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謝綜合征的概念
自Reaven GM1988年提出以胰島素抵抗為基礎(chǔ)的X綜合征以來,相關(guān)研究及報道不僅認同該綜合征的存在,還在不斷增加其內(nèi)涵,因涉及多代謝紊亂且均有胰島素抵抗作為發(fā)病的“共同土壤”,故也被稱之為“代謝綜合征”(metabolic syndrome,MS)或“胰島素抵抗綜合征”(insulin resistence syndrome,IRS)。目前認為主要包括糖類、脂肪、嘌呤代謝異常、中心性肥胖,高血壓和凝血機制異常(纖溶酶原激活物抑制因子-1,PAI-1升高),也有學(xué)者提出多囊卵巢綜合征、非酒精性肝臟損害和微量白蛋白尿同樣存在胰島素抵抗,可算是代謝綜合征的一些表現(xiàn)方面。由于對代謝綜合征病因的認識還很表淺且對相應(yīng)病癥的評價標準也不盡一致,故僅對存在的多項異常作同危癥評價,尚未正式列入疾病診斷。目前評價代謝綜合征的標準有多個,受地域、生活方式、種族差異等尚不一致,主要評價項目見下。
按照WHO(1999)提出的代謝綜合征工作定義,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具備第1條和第3條中任意2項考慮存在代謝綜合征。
(1)糖代謝調(diào)節(jié)受損或糖尿病。
(2)胰島素抵抗(在高胰島素正葡萄糖狀態(tài)下,葡萄糖攝取率低于同一觀察背景人群的下1/4限)。
(3)其他情況(以下兩種以上):①動脈血壓升高≥140/90mmHg(18.7/12.0kPa);②高三酰甘油血癥[≥1.7mmol/L(150mg/dl)]和(或)低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C)血癥[男性<0.9mmol/L(35mg/dl),女性<1.0mmol/L(39mg/dl)];③中心性肥胖(男性腰臀比>0.90,女性腰臀比>0.85);④微量白蛋白尿(尿白蛋白清除率≥20μg/min或白蛋白/肌酐比≥30mg/g)。
按照美國國家膽固醇教育計劃(成年人組)-Ⅲ(NCEP,ATP-Ⅲ)描述的代謝綜合征臨床特征包括:①腹型肥胖(腰圍),男性>102cm,女性>88cm;②三酰甘油≥1.7mmol/L或≥150mg/dl;③HDL-C,男性<1.04 mmol/L或<40mg/dl,女性<1.30mmol/L或<50mg/dl;④血壓≥130/85mmHg(17.3/11.3kPa)。⑤空腹血糖≥6.1mmol/L或≥110mg/dl。符合上述中的3條或更多考慮存在代謝綜合征。
中華糖尿病學(xué)會在國內(nèi)相關(guān)研究的基礎(chǔ)上又廣泛征集國內(nèi)專家的意見,2004年初提出了我國代謝綜合征評價標準,包括:①糖調(diào)節(jié)異常。FPG≥6.1mmol/L和(或)2hPPG≥7.8mmol/L,糖尿病已確診并在治療者。②收縮壓/舒張壓≥140/90mmHg(18.7/12.0kPa),或已確診高血壓并治療者。③血三酰甘油≥1.7mmol/L和(或)HDL-C<0.9(男)、<1.0mmol/L(女)。④體重指數(shù)。體重/身高≥25.0(kg/m2)。具備上述3項或全部者可考慮存在代謝綜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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