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社會理論
人們以一種廣泛的、包羅萬象的方式使用“批判理論”這一術(shù)語,掩蓋了其方法上的顯著差異。許多作者對社會提出了批評,其中一些被囊括于他們的寫作要素之中,這些寫作要素現(xiàn)在漸漸被看作是批判理論的思想。只是偶爾略微接觸批判理論的人們,可能認為它們只是基于粗糙的且不足信的馬克思主義的一種過時的思想體系。本書目的在于要說明批判理論是與法蘭克福學(xué)派相聯(lián)系的。法蘭克福學(xué)派始于20世紀20年代,并延續(xù)到其后60年代和70年代的主要成員馬克斯·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西奧多·阿多諾(Theodor Adorno)和赫伯特·馬爾庫塞(Herbert Marcuse)等人的作品之中(See Jay, 1973)。批判理論一詞也同樣適用于一些作家,其中包括作品始于20世紀早期的格奧爾格·盧卡奇(Georg Lukacs)和安東尼·葛蘭西(Antonio Gramsci),以及20世紀后期的作家,如尤爾根·哈貝馬斯。
由于作者之間采用的方法差異,以及各人作品隨時間推移而發(fā)生的變化,所以很難對批判理論進行最終描述。承認不同作者的態(tài)度有別,尋找這些作品之中少量的共同特點,甚或就其在批判理論中的地位形成共識,這樣的做法是有幫助的。從最寬泛的意義來說,批判理論植根于啟蒙運動(Enlightment)。啟蒙運動是18世紀歐美產(chǎn)生的一種思潮,它用科學(xué)、理性和個人自決來擺脫宗教和政府的權(quán)威。由于人們會征服自然、克服資源短缺的限制,歷史因此被人們認為是線性的、漸進的和引導(dǎo)人類進步的。19世紀卡爾·馬克思的作品是對資本主義影響的回應(yīng)——自從啟蒙運動開始就采用的社會和經(jīng)濟形式,并且批判理論可以像馬克思作品中所提出的那樣,被描述為“社會學(xué)思想范疇”(Burrell&Morgan, 1979, p.283)。隨著時代變遷、問題域得以厘清,雖然批判理論已經(jīng)在一些重要的方面超越了馬克思的論述,但它還是包含著下文所討論的三重特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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