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如”的訓詁作用再探
“讀如”的訓詁作用再探(1)
訓詁學界對“讀如”的訓詁特點及其作用的認識,它與“讀為”訓詁作用的異同,迄今尚未達成一致意見,其焦點是:“讀如”是否只用于注音,如何看待“讀如”的易字作用及其與“讀為”通用的現(xiàn)象。
本文根據(jù)古注使用“讀如”的實際,并通過它與“讀為”在用法上的異同比較,進一步探討“讀如”的訓詁作用。
一、“讀如”的訓詁作用及特點
據(jù)我們考察,古書注解中使用“讀如”作注的格式有三種,即“A讀如B”式、“A讀如某B之B”式、“A讀如某A之A”式(其中A代表被釋字、B代表解釋字)。其訓詁作用不完全相同,且各有特點。
(一)用“A讀如B”式作注,有易字與不易字兩種作用
1.A、B兩字是古今字,B字也是被釋詞后來的習用字。例如:
(1)《周禮·天官·冢宰》:“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编嵭?“胥,讀如谞,其有才知為什長?!?/p>
按,《漢語大字典》:“胥,有才智者,后做谞”,可見“谞”是“胥”的分化字即今字。裘錫圭先生指出:“用來注釋某個詞的古字的今字,通常就是這個詞在當時的習用的書寫形式。”(2)可見鄭玄注“胥,讀如谞”,正是用今字(后代習用字)來注古字。
(2)《周禮·天官·九貢》:“八曰斿貢?!编嵭?“斿,讀如囿游之游?!?/p>
按,“斿”“游”,古今字,“游”是秦漢以來表囿游義的習用字。
2.A字是通假字,B字是習用正字,例如:
(3)《史記.五帝本紀》:“河濱器皆不苦窳?!睆埵毓?jié)《正義》:“苦,讀如盬,音古。盬,粗也?!?/p>
按,“苦”無粗糙、不堅固義,是通假字。張守節(jié)用“A讀如B”式注出本字“盬”,另注“音古”,更表明這里用“讀如”的目的在于易字,而不是為了注音。
以上是用“A讀如B”式易字的情況,其特點是:B字是代表被釋詞的習用字,理解時需要把A字換成B字,按B字的音義去理解被釋詞,這就是有人所說的易字(改字)的情況。(3)用來作注的B字或者是分化字,如例(1)、例(2),或者是專造本字,如例(3)。
古書注解中使用“讀如”是從東漢開始的,鄭玄等人在《周禮注》中用的最多,古注、特別是在《周禮注》中用“讀如”易字的例子很多,為此,我們認為易字作用是“A讀如B”式的正常作用,以往籠統(tǒng)認為“一般用以擬音(注音),但有時用以易字”,(4)則失于片面。
3.A是被釋詞的專造字或?qū)S眉俳枳郑珺字只單純表音。例如:
(4)《周禮·考工記·輪人》:“直以指牙,牙得則無而固。”鄭司農(nóng)云:“槷,榝也。蜀人言榝曰槷。”鄭玄注:“槷,讀如涅,從木,熱省聲?!?/p>
按,“槷”指木楔,依鄭司農(nóng)注,“槷”為蜀方言詞,漢代通語是“榝”。鄭玄注“槷,讀如涅”,旨在指明被釋詞的讀音。
(5)《國語·晉語二》:“暇豫之吾吾,不如烏烏?!表f昭注:“吾,讀如魚。”
按,“吾吾”,疏遠貌,口語詞。韋昭注“吾,讀如魚”來明音。
(4)、(5)兩例是用“A讀如B”式單純注音的情況,其特點是:用來作注的B字與被釋詞的意義無關(guān),代表被釋詞的A字或者是被釋詞的專造本字,如例(4);或者是借來代表被釋詞的專門用字,如例(5)。鑒于此,有人把“讀如”看做是注音術(shù)語,(5)實際上,對被釋詞而言,A字是專用字,根本就沒有另外一個字可以代替它。
(二)用“A讀如某B之B”式作注,也有易字與不易字兩種作用
用這種格式作注有一個突出的特點,即選用一個含有解釋字(B)在內(nèi)的短語并通過B在短語中的作用(或者讀音、或者音義)來說明被釋詞的讀音、音義或本字。例如:
(6)《周禮·考工記·玉人》:“天子圭中必?!编嵭?“必,讀如鹿車縪之縪,謂以組約其中央,為執(zhí)之以備失隊?!?/p>
按,“必”無約束義,在約束的意義上,應(yīng)該用本字“縪”,故鄭玄用“讀如鹿車縪之縪”釋之。
