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阿佩爾關于說明和理解的理論
卡爾-奧托·阿佩爾(Karl-Otto Apel 1922~)、德國哲學家,批判釋義學的重要代表。1922年3月15日生于杜塞爾多夫。1945~1950年在波恩大學學習,后在美因茲大學任教。1962~1969年在基爾大學任哲學教授,1969~1972年在薩爾布呂肯大學任哲學教授,1972年以后任法蘭克福大學哲學教授。其主要著作有:《從但丁到維科的人文傳統(tǒng)中的語言概念》(1963)、《哲學的變革》(1972~1973)、《皮爾士的思想歷程》(1975)、《從先驗論和實用主義的觀點看說明與理解的論爭》(1979)。他對皮爾士的實用主義思想深感興趣,編輯了《C.S.皮爾士著作選》兩卷集(1967~1970),還編輯了《釋義學和意識形態(tài)批判》(1971)、《語言語用學和哲學》(1976)等論文集。
阿佩爾與哈貝馬斯都是批判釋義學的重要代表。與哈貝馬斯一樣,他也強調(diào)在理解和解釋過程中要采取批判態(tài)度,要揭示理解的客觀基礎,分析語言外部的種種造成誤解的因素,排除各種影響正常交往的障礙,使人的意識從各種意識形態(tài)、虛假的社會輿論和欺騙宣傳等迷霧中解脫出來。這就是說,不僅要批判自己或別人的種種誤解,而且特別要批判這些誤解由以產(chǎn)生的社會經(jīng)濟條件和政治制度。哲學釋義學的缺憾還在于它過高地估計傳統(tǒng)和語言在認識過程中的作用,而忽視語言外部的各種造成誤解的因素。與哈貝馬斯不同,阿佩爾還吸取了康德先驗論、分析哲學以及實用主義的某些觀點。關于他的哲學思想的形成過程,他作過這樣的說明:“我深入研究了現(xiàn)代釋義學的思想,肯定了我對唯科學主義思想所提出的異議是正確的。但是,我逐漸地接近另一個傳統(tǒng),即分析哲學、維也納小組、維特根斯坦、美國實用主義,尤其是C.S.皮爾士最初研究的那個傳統(tǒng)?!?sup>[1]
阿佩爾在康德先驗論的基礎上,把批判釋義學、分析哲學和實用主義的某些語言哲學觀點糅合到一起,提出了他的“先驗論-實用主義”觀點。對于這種新觀點,他作了如下界說:“在我稱之為一種‘語言的特色’的東西的影響下,‘先驗論的實用主義’是受康德影響的先驗唯心主義變革的結果,是對語言哲學的決定性的重要性的覺醒?!?sup>[2]在《哲學的變革》一書中,他又把這種觀點稱為“先驗論的釋義學”或“先驗論的語言語用學”,并從不同的角度加以論證。
在《說明與理解》一書中,阿佩爾從他的先驗論-實用主義哲學觀點出發(fā),考察了近代和現(xiàn)代西方哲學中關于說明與理解的論爭。在這個問題上,近代和現(xiàn)代西方哲學中主要有兩大傳統(tǒng)。一是“統(tǒng)一科學論”,從19世紀的實證主義者孔德、密爾到20世紀的波普爾、亨普爾、內(nèi)格爾等哲學家,都在不同程度上支持這種觀點。他們大多強調(diào)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在方法論上的統(tǒng)一性,認為社會科學的進步取決于它是否采用自然科學的方法和標準。他們主張采用自然科學方法,對人的行動等社會現(xiàn)象作出因果性的科學說明,這種說明建立在一些通過觀察實驗可以證實的規(guī)律和理論之上。另一傳統(tǒng)是所謂“精神科學論”,某些新康德主義者、釋義學家以及“后維特根斯坦新二元論者”,從不同立場支持這種觀點。他們強調(diào)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不同于自然科學的研究對象,因而自然科學的說明理論不適用于社會科學,社會科學需要建立它自己的理解理論。按照阿佩爾的觀點,“統(tǒng)一科學”派的說明理論和“精神科學”派的理解理論各有其局限性,他試圖從康德的先驗論和皮爾士的實用主義觀點出發(fā),把說明理論和理解理論結合起來,而提出他的“先驗論-實用主義的理解-說明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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