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 長江流域用水總量指標
長江流域各市州用水總量按照用水效率控制指標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分析,2015年為3.32億m3,2020年和2030年分別為3.89億m3和4.75億m3。
地級行政區(qū)地表水用水總量確定:甘肅省長江流域涉及定西市、天水市、甘南州和隴南市4個市州11個縣區(qū),水資源相對豐富,但受到自然地理條件限制,水資源開發(fā)利用程度較低。長江流域委員會編制的《長江流域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方案(報批稿)》分配甘肅省2020年地表水取水總量為6.6億m3,按直線內插法進行測算,甘肅省長江流域2015年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為5.21億m3。但甘肅省長江流域用水受地理條件限制,2015年前地表水按照經濟社會發(fā)展需水預測確定為2.64億m3,地表水取水許可指標中尚有2.57億m3用水指標可作為甘肅省經濟社會發(fā)展預留水量指標。
地級行政區(qū)地下水用水總量確定:區(qū)域內地下水在現狀開采量基礎上,考慮經濟社會發(fā)展和水利工程建設情況進行分析預測確定。經分析,甘肅省長江流域2015年地表水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確定為2.64億m3,地下水總量指標采用確定為0.69億m3;2020年地表水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確定為3.20億m3,地下水總量指標為0.69億m3;2030年地表水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確定為4.06億m3,地下水總量指標為0.69億m3。
甘肅省長江流域二級分區(qū)2015年、2020年、2030年用水總量控制指標見表5-2。
表5-2 甘肅省流域分區(qū)2015年、2020年、2030年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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