(7)《周禮·考工記·輿人》:“叁分車廣,去一以為隧?!编嵥巨r(nóng)注:“隧,謂車輿深也,讀如鉆燧攻火之燧。”鄭玄注:“(隧),玄謂讀如邃宇之邃?!?/p>
按,“隧”是“邃”的通假字?!掇o源》釋“隧”為“深”,通“邃”。鄭司農(nóng)先用“謂車輿深也”解釋“隧”所代表的被釋詞的含義,然后用“A讀如某B之B”式注音,“讀如鉆燧攻火之燧”是說“隧”的音要按“鉆燧攻火”這個短語中“燧”的讀音來讀。鄭玄用“邃”在“邃宇”這個短語中的作用來解釋被釋詞,即用“A讀如某B之B”式注出本字??梢姟癆讀如某B之B”式有兩種作用:或者單純注音,或者易字。
(8)《周禮·夏官·量人》:“與鬰人受斝歷而皆飲之?!编嵥巨r(nóng)云:“斝,讀如嫁取之嫁。斝,爵名。明堂位曰:爵,夏后氏以琖,殷以斝,周以爵。”鄭玄注:“斝,讀如嘏尸之嘏?!辟Z公彥疏:“先鄭云斝讀如嫁取之嫁,直取音同。……周獻用玉爵,無用斝,故后鄭云讀如嘏尸之嘏?!?/p>
按,“斝”本是殷代的禮器,是一個古用今廢詞(周代有爵無“斝”)。鄭司農(nóng)用“A讀如某B之B”式單純標音,說明“斝”要按短語“嫁取”中的“嫁”來讀。鄭玄用“A讀如某B之B”式(“斝,讀如嘏尸之嘏”)作注,旨在提示“斝”的音義而不需要易字,——取“嘏”字在“嘏尸”這個短語中的音義來解釋“斝”字(按“嘏”,受福義?!皵小薄柏拧惫乓敉谝娔?、魚部,與“嫁”古代同聲韻,“斝”與“嘏”音近義通)。
比較鄭司農(nóng)和鄭玄分別給例(8)的“斝”所作的注解可以看出,用“A讀如某B之B”式作注,或單純標音、或兼釋古語詞的音義而不改字。
(三)用“A讀如某A之A”式同字為訓
A是個多義字,為了明確其在文中的具體意義,則選用一個含A的短語并通過A在短語中的作用(音義)來說明被釋詞的音義。例如:
(9)《周禮·地官·司徒》:“遺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编嵭?“鄭司農(nóng)云:遺,讀如《詩》曰‘棄予’如‘遺’之‘遺’。玄謂以物有所饋遺?!?/p>
(10)《周禮·天官·太宰》:“以利得民?!编嵭?“利,讀如上思利民之利。”
按,例(9)賈公彥疏:“玄謂以物有所饋遺者,此是將物與人,非是遺忘之事,故不從先鄭也。”可見,鄭司農(nóng)、鄭玄用“A讀如某A之A”式作注是為了釋義,只不過鄭司農(nóng)把該解為“饋遺”意思的“遺”誤會為“遺忘”意思的“遺”罷了。又按《廣韻.脂韻》:“遺,以追切。失也;亡也;贈也;加也。”又《至韻》:“以醉切。贈也,又音惟?!笨芍斑z”在中古有平、去兩讀,在“贈也”(“饋遺”)意思上,是讀平、讀去皆可的,表明中古以前“遺”在“遺忘”(失也;亡也)與“饋遺”(贈也)兩個不同的意義上,未必有聲調(diào)上的差別。鄭玄用“讀如”的目的恐怕只在于糾正鄭司農(nóng)釋義的錯誤,而不是為了糾正讀音。
例(10)注“利,讀如上思利民之利”也是為了區(qū)別意義??梢娪谩癆讀如某A之A”式作注,實際上是通過“某A”來消除被釋字的多義性,以指明它在文中的具體意義。
二、“讀如”與“讀為”在用法上的異同
古書注解使用“讀為”的基本格式與“讀如”相應(yīng),也有三種:即“A讀為B”,“A讀為某B之B”,“A讀為某A之A”。通過對比可以發(fā)現(xiàn)“讀如”與“讀為”在用法上的異同。
(一)“A讀如B”式與“A讀為B”式訓詁作用有同有異
古書注解中凡“A讀為B”式專用于易字,“A讀如B”式具有易字與不易字兩種作用。也就是說,在需要易字改讀的情況下,可使用“A讀為B”式作注,也可使用“A讀如B”式作注;如果不需要易字改讀,則能用“A讀如B”作注,而不用“A讀為B”作注。例如:
(11)《周禮·秋官·大行人》:“七歲屬象胥?!编嵭椤榜?,讀為谞?!?/p>
按,“胥”“谞”是古今字。前文例(1)鄭玄注“胥,讀如谞”,而例(11)注“胥,讀為谞”。這表明用“A讀如B”與“A讀為B”來表明被釋詞后來的習用字,即易字改讀的作用是相同的。又如:
(12)《荀子·不茍》:“糜所不信。”楊倞注:“信,讀為伸,古字通用?!?/p>
(13)《漢書·東方朔傳》“得信厥說?!鳖亷煿抛?“信,讀曰伸?!?/p>
