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很復雜,有人歸納為三不三有,就是幸福。“三不”指不饞、不懶、不煩,“三有”指有一個稱心如意的工作、有一個和工作無關的愛好、有一個能推心置腹的朋友,這種說法似乎有一定道理。一份稱心如意的工作,就是有了可靠的謀生手段,這無疑是個人幸福最為基本的前提。受固有文化傳統(tǒng)的影響,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這種可靠的謀生手段不僅僅是個人生存的基本物質(zhì)前提,也是履行好家庭倫理或法定贍養(yǎng)義務的基本物質(zhì)前提。由此觀之,它所決定的通常又不僅僅是一個人的幸福。一個與工作無關的愛好,可以使得一個人在衣食無憂后,精神上得以充實、能夠自得其樂。一位能推心置腹的朋友則有助于獲得一種可靠的社會支持,排解個人的孤獨感,使其成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人。至于“三不”,可以將“不饞”理解得寬泛一點,或者干脆代之以“不貪”,就是對生活保持一份合理的期待。不懶,可以理解為一種積極向上的行為方式,通過努力得到社會的認可與回報。不煩,就是能夠適應各種環(huán)境,心情舒暢,擁有健康的心理。一個人擁有了這些,就會幸福。
普通人所能感受的幸福體驗,總是受特定的歷史文化背景、時代背景、社會條件和個體條件等因素的影響與制約。從一定意義上講,這些因素決定著人們獲得幸福體驗的方向和水平。譬如,前面所提到的“三有”中的“有一份稱心的工作”,在一種社會保障充分、崇尚挑戰(zhàn)性、個性化的工作條件下,它可能就不會成為個體幸福體驗的誘因。因而,對構成幸福的要素進行科學而全面的歸納,便成為一項專業(yè)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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