩研究序說》(《廣島大學文學部紀要》第五五集特輯號Ⅰ,1995年)、柴格朗《劉白唱和集(全)》(勉誠社,2007年)。

        (10)《劉白唱和詩研究序說》第39-50頁,“三、《劉白唱和集》卷三《劉白吳洛寄和卷》”。據(jù)此,此卷中收詩五十五首,其中唱和詩二十四組五十首。本文對《劉白唱和集》的探討,即以此為依據(jù)。

        (11)宋阮閱《詩話總龜》“警句門”(后集卷二〇)所引葛立方《韻語陽秋》卷四:“唐朝人士,以詩名者甚眾,往往因一篇之善,一句之工,名公先達為之游談延譽,遂至聲聞四馳?!保ê挝臒ā稓v代詩話》下,中華書局,1981年)開頭部分雖然說是“唐朝人士”,但這段引文其后所舉的詩文用例,有錢起、張祜、韋應物以及白居易諸詩人,可見其所指是中唐時期?!耙黄?,一句之工”,是與“警策”相類似的表達。“名公先達為之游談延譽,遂至聲聞四馳”的部分,則描述了具有警策的詩篇、詩句,在詩酒宴會中,通過自由的評論(游談延譽)而傳播到四方(四馳)。這段文字,指出了當時的警策之篇是如何廣泛流傳開的,值得研究者注意。

        (12)有關這一時期唱和詩的傳播,中純子《詩在人口——白氏在地方的傳播》(《興善教授退官紀念中國文學論集》,汲古書院,2000年)中,以元白唱和詩為例指出,“他們的詩歌交游,似乎是被半公開的,這或許進一步促進了元白詩在江南地區(qū)的流傳”(第441頁),“《三州唱和集》等唱和集的編纂理由,與其說是為了讓唱和詩廣泛流傳,不如說反而是充分意識到了‘詩在人口’這一狀態(tài)的嚴重性,為了保持自己作品的獨立性而進行的”(第442頁)。

        (13)齋藤茂《白居易與劉禹錫》(《白居易研究講座第二卷——白居易的文學與人生Ⅱ》,勉誠社,1993年,第64-65頁)。

        (14)以瞿蛻園《劉禹錫集箋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為底本。

        (15)具體請參照注(3)所列書目。

        (16)“觀劉白詩,其治蘇之狀可想見于千載之下,均為盛名不妄云也?!北逍⑤妗秳⒂礤a詩何焯批語考校》(《唐研究》第二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167-213頁)。

        (17)有關顧況詩的分析,以及蘇州文壇中的顧況文學創(chuàng)作,請參照注(3)所列書目②。

        [本文是早稻田大學2007年度特定課題研究助成費《中唐時期文學活動的地域性與文學理論的展開》(課題編號二〇〇七B—〇四四一)研究成果的一部分]

        (作者單位:日本早稻田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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