按,“信”在屈伸意義上是“伸”的古字。根據(jù)楊倞既用“A讀為B”作注,同時又注明“古字通用”,表明在“屈伸”這個意義上,曾有過“信”“伸”交替使用的時代,到了楊倞這個時代“伸”字已經(jīng)成為專用字。顏師古注:“信,讀曰伸”,表明唐代“屈伸”這個意義上只用“伸”。
把(11)—(13)各例與前文例(1)、例(2)、例(3)比較,可以看出,當代表被釋詞的字需要換成另外一個字時,用“A讀為B”式與用“A讀如B”式,效果一樣。反過來看,如果根本就沒有另外一個字來代表被釋詞,亦即A字是記錄被釋詞的唯一用字時,不存在改字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能用“A讀如B”式,如前文例(4)、例(5),但不能用“A讀為B”式作注。
總之,在易字作用上,“A讀如B”式與“A讀為B”式相通,使用“A讀為B”式只用于易字,而使用“A讀如B”式未必易字,這是“A讀如B”式與“A讀為B”式在訓詁特點及其作用上的根本異同之處。
(二)“A讀如某B之B”式與“A讀為某B之B”式訓詁作用相同
1.使用“A讀為某B之B”式時,或者易字或者不易字,與“A讀如某B之B”式作用完全相同。
使用“A讀為某B之B”式需要易字的,例如:
(14)《儀禮·士昏禮》:“姆纚笄宵衣,在其右?!编嵭?“宵,讀為《詩》‘素衣朱綃?!遏斣姟芬越嫗榫_屬。”按,“宵”為“綃”的通假字。
(15)《儀禮·少牢·饋食禮》:“腸三,胃三,長皆及俎拒。舉肺一,長終肺。”鄭玄注:“拒,讀為介距之距。俎距,脛中當橫節(jié)也?!卑矗熬堋睘椤熬唷钡耐僮帧?/p>
將(14)、(15)兩例與前文例(6)、例(7)進行比較,可以看出使用“A讀為某B之B”式易字的作用與使用“A讀如某B之B”式易字的作用完全一致。
使用“A讀為某B之B”式不易字的,例如:
(16)《周禮·春官·仲伯》:“韎師下士二人?!编嵥巨r(nóng)云:“以明堂位曰韎,東夷之樂。讀如味飲食之味?!倍抛哟?“讀韎為菋荎著之菋。”
按,“韎師”之“韎”是專用本字。鄭司農(nóng)用“A讀如某B之B”,與杜子春用“A讀為某B之B”的作用相同,重在揭示讀音。
(17)《周禮·春官·宗伯》:“明火爇燋,遂龡其焌契?!倍抛哟涸?“焌,讀為英俊之俊?!编嵭?“焌,讀如戈鐏之鐏?!辟Z公彥疏:“云焌讀為英俊之俊者,意取荊樵之中英俊者為楚焞用之灼龜也。后鄭讀焌為戈鐏之鐏者,讀從《曲禮》云:進戈者,前其鐏。意取銳頭以灼龜也?!?/p>
按,《說文》:“焌,然火也。”原文“焌”字正是用了本字本義。杜子春用“A讀為某B之B”式與鄭玄用“A讀如某B之B”式都是為了釋義,只不過在意義的理解上有偏差罷了。賈公彥疏引用鄭玄注解時不用鄭玄的原話,而換用“A讀為某B之B”式,表明在賈公彥看來,用“A讀為某B之B”與用“A讀如某B之B”作用一致。
2.使用“A讀為某A之A”式時,與“A讀如某A之A”式的訓詁作用相同,例如:
(18)《周禮·天官·外府》:“掌邦布之出入。”鄭玄注:“布,讀為宣布之布?!?/p>
按,布帛之布與宣布之布音同異義不同,布是一字多義,鄭玄用“讀為”的目的是為了區(qū)別詞義。
(19)《周禮·春官·磬師》:“擊編鐘。”鄭玄注:“杜子春讀編為編書之編。”
按,“編”有名詞與動詞兩用,杜子春用“讀為”是為了表明文中“編”是動詞,和編書的“編”意思一樣。這里用“A讀為某A之A”式,也是為了別義。
(20)《周禮·天官·太宰》:“以利得民?!编嵭?“利,讀如上思利民之利?!?/p>
把以上三個例子做比較,可以看出同字為訓用“A讀如某A之A”的作用與用“A讀為某A之A”相同,都是為了區(qū)別意義。
三、“讀如”與“讀為”通用的原因探索
只有對使用“讀為”“讀如”的不同格式作異同比較,才能真正認識它們的作用特點。否則就會留于主觀,如張永言先生說:“‘讀若’和‘讀如’一般用于注音,但用‘讀如’時往往兼帶釋義?!袝r‘讀如’也用于說明假借,類似‘讀為’”。(6)許嘉璐主編的《古代漢語》中說:“讀如讀若這兩個術(shù)語,其主要作用是表明被釋詞的讀音”,“讀為、讀曰”其“主要功用是明假借,即以本字解釋借字”?!斑@兩對術(shù)語的功用界限并不明確,常有混用的情況”。(7)其實這些說法的主觀性很強,有削足適履之嫌。
