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聞策劃與導演事實
2007年3月28日,國內(nèi)許多媒體刊登了一則消息《“粉絲”追星,老父自盡》,報道稱28歲的甘肅蘭州女子楊麗娟苦追偶像劉德華13年。為見劉德華一面,楊家不僅傾家蕩產(chǎn),她的父親楊勤冀老師為圓女兒心愿竟然賣腎籌款。然而,一周以后,這位見了偶像劉德華的女“粉絲”仍不滿意,68歲的楊父被逼無奈,于3月27日在香港跳海身亡。
人民日報評論員李泓冰說:眾多媒體熱衷于報道這件事的每一個細節(jié)和每個當事人的“控訴”,卻唯獨忘了自己。事實上,將楊勤冀最終推下大海的,可能有幾只興奮的手掌,其中一雙用力最猛的,正是那些口水四溢的“娛記”和他們背后渴望吸引的眼球,提高發(fā)行量的媒體老總。不是嗎?當楊麗娟追星12年的故事被發(fā)掘,一些媒體做了什么?除了連篇累牘地追蹤炒作,就是大張旗鼓地為楊麗娟和劉德華牽線搭橋,甚至替楊麗娟“請愿”,以盡快見到劉德華。參與其事的,甚至不乏一些主流媒體。某報曾經(jīng)對此津津樂道:“全國絕大多數(shù)城市強勢媒體已轉載了本報對癡狂‘追星女’的連續(xù)報道,并對本報長期以來對弱勢群體的愛心和幫助,給予了肯定和贊揚?!边@也算是對弱勢群體的“愛心”?真有愛心的話,怎么不為這個女子聯(lián)系心理醫(yī)生,設法幫助她恢復學業(yè),自立于社會?卻反而推波助瀾,最終坐視一個好端端的家庭走向深淵?當然,楊家追星到了失業(yè)、賣房賣腎甚至跳海自殺的地步,是一個極端的個案。單單就此譴責有關媒體,或許失之過苛。但是,想到泱泱大國而今堪稱奇觀的追星狂潮,推其波助其瀾的,不是媒體又是何人?小煤礦悶死了幾個工人、某項科技重大發(fā)明,可能只是報上一條不起眼的小消息,但是某明星離了婚甚至只是拍了一下桌子,都可以寫上洋洋數(shù)千言。與其相對應的,卻鮮見一針見血、高屋建瓴的影評、劇評、樂評。為什么如此多的媒體對楊麗娟追星13年之事,如此窮追不舍、策劃不已?其目的只有一個:提高“收聽率”、“收視率”和“發(fā)行量”。記得央視主持人崔永元,曾經(jīng)轉引一位媒體研究者的話說:“收視率是萬惡之源。”然而,“倘若媒體一味追蹤‘喜聞樂見’,卻忽視了社會責任,恐怕非但未能承擔社會監(jiān)督的責任,反而可能形成低級趣味的幫兇”。[2]
由此可見,新聞策劃與導演新聞有本質的區(qū)別。首先,從二者的思想認識基礎來看,新聞策劃是建立在唯物論基礎上的,導演新聞卻是建立在唯心論的基礎上的。“新聞報道策劃是記者的主觀意識活動,但這種主觀意識活動是建立在對客觀存在的事實基礎之上的,不是遠離實際的憑空瞎想。先有客觀事實,然后才有對客觀事實如何報道的策劃。它是探討通過提高新聞報道技巧來提高主觀反映客觀的效果,遵循著從客觀到主觀的唯物主義認識規(guī)律。”[3]導演新聞則是根據(jù)記者主觀愿望“制造”或導演新聞事實的活動和過程。這種活動的思想認識,是先有觀念主張,再有鼓噪催逼,然后才有事實的發(fā)生,遵循著從主觀到客觀的唯心主義認識論。
其次,從二者的策劃動機來看,新聞策劃是“以求最佳效果的創(chuàng)造性的策劃活動”,所謂達到的“最佳效果”,自然是發(fā)揮新聞傳播策劃的積極作用,達到四個“有利于”:一是有利于獲得最大效益,多出精品,多出佳作;二是有利于人力資源開發(fā),在實踐中鍛煉人才、培養(yǎng)人才;三是有利于新聞資源的挖掘,集中集體的智慧,發(fā)掘“價值連城的珍寶”,采擷“帶著露珠的鮮花”;四是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學習和掌握國際規(guī)則,按照市場經(jīng)濟的規(guī)律辦事。導演新聞卻是從個人或小團體利益出發(fā),以迎合受眾尋求刺激心理為手段,以招徠廣告生意為目的,放棄社會責任,其結果必然釀成悲劇,污染社會風氣。
最后,從二者運行的結果來看,新聞策劃有助于提高新聞傳播效果,而導演新聞有損于新聞傳媒品格,有損于新聞傳播效果?!叭嗣袷菑V播的主人?!痹趥鞑セ顒又校鼙娨巡辉偈莻鹘y(tǒng)意義上的完全被動的接受者,新聞媒體與受眾在信息的生產(chǎn)與傳播中,互相影響,互相作用,已經(jīng)結成一個不可分割的統(tǒng)一體。受眾按照自己的需要,對新聞加以選擇和利用,對媒體進行批評與監(jiān)督,直接參與新聞的傳播活動。新聞策劃是以求得最佳效果為出發(fā)點,以達到最佳效果為最后檢驗標準的思維活動。而導演新聞雖然也會短時間內(nèi)收到“轟動效應”,刺激收聽率、收視率,但由于其違背了事物發(fā)展規(guī)律和新聞傳播的規(guī)律,有違受眾求真、求善、求美的心理,必然遭到受眾的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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