洪誠先生的意見相對客觀一些,他強調(diào):“改字擬音,既可以用‘讀如’,也可以用‘讀為’;不改字表義,‘讀如’、‘讀為’也可以通用;改字表義,大多數(shù)用‘讀為’、‘讀曰’,也用‘讀如’”。(8)但是他沒有揭示出通用的真正原因,忽視了用“A讀為B”式專門改字的事實。
就前文已經(jīng)指出“A讀為B”式專門易字,“A讀如B”式有易字或不易字兩種作用;“A讀為B”式的作用包含在“A讀如B”式的作用之中。所以在“改字表義”時可以通用,但是在“不改字表義”時,能用“A讀如B”式而不能用“A讀為B”式。
“A讀為/讀如某A之A”式是同字為訓,無所謂改字。在這種格式里,由于含有被釋字(詞)的“某某”起到了直接辨義的作用,使“讀如”與“讀為”僅僅成為聯(lián)系被訓詞與解釋語的紐帶。可以說,同字為訓和“某某”的別意義的作用是“讀為”與“讀如”通用的條件。
就“A讀為/讀如某B之B”式而言,含有解釋字B并為人所熟知的短語“某某”起到了直接提示和解釋被訓字(詞)的作用。由這個含B的“某某”與被釋詞(字)所在的語境的關(guān)系能直接反映出某B(或B某)之B或者單純擬音、或者揭示音義、或者指出正字的作用,這時“讀為”與“讀如”僅僅起到聯(lián)系被訓詞與解釋語的紐帶作用,這是使用“讀為”而不易字的條件和根本原因。
換一個角度來看,同字為訓從來不用“A讀為/讀如A”式。如果不需要易字而用“讀為”作注時,只使用“A讀為某B之B”式而不用“A讀為B”式。這從另一個方面表明“讀為”的適用范圍比“讀如”小。另外,如果不承認“讀如”有易字作用,那么,對古注中使用“讀如”易字的情況無法得到滿意的說明,假如對“某某”的作用視而不見,那么,對那些使用了“讀為”卻不易字的訓詁事實就無法作出合理的解釋。
由全文的分析論證可以看出,那種認為“讀如”的主要作用是注音的看法是片面的,不符合實際。“讀如”與“讀為”的根本差別表現(xiàn)在用“A讀如B”式與“A讀為B”式作注的時候以及所作的注釋之中,“A讀如B”式所具有的作用也是“A讀為B”式所具有的,但是用“A讀如B”式不改字而注音或釋義的作用卻是“A讀為B”式所沒有的。為此我們有理由認為,使用“A讀為B”專門注出被釋詞的當用正字,是對“A讀如B”的訓詁職能的分化。至于“A讀如/讀為某A之A”與“A讀如/讀為某B之B”式,由于“某某”發(fā)揮了實際作用,是否易字不是由“讀為”或“讀如”來決定的,這時“讀為”和“讀如”可以通用。
【注釋】
(1)載于《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04第6期。
(2)裘錫圭:《文字學概要》,商務(wù)印書館1996年版,第271頁。
(3)洪誠:《訓詁學》,江蘇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85頁。
(4)徐超:《中國傳統(tǒng)語言文字學》,山東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388頁。
(5)趙振鐸:《訓詁學綱要》,陜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2頁。
(6)張永言:《訓詁學簡論》,華中工學院出版社1985年版,第142頁。
(7)許嘉璐:《古代漢語》(上),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403頁。
(8)洪誠:《訓詁學》,江蘇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8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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